投诉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哪个部门
❶ 公司无故停我的公积金我要上哪个部门投诉
单位停缴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❷ 什么部门可以举报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
打电话12329人工投诉。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❸ 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那里投诉有用吗
当然要看是投诉什么问题了。
如果是投诉个别工作人员的办事态度,也许有一定的作用。
如果是投诉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也行。
❹ 公司拖欠个人公积金该去哪个部门投诉举报
可以直接致电12329投诉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漏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❺ 公积金缴纳问题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你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必须给正式员工办理公积金手续和缴纳公积金。
不给职工办理。职工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材料,到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管理条例37条规定,不给工人缴纳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办理,处罚单位1万以上5万以下。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望采纳,谢谢。
❻ 住房公积金怎样投诉
1、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而是法律规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是“应当办理”(法律上的“应当”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单位如果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单位如果不交公积金,该如何维权?
有关公积金的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有所不同。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点要特别注意。
3. 职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另外,还需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维权专栏”( http://www.shgjj.com/wswq/ )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投诉登记表》,填妥后连同上面的材料一并提交给公积金管理部门。
4. 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常识
(1)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多少?
缴存基数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2)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多少?
2011年度,缴存比例为:单位7%,职工7%。
(3)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为多少?
2011年度,月缴存额的上限为1636元、下限为156元。
(4)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的如何计算?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
如,某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那么其2011年每月要缴纳的公积金数额为:2600×7%+2600×7%=364元。
5. 非上海户籍的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
非上海户籍的员工,不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其计算口径与上海市城镇户籍的职工均一致。
❼ 如何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投诉方式有四种:
1.直接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投诉;
2.到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投诉,它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管部门;
3.打12329住房公积金专用热线投诉;
4.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其他投诉电话。
❽ 如何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
打电话12329人工投诉。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投诉(材料齐全)该怎么办
那他们总该有理由
要是无缘无故就不接投诉的话
那可以去他们的上级领导部门投诉,他们不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