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行政中心查档需要什么材料
㈠ 请问工商局调取公司内档需要什么材料
一、调取本公司资料:
1、企业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
2、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调取非本公司资料:
经办人身份证;
律师证或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法院立案证明;
公安局介绍信;
检察院介绍信;
(1)去行政中心查档需要什么材料扩展阅读:
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存放的企业"内部档案",包括股东、出资方式比例、章程、变更情况等原始文件,记录了企业从成立、变更和发展的全过程。
工商档案的作用,已经绝不是过去计划经济下政府审批职能的体现,而是当今市场经济中法律关系的体现,是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它具体表现在:
1、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关系,工商登记档案是经济交往和纠纷案件中的重要文件和证据。
2、为保证企业之间进行规范的合资合作、合同订立和商业往来,彼此通过查档和其它渠道来了解对方的资信是必不可少的,这种信用调查可以消除不必要的交易风险,并维护了市场规范诚信的原则。
3、通过工商档案,可以分析提取大量行业信息、竞争对手的情况,从而为市场信息分析、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异地法律调查网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遍布全国的信息网络,发挥自身独特的信息资源优势,竭诚为全国用户提供全国异地企业档案查询服务,为企业间的信用调查、律师的法律诉讼以及相关的市场分析提供客观、全面的基础信息。
二、工商内档与工商外档的区别:
首先,两种工商档案的内容和信息量不同。
外档是各档案存放地工商局总结和制作的电子信息页,有时也叫做机读档案,跟内档相比,比较简单,重要信息一目了然,普通人容易看懂。
内容是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
大致包括公司名称,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注册号,
注册机关,营业期限,经营范围,企业类型,企业状态(即是正常营业的,还是吊销的或注销的),股东情况,
年检情况。
内档是各公司自成立起在工商局保存的所有原始档案的复印,内容很全面,仅仅有关个人身份信息及账户信息等,工商局为保护隐私会屏蔽掉。
其次,两种工商档案的获得的途径和方法不同。
无论外档或者内档都是从工商局获得的,
有工商局加盖的档案查询章。
外档一般比较容易获得,一般律师持律师证都能查到,
而且从地级市或者省级的工商局就能打印,
不用非跑到原始档案存放地的工商局去查。
内档近年来的调取程序越来越复杂,
很多省市除要求调档人带律师证及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外,
还要求有立案证明才给查,有些城市甚至需要审批的,
而且内档只能到原始档案存放地的工商局调取。
所以偏远地区的档案难度很大,特别是新疆,青海等地连能做的律师港湾都不好找,
所以调取内档的费用也比外档高得多。
最后,两种档案的用途也不同。
如果仅仅需要了解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或者用来立案,
那么查一个外档就足够了。
如果要了解目标公司的详细情况,或者要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就一定要调取内档了。
有时,
有些省市的工商局,在调档人没有立案证明的情况下,不给调取内档,
那么这时如果确实需要内档作为诉讼证据的话,就可以先查一个外档立上案,
拿到立案证明后,再去调取内档。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工商查档
搜狗网络--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
㈡ 能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去政务服务中心查档吗
不能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去政务服务中心查档,除非有委托书。
㈢ 本人买了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开发商要我打房产查档证明,我究竟到房产局还是到市行政中心去办理,需带那些
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带身份证就可以了。
㈣ 我在行政办公室,最近要整理几年的行政档案,想问一个专业人士,行政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档案归类:
第一条 管理部门1.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各文书管理部门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影本。如为 特殊案 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文 书管理部门以影本归档,原稿用毕后仍应送文书管理部门归档并换回影本。2.各公司档卷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各公司总经理室或事业部经理室统一制定管 理;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报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第二条 文件点收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1.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2.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3.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5.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应退回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应送指定保管部门签收后 ,文件送归档。
第三条 文件整理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式整理:1.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2.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3.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第四条 档案分类1.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门别区分,部门别之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 若干小类。 2.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实用。倘因案件较多,前款三级不敷应用时得于第三级之后 另增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亦可仅使用“部门”及“大类”或“小类”二级。3.同一“小类”(或细类)之案件以装订于一档夹为原则,如案件较多,一个 档夹不敷使用时,得分为两个以上的档夹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4.每一档夹封面内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5.档号之表示方式如下A1A2——B1B2C1C2D1——E1E2A1A2为经办部门代号,B1B2为大类号,C1C2为小类号。D1为档卷卷次,E1E2为档案目次。
第五条 档案名称及编号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 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2.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 寡及增长情形而斟酌决定。3.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 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4.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繁时,随时增补之用。5.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慎研议,并拟具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第六条 档号编定1.案件如系新案,应就“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 顺序编列档号。2.案件如可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之档号予以同号编列。3.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 要类别,编列档号。4.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 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
第七条 归档与档案清理1.归档文件,应依目次号顺序以活页方式装订于相关类别的档夹内,并视实际需要 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以便翻阅。2.档夹的背脊应标明档夹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档。
第八条 保存期限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 股东会纪 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 计图;(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2.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 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3.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5.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第九条 档卷清理1.管档人员应随时拂拭档案架,维护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每年年度更换时, 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届保存期限者,得予销毁,销毁前应造册呈总经理核准,必 要时向主管官署报备,并于目录表之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2.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管档人员应将“ 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并在第五联上注明部分销毁之日期。
第十条 调卷程序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需调阅档案时,应填具“调卷单”经其部门主 管(科长以上)核准后持向管档人员调阅。2.管档人员接到“调卷单”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于“调卷单”上填注借出 日期后,将档案交与调卷人员。“调卷单”则依预定归还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稽催。3.于档案室当场借阅者,免填“调卷单”。4.档案归还时,经管档人员核查无误并于“调卷单”填注归还日期及签章确认后,档案即行归入档夹。“调卷单”由管档人员留存备查。
第十一条 调卷管理1.“调卷单”以一单一案为原则,借阅时间最长以一周为限,如有特殊情形欲延长 调阅期限时,应按调阅程序重新办理。2.调卷人员对于所调案件,不得抽换增损,如有拆开必要时,亦须报明 原因,请管档人员负责处理。3.调卷人员调阅档案,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员调阅同一档案时,应经调卷变更登记,不得私自授受。4.调阅案件限与经办业务有关者,如调阅与经办业务无关之案件,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
保存:
第一条、为提升档案保存技术,妥善维护档案安全,发挥档案管理功能,特订定本规范。
第二条、纸质类档案之保存,应妥善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虫及防菌等措施,避免档案受光害及纸质纤维素之氧化或水解或因虫、菌危害,导致档案之损坏。
第三条、纸质类档案宜以化性稳定之聚酯类胶膜保护袋或去酸材质之卷夹或保护盒存放。
第四条、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其修补方法得以裱法、镶法或其他适当方法为之。
第五条、纸质类档案如因本身及外在环境影响而产生泛黄变脆、劣化损坏等情形时,应予裱褙处理。
第六条、微缩片、正片、负片及照片等摄影类档案应存放於保护套(袋)或底片夹内,再置入去酸之保护盒中。
前项保护套(袋)或底片夹之材质,应选择纯聚丙烯、纯聚乙烯类塑胶片或中性之纸类。
第七条、微缩片、正片或负片之保护盒应水平置放,避免阳光直射,并应定期检查。
第八条、摄影类档案应设置专用储存柜,其材质应选用惰性材料,并具有温、湿度控制及四小时以上之防火功能。
第九条、摄影类档案及录影(音)带类档案放入储存柜前应逐步回温。取出后,亦同。
第十条、永久保存之彩色照片,应以翻拍成底片或彩色微缩片,或以数位方式或其他适当方式储存之。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拿取摄影类档案时应配戴棉质或尼龙手套,接触时以边缘部分为限,避免於胶片上留下指印或刮伤。
第十二条、录影(音)带类档案入库前,应将防误抹孔关闭,个别存放於绝缘之保护卡匣盒内,再置於储存柜中。
前项储存柜之存放,应避免邻近电器用品或带有磁场之场所。
第十三条、录影(音)带类档案应定期检查及转带;如有变质,应即处理,并定期复制转录,以利保存。
前项档案如经依法应用,入库前应转回起头点;快速转带后,应经散热后始予收藏。
第十四条、录影(音)带类档案如有发霉情形,应使用除霉喷液,清除发霉。
第十五条、电子媒体类档案应以压克力、纯聚丙烯等化性稳定材质之保护夹盒个别存放,再放置於储存柜中。
第十六条、电子媒体类档案应避免阳光直射或用清洁溶液擦拭。
擦拭光碟片应使用软质之织布,由中心部位以放射方向向外围拂拭,避免用同心圆方向擦拭之。
第十七条、光碟片应避免刮伤或改变光碟面原有之标示方式。
档案管理人员拿取光碟片时应配戴棉质或尼龙手套,接触时以边缘部分为限,避免於光碟表面留下指印或刮伤。
第十八条、档案之虫害、菌害防治,应依下列五阶段防治措施行之:
(一)避免:室外避免草木丛生及使用夜间灯光诱引昆虫,并避免堆放木头,杜绝白蚁等昆虫滋生。室内收藏柜勿与地板及墙壁密接、避免铺设地毯,水管避免经过天花板,以维持环境之整洁。
(二)阻绝:窗户加装纱窗、排水口及通气孔加装滤网,缝隙处应予以填补,防止昆虫入侵。必要时於通风口加装空气净化设备,以减少菌害发生。
(三)侦测:定期翻阅档案检视档案状况,进行环境侦测并作成纪录;利用粘虫纸等诱捕器捕捉昆虫,并随时追踪昆虫入侵或菌害之各种迹象。
(四)因应:如档案已遭虫害或菌害,应即进行除虫、杀菌处理。
(五)恢复:包括环境之恢复及档案状况之恢复,并针对重要档案进行修补。
第十九条、档案入库前应检查档案状况;如有虫害或发霉情事,应立即隔离进行除虫或杀菌。
第二十条、前点除虫、杀菌,应视菌虫种类、档案媒体类型或损坏状况选用下列方式行之:
(一)熏蒸法:使用含化学成分之熏蒸剂熏蒸方式。
(二)低温法:将档案装入袋中密封,放入摄氏零下二十度至三十度之冷冻库十四日以上之方式。
(三)低氧法:置换密闭空间内之氧气成其他气体,使氧气浓度降至百分之零点三以下并维持十四天之方式。
(四)钴六十加马(γ)射线法:利用该射线之穿透力及杀伤力辐射杀虫之方式。
(五)其他经档案管理局公告之方式。
前项处理应避免造成档案、人体之伤害及环境之破坏,处理后应将虫尸排遗清理乾净。第一款之熏蒸法宜注意禁止排放氟氯碳化物并降低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碳排放量。
㈤ 房产局办理查档需要什么证件
房产局办理查档需要证件主要有: 房主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
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5)去行政中心查档需要什么材料扩展阅读:
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
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
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
㈥ 到档案馆查档案需要哪些证件
1、开放档案
(1)公民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单位或组织持本单位、本组织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以直接到区档案馆申请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2)港、澳、台同胞持回乡证、出入境通行证,由本市相关部门或与区档案馆同级及以上组织介绍信,向区档案馆提出书面利用申请,区档案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准予利用开放档案作出答复。
(3)外国人、外国组织持来华有效证件,由本市外事主管部门或与区档案馆同级及以上组织介绍,向区档案馆提出申请利用,区档案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准予利用开放档案作出答复。
2、未开放档案
(1)公民凭本人身份证,可以查阅有关婚姻登记、独生子女、二胎审批、知青返城及知青子女回沪等记载本人信息的未开放档案。如婚姻当事人因故需要办理委托查阅本人婚姻档案的,应当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公民和组织利用区档案馆未开放档案,应当凭本组织或公民本人所在街道(镇)以上组织介绍信,到区档案馆办理申请手续。区档案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准予利用档案作出答复。
(3)公民和组织持本组织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可利用本组织向区档案馆移交的未开放档案。
(6)去行政中心查档需要什么材料扩展阅读:
目前学术界关于档案的定义还不统一。一般地,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我国古代的档案,在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商代称为“册”,周代叫做“中”,秦汉称作“典籍”,汉魏以后谓之“文书”、“文案”、“牍”、“案卷”、“簿书”,清代以后多用“档案”,现统一称作“档案”。
档案-网络
㈦ 工商局查档 调取公司内档 需要什什么材料
一、调取本公司资料:
1、企业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
2、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调取非本公司资料:
经办人身份证;
律师证或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法院立案证明;
公安局介绍信;
检察院介绍信;
(7)去行政中心查档需要什么材料扩展阅读:
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存放的企业"内部档案",包括股东、出资方式比例、章程、变更情况等原始文件,记录了企业从成立、变更和发展的全过程。
工商档案的作用,已经绝不是过去计划经济下政府审批职能的体现,而是当今市场经济中法律关系的体现,是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它具体表现在:
1、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关系,工商登记档案是经济交往和纠纷案件中的重要文件和证据。
2、为保证企业之间进行规范的合资合作、合同订立和商业往来,彼此通过查档和其它渠道来了解对方的资信是必不可少的,这种信用调查可以消除不必要的交易风险,并维护了市场规范诚信的原则。
3、通过工商档案,可以分析提取大量行业信息、竞争对手的情况,从而为市场信息分析、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异地法律调查网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遍布全国的信息网络,发挥自身独特的信息资源优势,竭诚为全国用户提供全国异地企业档案查询服务,为企业间的信用调查、律师的法律诉讼以及相关的市场分析提供客观、全面的基础信息。
二、工商内档与工商外档的区别:
首先,两种工商档案的内容和信息量不同。
外档是各档案存放地工商局总结和制作的电子信息页,有时也叫做机读档案,跟内档相比,比较简单,重要信息一目了然,普通人容易看懂。
内容是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 大致包括公司名称,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注册号, 注册机关,营业期限,经营范围,企业类型,企业状态(即是正常营业的,还是吊销的或注销的),股东情况, 年检情况。
内档是各公司自成立起在工商局保存的所有原始档案的复印,内容很全面,仅仅有关个人身份信息及账户信息等,工商局为保护隐私会屏蔽掉。
其次,两种工商档案的获得的途径和方法不同。
无论外档或者内档都是从工商局获得的, 有工商局加盖的档案查询章。
外档一般比较容易获得,一般律师持律师证都能查到, 而且从地级市或者省级的工商局就能打印, 不用非跑到原始档案存放地的工商局去查。
内档近年来的调取程序越来越复杂, 很多省市除要求调档人带律师证及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外, 还要求有立案证明才给查,有些城市甚至需要审批的, 而且内档只能到原始档案存放地的工商局调取。
所以偏远地区的档案难度很大,特别是新疆,青海等地连能做的律师港湾都不好找, 所以调取内档的费用也比外档高得多。
最后,两种档案的用途也不同。
如果仅仅需要了解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或者用来立案, 那么查一个外档就足够了。
如果要了解目标公司的详细情况,或者要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就一定要调取内档了。
有时, 有些省市的工商局,在调档人没有立案证明的情况下,不给调取内档, 那么这时如果确实需要内档作为诉讼证据的话,就可以先查一个外档立上案, 拿到立案证明后,再去调取内档。
㈧ 上海企业档案查询需要哪些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调取或复制公司章程应提供以下手续:
(一)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及其他党政军机关持介绍信(公函)及查询人员工作(身份)证件,可查阅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二)企业工作人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法定代表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资料。
(三)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持法院立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可查询与代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四)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因诉讼、仲裁等需要查阅企业登记档案的,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相关证明,可查阅与之相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因此,企业调阅、复印公司资料(章程),加盖工商局的材料证明章,要到核发该《营业执照》的工商局申请办理,按第(二)项规定提供材料。
㈨ 什么是查档证明
不一样,夫妻关系证明是指你们现在是夫妻关系,而婚姻登记查档证明是指以前办理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㈩ 请问开具档案的存档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身份证。报到证。到人才市场开具就可以了,可以问单位存档证明的格式,提前打印出来,到人才市场直接盖个章就行了。
办理程序
1、持以上材料来人才中心或原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2、原则上由本人前来办理档案调出,确需他人代办的,需出具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3、结清档案管理费
拓展资料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从外单位调入需提供行政、工资介绍信;
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档案中应具备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