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河西社保中心835从哪站下
A. 河西社保中心地址及电话
天津社会保险河西分中心
河西区徽洲道33号 23259750
B. 西青区社保中心怎么去
公交线路:175路,全程约12.2公里
1、从天津城建学院步行约10米,到达城建学院站
2、乘坐175路,经过14站, 到达新华道站(也可乘坐津西2)
3、步行约350米,到达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
C. 天津河西区劳动局到河西区社保中心怎么走啊
公交线路:846路,全程约3.6公里
1、从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步行约460米,到达太湖路站
2、乘坐846路,经过7站, 到达前程里站
3、步行约90米,到达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西分中心
D. 天津开发区社保中心在哪
如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广场东路20号
如果乘坐 津滨轻轨地铁9号线, 在 市民广场站 下车
步行至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分中心,距离有1.7公里左右。
走路的时间取决于走路的速度,大概20分钟左右吧。
E. 天津市河西区社保在哪里
天津市河西区社保即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西分中心。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58号(中豪世纪花园底商
对外办公时间
日常: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30-17:00
夏季: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00-17:30 (6月1日-8月31日)
4通信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58号(中豪世纪花园底商) 邮政编码:300203
5乘车路线
乘公交车606、657、632、953、846路到广东路站,或608、678、866到琼州道站,或641、868、668、685、631、20、846、659、867、665、963路到下瓦房站下。
F. 天津市河西区社保乘车路线
公交线路:857路,全程约3.5公里
1、从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步行约220米,到达湘江道站
2、乘坐857路,经过4站, 到达广东路西南楼站
3、步行约610米,到达河西区社保中心
G. 天津市社保河西分中心在哪啊电话是多少啊
河西区隆昌路58号(中豪世纪花园底商)
H. 由天津火车站到河西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坐公交车线路图
公交地铁线路
票价¥3最佳津滨轻轨9号线→轨道交通5号线
26分钟|6.8公里|步行530米,换乘站点如下
票价¥3轨道交通2号线→轨道交通5号线
31分钟|10.2公里|步行510米
票价¥2953路
51分钟|7.6公里|步行1.2公里
票价¥2803路
54分钟|9.2公里|步行1.1公里
票价¥2868路
55分钟|8.4公里|步行1.4公里
打车费用: 27元(按驾车的最短路程计算)
I. 河西社保中心地址电话 急急急 谢了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及业务电话
天津市社保中心 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13门增1号 23512235 23512905
和平分中心 和平区南京路305号津联大厦10楼 27302541
河西分中心 河西区尖山路104号 28309689
河东分中心 河东区九经路海河大厦五楼 54215649
河北分中心 河北区寿安街23号 24457141
南开分中心 南开区南开三纬路63号 27377524
红桥分中心 红桥区红旗北路湘潭道八一面粉厂金环大楼1门 27713986
东丽分中心 东丽区荣城路11号 24394460
西青分中心 西青区杨柳青西青道286增1号 27393681
津南分中心 津南区咸水沽区劳动人事局内 28391766
北辰分中心 北辰区果园新村果园东路2号 26393703
塘沽分中心 塘沽区大连道4—1副1号 25894710
汉沽分中心 汉沽区国家庄道汉沽商厦东侧 25696147-205
大港分中心 大港区板场路 25989404
宁河分中心 宁河县城内芦台镇光华路北 25593630
静海分中心 静海县城内 28941931
武清分中心 武清县城内杨村镇新华路 29342040
宝坻分中心 宝坻县城内 29240347
蓟县分中心 蓟县城内 29141582
开发区分中心 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 25201551
保税区分中心 塘沽新港保税区通达路61号 25760129
园区分中心 南开区科研西路8号楼6楼603号 23666261
来源:天津政务网
编辑:展悦
2006-1-23 12:03:58
另外:
相关政策信息可以到"天津劳动保障网"查询.那里能找到你满意的答案
J. 天津市河西区社保中心在哪
河西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58号(中豪世纪花园底商)
电话:88271220
(10)去河西社保中心835从哪站下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缴费及维权途径问题一直是市民关注热点,经常有职工反映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标准缴费、漏缴费、未缴费等问题,发生此类情况后,职工对于维权途径不是很了解,来电咨询12333应到哪个部门申请维权。
社会保险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用工地在本行政区的社会保险案件。市劳动监察部门、市社保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受理和处理各区管辖的社会保险案件。
社会保险执法管理过程中,需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处理的事项,由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