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瑞虹路公积金中心
① 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上海住房公积金热线: 12329
电话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 - 17:00(除国定假日外)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1016号9号楼
邮编:200233
(1)去瑞虹路公积金中心扩展阅读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公司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处得到的赠与资产。
②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虹口区管理部在哪
瑞虹路156号2楼,近营口路。
③ 上海市浦东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1.浦东新区管理部
地址:德平路289号18楼
邮编:200136
(3)去瑞虹路公积金中心扩展阅读: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联系方式:
地址:曹杨路540号中联大厦4楼(邮编:200063)
地址:永和路118弄42号3楼(邮编:200072)
电话:12329
④ 公积金管理中心坐公交怎么去
换乘2次:昆山101路
→
昆山132路
→
昆山25路环线,全程约20.0公里
1、从花桥中学步行,到达光明新村站
2、乘坐昆山101路,经过4站,
到达陆家中学站
3、步行约190米,到达陆家陆千路站
4、乘坐昆山132路,经过4站,
到达永立包装站
5、步行约440米,到达珠海路(昆山)站
6、乘坐昆山25路环线,经过8站,
到达中航城站
7、步行到达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
⑤ 上海浦东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上海浦东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中心地址是: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
这个位置还是比较好找的,助您办事情可以很顺利。
可乘坐219路;639路;746路;785路;819路;871路;970路;980路;989路;浦东4路;隧道九线至东方路潍坊路公交站,或者130路;583路;792路;1019路;隧道三线至潍坊路东方路公交站下车。
公积金办理流程?
1、新开户单位到管理或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住房的公积金汇缴的变更(补交)清册》、《住房的公积金委托的收款协议书》,公积金由单位按照有关的政策的规定确定缴交比例。
2、办理公积金需要在《变更清册》的补交栏中填写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至开户上月的应补交额,其他的表格根据填表的说明填写了,加盖单位公章,交审核并办理了开户的手续。
3、新开户的啊单位将补交额和月应交额的合计数,存入指定的银行专户内的。单位根据打印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建立个人明细账和单位账。
4、正常缴交的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将款项存入专户。缴存有变动的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向报送《变更清册》(调入或调出的,在摘要栏中注明调入或调出单位),并将变更后的月缴交额,存入公积金专户。
办理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1、办理公积金需要身份证。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
2、办理公积金需要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
3、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⑥ 高境到虹口公积金管理瑞虹路156号怎么乘车
高境镇
步行 320米
殷高西路站 上车
地铁3号线 (上海南站方向) 6站
宝山路站 下车
宝山路站 上车
地铁4号线 (宜山路)方向) 2站
临平路站 (4口出) 下车
步行 610米
瑞虹路156号
⑦ 上海浦东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上海浦东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平路289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上海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2018年12月起,只要是在上海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可在支付宝直接“刷脸”办理公积金查询业务, 真正实现一次都不用跑、一份材料都不用带。
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联合支付宝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新增人脸识别技术,解决了“证明我是我”的难题。不仅更方便快捷,还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账户和资金的安全性。
(7)去瑞虹路公积金中心扩展阅读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 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