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去营销中心看房
『壹』 售楼部看房 你可知道该问些啥
面对形形色色的沙盘,该看些什么?想要了解楼盘、房屋信息,最需要问些啥?由于缺乏经验,购房者在看房时对于楼盘信息的关注往往只停留在表面,再加上置业顾问都经过专业培训,对于一些问题的回答也总会避重就轻。咨询了解过程看似简单,实则门道很深,因此购房者在看房时最好还是多留个心眼。
面对形形色色的沙盘,该看些什么?想要了解楼盘、房屋信息,最需要问些啥?由于缺乏经验,购房者在看房时对于楼盘信息的关注往往只停留在表面,再加上置业顾问都经过专业培训,对于一些问题的回答也总会避重就轻。咨询了解过程看似简单,实则门道很深,因此购房者在看房时最好还是多留个心眼。

提问题越详细越好
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在售楼部都会通过置业顾问的介绍,了解到楼盘位置、整体规划、开发商名称、是否五证齐全、期房还是现房、何时能入住以及房价、优惠、首付、供暖方式、房型结构、公摊、容积率、绿化率等相关的基本信息。“我所能想到的问题大概也就是这些,要说其他问题,我也不知道再应该问些什么。”近期有置业打算的杨女士表示,她先后看了将近10个楼盘,可每次提问无非都是这些基本问题。
对此,曾从事过几年置业顾问的小李表示,看房咨询看似简单,但实际会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除了要了解相关基本信息之外,购房者最好再顺着置业顾问的话多思考一下。“例如房价,新余很多楼盘执行‘一房一价’,但置业顾问通常报的都是均价,因此这个价格只能做参考。购房者最好针对自己中意的几个楼层、户型朝向,了解相对具体的价格。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但基本原则就是应该提问越详细越好,越具体越好,而不是只停留在能看到的表面。”她说。
不能完全迷信样板间
样板间是一个能给购房者带来无限遐想的空间,并且通过参观样板间,购房者能够对房屋的面积、户型结构有更直观的认识。
但豪华、漂亮的样板间同样会让购房者因此而忽视掉一些问题。“例如,样板间是否是实景样板间;样板间所呈现出的房间面积、比例是否与实际房屋一致;门窗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是否一致等。”小李表示,样板间可以作为购房者选房的参考,但不能够完全迷信。如果条件允许,尽量要求去看未经修饰的毛坯房,这样房间的户型、面积、朝向、采光等问题才会最直观,而不至于被装修效果所影响。
“紧邻”二字奥秘多
“紧邻商业中心”、“距离火车站10分钟车程”……很多楼盘都会在宣传时打出这样的口号。但面对这样的宣传,购房者千万不要以为捡到了宝。因为通常开发商所宣传的“紧邻”,并不像购房者想象的那么近。
因此,在看房过程中就可以针对这个问题仔细向置业顾问进行求证,问清楚他们所谓的“紧邻”是几百米或者几公里。“目前就新余市的状况而言,城市并不是很大,再加上多数售楼部距离楼盘位置都很近,因此最好的方法还是自己实地考察一番,这样得出的答案也会最直观。”小李说。
问清配套商业何时建成
如今,很多楼盘的开发都会配有一定比例的商业项目,而这对于一些购房者来说,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也都是一个增值点。
但是,商业项目从建设到发展成型需要有一个过程。这点对于市民常先生来说就深有体会,他表示当初在市中心买房,不仅是看中了房子的区位优势,更因为当初在这个小区的沙盘上看到了他们规划的一片商业区。“可现在住进去都3年了,却连个商业区的影子都没见到。”对此,小李也建议购房者在看房时,对于自己关注的商业部分也要多留个心。“可以详细问问商业项目如何规划、大致定位、何时动工、何时能够建成,做到心中有数,才不至于影响自己的生活。”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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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今天去看房,中介带着去的销售中心,到楼盘销售处,有个销售给介绍房子,介绍的过程中从他的话语间感觉他
大多数销售都是半个心理医生,他能从你的言行看得出来你是不是目标客户。你的心思他早看出来了。你跟他计较你不占半点便宜。别以为投诉他有作用,你想多了!
楼盘销售团队都是不择手段的,不会介意下属用任何办法做事,只看效率和结果。人家从你的眼神里就知道你的意图。所以他需要尽快结束跟你的交谈。
做下一单
『叁』 第一次去售楼处看房 学会这样提问更专业
对很多人说,买房时一辈子的事情,所以买房前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我闺蜜是做售楼的,在平时交谈的时候她会和我们透漏一些房产的潜规则,多亏有她,不然我买到的房子会被坑死。下面盘点一些买房最容易被坑的6个雷区。

6、谨慎认识赠送的附加值
为了消除消费者对公摊过大的顾虑,开发商可能免公摊销售,为了消除人们对电梯维护费的顾虑,开发商可能为了促销免除几年的电梯维护费用,为了消除人们对物业过高收费的顾虑,也可能赠送几年的物业管理费,这些都是短期行为的刺激销售政策,没有什么重大意义。
比如买屋送装修,买房送家具,送电器等,事实上销售前计价稍微提升一点,就足以将这些支出打进房价,因此买房不要追求面子工程,即追求额外优惠,或者将这些赠送附加部分进行剥离,单纯就房价与相关房型进行性价比的对比。
『肆』 如何说服客人去售楼处看房子
你将下面这些看明白,吃透了,讲出来就有50%的客户跟你去了,现在售楼处竞争压力非常大,突出您楼盘的优势(学区、位置、地铁、配套、特色、与其它楼盘最大的区别)和你的专业性,就有客户过去看房子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不仅仅只有有效和无效两种情况,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即特定条件下有效,特定条件下无效,而对这些特殊情形的分析,不应一概而论,应具体分析。
一、 买卖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
按照《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由此可见,房屋买卖合同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也未必会无效。如买卖双方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
二、卖方转让没有权证书的房产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可见,只要标的物合法且有权处分,对于标的物是否有相关证照,合同法并无要求。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对房屋权属证书尚未领取的状况是明知的,且当条件或期限成就时就能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亦无其他争议或购买的房屋已交付入住时,一般应认定为有效。
三、房屋共有人擅自转让房产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买方受让房屋时出于善意,不知有其他共有人或无从审查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或有充足的理由人认为其他共有人并不反对,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进行了登记,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四、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引起一方反悔
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进行登记并不是生效条件,只要双方签订的不动产转移合同依法有效,双方就应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因合同一方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责令其继续履行,办理过户登记。
『伍』 我是一名兼职房产业务员,任务是把路上有意向看房的带到营销中心。我该怎么说服他们去看
朋友,你说的是发新房销售的传单吧,也就是我们说的小蜜蜂(勤劳的小蜜蜂),我做二手房中介的,有何你们这个工作的人合作,有买新房的客户就给他,之后分成,所以,你可以找很多中介合作;你所说的把路上有意向的客户带到售楼处,你可以从几点出发(本人积累的经验): 直接吆喝突出卖点:1,地段:若是建筑在步行街旁的房子,你直接呐喊步行街的稀缺小户出售啦; 2,户型:可变空间非常大!低总价,高享受! 3,价格:比同类房子的价格便宜很多!又是品质楼盘 等等 然后再告诉客户,通过你去,享受的折扣比开发商那里直接购买享受的折扣要多; 当客户问到,具体价格多少,你直接说可以做看房车去现场实地看房,楼层朝向不同价格都不一样,房子买好了是一辈子的事情,为了一辈子选到舒适的房子,你耽搁半个小时又何妨,做个了解也不错,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等等。。。 总之,做这行工作,就是要坚持,别怕拒绝,吃得苦!相信,收入总和付出成正比! 希望能帮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