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亁燥機算壓力容器嗎

发布时间: 2021-06-20 15:02:37

① 求压力容器密封的(端盖处)扭力标准或要求,M24

一般螺栓预紧力虽可从五金手册内查出或
参考GB 3098.1—82 或 ISO国际标准5049/1
最正确的方法 要根据工作条件作修正
若是讨论压力容器密封的(端盖处)扭力 ,更必须依密封需求和工作压力作修正修正方法如下:【每个压力容器的操作压力都不会一样】

一般螺栓预紧力的计算方法
装配扭矩应根据螺栓性能等级和螺母表面处理状态取值。
△ 扭矩计算
T=KP0d(Nm)
T—紧固扭矩(安装扭矩),单位Nm
K—扭矩系数0.12-0.165,
P0—预紧力,单位KN
d-螺栓直径mm
预紧力一般取螺栓保证载荷的50~70% (可参考GB 3098.1--82)

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兰连接中螺栓预紧力的计算方法
法兰连接中螺栓预紧力需对垫片的密封性能,包括基本密封特性、压力-回弹特性、垫片的厚度和宽度效应作修正。
PP= P0+【Cb/(Cb+Cm)】F
F--螺栓工作载荷,N【由压力换算出的螺栓工作载荷】
P0—预紧力,单位KN
Cb/(Cb+Cm) 螺栓的相对刚度
PP—修正后预紧力,单位KN

被联接钢板间所用垫片类别 Cb/(Cb+Cm)
金属垫片(或无垫片) 0.2~0.3
皮革垫片 0.7
铜皮石棉垫片 0.8
橡胶垫片 0.9

△ 最佳扭矩,对每个具体的应用,应通过试验取得。因为被紧固零件的材质、硬度、表面粗糙度、表面处理和螺栓的状态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到扭矩系数。
△ 螺栓的性能等级(可参考GB 3098.1--82)
△ 螺纹联接件常用材料的疲劳极限(可参考GB38-76 ISO国际标准5049/1)
△ 摩擦表面状况K值参考:(K值计算公式略)
有润滑 精加工表面 0.10 一般加工表面 0.13~0.15 表面氧化 0.20 镀 锌 0.18 干燥的粗加工表面 0.26
无润滑 精加工表面0.12 一般加工表面0.18~0.21 表面氧化0.24 镀 锌0.22 干燥的粗加工表面 00.3
△ 气密条件的螺栓锁紧顺序必须依照对角、对称原则锁固

② 我厂是做液体二氧化碳的,涉及到(压力容器和锅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求帮忙!谢谢!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五章 无损探伤与压力试验

第80条 压力容器的无损探伤和压力试验,必须符合本章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第81条 无损探伤人员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进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的方能承担与考试合格的种类和技术等级相应的无损探伤工作。

第82条 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必须先进行规定的形状尺寸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规定的无损探伤检验。有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在焊接完成24h后,才能进行无损探伤检验。

第83条 压力容器的无损探伤包括射线、超声波、磁粉和渗透探伤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根据本规章和有关标准的规定选择探伤方法。

第84条 压力容器的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的比例,按合计分为全部(1OO%)和局部(>=20%)两种。 钢制压力容器射线探伤,应按GB332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的规定执行。射线照相的质量要求不应低于AB级。全部射线探伤的压力容器对接焊缝D级合格;局部射线探伤的压力容器对接焊缝且级合格,但不得有未焊透缺陷。 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和采用铸造方法制造的压力容器的射线探伤和合格标准。应符合专门技术条件的规定。 钢制压力容器对焊接接头超声波探伤,应按JBll52(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的规定执行。全部超声波探伤的压力容器对接焊缝1级合格,局部超声波探伤的压力容器对接焊缝D级合格。

第85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对接接头的对接焊缝,必须进行全部射线或超声波探伤:
1. GB150中规定进行全部射线或超声波探伤的;
2.第三类压力容器;
3.设计压力≥5MPa的;
4.第二类压力容器中易燃介质的反应压力容器和储存压力容器; 5.设计压力≥0.6MPa的管壳式余热锅炉;
6.钛制压力容器;
7.设计选用焊缝系数为1.0的;
8.不开设检查孔的;
9.公称直径≥250mm接管的对接焊接接头;
10.选用电渣焊的;
11.用户要求全部探伤的;
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铝、铜制压力容器:
(l)介质为易燃或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中度危害的;
(2)采用气压试验的;
(3)设计压力≥1. 6MPa的。

第86条 压力容器焊接接头探伤方法的选择要求。
1.压力容器壁厚运≤38mm时,其对接接头的对接焊缝应选用射线探伤;由于结构等原因,确实不能采用射线探伤时,可先用超声波探伤。对标准抗拉强度≥540MP。的材料,且壳体厚度> 20mm的钢制压力容器,每条对接接头的对接焊缝除射线探伤外,应增加局部超声波探伤;
2.压力容器壁厚> 38mm,其对接接头的对接焊缝,如选用射线探伤,则每条焊缝还应进行局部超声波探伤;如选用超声波探伤,则每条焊缝还应进行局部射线探伤,其中应包括所有的T型连接部位; 3.对要求探伤的角接接头、T型接头,不能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时,应作表面探伤;
4.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对接接头的对接焊缝,应选用射线探伤。

第87条 除本规程第85条规定外的其他压力容器,其对接接头的对接焊缝应作局部探伤检查,并应满“足第84、86条的规定。探伤检查部位由制造单位检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定。但对所有的T型连接部位,以及拼接封头(管板)的对接接头,必须进行射线探伤。 经过局部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的焊接接头,若在探伤部位发现超标缺陷时,则应进行不少于该条焊缝长度10%的补充探伤;如仍不合格,则应对该条焊缝全部探伤。

第88条 压力容器的对接接头进行全部或局部探伤,采用射线和超声波两种探伤方法进行时,其质量要求,按各自标准均合格的,方可认为探伤合格。

第89条 进行局部探伤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对本探伤部分的质量仍应负责。如经进一步检验发现仅属于气孔之类的超标缺陷,则由制造单位与用户协商解决。

第90条 压力容器表面探伤要求。
1.钢制压力容器对接、”角接和T型接头,应按GB150有关规定进行磁粉或渗透探伤:
(l)磁粉探伤按 JB3965《钢制压力容器磁粉探伤》进行。检查结果不得有任何裂纹、成排气孔,并应符合Ⅱ级的线性和圆形缺陷显示;
(2)渗透探伤按GB150有关规定进行,不得有任何裂纹和分层。
2.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应按相应的标准进行。

第91条 现场组装焊接的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前,应按标准规定对现场焊接的焊接接头进行表面探伤;耐压试验后,应做局部表面探伤,若发现裂纹等超标缺陷,则应作全部表面探伤。

第92条 制造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无损探伤的原始记录,正确填发报告,妥善保管好底片(包括原返修片)和资料。保存期限应≥5a

第93条 压力容器的压力试验是指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耐压试验包括液压和气压试验。压力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设计图样要求,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压力试验的试验压力 压力容器名称 压力等级 耐压试验压力PT=η*P MPa 气密性试验压力 MPa 液(水)压 气压 钢制和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 低压 1.25P 1.15P 1.00P 中压 1.25P 1.15P 1.00P 高压 1.25P 1.00P 铸铁 2.00P 1.00P 搪玻璃 1.25P 1.00P 1.00P 上表说明: l.钢制低压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压力取 1.25P和 P+0.1二者中较大值。 2.对不是按内压强度计算公式决定壁厚的压力容器(如考虑稳定性等因素设计的),应适当提高耐压试验压力。 3.对设计温度(壁温)20O℃的钢制或≥15O℃的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压力P'T按下式计算:P'T=P'T*[σ]/[σ]^t=η*P*[σ]/[σ]^t 式中P---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MPa(对在用压力容器为最高工作压力) P'T---设计温度下的耐压试验压力,MPa PT---试验温度下的耐压试验压力,MPa η---耐压试验压力系数(附表) [σ]---试验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σ]^t---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第94条 耐压试验时,压力容器壳体平均一次总体薄膜应力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液压试验时,不得超过试验温度下材料屈服点的90%;
2.气压试验时,不得超过试验温度下材料屈服点的80%。
校核耐压试验应力时,所取的壁厚应扣除壁厚附加量,对液压试验所取的压力还应计人液柱静压力。对壳程压力低于管程压力的列管式热交换器,可不扣除腐蚀度。

第95条 压力试验前,压力容器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紧固妥当。必须用两个量程相同并经校正的压力表,压力表应符合第八章有关规定,并装在试验装置上便于观察的部位。 第96条 压力试验场地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应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认可。压力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 第97条 压力容器液压试验的要求。
1.凡在试验时,不会导致发生危险的液体,在低于其沸点的温度下,都可用作液压试验介质。一般应采用水。当采用可燃性液体进行液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必须低于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试验场地附近不得有火源,且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2.以水为介质进行液压试验,其所用的水必须是洁净的。奥氏体不锈钢压力容器用水进行液压试验后,应立即将水渍去除干净。无法达到这一要求时,则应控制水中氯离子含量≤25ppm。
3.应将压力容器充满液体,滞留在压力容器内的气体必须排净。压力容器外表面应保持干燥,待压力容器壁温与液体温度接近时,才能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确认无泄漏后继续升压到规定的试验压力,根据容积大小保压10~30min,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下保压进行检查,保压时间≥30min。检查期间压力下保持不变,不得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的做法。不得带压紧固螺栓。
4.碳素钢、16MnR和正火 15MnVR制压力容器液压试验时,液压温度应≥5 C;其他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液体温度≥15℃。如果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则需相应提高液体温度。其他材料制压力容器液压试验温度按设计图样规定。铁素体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液压试验时,液体温度不得低于受压元件及焊接接头进行夏比冲击试验的温度再加20℃。
5.换热压力容器液压试验程序按GB151规定。
6.新制造的压力容器液压试验完毕后,应用压缩空气将其内部吹干。在用压力容器液压试验完毕后,其试验用液体的处置,以及对内表面的专门技术处理,应在使用单位的管理制度中予以规定。 第98条 压力容器液压试验后,符合下列情况,即认为合格:
1.无渗漏;
2.无可见的异常变形;
3.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

第99条 压力容器气压试验的要求。
1.由于结构或交承原因,不能向压力容器内安全充灌液体,以及运行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压力容器,可按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
2.气压试验所用气体,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具有易燃介质的在用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和置换,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3.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的试验用气体温度应≥15℃;其他材料制压力容器,其试验用气体温度应符合设计图样规定。
4.气压试验时;试验单位的安全部门应进行现场监督。
5.应先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压5~10min,并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如无泄漏可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O%;如无异常现象,其后按每级为规定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到试验压力,应根据容积大小保压10~30min;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保压进行检查,其保压时间≥30min。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不得采用连续加压维持试验压力不变的做法。不得在压力下紧固螺栓。经肥皂液或其他检漏液检查无漏气、无可见的异常变形即为合格。

第100条 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的要求。
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 2.气密性试验应在液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对设计图样要求作气压试验的容器,是否需再做气密性试验,应在设计图样上规定。
3.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其试验用气体的温度应≥5℃,其他材料制压力容器按设计图样规定。
4.气密性试验所用气体,应符合第99条2款的规定。
5.压力容器进行气密性试验时,安全附件应安装齐全。
6.经检查无泄漏即为合格。

第101条 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压力试验,还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的特殊要求。

第六章 使用与管理
第102条 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应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103条 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本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
2.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参加压力容器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4.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5.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6.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8.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报告;
9.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10.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104条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

1.压力容器登记卡;
2.第三章第31条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技术文件;
3.第四章第58条规定的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有关资料;
4.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6.压力容器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及技术文件和资料;
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8.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第105条 压力容、的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劳动部颁布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向地、市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和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第106条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

第107条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操作人员应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第108条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本厂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6.过量充装;
7.压力容器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第109条 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对于特殊的生产过程,在开车升(降)温的过程中,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第110条 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做好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应投入运行。

第1ll条 压力容器检验、修理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工作前,使用单位必须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和清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第112条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第113条 采用焊接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或技术改造,应遵守以下要求:
1.压力容器的焊补、挖补、更换筒节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参照相应制造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及合于使用的质量要求,焊接工艺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
2.缺陷清除后,一般均应进行表面探伤,确认缺陷已完全消除。完成焊接工作后,应再做无损探伤,确认修补部位符合质量要求。
3.母材堆焊修补部位,必须磨平。焊缝缺陷清除后的修补长度应≥1OOmm。
4.有热处理要求的,应在补焊后重新做热处理。
5.受压元件不得采用贴补的修理方法。

第七章 定期检验

第114条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安排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将压力容器a度检验计划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第115条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
1.外部检查:是指专业人员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2.内外部检验:是指专业检验人员,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其期限分为: 安全状况等级为l~3级的,每隔6a至少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隔3a至少一次。
3.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其周期每10a至少一次。 外部检查和内外部检验内容及安全状况等级的规定,见《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第11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期限应予适当缩短:
1.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 >0.25mm/a,以及设计者确定的腐蚀数据严重不准确的;
2.材料焊接性能差,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
3.首次检验的;
4.使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
5.使用期超过15a,经技术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
6.检验员认为应该缩短的。

第11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1.非金属材里层完好的,但其检验周期应运≤9a
2.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0.1mm/a的或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材里的压力容器,通过一至二次内外部检验,确认符合原要求的,但应≤10a。
3.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定期检验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第11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
1.用焊接方法修理或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2.改变使用条件且超过原设计参数的;
3.更换村里在重新衬里前;
4.停止使用2。重新复用的;
5.新安装的或移装的;
6.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
7.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有怀疑的。

第119条 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内外部检验或耐压试验的,使用单位必须申明理由,提前3个月提出申报,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由原检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发放《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延长,但一般应运12个月。

第120条 大型关键性在用压力容器,确需进行缺陷评定的,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方可委托具有资格的压力容器缺陷评定单位承担。在用压力容器缺陷评定单位的资格认可,应按照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2.负责缺陷评定的单位,必须对缺陷的检验结果、缺陷评定结论和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负责。最终的评定报告和结论,须经承担评定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在主送委托单位的同时,报送企业主管部门和委托单位所在地省级和地、市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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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压力容器气密试漏的标准压力容器气密试漏的标准有哪些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4.7 耐压试验
4.7.1 耐压试验种类
压力容器制成后,应当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分为液压试验、气压试验以及气液组合压力试验三种。
4.7.2 耐压试验压力
耐压试验的压力应当符合设计图样要求,并且不小于公式(4-1)的计算值。
…………
压力容器各元件(圆筒、封头、接管、法兰等)所用材料不同时,计算耐压试验压力应当取各元件材料/比值中最小者。
表4-1 耐压试验的压力系数
…………
4.7.3 耐压试验时容器强度校核
如果采用高于本规程规定的耐压试验压力时,应当按照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对壳体进行强度校核。
4.7.4 耐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耐压试验前,压力容器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应当装配齐全,紧固妥当;
(2)试验用压力表应当符合本规程第8章的有关规定,并且至少采用两个量程相同并且经过校验的压力表,试验用压力表应当安装在被试验压力容器顶部便于观察的位置;
(3)耐压试验时,压力容器上焊接的临时受压元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其强度和安全性;
(4)耐压试验场地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且经过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检查认可。
4.7.5 耐压试验通用要求
(1)保压期间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耐压试验过程中不得带压紧固螺栓或者向受压元件施加外力;
(2)耐压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
(3)压力容器进行耐压试验时,监检人员应当到现场进行监督检验;
(4)耐压试验后,由于焊接接头或者接管泄漏而进行返修的,或者返修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压力容器,应当重新进行耐压试验。
4.7.6 液压试验
4.7.6.1 液压试验要求
(1)凡在试验时,不会导致发生危险的液体,在低于其沸点的温度下,都可用作液压试验介质;当采用可燃性液体进行液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应当低于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试验场地附近不得有火源,并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2)以水为介质进行液压试验时,水质应当符合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要求,试验合格后应当立即将水渍去除干净;
(3)压力容器中应当充满液体,滞留在压力容器内的气体应当排净,压力容器外表面应当保持干燥;
(4)当压力容器器壁金属温度与液体温度接近时,才能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确认无泄漏后继续升压到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足够时间;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
(5)液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容器器壁金属温度)应当比容器器壁金属无延性转变温度高30℃,或者按照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如果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则需相应提高试验温度;
(6)换热压力容器液压试验程序按照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
(7)新制造的压力容器液压试验完毕后,应当用压缩空气将其内部吹干。
4.7.6.2 液压试验合格标准
进行液压试验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件为合格:
(1)无渗漏;
(2)无可见的变形;
(3)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
4.7.7 气压试验
由于结构或者支承原因,不能向压力容器内充灌液体,以及运行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压力容器,可按照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
4.7.7.1 气压试验要求
(1)试验所用气体应当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
(2)气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容器器壁金属温度)应当比容器器壁金属无延性转变温度高30℃,或者按照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如果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则需相应提高试验温度;
(3)气压试验时,试验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4)气压试验时,应当先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压足够时间,并且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如无泄漏可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如无异常现象,其后按照规定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直到试验压力,保压足够时间;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
4.7.7.2 气压试验合格要求
气压试验过程中,压力容器无异常响声,经过肥皂液或者其他检漏液检查无漏气,无可见的变形即为合格。
4.7.8 气液组合压力试验
(1)对因承重等原因无法注满液体的压力容器,可根据承重能力先注入部分液体,然后注入气体,进行气液组合压力试验;
(2)试验用液体、气体应当分别符合本规程4.7.6.1第(1) 、(2)项和4.7.7.1第(1)项的有关要求;
(3)气液组合压力试验时试验温度、试验的升降压要求、安全防护要求以及试验的合格标准按照本规程4.7.7的有关规定执行。
4.8 泄漏试验
4.8.1 需要进行泄漏试验的条件
(1)耐压试验合格后,对于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者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应当进行泄漏试验;
(2)设计图样要求做气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是否需要再做泄漏试验,应当在设计图样上规定。
4.8.2 泄漏试验种类
泄漏试验根据试验介质的不同,分为气密性试验以及氨检漏试验、卤素检漏试验和氦检漏试验等。试验方法的选择,按照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要求执行。
4.8.3 气密性试验
(1)气密性试验所用气体应当符合本规程4.7.7.1第(1)项的规定,气密性试验压力为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
(2)进行气密性试验时,一般应当将安全附件装配齐全;
(3)保压足够时间经过检查无泄漏为合格。
4.8.4 氨检漏试验
根据设计图样的要求,可采用氨—空气法、氨—氮气法、100%氨气法等氨检漏方法。氨的浓度、试验压力、保压时间,由设计图样规定。
4.8.5 卤素检漏试验
卤素检漏试验时,容器内的真空度要求、采用的卤素气体种类、试验压力、保压时间以及试验操作程序,按照设计图样的要求执行。
4.8.6 氦检漏试验
氦检漏试验时,容器内的真空度要求、氦气的浓度、试验压力、保压时间以及试验操作程序,按照设计图样的要求执行。
……………………

④ 双锥真空干燥机是压力容器吗

对,是压力容器,真空干燥的过程中,干燥室内是负压的。

⑤ 微热再生式干燥机是 压力容器吗

根据变压吸附、再生循环的原理,采用外部(电加热)微加热再生方式对压缩空气进行吸附干燥。该产品综合了无热再生和有热再生干燥机的优点,利用外部微加热减少了再生气量的损耗,同时也避免了有热再生干燥机电能消耗大的缺点·。

⑥ 压力容器水压试验合格标准在GB150有规定:(1)无渗漏;(2)无可见的变形;(3)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

不合格,
第四章 耐压试验
第二十七条 全面检验合格后方允许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前,压力容器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紧固妥当。耐压试验场地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且经过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认可。耐压试验过程中,检验人员与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到试验现场进行检验。检验时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
第二十八条 耐压试验时至少采用两个量程相同的并且经过检定合格的压力表,压力表安装在容器顶部便于观察的部位。压力表的选用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中压及高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6级;
(二)压力表的量程应当为试验压力的1.5~3.0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
第二十九条 耐压试验的压力应当符合设计图样要求,并且不小于下式计算值:

式中: P——本次检验时核定的最高工作压力,MPa;
PT——耐压试验压力,MPa;
η——耐压试验的压力系数,按表1选用;
[σ]——试验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σ]t——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表1 耐压试验的压力系数η
压力容器
型 式 压力容器
的材料 压力等级 耐压试验压力系数
液(水)压 气压
固定式 钢和有
色金属 低压 1.25 1.15
中压 1.25 1.15
高压 1.25 1.15
铸铁 2.00
搪玻璃 1.25
移动式 中、低压 1.50 1.15
当压力容器各承压元件(圆筒、封头、接管、法兰及紧固件等)所用材料不同时,计算耐压试验压力取各元件材料[σ]/[σ]t比值中最小者。
第三十条 耐压试验前,应当对压力容器进行应力校核,其环向薄膜应力值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液压试验时,不得超过试验温度下材料屈服点的90%与焊接接头系数的乘积;
(二)气压试验时,不得超过试验温度下材料屈服点的80%与焊接接头系数的乘积。
校核应力时,所取的壁厚为实测壁厚最小值扣除腐蚀量,对液压试验所取的压力还应当计入液柱静压力。对壳程压力低于管程压力的列管式热交换器,可以不扣除腐蚀量。
第三十一条 耐压试验优先选择液压试验,其试验介质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凡在试验时,不会导致发生危险的液体,在低于其沸点的温度下,都可以用作液压试验介质。一般采用水,当采用可燃性液体进行液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必须低于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试验场地附近不得有火源,并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二)以水为介质进行液压试验,所用的水必须是洁净的。奥氏体不锈钢制压力容器用水进行液压试验时,控制水的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L。
第三十二条 液压试验时,试验介质的温度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碳素钢、16MnR、15MnNbR和正火15MnVR钢制压力容器在液压试验时,液体温度不得低于5℃。其他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液体温度不得低于15℃。如果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则需相应提高液体温度。其他材料压力容器液压试验温度按设计图样规定。铁素体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液压试验时,液体温度应当高于壳体材料和焊接接头夏比冲击试验规定温度中的高者与20℃之和。
第三十三条 液压试验的操作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压力容器中充满液体,滞留在压力容器中的气体必须排净,压力容器外表面
应当保持干燥;
(二)当压力容器壁温与液体温度接近时才能缓慢升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30
min,然后降至规定试验压力的80%(移动式压力容器降至规定试验压力的67%),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
(三)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液压试验过程中不得带压紧固螺栓或者向受压元件施加外力;
(四)液压试验完毕后,使用单位按其规定进行试验用液体的处置以及对内表面的专门技术处理。
换热压力容器液压试验程序参照GB151《管壳式换热器》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内筒外表面仅部分被夹套覆盖的压力容器,分别进行内筒与夹套的液压试验;对内筒外表面大部分被夹套覆盖的压力容器,只进行夹套的液压试验。
第三十四条 压力容器液压试验后,符合以下条件为合格:
(一)无渗漏;
(二)无可见的变形;
(三)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
(四)标准抗拉强度下限σ¬b≥540MPa钢制压力容器,试验后经过表面无损检测未发现裂纹。
第三十五条 压力容器气压试验应当符合本条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如下:
1.由于结构或者支承原因,压力容器内不能充灌液体,以及运行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压力容器,可以按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
2.盛装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在气压试验前,必须采用蒸汽或者其他有效的手段进行彻底的清洗、置换并且取样分析合格,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3.试验所用气体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
4.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的试验用气体温度不得低于15℃。其他材料制压力容器,其试验用气体温度应当符合设计图样规定;
5.气压试验时,试验单位的安全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二)气压试验的操作过程如下:
1.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压5~10min,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如果无泄漏可以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
2.如果无异常现象,其后按规定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直到试验压力,保压30min。然后降到规定试验压力的87%,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气压试验过程中严禁带压紧固螺栓或者向受压元件施加外力。
(三)气压试验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为合格:
1.压力容器无异常响声;
2.经过肥皂液或者其他检漏液检查无漏气;
3.无可见的变形。
对盛装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如果以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进行气压试验,试验后,应当保留0.05~0.1MPa的余压,保持密封。
第三十六条 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应当符合其标准规定或者设计图样的要求。

⑦ 流化床干燥设备属于压力容器吗

流化床干燥设备属于压力容器吗?这个正常应该属于压力勇气

⑧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内容有哪些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是指在容器的设计使用期限内,每隔一定的时间,即采用适当有效的方法,对它的承压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或做必要的试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目的与要求
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长期承受压力和其他载荷,有的还要受到腐蚀性介质的腐蚀,或在高温、深冷的工艺条件下工作,容器的承压部件难以避免地会产生各式各样的缺陷。这些缺陷,有的是运行中产生的,有的是原材料或制造中的微型缺陷发展而成的。如果不能及早发现并采取一定措施消除这些缺陷,任其发展扩大,必将在继续使用过程中发生断裂破坏,导致严重的爆炸事故。
实行定期检验,是及早发现缺陷、消除隐患、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定期检验,能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的:
(1)了解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和消除检验中发现的缺陷,或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特殊监护,从而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保证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连续地安全运行;
(2)检查验证压力容器设计的结构、形式是否合理,制造、安装质量是否可靠,以及缺陷扩展情况等;
(3)及时发现运行管理中的问题,以便改进管理和操作。
因此,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压力容器安全经济运行,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安排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将压力容器年度检验计划报主管部门和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周期
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应根据容器的技术状况、使用条件和有关规定来确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查、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其检验周期具体规定如下:
(1)外部检查。指专业人员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2)内外部检验。指专业人员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其期限分为:安全状况等级为1~3级的,每隔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隔3年至少一次。
特殊情况其内外部检验期限应予适当缩短或适当延长。
(3)耐压试验。指压力容器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其周期每10年至少一次。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按规定安排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如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内外部检验或耐压试验时,必须申明理由,提前三个月提出申报,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由原检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发放《压力容器使用证》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延长,但一般不应超过12个月。
直观检查和量具检查
直观检查和量具检查通常称为宏观检查,是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内、外部检验常用的检验方法。宏观检查的方法简单易行,可以直接发现和检验容器内、外表面比较明显的缺陷,为进一步利用其他方法作详细的检验提供线索和依据。因此,正确、合理地发挥宏观检查的作用对保证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1)直观检查。直观检查是凭借检验人员的感觉器官对容器的内、外表面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存在缺陷。通过直观检查可以判断容器结构与焊缝布置是否合理;容器有无整体变形和凹陷、鼓包等局部变形;容器表面有无腐蚀、裂纹及损伤;有无成形组装缺陷;焊缝是否有表面气孔、弧坑、咬边等缺陷;容器内、外壁的防腐层、保温层、衬里等是否完好等。直观检查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目视检查。即用肉眼直接观察容器的表面情况。肉眼能迅速扫视大面积范围,并且能够察觉细微的颜色和结构的变化。对肉眼检查有怀疑的部位,可用5~10倍放大镜进一步观察。
②灯光检查。为有效地观察到器壁表面变形、腐蚀凹坑等缺陷,可用手电筒贴着容器表面平行照射,此时容器表面的微浅坑槽也能清楚地显示出来,鼓包和变形的凹凸不平现象能够看得更加清楚。
③锤击检查。锤击检查是用一把质量约0.5kg的手锤轻轻敲击容器或其他部件的金属表面,根据锤击时所发出的声响和手感小锤弹跳的程度来判断检查部位是否存在缺陷。
直观检查是压力容器最基本的检验方法,通常在其他检验方法之前进行,是进一步检验的基础。但是,这种检查方法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验人员的经验和分析判断能力,因此,要做好直观检查,检验人员除应掌握容器材料、结构、制造工艺、焊接等基本知识外,还必须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增强对缺陷的分析判断能力。
(2)量具检查。量具检查是根据需要使用各种不同的量具对容器内、外表面进行直接测量,以确定缺陷的严重程度,是直观检查的补充手段。通过量具检查,可以测定容器表面腐蚀的面积和深度,变形程度,沟槽和裂纹的长度,以及容器本体和受压元件的结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等。量具检查常用的方法有:
①用平直尺或弧形样板紧靠容器表面,测量检查容器部件的平直度或弧度,以确定它的轴向或周向的变形程度。
②用游标卡尺或塞尺测量容器被磨损的沟槽或腐蚀坑的深度,鼓包的高度,以确定容器表面磨损、腐蚀及局部变形的严重程度。
③用多功能焊缝检查尺测量焊缝成形尺寸。
④用超声波测厚仪测量壁厚,简单方便,可直接读出厚度值,且测量精度高。
压力容器的仪器检测与检验
(1)无损检测。压力容器检验中所用的无损探伤方法与压力容器制造中检验焊接质量的无损探伤方法相同,仍为磁粉探伤、渗透探伤、射线探伤和超声波探伤等。由于压力容器检测多在生产现场进行,场所不固定,因而检验使用的无损探伤设备多为便携式的。近来有条件的单位也采用了声发射技术或红外热成像技术。
(2)硬度测定。由于硬度与强度性能有较好的经验关系,且可以在现场进行无损硬度测定,因此,在用压力容器检验中常采用硬度试验。在用压力容器的现场硬度测定多采用手提式硬度计对焊缝、热影响区及母材等有关部位进行硬度测定。
硬度测定应根据需要选用相应的硬度计,并按标准检验要求进行硬度测定。目前在用压力容器的硬度检查多采用先进的微型里氏硬度计,里氏硬度可以直接换算成布氏硬度或维氏硬度,应用十分方便。
(3)力学性能试验。在压力容器检验中,一般不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当容器构件材质不明,无法确定材料的机械强度和其他力学性能时,可以取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冲击试验和弯曲试验。
(4)化学成分分析。在用压力容器检验中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的目的主要在于复核和检证材料的元素含量是否符合该材料的技术标准,或者在焊接或返修补焊时借此制定焊接工艺,或者用以鉴定在用压力容器壳体材质在运行一段时间后是否发生变化,为合理地确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提供依据。
(5)金相检验。压力容器经过多年的运行,在压力、温度和介质的联合作用下,组织结构可能发生变化,如因过热引起严重变形,苛性脆化,长期高温造成金属石墨化或热脆,在腐蚀环境下可产生晶间腐蚀或应力腐蚀裂纹等。组织结构的变化导致材料性能的变化,从而影响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因此,对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压力容器,有必要进行金相检验。
压力容器的试验与测试
(1)耐压试验及残余变形的测定。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即通常所说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它是一种综合性检验,不仅是产品生产验收时必须进行的试验项目,也是定期进行容器全面检验的主要检验项目。耐压试验的目的是检验容器受压部件的强度,验证是否具有设计压力下安全运行所需要的承压能力,同时通过试验可检查容器各连接处有无渗漏,以检验容器的严密性。
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原则上应以水压试验为主。为了减轻容器在耐压试验时破裂所造成的危害,应选用破裂时爆炸能量低的物质作为试验介质。
①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所用的水必须是洁净的。奥氏体不锈钢压力容器进行水压试验后,应立即将水渍去除干净。具体试验参数及方法应按规定进行。
②气压试验。由于气体的压缩性比液体大得多,容器一旦发生破裂,在同样容积和承压能力条件下,气体的爆炸能量比液体大数百乃至数千倍,所以气压试验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为此,压力容器凡是可以采用水压试验的就不用气压试验。只有对于不适宜作水压试验的容器才采用气压试验。气压试验所用气体,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对于具有易燃介质的在用压力容器,若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则必须对容器进行彻底的清洗和置换。具体试验参数及方法按规范进行。
③残余变形测定。测定残余变形的目的是为了观察容器在耐压试验时是否发生了残余变形,其残余变形值是否超过规定范围。对于比较重要的压力容器,规定在耐压试验的同时,要测定它的残余变形。并要求容器在耐压试验时,其径向残余变形率不超过0.03%,或容积残余变形率不超过10%。
(2)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又称致密性试验,试验的目的是检验压力容器的严密性。对于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除进行水压试验外,还应在安全装置、阀门、仪表等安装齐全后进行总体气密性试验。对于已经做过气压试验并且合格的压力容器,一般可不必再做气密性试验。
气密性试验使用的加压介质应是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具有易燃介质的在用压力容器,若容器内有残留易燃气体存在,则不得使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为了保证容器不会在气密性试验中发生破裂爆炸,造成大的危害,气密性试验必须在容器经过水压试验并合格以后进行。气密性试验压力通常为容器的设计压力,试验时气体的温度应不低于5℃。试验前,应将容器上的全部安全装置和阀门装配齐全,不参与气密性试验的部分或设备,必须用肓板隔断。为防止容器在试验中破裂而造成的伤害,试验场地应划定安全防护区,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可靠的防护措施。
试验时,应缓慢通气。当压力达到试验压力的10%时,应暂停进气,对连接密封部位及焊缝等进行检查,若无泄漏或异常现象可继续升压。升压应分梯次逐级提高,每级一般可为试验压力的10%~20%,每级之间应适当保压,以观察有无异常现象。压力达到试验压力后,应保压10~30分钟,保压过程中试验压力不得下降,检查容器各连接部位及焊缝有无泄漏,确认无泄漏即为合格。试验完毕后,应缓慢将气体排净。
压力容器气密性的检查方法有多种,如在被检查的部位涂刷肥皂水,检查肥皂水是否鼓泡;或在试验介质中加入1%的氨气,将被检查部位表面用5%硝酸汞溶液浸过的纸带覆盖,如果有不严密的地方,氨气就会泄漏而使纸带的相应部位形成黑色的痕迹,此法较为灵敏、方便;再有,可在试验介质中充入氦气,如果有不严密的地方,用氦气检漏仪就可在被检部位表面检测出氦气。氦气检漏仪可以发现气体中含有0.1%的氦气存在,因此,灵敏度较高。小型容器则可浸入水中检查,被检部位在水面下约20~40毫米深处,检查是否有气泡逸出。
(3)应力测试。通常在压力容器检验中不进行应力测试。但当被检容器结构形状复杂,无法依据理论计算确定容器的应力分布及应力水平;且容器存在裂纹等缺陷,需在检验后进行安全分析评定时,可在检验中进行应力测试。主要的应力测试方法是电阻应变测量法和光弹性实验法。电阻应变测量通常与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同时进行。

⑨ 双锥回转真空干燥机的产品参数

双锥回转真空干燥机的顶角为90°~60°(视物料的静止角而定),物料的填充率为30%~50%。设备转速一般按N≤42.3D½r/min确定(D为最大回转直径)。夹套的传热系数U与操作压力无关,对不黏结物料U=116~140W/(m²·K),黏结性物料U=80~93W/(m²·K)。其传热面积以物料接触筒体壁的面积为计算基准。干燥机筒体按压力容器设计,内筒受外压,外筒受内压。

⑩ 如何定义设备是否属于压力容器

参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第二条、第三条原则套就成了,如果能套进去,那就是压力容器。

http://www.jincao.com/fa/law12.37.htm

补充:
1、而且从容规的制定者那里得来信息,目前本规程并不完全约束电厂设备。
这是电力系统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其实国家规定很明确,而且电厂本身属于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监察条例》中说的很清楚,国家各个单位都应该遵守,只是电力系统太大,很多不配合质监系统的管理才造成的。《容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应遵守的基本守则。因为它的规定并不是很严格,只是一些基础性的要求,它从安全角度来管理这些设备的制造、安装、使用等工作,同样电厂承压设备也应该遵守。

2、关于压力容器的归类问题:
GB150/GB151是压力容器类的国家标准,由于压力容器行业是个特殊的行业,是以原劳动部为主要监督执法部门的。因此按照《容规》第5条 本规程是压力容器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压力容器的技术标准、部门规章、企事业单位规定等,如果与本规程的规定相抵触时,应以本规程为准。
也就是说尽管GB150属于国家标准,但是如果GB150/GB151的内容与《容规》有冲突时,以《容规》的规定为主。
电力系统因为历史原因,一直规电力部直管,电力部没把电站的附属压力容器当成主要设备,因此没有类似的规定。但近年来电力部撤消,电力公司变为企业,各电厂承压设备开始由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因此现在电厂的承压设备中分为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三种。按照你说的应该属于压力容器。

3、我无法理解下面句中的"同具备"的含义
“同具备”就是同时具备,表示必须逐条符合其三条规定的才算压力容器,如果只符合其中一条的话不算压力容器。
简单的说:1、压力大于1公斤;2、直径大于150mm,容积大于25升;3、介质是气体、液化气体或者达到一定温度的液体。必须同时满足这三条规定的才算压力容器。范围外的不算压力容器,只能算一台设备。

4、关于GB150的解释:
GB150全称《钢制压力容器》,它只适用于钢制的压力容器。适用范围窄,而且它里面未对容器进行分类管理,只是规定在何种状况下压力计算方法、制造程序、检验与验收的准则。
而《容规》是个大框框,它适合于各种材料制的压力容器,它并没反对GB150,而且在很多地方引用GB150,而且关键的是它对压力容器进行了分类、定义。是个基础性的准则,其实GB150只是《容规》的一项分类配合标准。
我们在平常应用时一般都是先用《容规》进行分类、定性,再用GB150的技术要求来约束某台容器,要同时满足的。
你从GB150中查不出来什么叫“压力容器”的。

5、轴封冷却器或轴封加热器算压力容器么?
我没见过这种设备,所以不知道其具体的结构和材质,你先按《容规》的三条要求套一下,如果能套进去,那肯定就是压力容器了。
如果是压力容器,再看材料是否钢制的,如果是钢,那么就可以引用GB150/GB151。如果是其它材质,那就得找其它相应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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