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巴特去中心化
❶ 罗兰巴特《恋人絮语》在哪可以下载到
hui9475朋友,你好。很抱歉,我并没有找到《恋人絮语》的下载地址。不仅如此,就连在线阅读的地址也没有。
我建议你还是去书店买一本吧。我推荐你买上海人民出版社的那个版本。以下是《恋人絮语》的相关资料。
《恋人絮语》是罗兰·巴特晚期的一本代表作。作者以解构主义的思辨方式,在此尝试了一种高度“发散性”的行文,作者撷取出人类恋爱体验的五彩碎片,在思辨反光镜的折射下,结构出扑朔迷离的排列组合,不时给读者一种阅读的惊喜。这是一本无法用传统体裁界定的奇书。
内容简介:这是一部无法用传统体裁定性的奇书。作者在此尝试了一种高度神经质的“发散性”行文,糅思辨与直接演示为一体。这是一种“散点透视”的“零度写作”。恍如一万花筒:作者撷取出恋爱体验的五彩碎片,在他哲人思辨的反光镜折射下结构出扑朔迷离的排列组合。作者以对应的文体形式揭示了恋人絮语只不过是诸般感受,几段思绪,剪不断,理还乱。相形之下,以往的关于爱情、恋语的条分缕析、洋洋洒洒的“发思”八股显得迂腐、浅陋……而这正是解构主义要证实的。
作者简介: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1915-1980)被认为是继萨特之后法国知识界的领袖人物,蒙田之后最富才华的散文家。他在符号、精神分析批评、释义学、解构主义诸领域都有卓越建树,对西方文化和文化研究影响深远。
一个活泼的天才,总有着各种各样的兴趣。他总能在常人的见识之外看到一些特别的东西,他拥有狡黠的智慧,所有极端的暧昧的神圣的事物在这样的一种智慧之光的照耀下,立刻显现出它的可笑和滑稽。这样的一种智慧让我们得以重回理智,以更加客观平和的心态来旁观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
罗兰·巴特无疑是属于这一类型的天才,作为法国符号学理论的大师、结构主义的思想家,在他的思想里,似乎毫无清规戒律可言。
《恋人絮语》是一本无法让人定义的书。就像书名所显示的那样,它没有理论话语的漫漫征途却不乏深刻洞见。它没有小说文本的故事情节,却不乏一个个让人回味流连的爱情场景。他貌似体贴地以恋人的心态和言语的方式安排了这本书的结构方式,然而其后却不乏嘲弄。他用一种开放的、流动的、无定向性的言语方式开始了他对爱情的胡言乱语。
我们无法不喜欢他在这本《恋人絮语》中的只言片语,他那五彩斑斓自由而快乐的叙述,诱惑着我们进入到他思想的迷宫里,去窥视他那时时迸发的狡黠智慧。
据说罗兰·巴特是最有女人缘的。特别是对那些极富智性美的女人,比如克里斯蒂娃和苏珊·桑塔格。他优雅而从容的微笑,似乎具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这种魅力甚至使他那些应该很遥远的理论都显出了一种触手可及的亲切。所以,罗兰·巴特,是我唯一可以用“喜欢”这个词的大师。当然,玛格丽特·杜拉对他略有微词,这个一生都充满激情地关注男女两性间情欲和对抗的极端而尖锐的女作家表示,她不认为同性恋者巴特能体验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因此,《恋人絮语》显然是谵妄和虚无的,同样也是空洞的。事实上,在下这个判断之前,杜拉忽略了至关重要的一点:罗兰·巴特是个没有界限的身体。就像他的那些文字,纤细、轻盈,藤蔓一样四处漫溢,但每个触须都保留着极端的敏感,而且,充满诱惑——这种文字从来不是可以界定的,也很难确定它将漫游向何方,然而,它无孔不入。巴特其实是翩若惊鸿的那种另类大师。
巴特的身体是暧昧的,他滑出了传统的性别分界;巴特的事业也是奇特的,他似乎可以随意穿越学院的那道又高又坚固的围墙;至于巴特的著作,按照特里·伊格尔顿的说法,“书店越来越辩不清哪儿是文学理论部分,哪儿是软色情书架,哪儿是罗兰·巴特的后期著作,哪儿是杰基·柯林丝的最新小说”;甚至他的名字,有时出现在《泰凯尔》这样最先锋的学术刊物上,有时也会在巴黎最流行的时尚杂志上露面,比如《ELLE》……所以,在我们这个爱情话语逐渐耗损的时代,罗兰·巴特又回到了爱情,难怪《花花公子》会欢呼:“由于《恋人絮语》这样的书,爱的春天又将返回。”
热恋中的人怎样说话?那些处于高热状态:神神叨叨,罗里罗嗦,言不及义,颠三倒四的情人们,那些眼睛会发光,神情大起大落,喜怒无常的恋人们,他们怎样表达和释放内心的狂热火焰?巴特在此设置了一种舞台似的场景,一幕幕无头无尾的片段(一句喃喃自语,一种神情,一个眼光,一样道具,或者是某种身体动作,某个细节,某种独自沉浸、与世隔绝的心境,以及某个常用词……)纷纷上演,随意涌现,堆放,随意蔓延,分叉,逗引出文化经典中被忽略的细枝末节——在罗兰·巴特之前,有谁关注过当维特的手指偶然碰到夏洛蒂的手指,这种身体接触带来的“咀嚼意义的快感”和它的微妙隐秘的“符号迹象”?有谁搜寻过对恋人的赞叹“真可爱”背后复杂的欲望和空乏的字眼之间的冲突?——然后无声无息的消失。
在这个舞台上,那些情话一缕缕,一丝丝,或一丛丛,随心所欲地漫天飞舞,像飞絮,也像游丝,无法归类,无法集中,也没有先后秩序,当然,更没有中心和重点;它们太轻盈,太无所不在,所以反而常常成了不被人注意的盲点;我们每天都在用,用了一代又一代,最初的激情和战栗已被慢慢损耗,或者逐渐沉积到不为人知的暗面;但是,只有罗兰·巴特可以使它们复苏——尽管这种方式也许仍然是巴特式的暧昧和不可捉摸:符号学,拉康的精神分析,德勒兹的欲望理论和福柯的快感伦理学;故事,格言,独白,散文笔法,解构主义的解剖刀,学院派的引经据典,诗人般的热情,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式的全身心投入的体验,布莱希特般的间离和观察,甚至是词语拉丁文的追根溯源……最终,是恋人的混乱而炽热的话语,虚拟出了一个热恋中的“我”——一个没有性别,没有年代,没有国籍,没有种族,也没有“思想”和“本质”的角色。从这个意义上说,“恋人絮语”比《一个解构主义的文本》更能显示罗兰·巴特的个人气质,和他天马行空、无迹可寻的。
❷ 体会文化对音乐的意义
文化相对主义是以相对主义的方法论和认识论为基础的人类学的一个学派,这个学派强调人类学应更属于人文科学而不是自然科学,坚持人类学应以“发现人”为主要目标(注:Alan Merriam, Anthropologyof Music,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1964第23页。)。
文化相对主义实际上是一种相对主义的价值理论,它是整个相对主义社会思潮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他们认为:任何一种文化行为,只能用它本身所从属的价值体系来评价,没有一个对一切社会的文化全部适用的绝对价值标准。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否,是不能只用“西方文明”的价值尺度来衡量的。各个民族的文化都在沿着自身的轨道发展,都在寻找适合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文化环境和生活方式,也就是说,各种文化都在沿着自己的道路走。文化的存在有着各民族自身深刻的历史的、社会的、心理的及生物学方面的因素,是自身所在的社会与环境整合的结果,文化是无法机械地移植的。因此,企图用西方文明去“改造”所谓的“原始”民族,结果适得其反。在文化相对主义者看来,过去的文化人类学家用自身的社会价值标准来评价其它民族的文化现象,会产生失误,容易陷入自我民族中心主义的泥坑。
文化相对主义产生于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在它产生前,不同文化相遇,由于相互间的差异会产生三种可能性:第一种是文化征服。对于与自己文化不同的人,一概视为异端,并进行教化(用自己的文化模式改造其它文化)。第二种是文化掠夺。即从自己的文化观念出发,承认并尊重其它文化的某些方面价值,力图理解它,并占为已有。如古希腊文明的形成就得益于古埃及文化。第三种是文化交流。这是一种互相影响和相互尊重的双向流程。即不同的文化经过冲撞后主动吸收他种文化,以补自己的不足。如中国对印度佛教的吸收,十八世纪欧洲的中国热,古代日本对中国文化的学习等等。
现代社会,特别是以信息网络为主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以来,人们关于其它文化的知识逐渐丰富,又由于帝国主义时代告终、殖民体系瓦解,各个新的国家都致力于寻回并发扬自身原有的民族文化,这些新的发展使原有的强势文化不能不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向。由此,文化相对主义有了很大发展。毫无疑问,文化相对主义相对于过去的文化征服、文化掠夺来说,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跨越,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正如人类学家康拉德·菲力普·科塔克所说的:“人类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同各种形式的种族中心主义作斗争。 ”(注: Conrad Philip Kottak,Anthropology:The Exploration of Human Diversity, New YorkMograw-Hill,Inc,1991第44页。 )文化相对主义代表了对种族中心主义理论的彻底否定。
文化相对主义理论的核心人物梅尔维尔·赫斯科维茨指出:“文化相对主义的核心是尊重差别并要求相互尊重的一种社会训练,它强调多种生活方式的价值,这种强调以寻求理解与和谐共处为目的,而不去批判甚至摧毁那些不与自己原有文化相吻合的东西”(注:赫斯科维茨:《文化相对主义-多元文化观》,蓝天出版社(纽约)1972年版,第32-33页。)。这不仅强调了不同民族的社会文化一律平等,同时也强调了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宽容和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是世界文化多元繁荣的唯一基础,只有具有宽容意识,才使不同的文化能够相互借鉴,扬长避短,才能迎来国际社会的和平繁荣。如果没有尊重,那么各民族文化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也就不会对不同的文化产生宽容。
人类学的发展不仅证明各民族的文化是多样的,而且是各有其内在的特性,从而构成了丰富多采、多元共存的世界文化。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吸收和渗透不仅完全可能,而且也非常必要,即使处于同一文化中的不同群体和个人对于事物的理解也都不尽相同,只强调同一文化中的“统一”,显然与事实相悖。同时,19世纪与20世纪两百年的历史已经证明,用某种文化吞并或“统一”另一种文化也是不可能的。其结果从来都是灾难性的。因此,西方文化终究不能同化东方文化,也不能综合各种文化造成所谓新的“世界文化”。正如美国学者亨廷顿所讲:西方文明独特,但并不普遍。(注:亨廷顿:《西方文明:独特,但不普遍》,徐漪译,载《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 1997年第6期。)
文化相对主义的提出使我们不能不承认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多元共存的现实,承认这个现实就必须承认文化的独立存在,即相对性。又要有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这里,文化交流的目的在于达到不同国家民族的相互理解,在理解中相互吸取他人长处,用于补充、激活、丰富和建设自己的文化。在这一过程中,交流就是对话,进行对话就有比较,在比较中展现各自的独特性和共同性,发现共同的规律性现象,以丰富人类文化。同时又要重视本民族文化的更新、变异和发展。
总而言之,文化相对主义是今天世界多元主义时代一种合理、现实的文化态度,也是各民族处理不同国家及文化中应该具有的起码的文化和政治意识。特别是随着信息和交通的改善,不同文化、民族的交流、竞争、接触越来越普遍,理解、甚至欣赏行为或者思考方式与我们不同的民族就变得越来越重要。文化相对主义在当代已经超越了人类学中方法论的范畴,而正成为一种值得提倡的世界性的文化精神。(注:梁守德、方连庆主编:《1996-国际社会与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61页。)
基于文化价值相对论的音乐批判
21世纪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新格局是:不同音乐文化之间经过相互碰撞后达到对话和某种程度的共融。如何使不同音乐文化传统的民族、国家和地域能够在差别中得到发展,以便造成在全球意识下音乐文化多元化发展的新形势?毫无疑问,文化价值相对论为我们提供了正面的价值资源,它是实现多元音乐文化的一个重要理论支柱。由此,面对21世纪,我们如果不树立中国自身的音乐主体意识,不建立中国自身的音乐教育体系,那么中国音乐将无法在一个开放的、多元的全球音乐文化中进行对话和交流。这将不利于中国音乐文化的良性生存和健康发展,这也应是我们在世纪末认真回顾和反思的重大课题。
1.中国音乐“落后论”质析
回顾近百年的中国音乐发展,我们最大的缺失就是失去了对民族音乐文化的自信,致使中国传统音乐至今未取得应有的地位,其课程在音乐专业学习中仍处于一种“边缘化”状态。造成这一残酷事实的理论根据是中国音乐“落后论”。
中国音乐“落后论”的生成有其深层的历史文化原因,这主要表现在三方面。首先,我们近代的专业、(公共)业余音乐教育体制是在20世纪初,随着西方音乐的传入,在五四新文化思潮的影响和留学日、欧、美归来的音乐家们在学习西方的基础上逐渐建立起来的。时至今日,我们所沿袭的音乐理论(如乐理、视唱练耳、作品分析等)、基础课程和价值观是西方的,虽有自身的特点,但总的看来与西方各国院校相比,并没有根本不同。基于这种西方的基础教育理论和方法在中国一统天下,对中国音乐文化的多元发展无疑是一个桎梏。其次,人们介绍音乐发展的历史时,往往把简单音乐作为复杂音乐的先导,并将复杂音乐作为早期音乐的改进和提高。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是把西方音乐由单音体制向复音体制发展的历史,当作世界音乐历史的普遍规律,并依此为衡量标准,把中国音乐划为单音体制,而视为“落后”。人们之所以形成这种观点与现代音乐理论源自进化论思想风行一时的19世纪有关。第三,在我们音乐界有相当一批盲目崇拜西方音乐的学者,由于缺乏甚至根本没有对中国传统音乐做认真系统的研究,就轻率地把本民族音乐文化视为敝屣。这种偏颇的治学态度严重干扰了中国音乐界,并造成极大的思想混乱。
西方学者朱迪斯·拜克在其《西方艺术音乐是最高级的吗?》文章中指出:在音乐学家、音乐教育家,甚至一些音乐民族学家当中,“西方艺术音乐比世界上其它音乐高级”这一观念,仍被习惯地、不言而喻地认同,实质上这是殖民主义在音乐学领域的翻版。文章从音乐的“自然性、复杂性、意义性”三个方面剖析,认为它们在许多文化音乐中都具备的,并非西方艺术音乐独有。因此,西方艺术音乐既不比其它音乐传统好,也不比它们差,音乐系统是不能简单地用同一标准来衡量的(注:载《中国音乐》95增刊续集,刘勇编译。)。令人遗憾的是,“西方音乐是最高级的音乐”几乎成了我国音乐界某些人的集体无意识,他们心悦诚服地接受西方现代话语的支配,心甘情愿地许可西方文化霸权的奴役。由于长期套搬西方音乐模式,严重影响了中国音乐的健康发展。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凡从事音乐者都明白基本乐理是关于音乐的基本语法,然而在我们的音乐教学中,基本乐理却是西方的。黄翔鹏先生指出:现有的乐理书,其实只是欧洲的中心地区一个时期即十八、十九世纪,一种音乐体系即大、小调音乐体系的理论总结。它是提供应用技术基础知识为目的的,因而既不能用来解决同一地区即欧洲古代音乐史的历史理论问题,也不能概括最新技术的发展,怎能把它尊为音乐艺术基本理论的金科玉律呢?(注:黄翔鹏:《中国人的音乐和音乐学》,山东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255-256页。)然而,在我们音乐教育中却生成了一种“学习中国音乐,必先学好西方乐理”的畸形现象。欧洲人讲4/4拍,中国人讲“一板三眼”,但对强弱位置的“选择”却大不相同。中国人当然可以不去理会“强、弱、次强、弱”的节律安排,就使用4/4拍来作如下记谱:匡台七台二台匡‖,讲实际效果,上谱的最强拍是在第四拍,即欧洲音乐一般规律的最弱拍位置。这本来是不足为奇的、中国音乐中普遍存在的节律。研究民歌的人也会发现中国有好些地区的民歌,记下谱来,多数“煞声”都要收束在“基础乐理”所讲的“弱拍”上。这是中国音乐“犯规”了吗?奇怪的是,课堂上给中国人讲“乐理”,也要按照欧洲的“轻重律”来讲节拍!(注:黄翔鹏:《中国人的音乐和音乐学》,山东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257-258页。)类似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每一种文化都有其发生发展的过程,没有一种文化可以作为判断另一种文化的尺度。文化相对主义认为,文化差异是现阶段普遍存在的现实,正是这些差异赋予人类文化以多样性。文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东西方音乐各自的符号体系、语法结构与艺术本体哲学宇宙观、文化类型的差异是相联系的。这些差异在20世纪东西方文化、哲学、艺术、美学等大量的比较研究中是存在的。在这方面,中国音乐学院管建华教授在其专著《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注:管建华著:《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5年10月第一版。)中已做了很好的阐析。
文化人类学的发展证明,没有差异就没有发展,正是由于文化差异的存在,各个文化体系之间,才有可能相互吸收、借鉴,并在相互比较中进一步发现自己。在这里,比较是一种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对话和交流。目前,比较诗学、比较文学、比较艺术等人文学科已掀起了平等对话的热潮,这种平等的对话是以消除落后为前提的。如美术界在进入本世纪后,就不以画种区分艺术的高低,即使以市场行情来衡量,当代最昂贵的艺术作品也不以材料定价。(注:朱青云、王林、王南溟:《中国当代艺术的国际处境》,载《读书》,三联书店出版,1998年第11期。)然而,中国音乐“落后”论的殖民主义阴影还未彻底清除,如何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音乐、让中国更好地了解世界音乐?毫无疑问,消除落后论,是中国音乐参与世界性生活并破除“音乐文化霸权”话语的基本前提。
2.“欧洲音乐中心论”批判
“欧洲音乐中心论”实质上是种族中心主义。种族中心主义认为:只有本民族的文化价值才是正确的、至高无上的,并根据本民族自身的文化价值来判断其它民族的信仰和行为。毫无疑问,当今社会,随着全球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格局的日益形成,“欧洲音乐中心论”即是实现全球多元音乐文化的现实障碍,也是获得后现代全球意识的思想障碍。因此,对“欧洲音乐中心论”的否弃便成为当今文化人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音乐)文化价值相对论首先反对这种独霸式的“欧洲音乐中心论”。(音乐)文化价值相对论观念的普及和其它因素一起,在20世纪末叶使不同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平等的对话和交流成为可能。3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有见识的音乐学家都在力求突破“欧洲中心论”和殖民主义意识形态。尽管各国的经济和政治影响程度上存在悬殊,但是,各国、各民族普遍觉悟出对自身传统音乐文化的新态度。此外,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人类生存空间的骤然缩小,各种文化的碰撞与聚合不可避免。这样各民族的界线日益明确,各种文化的独有特征日益清晰,伴随这种观念所产生的需要,是在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之间建立基于平等、尊重和理解原则而不是霸权主义之上的对话和交流渠道。(注:(菲律宾)拉蒙·桑托斯:《跨文化音乐教育中的正宗与变迁》,载《中国音乐》,96增刊,刘沛译。)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音乐文化,各个民族的音乐文化都在沿自身的轨道发展,都在寻找适合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文化环境和生活方式。因此,“每一类音乐都有权利生存,这种权利可以视为价值的平等。每一类音乐的价值都取决于实践并喜爱它的人们认可”。(注:严锋译:《权利的眼量——福柯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然而,在中国音乐界由于长期受“欧洲音乐中心论”的影响,致使把欧洲音乐发展的历史当作世界音乐历史的普遍规律,并依此为标准来衡量中国音乐文化。事实上,这种看法相当幼稚。
西方音乐文化是在宗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宗教意识不但使西方音乐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而且还赋予西方音乐以内在精神价值。正象正统经院哲学家的最大代表、亚里士多德的权威、“神学家之王”的托马斯·阿奎那说的:“一切自然的东西都是由神的意识创造的,可以称之为上帝的艺术品。”因此,宗教的思想与宗教活动的需要,造成了欧洲音乐的内容和形式。从中世纪开始,其音乐内容、主题、作品形式、体裁、记谱法及创作传承都为严密的理性逻辑框架所统治,这正是基督教音乐文化所具有的精神品质魅力。而在中国,自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的创立证明中国音乐文化真正完成了从神到人的观念转化。儒家的礼乐思想完全从“人性”和“人德”的角度来对音乐阐释,是“情”与“理”统一的音乐观。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学说主张“人性”应回归自然,是“物化”,“天人合一”,“物我为一”的音乐观。无论是儒还是道,他们音乐审美的最终目的不是外在的神,而是一种完善理想的人。
因此,不同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不同的文化环境,不同的文化环境又决定了不同的美学倾向。欧洲音乐文化中的宗教美学,只能在“宗教文化”的特有环境下出现,而中国音乐文化中的伦理美学,也只能是“宗法文化”的必然产物。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派文化人类学则告诉人们:一种文化类型的优劣高下不应该以另外一种文化类型为标准或参考系来判断,而应视它本身的实践价值而定。那些企图用欧洲音乐来改造中国音乐的理论是“欧洲中心论”的吹鼓手,设想要发展中国音乐必须向“西方乞灵”的观念显得十分肤浅。
批判“欧洲音乐中心论”,不仅存在于东方各民族,而且也存在于欧洲民族本身。当然,欧洲学者反“欧洲音乐中心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近代理性主义思维方式的反省,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就是批判“欧洲音乐中心论”的理论表现。所谓后现代主义思潮是一种自觉超越狭隘阶级、民族、国家界限意识,从全人类和全球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在充分尊重差异的同时,努力形成人类共同的认识、共同的价值和共同的实践。站在世纪交点上高呼“上帝死了”的“新世纪哲学家”尼采,以其“重估一切价值”理论给西方的理性主义哲学和基督教道德以致命的打击,并为后现代主义确立了一种文化批判的基础。如德里达的消解逻各斯主义、语言中心主义、在场形而上学话语,而以思想和语言游戏对“中心化”的结构主义加以拆解;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和“符号学原理图示”及福柯对“形式”、“文本”或“作品”的思考,解除了人们习惯的思维定势:追求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一个绝对正确的标准、一个一成不变的等级模式。它的多元性、无中心性、多维思路,使人们超越了传统的视野。(注:王岳川著:《二十世纪哲性诗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第384页。)
建立在近代理性主义思维方式基础上的欧洲音乐,其根本特点就是追求绝对性、确定性,总是获得“一种关于普遍性、关于支配宇宙的最普遍原则的知识”。(注:(德)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34页。 )这一思维方式产生于欧洲文艺复兴运动,这本来只是欧洲思维方式,并且只是一定时代的思维方式,但是由于资产阶级在第一时期全球化(强调同一性存在)运动中占据主导地位,这种思维方式也被视之为统一的、最高的人类思维方式。这就是“欧洲音乐中心论”形成的根源。但是,全球化进入第二个时期(强调差异性存在),这种理性思维方式就显露出它固有的弊端。那就是,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近代理性主义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而全球问题的出现则表明人不仅要征服自然,而且更要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在有关人类历史发展规律方面,近代理性主义强调历史发生规律的单一性,把欧洲社会发展所经历的各个历史阶段视为人类历史进步的唯一模式。以此来比较各民族的优劣,评价各民族历史进程的合理性。这实际上否定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多样性、复杂性和民族发展道路的多元性,本质上是一种非历史主义观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人们越来越强烈地反对欧洲历史发展为人类的单一进化模式,强调各民族历史发展的特殊规律和多元化发展的道路,这促进了文化相对主义在学术界的“牛市”。
因此,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从根本上动摇了近代理性主义的思维方式,同时瓦解了靠理性玉义思维方式支持的“欧洲音乐中心论”的价值体系。后现代作曲家凯奇的音乐,力图消解欧洲传统音乐结构(大小调和声共性写作)以及现代音乐(序列主义)的结构,颠覆了高高在上的欧洲音乐文化的“霸权”地位。
综上所述,对于“欧洲音乐中心论”的决定性超越,不仅来自于西方学术界的解构和消解中心等尝试,在更大程度上也取决于东方和第三世界知识分子在弘扬本民族文化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注:王宁、薛晓源主编:《全球化与后殖民批评》,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页。)全球化运动的第二个时期形成的反“欧洲音乐中心论”思潮,本质上是要求肯定各个民族音乐文化的价值,承认世界音乐文化多元发展的合理性,以音乐文化的多元发展代替音乐文化的一元统治。这无疑是各民族音乐文化复兴的一个契机,也是世界新音乐文化的创造与再生。这正是基于文化价值相对理论的音乐批判的根本意图所在。
世纪之交,如何建立自身的的音乐教育体系,已成为每一个民族面临二十一世纪的挑战。对于中国来说,开展音乐文化批判与创造的任务是双重的:一是批判本世纪以来统治中国音乐文化界的“欧洲音乐中心论”的思维方式。“欧洲音乐中心论”的思维方式对中国人的统治最初是与30年代的东西音乐文化论战相联系的。无论就音乐理论形态而言,还是就其音乐理论应用而言,我们已禁锢在欧洲理性主义的思维方式之中,致使大多数人已经麻木。批判“欧洲音乐中心论”并不代表我们拒斥向西方学习。相反,我们必须更加深入地学习和了解西方音乐。没有批判意识的吸收和借鉴,只能是一种盲目的输入;二是对中国传统音乐作认真的总结和梳理,并纳入我们的音乐教学。如果说现代中国的艺术有些贫乏的话,那恰恰是因为,丢掉了自己的伟大传统,生搬硬套外国的形式所致。(注:陈传席:《中国画在世界艺术中的实际地位》,载《新华文摘》,1999年第3期。)任何国家的艺术都和这个国家一样,如果要想有发展、创造,那就必须在牢固地守住自己的传统的基础上,再吸收别国的有益成分,如果丢掉自己的传统,一味模仿,数典忘祖,那么我们将永远不能在21世纪世界多元音乐文化中,进行平等的对话和交流,我们只能在无聊的争论中丧失自我,也只能在空洞的口号中谈自身的音乐发展。
结语
文化相对主义的文化价值论在当今音乐人类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至少是研究或学习任何音乐文化所需要具备的一种态度。(注:管建华编著:《音乐人类学导引》,载《中国音乐》96增刊第173页。)这种态度不仅来自于对当今世界不同音乐历史、文化和传统内在发展的尊重,也来自我们对于世界各国自身音乐发展道路选择的理解和支持,更来自于我们对于世界音乐文化多元共存、共同繁荣的追求。因此,文化价值论不仅是多元音乐文化价值的基础,也是多元音乐文化价值的理论支柱。
文化价值相对论支持了一个文化多元共存的新时期。在这一时期,曾经长期封闭、倍受压抑、但却极富特色、并为全人类最多数人口所拥有的中国八千年音乐文化无疑将在世界多元文化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世界音乐文化多元共存的基础上,必将实现多种音乐文化的互识、互补、互证。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将向世界呈现自己八千年历史的音乐文化,并积极参与对人类新音乐文化的创造。只有这样持久的平等对话和广泛交流,中国音乐文化才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❸ 巴特币和比特币一样吗
巴特币和比特币并不一样。
巴特币:是最近火爆投资市场的一种虚拟数字货币,由奥巴马财团联合巴菲特旗下基金共同发行,一共发行2000万枚的巴特币。

从上可以看出,两者的名字,出现年份,发布商,都不一样。虽然两者都是虚拟货币,但是巴特币并不是比特币。
参考资料:
虚拟货币网络
比特币网络
❹ 论述西周时期美学思想滥觞的主要内容
1、现代美学之路 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主义美学的诞生和现代西方美学的崛起,标志着美学在西方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马、恩的美学贡献,不在于对审美和艺术现象的具体分析,而是从哲学人类学高度,深刻阐述了人类审美的普遍规律。特别是,他们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等的论述,为从社会历史角度解答美学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想和方法。马克思本人曾经有心撰写一本美学专著,据说《新亚美利加网络全书》“美学”条目⑧ 就是他撰写的。不过,马、恩美学思想主要散见于他们的许多其它著作中,《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德意志意识形态》及一些有关文艺问题的书信中,都包含了精彩的美学论断。《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有关“美的规律”、“自然的人化”、“异化劳动”与美的创造、美感性质等论断,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精华。马克思提出“劳动创造了美”和“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⑨,肯定美源自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则为探讨美的根源和本质提供了一定理论根据。至于马、恩在评论拉萨尔剧作《弗兰茨·冯·济金根》,以及马克思论述古希腊神话的永恒魅力时,从意识形态理论角度分析作品和艺术现象的方法,也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美学鲜明的意识形态特性。 同马克思主义美学并存的现代西方美学,在总体上集中体现了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哲学和美学的反叛,其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思潮的流变更迭,构成了现代西方美学的发展主线。它的主要特点,我们可以作这样的概括: 第一,现代西方美学内部,集合了诸多思想学说和理论流派。其中,以叔本华(A.Schopenhauer)、尼采(F.W.Nietzsche)的唯意志论为前驱的现代人本主义美学思潮,集中了克罗齐(B.Croce)为代表的表现主义美学、柏格森(H.Bergson)为代表的直觉主义美学、英伽登(R.Ingarden)和杜夫海纳(M.Dufrenne)为代表的现象学美学、海德格尔(M.Heldegger)和萨特(J.P.Sartre)为代表的存在主义美学、苏珊·朗格(S.K.Langer)为代表的符号论美学,以及像“移情说”、“心理距离说”和精神(心理)分析学美学等。以主观经验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为思想基础的现代科学主义美学,则包括了桑塔亚那(G.Santayana)和托马斯· 门罗(T.Munro)为代表的自然主义美学、克莱夫· 贝尔(C.Bell)为代表的形式主义美学、杜威(J.Dewey)为代表的实用主义美学、瑞恰兹(I.A.Richards)等人为代表的语义学美学、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等人为代表的分析美学、阿恩海姆(R.Arnheim)为代表的格式塔(完形)心理学美学和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和罗兰·巴特(L.Barthes)为代表的结构主义美学;等等。 第二,现代人本主义美学张扬主体在审美活动中的决定作用,以非理性因素解释艺术创造和艺术接受的本质,追求审美的绝对自由和超越。表现主义、直觉主义都把主体直觉当作美学的中心概念来展开理论阐述;“移情说”、“心理距离说”及各种“审美态度”理论,把主体超功利的审美观照理解为审美活动的本质和决定因素;存在主义强调对主体想象功能的研究;精神(心理)分析学美学则把人的无意识活动看作艺术创造与审美的源泉。这样,自古希腊而来的西方美学研究重点,便从审美客体转向了审美主体,体现了对“自我”进行更深入的发现、追寻和探索的现代意识。 第三,1876年,德国实验心理美学创始人费希纳(G.T.Fechner)在《美学导论》中提出,美学应从感性经验事实出发,走归纳和实验的道路。现代科学主义美学正是在经验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基础上,展开了对具体审美经验或艺术事实的经验描述、理论推演和一般概括。例如,语义学美学就主张,有关审美判断问题的讨论,应在科学分析作品语词、句子和意义的基础上进行。而阿恩海姆则运用格式塔原理分析艺术与视知觉的关系,揭示了客观事物与主体心理结构形式之间的相同或相似性,即“异质同构”规律。 第四,现代西方美学基本背离了传统思辨形式,悬搁了美的本质一类思辨性问题,转向经验性的艺术哲学、特别是审美心理学方向,寻求解决有关艺术和审美的具体经验性问题。这一点,在科学主义美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自然主义、实用主义、语义学、分析哲学、符号学等美学流派,都角度不同地在经验描述基础上建立起审美心理学、艺术哲学、艺术心理学或一般艺术科学。 第五,现代西方美学以审美——艺术为中心,重视研究艺术本质、特征、规律、构成等问题。除了分析美学对艺术本体问题尚持怀疑态度外,大多数美学流派都力图按自己的立场来解释艺术本体问题。诸如艺术本体与创作主体心理功能及活动的关系、非理性因素在艺术创造中的作用、艺术作品“本文”的内在逻辑和结构关系等一系列课题,得到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形成了多元的方法论景观,大大开拓了美学的现代视野。 在中国美学的现代发展中,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其一,大量吸收、借鉴了西方美学成果。王国维在20世纪初率先从日本引入西方的“美学”⑩术语,并用康德、叔本华和尼采的理论来阐释中国艺术,开创了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美学学科。蔡元培在康德、席勒思想影响下,提倡“以美育代宗教”,通过美育在教育中的机构化而扩散了美学的社会影响。二三十年代,朱光潜的《谈美》、《悲剧心理学》、《文艺心理学》,吕澄的《美学概论》等许多美学文献,更是充分利用了当时西方的美学和心理学研究成果,对审美经验和审美对象进行了分析。直至20世纪末,中国美学研究仍然持续着这种“拿来主义”的理论进程。正是通过引入和借鉴西方美学,中国美学思想由原来偏于感性经验形态,走向了比较自觉的理论思辨,走向了美学学科的现代建构。其二,通过中西方美学思想的相互参证比较,现代中国美学家为传统美学的现代重建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尝试和探索。朱光潜的《诗论》、宗白华的《中国艺术意境的诞生》、钱钟书的《谈艺录》等,在把握中国艺术特有的审美境界、高扬中国美学精神方面,有着重大贡献。其三,马克思主义美学在中国得到传播和研究。40年代,周扬、蔡仪等人的著述,体现了现代中国学者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它的认识论),建设中国新美学的努力。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更对中国美学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意义。 二、美学现状 20世纪50年代以前,在旧美学的解体过程中,各种现代美学流派所做的工作,主要是为自己寻找重建美学体系的新的理论支点。这一点,正体现了现代主义文化的建构意图。 然而,6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社会步入“后工业”时代,后现代主义的文化思维转向了反深度性、反中心性和反体系性。恰如美国哲学家理查德·罗蒂(R.M.Rorty)所揭示的,作为对科学、道德、宗教和艺术所提出的永恒性(本体论)或认知(认识论)问题的仲裁者的哲学,在后现代进程中已经终结,固守人类思想和艺术实践中所谓“第一原理”、“永恒不变的哲学问题”已是荒诞。⑾在美学领域,这种后现代思维逻辑主要就体现在以后期维特根斯坦思想为指导的后分析美学、德里达(J.Derrida)为代表的解构主义美学、伽达默尔(H.G.Gadamer)为代表的解释学美学和马尔库塞(H.Marcuse)和阿多诺(T.Adorno)等人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中。它们在不同角度地批判现代主义文化的深度模式之际,深刻质疑了现代主义美学从某一个绝对的理论原点去逻辑地建构美学体系的做法及其结果(体系)。 尽管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发展主线仍然延续在后现代美学进程上,但它的内部却发生了剧烈扭变:在人本主义这条线上,从“结构”到“解构”的转向,充分体现了美学的“后现代”特点——结构主义曾强调作品本文背后实际起支配作用的“结构”的存在,解构主义却要取消一切“中心”,消解全部“结构”;结构主义强调作品本文的内部研究,解释学美学、接受理论等却把重点转移到读者和接受过程,强调本文意义的不确定、相对和多义,呈现了“非中心化”的特点。在科学主义这条线上,分析美学曾经由语言分析入手,反对固定的美的本质探讨,走向了美学的取消主义;后分析美学则集中到艺术本体论上,以折衷主义取代取消主义,走向了美学的建设性方向。 此外,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内部,法兰克福学派高举社会批判旗帜,提出“反艺术”的理论;他们对卢卡契(G.Lukacs)美学“整体性”概念的批判,体现了一种反对将本质和必然作宿命理解的倾向。而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美学家在批判地吸收各种理论基础上,同样把马克思主义美学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后现代”阶段,加强了马克思主义美学在当代的思想活力。 后现代文化景观中,美学成了没有美的本质的碎片。这种完全不同于以往美学形态的美学(反美学),尽管还存在许多问题,但它在克服美学的贵族态度和被动性之际,有助于美学在更为开放的文化空间里,把审美问题与人对合理生活的追求进一步结合起来。 为什么说美学是一门人文学科?它的具体内涵又是什么呢? 第一,在研究方法、研究主旨上,美学不同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 自然科学凭借科学理性来发掘客观自然现象背后的本质,以便为人类获得更大的生活幸福提供充分的物质性条件。美学则以研究审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人的精神世界为核心。而人的精神活动尤其是心灵的内省体验,有着非理性、非逻辑、非确定的一面,是科学理性所无法准确达到的,因而,美学研究不仅始终不能脱离感性形态,而且还总是保留着某种阐释上的模糊性、体验性和多义性。 社会科学通过对社会秩序、经济规律、法律典章、政治体制等的研究,关注人类行为价值的分析、预见和控制,探讨文明对人类限制的一面。美学则研究陶冶人的性情、净化人的心灵的艺术和审美活动,以及在人际间起沟通交际作用的各种情感符号等,所探讨的是文明与人的精神实践的关系以及人在精神上寻求自由的可能性。比如,在中国古代,儿媳被婆母休弃之所以不为社会舆论反对,是因为它符合所谓“七出”条律,探讨这种宗法制度的产生根源、内容和形式,便是社会科学的任务。而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对刘兰芝与焦仲卿爱情的赞颂,以及作品创构的审美境界,其中所张扬的追求自由的特定情感,则是美学所要研究的。 由于这种研究方法和研究主旨的特殊性,便决定了美学归属于人文领域的的必然性。 第二,人类审美活动本身作为一种人文现象,决定了美学的归属。 在审美活动中,审美对象的形、色、声、味等,以及审美主体对对象形式所反映、象征的生活特征的把握,固然有其自然规律可寻,但这些都只是人进行审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而不是区别审美活动与非审美活动的决定性因素。审美活动的关键,在于由人文(社会的、民族的、历史的和文化传统)因素所造就的人类文化——心理结构在审美过程中起了积极的作用:在审美活动中,主体不是消极地反映客观对象,而是以自己的情感和想象力在体悟对象的过程中重新塑造了对象。比如,一定时期的审美活动现象及其水平,就反映了一定时期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又如,一个感怀伤世的人与一个春风得意的人,对天涯沧海的感受会截然不同,对象与“我”在他们各自脑海里所创构的审美意象迥然有别。而日常生活中,用红玫瑰表达爱情的热烈,用白色婚纱表示爱情的纯洁,用钻石象征爱情的永恒,这些都体现了人文因素在人的心灵中所起的作用。 就像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得由自然界本身的存在来说明,社会历史领域的一切现象得由社会存在来说明,人文领域的一切现象应由人的存在和活动来具体说明。离开人的存在和活动,对“美”的讨论就会得出荒谬结论:或以为“美”先于人类而存在,或是被预先给定——这个给定者就是所谓“理念”、“上帝”、“神”或独立于人和人的活动的“自在的自然界”。而实际上,无论具体的审美对象,还是事物的审美属性或美的本质,既不是某种实体性的东西,也不是在人类活动之外预成的,而是通过活动向人生成的,是人类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一种价值。 因此,把美学定位于人文学科,符合审美活动作为人文现象的本性。 第三,追求与建构人类价值体系,是美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相一致的本性。 人类审美活动根本上是一种旨在超越有限人生,以求获得终极意义和价值的活动。在审美活动中,人作为一个完整的生命体出现,不仅超越了有限的经验世界,而且超越了有限人生;审美使片面的、不完整的人成为全面、完整的人。这,恰恰是人文活动的指归。 人文学科关心人类价值体系的建构。而美学以审美活动为对象,就是要通过审美这一人文活动的特殊领域,追踪、建构人类审美的价值体系。只是在美学中,这种审美价值既不是对象本身的现实价值,也不取决于对象的自然物质特性,而是在审美主体和对象之间精神互动过程中确立起来的:一方面,审美对象本身具有能够满足人的情感需要的精神价值,并在其感性形态上呈现出来;另一方面,审美主体积极的心灵活动能够在对对象精神价值的领悟中得到提升,主体的精神创造能力得以自由发挥,心灵进入自由的境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审美价值就是经由审美活动而形成的主体与对象的精神联系方式及其成果,不仅包括对象价值,同时体现了主体活动及其相关价值;不仅是对象价值潜能的实现,也是主体心灵能力和愿望的证明。我们比较徐悲鸿笔下的奔马和一匹真马的价值,不是要比较它们各自质地的经济价值(物质存在形态),而是要通过艺术家创造的奔马的感性形象及其情感表现力,以及它所体现出来的艺术家创造精神,来确认人自身的情感和生命精神,获得一种感动心灵的审美价值。 既然是价值,就要求有一个衡量价值的尺度。这个尺度又是什么?中西方都有奉行“人是万物的尺度”、“惟人为万物之灵”的文化传统,而审美的价值尺度,必然在心理和社会历史层面上体现出人的心灵的合目的性要求,是由自然环境、社会生活以及人对它们的自觉意识所造就的。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正是于一刹那间自觉运用了审美尺度来衡量对象的审美价值,进而产生某种确定的判断。 对人类价值的深切关注,表明美学有着同其他人文学科一样的学理本性。 总起来说,美学是以人类审美为自身特殊领域,以审美活动为具体研究对象,通过探讨审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人的精神世界,来追踪、建构人类审美价值体系的人文学科。2、古典阶段 从古希腊罗马到文艺复兴时期,从先秦两汉到近代王国维之前,中西方思想美学还处在一种“前美学”的形态。这一阶段美学思想的主要特点在于:初步和比较零碎地提出了一些有关美学的基本问题、概念和范畴,并作了一些尚不彻底的回答;对美的思考往往同人们对社会人生的哲学、伦理把握直接联系在一起,“美”与“善”常常混为一谈。这就是说,人们在思考美的问题——包括美的本质、艺术的社会作用等的时候,既没有完全摆脱直观经验的形态,也还没有同哲学、道德、宗教、艺术理论的思考严格区分开来,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对象范围并对问题作出独立、系统的解答。 具体而言,先秦两汉中国古代贤哲主要是在关注人的情感立场上,从哲学、伦理层面探讨人类审美诸问题的。当时的儒、道、法、墨等各家思想中,都包含了许多迄今很有价值的美学思想,例如《左传》、《国语》、《尚书》等典籍里,便记载有诸如“五味”、“五色”、“五声”之美的主张,以及有关“无害为美”、“以和为美”的重要见解。其中,儒家着重强调了美和艺术的社会作用;孔子“兴、观、群、怨”的诗论以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准则与“尽善尽美”的观念,孟子“充实之谓美”的主张等等,就体现了儒家美学思想鲜明的社会伦理化倾向。道家则从“逍遥”、“无为”的处世态度出发,强调艺术和审美的超越性、自然纯朴性;老子有关美善相依、大音希声的看法,庄子“虚静恬淡”、“身与物化”、“物以游心”的审美境界论,都曾在中国美学思想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魏晋至近代王国维之前,中国美学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向诗歌、绘画、音乐、舞蹈、戏曲、书法、工艺领域,提出了诸如意象、神思、韵味、意境等中国所独有的审美范畴,使美学的思考不断趋于精细化。特别是,当时的美学思想家大多同时是诗人、画家或书法家,因而其美学思考往往同实际的艺术经验直接联系,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美学思维由“美”“善”问题向审美与艺术特征问题转向,深化了直觉感悟形式与古典理性精神在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中的结合。 西方美学的发源,主要基于对事物本质的追求和对各门艺术的统一定义的努力。古希腊学者曾经对“美是什么”、“美的事物是怎样产生的”等作了大量推测,如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就把数量的和谐关系视为艺术(音乐)美的根基,主张美是“和谐与比例”。尤其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s),对美的本质问题作了一定深度的讨论。例如,柏拉图在他的一系列“对话”中,就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见解,即美的范围十分广泛,形体、心灵、行为、制度等都是美,但探讨美的本质却不应追究什么是“美的”问题,而应该探究导致一切美的东西之所以美的共同本质(“美本身”)。亚里士多德则在《诗学》等著作里,深刻分析了悲剧艺术特征、艺术起源等,提出了著名的“摹仿说”和“净化说”,并将“美是和谐”思想同当时人们对生物有机体的认识结合起来,从而成为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具有自己独立理论体系的美学家。 中世纪,在基督教神学引导下,美学以压抑人性的丰富性为代价,把审美的光辉完全归于神(上帝),“基督教的上帝代替了至善和理式,上帝就是智慧、仁爱和最高的美,就是位于造物主静观阶梯之上的自然美的诸事物的源泉”①。 这种以神为中心的美学理想,在以人为本的文艺复兴浪潮中受到猛烈冲击。此后,在法国古典主义美学、英国经验主义美学,以及狄德罗(D.Diderot)“美在关系说”、莱辛(G.E.Lessing)“诗画同一说”等的推动下,西方美学日渐丰富,为美学学科的正式建立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总之,强调真、善、美的同一,特别是美和善的一体性,是“前美学”形态下中西方基本一致的思想倾向。亚里士多德就认为:“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善”②。 而孔子所谓“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③ 孟子所谓“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④, 以及荀子“全粹全美”的美本体论、“水玉比德”的自然美论等,其中所强调的,就是美与善的一致与和谐。这说明,在人类思想的早期发展中,美学问题的提出与探讨,既与当时社会的政治、伦理和人生理想紧密相关,也是组成早期人类思想整体的重要内容。
❺ 西周时期美学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古典阶段 从古希腊罗马到文艺复兴时期,从先秦两汉到近代王国维之前,中西方思想美学还处在一种“前美学”的形态。这一阶段美学思想的主要特点在于:初步和比较零碎地提出了一些有关美学的基本问题、概念和范畴,并作了一些尚不彻底的回答;对美的思考往往同人们对社会人生的哲学、伦理把握直接联系在一起,“美”与“善”常常混为一谈。这就是说,人们在思考美的问题——包括美的本质、艺术的社会作用等的时候,既没有完全摆脱直观经验的形态,也还没有同哲学、道德、宗教、艺术理论的思考严格区分开来,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对象范围并对问题作出独立、系统的解答。 具体而言,先秦两汉中国古代贤哲主要是在关注人的情感立场上,从哲学、伦理层面探讨人类审美诸问题的。当时的儒、道、法、墨等各家思想中,都包含了许多迄今很有价值的美学思想,例如《左传》、《国语》、《尚书》等典籍里,便记载有诸如“五味”、“五色”、“五声”之美的主张,以及有关“无害为美”、“以和为美”的重要见解。其中,儒家着重强调了美和艺术的社会作用;孔子“兴、观、群、怨”的诗论以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准则与“尽善尽美”的观念,孟子“充实之谓美”的主张等等,就体现了儒家美学思想鲜明的社会伦理化倾向。道家则从“逍遥”、“无为”的处世态度出发,强调艺术和审美的超越性、自然纯朴性;老子有关美善相依、大音希声的看法,庄子“虚静恬淡”、“身与物化”、“物以游心”的审美境界论,都曾在中国美学思想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魏晋至近代王国维之前,中国美学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向诗歌、绘画、音乐、舞蹈、戏曲、书法、工艺领域,提出了诸如意象、神思、韵味、意境等中国所独有的审美范畴,使美学的思考不断趋于精细化。特别是,当时的美学思想家大多同时是诗人、画家或书法家,因而其美学思考往往同实际的艺术经验直接联系,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美学思维由“美”“善”问题向审美与艺术特征问题转向,深化了直觉感悟形式与古典理性精神在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中的结合。 西方美学的发源,主要基于对事物本质的追求和对各门艺术的统一定义的努力。古希腊学者曾经对“美是什么”、“美的事物是怎样产生的”等作了大量推测,如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就把数量的和谐关系视为艺术(音乐)美的根基,主张美是“和谐与比例”。尤其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s),对美的本质问题作了一定深度的讨论。例如,柏拉图在他的一系列“对话”中,就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见解,即美的范围十分广泛,形体、心灵、行为、制度等都是美,但探讨美的本质却不应追究什么是“美的”问题,而应该探究导致一切美的东西之所以美的共同本质(“美本身”)。亚里士多德则在《诗学》等著作里,深刻分析了悲剧艺术特征、艺术起源等,提出了著名的“摹仿说”和“净化说”,并将“美是和谐”思想同当时人们对生物有机体的认识结合起来,从而成为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具有自己独立理论体系的美学家。 中世纪,在基督教神学引导下,美学以压抑人性的丰富性为代价,把审美的光辉完全归于神(上帝),“基督教的上帝代替了至善和理式,上帝就是智慧、仁爱和最高的美,就是位于造物主静观阶梯之上的自然美的诸事物的源泉”①。 这种以神为中心的美学理想,在以人为本的文艺复兴浪潮中受到猛烈冲击。此后,在法国古典主义美学、英国经验主义美学,以及狄德罗(D.Diderot)“美在关系说”、莱辛(G.E.Lessing)“诗画同一说”等的推动下,西方美学日渐丰富,为美学学科的正式建立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总之,强调真、善、美的同一,特别是美和善的一体性,是“前美学”形态下中西方基本一致的思想倾向。亚里士多德就认为:“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善”②。 而孔子所谓“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③ 孟子所谓“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④, 以及荀子“全粹全美”的美本体论、“水玉比德”的自然美论等,其中所强调的,就是美与善的一致与和谐。这说明,在人类思想的早期发展中,美学问题的提出与探讨,既与当时社会的政治、伦理和人生理想紧密相关,也是组成早期人类思想整体的重要内容。 (二)美学学科的建立与成熟 这个阶段,美学发展的主要特点在于:作为一门独立的理论学科,“美学”得以正式建立,并在德国古典美学那里趋于成熟,完成了系统化、形态化的理论构建。 1735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A.G.Baumgarten)在《诗的哲学默想录》里,第一次提出了诗的哲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并以希腊语中“埃斯特惕克”一词称这种诗的哲学为“感性学”(德文为sthetik,英文为Aesthetics),认为诗作为“完善的感性谈论”(即“完善的”感性表象的认知和表达),是“可感知的事物”,也是诗的哲学或诗的艺术的对象,“诗的哲学考察是指导感性谈论趋向完善的科学”,诗的艺术是“一种有关感性表象的完善表现的科学”⑤。 不过,鲍姆嘉通此时虽然把诗的哲学叫作“感性学”,却还没有正式以之命名美学。直到1750年,他用sthetik作为书名,出版专门研究感性认识的拉丁文专著(即《美学》第一卷),美学才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诞生了,而鲍姆嘉通也因此被后人誉为“美学之父”。 从鲍姆嘉通那里,我们发现,第一,美学原本是作为一种与逻辑学相对立的认识论被提出来的。⑥ 鲍姆嘉通指出,人的心理分为“知”“情”“意”三层,逻辑学研究知或理性认识,伦理学研究意志,惟独人类情感(“混乱的”感性认识)一直没有相应科学来研究,因此有必要设立一门新的科学来弥补这一漏洞。这就是他在书中开宗明义地说美学(Aesthetics)“是感性认识的科学”的意味所在,由此也初步界定了美学的对象和范围。在这个基础上,鲍姆嘉通构造了一个包括理论美学和实践美学两部分的美学框架:前者包括启迪学(关于事物与思维的一般规则)、方法学(关于条理分明的安排的一般规则)、语义学(关于用美的方式想到的和加以安排的东西的表达手段的一般规则),涉及诗或艺术的题材、思想、结构及语言表达的一般规则问题,中心目标是实现美——感性认识的完善;实践美学则研究个别情况下如何运用一般规则的问题。尽管这个体系框架基本上还是艺术学的,但它对后来的美学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第二,美学研究人类认识中具有审美属性的部分。鲍姆嘉通认为,感性认识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心灵中以美的方式进行思维的自然禀赋,即人的低级认识能力以及相应禀赋(感受力、幻想力、记忆力、审视力、趣味、创作天赋、预见与预感、表达表象的能力等)和高级认识能力(如知性、理性)、天赋的审美气质(如情感能力);二是审美训练,即审美才能的培养;三是审美学说与审美指导。所谓“感性认识的完善”、美的实现,就是以低级认识能力为主干,交织各种心理因素以及审美观念、审美技能的综合活动过程。这样,作为认识论提出来的美学(感性学),同时是研究艺术和美的科学。“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完善感性认识),而这完善也就是美”⑦。美作为感性认识的成果,也就是“表象的总和”的完善,是诗、“美的艺术”、“自由的艺术”。 作为大陆理性主义的继承人,鲍姆嘉通的主要贡献,在于从人的心理结构划分上,为美学找到了一个恰当的名称,使得人类的美学思考在经历长期发展之后,终于有了自己明确的对象。而他在遵循传统哲学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高、低划分之时,给予感性认识以应有的重视,强调美学研究的独立的认识价值,则启示他的同乡康德(Kant)、谢林(Schelling)、席勒(Schiller)、黑格尔(Hegel)等人,在更高层次上最终建成了内容丰富、体系完整的德国古典美学。 康德和黑格尔便以鲍姆嘉通的美学为思考起点,致力于解决感性和理性的和谐自由统一问题,并各自推演出自己的理论体系,对美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独特贡献。康德美学的重点在人的感性认识能力、主体心理机能方面,深刻地提出了有关“审美判断力”的问题,不仅给予审美判断(即审美心理机制)以组合有序的表述,而且在重点分析审美心理机制的过程中,形而上地探求美(情感表象),形而下地推及艺术,建构了一个以审美判断为中心的先验哲学的美学体系。这样,在康德那里,美学便不再是一个空洞的理论框架,而成为有着充实的内容、明确的对象以及一系列概念范畴的严谨体系。 黑格尔则着重探讨了感性认识能力的产物、对应物——诗(艺术)以及艺术的历史。在他那里,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艺术作为“绝对理念”外化为主体心灵理念的感性形象表现,则是美的最高形态。正是以美的理念或理想为起点和中心,以美的理念的逻辑和历史的感性呈现(即艺术类型和艺术体裁)为基本对象与内容,黑格尔建立起了一个庞大而严密的艺术哲学(美学)体系——它的最大贡献,是给了美学以逻辑与历史,把美学从重视心理研究引向了重视历史研究的方向。 (三)现代美学之路 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主义美学的诞生和现代西方美学的崛起,标志着美学在西方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马、恩的美学贡献,不在于对审美和艺术现象的具体分析,而是从哲学人类学高度,深刻阐述了人类审美的普遍规律。特别是,他们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等的论述,为从社会历史角度解答美学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想和方法。马克思本人曾经有心撰写一本美学专著,据说《新亚美利加网络全书》“美学”条目⑧ 就是他撰写的。不过,马、恩美学思想主要散见于他们的许多其它著作中,《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德意志意识形态》及一些有关文艺问题的书信中,都包含了精彩的美学论断。《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有关“美的规律”、“自然的人化”、“异化劳动”与美的创造、美感性质等论断,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精华。马克思提出“劳动创造了美”和“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⑨,肯定美源自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则为探讨美的根源和本质提供了一定理论根据。至于马、恩在评论拉萨尔剧作《弗兰茨·冯·济金根》,以及马克思论述古希腊神话的永恒魅力时,从意识形态理论角度分析作品和艺术现象的方法,也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美学鲜明的意识形态特性。 同马克思主义美学并存的现代西方美学,在总体上集中体现了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哲学和美学的反叛,其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思潮的流变更迭,构成了现代西方美学的发展主线。它的主要特点,我们可以作这样的概括: 第一,现代西方美学内部,集合了诸多思想学说和理论流派。其中,以叔本华(A.Schopenhauer)、尼采(F.W.Nietzsche)的唯意志论为前驱的现代人本主义美学思潮,集中了克罗齐(B.Croce)为代表的表现主义美学、柏格森(H.Bergson)为代表的直觉主义美学、英伽登(R.Ingarden)和杜夫海纳(M.Dufrenne)为代表的现象学美学、海德格尔(M.Heldegger)和萨特(J.P.Sartre)为代表的存在主义美学、苏珊·朗格(S.K.Langer)为代表的符号论美学,以及像“移情说”、“心理距离说”和精神(心理)分析学美学等。以主观经验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为思想基础的现代科学主义美学,则包括了桑塔亚那(G.Santayana)和托马斯· 门罗(T.Munro)为代表的自然主义美学、克莱夫· 贝尔(C.Bell)为代表的形式主义美学、杜威(J.Dewey)为代表的实用主义美学、瑞恰兹(I.A.Richards)等人为代表的语义学美学、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等人为代表的分析美学、阿恩海姆(R.Arnheim)为代表的格式塔(完形)心理学美学和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和罗兰·巴特(L.Barthes)为代表的结构主义美学;等等。 第二,现代人本主义美学张扬主体在审美活动中的决定作用,以非理性因素解释艺术创造和艺术接受的本质,追求审美的绝对自由和超越。表现主义、直觉主义都把主体直觉当作美学的中心概念来展开理论阐述;“移情说”、“心理距离说”及各种“审美态度”理论,把主体超功利的审美观照理解为审美活动的本质和决定因素;存在主义强调对主体想象功能的研究;精神(心理)分析学美学则把人的无意识活动看作艺术创造与审美的源泉。这样,自古希腊而来的西方美学研究重点,便从审美客体转向了审美主体,体现了对“自我”进行更深入的发现、追寻和探索的现代意识。 第三,1876年,德国实验心理美学创始人费希纳(G.T.Fechner)在《美学导论》中提出,美学应从感性经验事实出发,走归纳和实验的道路。现代科学主义美学正是在经验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基础上,展开了对具体审美经验或艺术事实的经验描述、理论推演和一般概括。例如,语义学美学就主张,有关审美判断问题的讨论,应在科学分析作品语词、句子和意义的基础上进行。而阿恩海姆则运用格式塔原理分析艺术与视知觉的关系,揭示了客观事物与主体心理结构形式之间的相同或相似性,即“异质同构”规律。 第四,现代西方美学基本背离了传统思辨形式,悬搁了美的本质一类思辨性问题,转向经验性的艺术哲学、特别是审美心理学方向,寻求解决有关艺术和审美的具体经验性问题。这一点,在科学主义美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自然主义、实用主义、语义学、分析哲学、符号学等美学流派,都角度不同地在经验描述基础上建立起审美心理学、艺术哲学、艺术心理学或一般艺术科学。 第五,现代西方美学以审美——艺术为中心,重视研究艺术本质、特征、规律、构成等问题。除了分析美学对艺术本体问题尚持怀疑态度外,大多数美学流派都力图按自己的立场来解释艺术本体问题。诸如艺术本体与创作主体心理功能及活动的关系、非理性因素在艺术创造中的作用、艺术作品“本文”的内在逻辑和结构关系等一系列课题,得到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形成了多元的方法论景观,大大开拓了美学的现代视野。 在中国美学的现代发展中,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其一,大量吸收、借鉴了西方美学成果。王国维在20世纪初率先从日本引入西方的“美学”⑩术语,并用康德、叔本华和尼采的理论来阐释中国艺术,开创了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美学学科。蔡元培在康德、席勒思想影响下,提倡“以美育代宗教”,通过美育在教育中的机构化而扩散了美学的社会影响。二三十年代,朱光潜的《谈美》、《悲剧心理学》、《文艺心理学》,吕澄的《美学概论》等许多美学文献,更是充分利用了当时西方的美学和心理学研究成果,对审美经验和审美对象进行了分析。直至20世纪末,中国美学研究仍然持续着这种“拿来主义”的理论进程。正是通过引入和借鉴西方美学,中国美学思想由原来偏于感性经验形态,走向了比较自觉的理论思辨,走向了美学学科的现代建构。其二,通过中西方美学思想的相互参证比较,现代中国美学家为传统美学的现代重建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尝试和探索。朱光潜的《诗论》、宗白华的《中国艺术意境的诞生》、钱钟书的《谈艺录》等,在把握中国艺术特有的审美境界、高扬中国美学精神方面,有着重大贡献。其三,马克思主义美学在中国得到传播和研究。40年代,周扬、蔡仪等人的著述,体现了现代中国学者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它的认识论),建设中国新美学的努力。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更对中国美学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意义。 二、美学现状 20世纪50年代以前,在旧美学的解体过程中,各种现代美学流派所做的工作,主要是为自己寻找重建美学体系的新的理论支点。这一点,正体现了现代主义文化的建构意图。 然而,6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社会步入“后工业”时代,后现代主义的文化思维转向了反深度性、反中心性和反体系性。恰如美国哲学家理查德·罗蒂(R.M.Rorty)所揭示的,作为对科学、道德、宗教和艺术所提出的永恒性(本体论)或认知(认识论)问题的仲裁者的哲学,在后现代进程中已经终结,固守人类思想和艺术实践中所谓“第一原理”、“永恒不变的哲学问题”已是荒诞。⑾在美学领域,这种后现代思维逻辑主要就体现在以后期维特根斯坦思想为指导的后分析美学、德里达(J.Derrida)为代表的解构主义美学、伽达默尔(H.G.Gadamer)为代表的解释学美学和马尔库塞(H.Marcuse)和阿多诺(T.Adorno)等人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中。它们在不同角度地批判现代主义文化的深度模式之际,深刻质疑了现代主义美学从某一个绝对的理论原点去逻辑地建构美学体系的做法及其结果(体系)。 尽管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发展主线仍然延续在后现代美学进程上,但它的内部却发生了剧烈扭变:在人本主义这条线上,从“结构”到“解构”的转向,充分体现了美学的“后现代”特点——结构主义曾强调作品本文背后实际起支配作用的“结构”的存在,解构主义却要取消一切“中心”,消解全部“结构”;结构主义强调作品本文的内部研究,解释学美学、接受理论等却把重点转移到读者和接受过程,强调本文意义的不确定、相对和多义,呈现了“非中心化”的特点。在科学主义这条线上,分析美学曾经由语言分析入手,反对固定的美的本质探讨,走向了美学的取消主义;后分析美学则集中到艺术本体论上,以折衷主义取代取消主义,走向了美学的建设性方向。 此外,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内部,法兰克福学派高举社会批判旗帜,提出“反艺术”的理论;他们对卢卡契(G.Lukacs)美学“整体性”概念的批判,体现了一种反对将本质和必然作宿命理解的倾向。而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美学家在批判地吸收各种理论基础上,同样把马克思主义美学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后现代”阶段,加强了马克思主义美学在当代的思想活力。 后现代文化景观中,美学成了没有美的本质的碎片。这种完全不同于以往美学形态的美学(反美学),尽管还存在许多问题,但它在克服美学的贵族态度和被动性之际,有助于美学在更为开放的文化空间里,把审美问题与人对合理生活的追求进一步结合起来。 为什么说美学是一门人文学科?它的具体内涵又是什么呢? 第一,在研究方法、研究主旨上,美学不同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 自然科学凭借科学理性来发掘客观自然现象背后的本质,以便为人类获得更大的生活幸福提供充分的物质性条件。美学则以研究审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人的精神世界为核心。而人的精神活动尤其是心灵的内省体验,有着非理性、非逻辑、非确定的一面,是科学理性所无法准确达到的,因而,美学研究不仅始终不能脱离感性形态,而且还总是保留着某种阐释上的模糊性、体验性和多义性。 社会科学通过对社会秩序、经济规律、法律典章、政治体制等的研究,关注人类行为价值的分析、预见和控制,探讨文明对人类限制的一面。美学则研究陶冶人的性情、净化人的心灵的艺术和审美活动,以及在人际间起沟通交际作用的各种情感符号等,所探讨的是文明与人的精神实践的关系以及人在精神上寻求自由的可能性。比如,在中国古代,儿媳被婆母休弃之所以不为社会舆论反对,是因为它符合所谓“七出”条律,探讨这种宗法制度的产生根源、内容和形式,便是社会科学的任务。而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对刘兰芝与焦仲卿爱情的赞颂,以及作品创构的审美境界,其中所张扬的追求自由的特定情感,则是美学所要研究的。 由于这种研究方法和研究主旨的特殊性,便决定了美学归属于人文领域的的必然性。 第二,人类审美活动本身作为一种人文现象,决定了美学的归属。 在审美活动中,审美对象的形、色、声、味等,以及审美主体对对象形式所反映、象征的生活特征的把握,固然有其自然规律可寻,但这些都只是人进行审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而不是区别审美活动与非审美活动的决定性因素。审美活动的关键,在于由人文(社会的、民族的、历史的和文化传统)因素所造就的人类文化——心理结构在审美过程中起了积极的作用:在审美活动中,主体不是消极地反映客观对象,而是以自己的情感和想象力在体悟对象的过程中重新塑造了对象。比如,一定时期的审美活动现象及其水平,就反映了一定时期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又如,一个感怀伤世的人与一个春风得意的人,对天涯沧海的感受会截然不同,对象与“我”在他们各自脑海里所创构的审美意象迥然有别。而日常生活中,用红玫瑰表达爱情的热烈,用白色婚纱表示爱情的纯洁,用钻石象征爱情的永恒,这些都体现了人文因素在人的心灵中所起的作用。 就像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得由自然界本身的存在来说明,社会历史领域的一切现象得由社会存在来说明,人文领域的一切现象应由人的存在和活动来具体说明。离开人的存在和活动,对“美”的讨论就会得出荒谬结论:或以为“美”先于人类而存在,或是被预先给定——这个给定者就是所谓“理念”、“上帝”、“神”或独立于人和人的活动的“自在的自然界”。而实际上,无论具体的审美对象,还是事物的审美属性或美的本质,既不是某种实体性的东西,也不是在人类活动之外预成的,而是通过活动向人生成的,是人类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一种价值。 因此,把美学定位于人文学科,符合审美活动作为人文现象的本性。 第三,追求与建构人类价值体系,是美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相一致的本性。 人类审美活动根本上是一种旨在超越有限人生,以求获得终极意义和价值的活动。在审美活动中,人作为一个完整的生命体出现,不仅超越了有限的经验世界,而且超越了有限人生;审美使片面的、不完整的人成为全面、完整的人。这,恰恰是人文活动的指归。 人文学科关心人类价值体系的建构。而美学以审美活动为对象,就是要通过审美这一人文活动的特殊领域,追踪、建构人类审美的价值体系。只是在美学中,这种审美价值既不是对象本身的现实价值,也不取决于对象的自然物质特性,而是在审美主体和对象之间精神互动过程中确立起来的:一方面,审美对象本身具有能够满足人的情感需要的精神价值,并在其感性形态上呈现出来;另一方面,审美主体积极的心灵活动能够在对对象精神价值的领悟中得到提升,主体的精神创造能力得以自由发挥,心灵进入自由的境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审美价值就是经由审美活动而形成的主体与对象的精神联系方式及其成果,不仅包括对象价值,同时体现了主体活动及其相关价值;不仅是对象价值潜能的实现,也是主体心灵能力和愿望的证明。我们比较徐悲鸿笔下的奔马和一匹真马的价值,不是要比较它们各自质地的经济价值(物质存在形态),而是要通过艺术家创造的奔马的感性形象及其情感表现力,以及它所体现出来的艺术家创造精神,来确认人自身的情感和生命精神,获得一种感动心灵的审美价值。 既然是价值,就要求有一个衡量价值的尺度。这个尺度又是什么?中西方都有奉行“人是万物的尺度”、“惟人为万物之灵”的文化传统,而审美的价值尺度,必然在心理和社会历史层面上体现出人的心灵的合目的性要求,是由自然环境、社会生活以及人对它们的自觉意识所造就的。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正是于一刹那间自觉运用了审美尺度来衡量对象的审美价值,进而产生某种确定的判断。 对人类价值的深切关注,表明美学有着同其他人文学科一样的学理本性。 总起来说,美学是以人类审美为自身特殊领域,以审美活动为具体研究对象,通过探讨审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人的精神世界,来追踪、建构人类审美价值体系的人文学科。
❻ 1.在不同历史阶段上,美学发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2.为什么说美学是一门人文学
一)古典阶段
从古希腊罗马到文艺复兴时期,从先秦两汉到近代王国维之前,中西方思想美学还处在一种“前美学”的形态。这一阶段美学思想的主要特点在于:初步和比较零碎地提出了一些有关美学的基本问题、概念和范畴,并作了一些尚不彻底的回答;对美的思考往往同人们对社会人生的哲学、伦理把握直接联系在一起,“美”与“善”常常混为一谈。这就是说,人们在思考美的问题——包括美的本质、艺术的社会作用等的时候,既没有完全摆脱直观经验的形态,也还没有同哲学、道德、宗教、艺术理论的思考严格区分开来,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对象范围并对问题作出独立、系统的解答。
具体而言,先秦两汉中国古代贤哲主要是在关注人的情感立场上,从哲学、伦理层面探讨人类审美诸问题的。当时的儒、道、法、墨等各家思想中,都包含了许多迄今很有价值的美学思想,例如《左传》、《国语》、《尚书》等典籍里,便记载有诸如“五味”、“五色”、“五声”之美的主张,以及有关“无害为美”、“以和为美”的重要见解。其中,儒家着重强调了美和艺术的社会作用;孔子“兴、观、群、怨”的诗论以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准则与“尽善尽美”的观念,孟子“充实之谓美”的主张等等,就体现了儒家美学思想鲜明的社会伦理化倾向。道家则从“逍遥”、“无为”的处世态度出发,强调艺术和审美的超越性、自然纯朴性;老子有关美善相依、大音希声的看法,庄子“虚静恬淡”、“身与物化”、“物以游心”的审美境界论,都曾在中国美学思想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魏晋至近代王国维之前,中国美学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向诗歌、绘画、音乐、舞蹈、戏曲、书法、工艺领域,提出了诸如意象、神思、韵味、意境等中国所独有的审美范畴,使美学的思考不断趋于精细化。特别是,当时的美学思想家大多同时是诗人、画家或书法家,因而其美学思考往往同实际的艺术经验直接联系,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美学思维由“美”“善”问题向审美与艺术特征问题转向,深化了直觉感悟形式与古典理性精神在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中的结合。
西方美学的发源,主要基于对事物本质的追求和对各门艺术的统一定义的努力。古希腊学者曾经对“美是什么”、“美的事物是怎样产生的”等作了大量推测,如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就把数量的和谐关系视为艺术(音乐)美的根基,主张美是“和谐与比例”。尤其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s),对美的本质问题作了一定深度的讨论。例如,柏拉图在他的一系列“对话”中,就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见解,即美的范围十分广泛,形体、心灵、行为、制度等都是美,但探讨美的本质却不应追究什么是“美的”问题,而应该探究导致一切美的东西之所以美的共同本质(“美本身”)。亚里士多德则在《诗学》等著作里,深刻分析了悲剧艺术特征、艺术起源等,提出了著名的“摹仿说”和“净化说”,并将“美是和谐”思想同当时人们对生物有机体的认识结合起来,从而成为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具有自己独立理论体系的美学家。
中世纪,在基督教神学引导下,美学以压抑人性的丰富性为代价,把审美的光辉完全归于神(上帝),“基督教的上帝代替了至善和理式,上帝就是智慧、仁爱和最高的美,就是位于造物主静观阶梯之上的自然美的诸事物的源泉”①。 这种以神为中心的美学理想,在以人为本的文艺复兴浪潮中受到猛烈冲击。此后,在法国古典主义美学、英国经验主义美学,以及狄德罗(D.Diderot)“美在关系说”、莱辛(G.E.Lessing)“诗画同一说”等的推动下,西方美学日渐丰富,为美学学科的正式建立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总之,强调真、善、美的同一,特别是美和善的一体性,是“前美学”形态下中西方基本一致的思想倾向。亚里士多德就认为:“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善”②。 而孔子所谓“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③ 孟子所谓“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④, 以及荀子“全粹全美”的美本体论、“水玉比德”的自然美论等,其中所强调的,就是美与善的一致与和谐。这说明,在人类思想的早期发展中,美学问题的提出与探讨,既与当时社会的政治、伦理和人生理想紧密相关,也是组成早期人类思想整体的重要内容。
(二)美学学科的建立与成熟
这个阶段,美学发展的主要特点在于:作为一门独立的理论学科,“美学”得以正式建立,并在德国古典美学那里趋于成熟,完成了系统化、形态化的理论构建。
1735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A.G.Baumgarten)在《诗的哲学默想录》里,第一次提出了诗的哲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并以希腊语中“埃斯特惕克”一词称这种诗的哲学为“感性学”(德文为sthetik,英文为Aesthetics),认为诗作为“完善的感性谈论”(即“完善的”感性表象的认知和表达),是“可感知的事物”,也是诗的哲学或诗的艺术的对象,“诗的哲学考察是指导感性谈论趋向完善的科学”,诗的艺术是“一种有关感性表象的完善表现的科学”⑤。
不过,鲍姆嘉通此时虽然把诗的哲学叫作“感性学”,却还没有正式以之命名美学。直到1750年,他用sthetik作为书名,出版专门研究感性认识的拉丁文专著(即《美学》第一卷),美学才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诞生了,而鲍姆嘉通也因此被后人誉为“美学之父”。
从鲍姆嘉通那里,我们发现,第一,美学原本是作为一种与逻辑学相对立的认识论被提出来的。⑥ 鲍姆嘉通指出,人的心理分为“知”“情”“意”三层,逻辑学研究知或理性认识,伦理学研究意志,惟独人类情感(“混乱的”感性认识)一直没有相应科学来研究,因此有必要设立一门新的科学来弥补这一漏洞。这就是他在书中开宗明义地说美学(Aesthetics)“是感性认识的科学”的意味所在,由此也初步界定了美学的对象和范围。在这个基础上,鲍姆嘉通构造了一个包括理论美学和实践美学两部分的美学框架:前者包括启迪学(关于事物与思维的一般规则)、方法学(关于条理分明的安排的一般规则)、语义学(关于用美的方式想到的和加以安排的东西的表达手段的一般规则),涉及诗或艺术的题材、思想、结构及语言表达的一般规则问题,中心目标是实现美——感性认识的完善;实践美学则研究个别情况下如何运用一般规则的问题。尽管这个体系框架基本上还是艺术学的,但它对后来的美学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第二,美学研究人类认识中具有审美属性的部分。鲍姆嘉通认为,感性认识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心灵中以美的方式进行思维的自然禀赋,即人的低级认识能力以及相应禀赋(感受力、幻想力、记忆力、审视力、趣味、创作天赋、预见与预感、表达表象的能力等)和高级认识能力(如知性、理性)、天赋的审美气质(如情感能力);二是审美训练,即审美才能的培养;三是审美学说与审美指导。所谓“感性认识的完善”、美的实现,就是以低级认识能力为主干,交织各种心理因素以及审美观念、审美技能的综合活动过程。这样,作为认识论提出来的美学(感性学),同时是研究艺术和美的科学。“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完善感性认识),而这完善也就是美”⑦。美作为感性认识的成果,也就是“表象的总和”的完善,是诗、“美的艺术”、“自由的艺术”。
作为大陆理性主义的继承人,鲍姆嘉通的主要贡献,在于从人的心理结构划分上,为美学找到了一个恰当的名称,使得人类的美学思考在经历长期发展之后,终于有了自己明确的对象。而他在遵循传统哲学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高、低划分之时,给予感性认识以应有的重视,强调美学研究的独立的认识价值,则启示他的同乡康德(Kant)、谢林(Schelling)、席勒(Schiller)、黑格尔(Hegel)等人,在更高层次上最终建成了内容丰富、体系完整的德国古典美学。
康德和黑格尔便以鲍姆嘉通的美学为思考起点,致力于解决感性和理性的和谐自由统一问题,并各自推演出自己的理论体系,对美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独特贡献。康德美学的重点在人的感性认识能力、主体心理机能方面,深刻地提出了有关“审美判断力”的问题,不仅给予审美判断(即审美心理机制)以组合有序的表述,而且在重点分析审美心理机制的过程中,形而上地探求美(情感表象),形而下地推及艺术,建构了一个以审美判断为中心的先验哲学的美学体系。这样,在康德那里,美学便不再是一个空洞的理论框架,而成为有着充实的内容、明确的对象以及一系列概念范畴的严谨体系。
黑格尔则着重探讨了感性认识能力的产物、对应物——诗(艺术)以及艺术的历史。在他那里,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艺术作为“绝对理念”外化为主体心灵理念的感性形象表现,则是美的最高形态。正是以美的理念或理想为起点和中心,以美的理念的逻辑和历史的感性呈现(即艺术类型和艺术体裁)为基本对象与内容,黑格尔建立起了一个庞大而严密的艺术哲学(美学)体系——它的最大贡献,是给了美学以逻辑与历史,把美学从重视心理研究引向了重视历史研究的方向。
(三)现代美学之路
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主义美学的诞生和现代西方美学的崛起,标志着美学在西方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马、恩的美学贡献,不在于对审美和艺术现象的具体分析,而是从哲学人类学高度,深刻阐述了人类审美的普遍规律。特别是,他们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等的论述,为从社会历史角度解答美学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想和方法。马克思本人曾经有心撰写一本美学专著,据说《新亚美利加网络全书》“美学”条目⑧ 就是他撰写的。不过,马、恩美学思想主要散见于他们的许多其它著作中,《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德意志意识形态》及一些有关文艺问题的书信中,都包含了精彩的美学论断。《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有关“美的规律”、“自然的人化”、“异化劳动”与美的创造、美感性质等论断,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精华。马克思提出“劳动创造了美”和“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⑨,肯定美源自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则为探讨美的根源和本质提供了一定理论根据。至于马、恩在评论拉萨尔剧作《弗兰茨·冯·济金根》,以及马克思论述古希腊神话的永恒魅力时,从意识形态理论角度分析作品和艺术现象的方法,也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美学鲜明的意识形态特性。
同马克思主义美学并存的现代西方美学,在总体上集中体现了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哲学和美学的反叛,其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思潮的流变更迭,构成了现代西方美学的发展主线。它的主要特点,我们可以作这样的概括:
第一,现代西方美学内部,集合了诸多思想学说和理论流派。其中,以叔本华(A.Schopenhauer)、尼采(F.W.Nietzsche)的唯意志论为前驱的现代人本主义美学思潮,集中了克罗齐(B.Croce)为代表的表现主义美学、柏格森(H.Bergson)为代表的直觉主义美学、英伽登(R.Ingarden)和杜夫海纳(M.Dufrenne)为代表的现象学美学、海德格尔(M.Heldegger)和萨特(J.P.Sartre)为代表的存在主义美学、苏珊·朗格(S.K.Langer)为代表的符号论美学,以及像“移情说”、“心理距离说”和精神(心理)分析学美学等。以主观经验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为思想基础的现代科学主义美学,则包括了桑塔亚那(G.Santayana)和托马斯· 门罗(T.Munro)为代表的自然主义美学、克莱夫· 贝尔(C.Bell)为代表的形式主义美学、杜威(J.Dewey)为代表的实用主义美学、瑞恰兹(I.A.Richards)等人为代表的语义学美学、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等人为代表的分析美学、阿恩海姆(R.Arnheim)为代表的格式塔(完形)心理学美学和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和罗兰·巴特(L.Barthes)为代表的结构主义美学;等等。
第二,现代人本主义美学张扬主体在审美活动中的决定作用,以非理性因素解释艺术创造和艺术接受的本质,追求审美的绝对自由和超越。表现主义、直觉主义都把主体直觉当作美学的中心概念来展开理论阐述;“移情说”、“心理距离说”及各种“审美态度”理论,把主体超功利的审美观照理解为审美活动的本质和决定因素;存在主义强调对主体想象功能的研究;精神(心理)分析学美学则把人的无意识活动看作艺术创造与审美的源泉。这样,自古希腊而来的西方美学研究重点,便从审美客体转向了审美主体,体现了对“自我”进行更深入的发现、追寻和探索的现代意识。
第三,1876年,德国实验心理美学创始人费希纳(G.T.Fechner)在《美学导论》中提出,美学应从感性经验事实出发,走归纳和实验的道路。现代科学主义美学正是在经验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基础上,展开了对具体审美经验或艺术事实的经验描述、理论推演和一般概括。例如,语义学美学就主张,有关审美判断问题的讨论,应在科学分析作品语词、句子和意义的基础上进行。而阿恩海姆则运用格式塔原理分析艺术与视知觉的关系,揭示了客观事物与主体心理结构形式之间的相同或相似性,即“异质同构”规律。
第四,现代西方美学基本背离了传统思辨形式,悬搁了美的本质一类思辨性问题,转向经验性的艺术哲学、特别是审美心理学方向,寻求解决有关艺术和审美的具体经验性问题。这一点,在科学主义美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自然主义、实用主义、语义学、分析哲学、符号学等美学流派,都角度不同地在经验描述基础上建立起审美心理学、艺术哲学、艺术心理学或一般艺术科学。
第五,现代西方美学以审美——艺术为中心,重视研究艺术本质、特征、规律、构成等问题。除了分析美学对艺术本体问题尚持怀疑态度外,大多数美学流派都力图按自己的立场来解释艺术本体问题。诸如艺术本体与创作主体心理功能及活动的关系、非理性因素在艺术创造中的作用、艺术作品“本文”的内在逻辑和结构关系等一系列课题,得到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形成了多元的方法论景观,大大开拓了美学的现代视野。
在中国美学的现代发展中,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其一,大量吸收、借鉴了西方美学成果。王国维在20世纪初率先从日本引入西方的“美学”⑩术语,并用康德、叔本华和尼采的理论来阐释中国艺术,开创了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美学学科。蔡元培在康德、席勒思想影响下,提倡“以美育代宗教”,通过美育在教育中的机构化而扩散了美学的社会影响。二三十年代,朱光潜的《谈美》、《悲剧心理学》、《文艺心理学》,吕澄的《美学概论》等许多美学文献,更是充分利用了当时西方的美学和心理学研究成果,对审美经验和审美对象进行了分析。直至20世纪末,中国美学研究仍然持续着这种“拿来主义”的理论进程。正是通过引入和借鉴西方美学,中国美学思想由原来偏于感性经验形态,走向了比较自觉的理论思辨,走向了美学学科的现代建构。其二,通过中西方美学思想的相互参证比较,现代中国美学家为传统美学的现代重建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尝试和探索。朱光潜的《诗论》、宗白华的《中国艺术意境的诞生》、钱钟书的《谈艺录》等,在把握中国艺术特有的审美境界、高扬中国美学精神方面,有着重大贡献。其三,马克思主义美学在中国得到传播和研究。40年代,周扬、蔡仪等人的著述,体现了现代中国学者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它的认识论),建设中国新美学的努力。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更对中国美学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意义。
二、美学现状
20世纪50年代以前,在旧美学的解体过程中,各种现代美学流派所做的工作,主要是为自己寻找重建美学体系的新的理论支点。这一点,正体现了现代主义文化的建构意图。
然而,6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社会步入“后工业”时代,后现代主义的文化思维转向了反深度性、反中心性和反体系性。恰如美国哲学家理查德·罗蒂(R.M.Rorty)所揭示的,作为对科学、道德、宗教和艺术所提出的永恒性(本体论)或认知(认识论)问题的仲裁者的哲学,在后现代进程中已经终结,固守人类思想和艺术实践中所谓“第一原理”、“永恒不变的哲学问题”已是荒诞。⑾在美学领域,这种后现代思维逻辑主要就体现在以后期维特根斯坦思想为指导的后分析美学、德里达(J.Derrida)为代表的解构主义美学、伽达默尔(H.G.Gadamer)为代表的解释学美学和马尔库塞(H.Marcuse)和阿多诺(T.Adorno)等人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中。它们在不同角度地批判现代主义文化的深度模式之际,深刻质疑了现代主义美学从某一个绝对的理论原点去逻辑地建构美学体系的做法及其结果(体系)。
尽管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发展主线仍然延续在后现代美学进程上,但它的内部却发生了剧烈扭变:在人本主义这条线上,从“结构”到“解构”的转向,充分体现了美学的“后现代”特点——结构主义曾强调作品本文背后实际起支配作用的“结构”的存在,解构主义却要取消一切“中心”,消解全部“结构”;结构主义强调作品本文的内部研究,解释学美学、接受理论等却把重点转移到读者和接受过程,强调本文意义的不确定、相对和多义,呈现了“非中心化”的特点。在科学主义这条线上,分析美学曾经由语言分析入手,反对固定的美的本质探讨,走向了美学的取消主义;后分析美学则集中到艺术本体论上,以折衷主义取代取消主义,走向了美学的建设性方向。
此外,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内部,法兰克福学派高举社会批判旗帜,提出“反艺术”的理论;他们对卢卡契(G.Lukacs)美学“整体性”概念的批判,体现了一种反对将本质和必然作宿命理解的倾向。而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美学家在批判地吸收各种理论基础上,同样把马克思主义美学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后现代”阶段,加强了马克思主义美学在当代的思想活力。
后现代文化景观中,美学成了没有美的本质的碎片。这种完全不同于以往美学形态的美学(反美学),尽管还存在许多问题,但它在克服美学的贵族态度和被动性之际,有助于美学在更为开放的文化空间里,把审美问题与人对合理生活的追求进一步结合起来。
为什么说美学是一门人文学科?它的具体内涵又是什么呢?
第一,在研究方法、研究主旨上,美学不同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
自然科学凭借科学理性来发掘客观自然现象背后的本质,以便为人类获得更大的生活幸福提供充分的物质性条件。美学则以研究审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人的精神世界为核心。而人的精神活动尤其是心灵的内省体验,有着非理性、非逻辑、非确定的一面,是科学理性所无法准确达到的,因而,美学研究不仅始终不能脱离感性形态,而且还总是保留着某种阐释上的模糊性、体验性和多义性。
社会科学通过对社会秩序、经济规律、法律典章、政治体制等的研究,关注人类行为价值的分析、预见和控制,探讨文明对人类限制的一面。美学则研究陶冶人的性情、净化人的心灵的艺术和审美活动,以及在人际间起沟通交际作用的各种情感符号等,所探讨的是文明与人的精神实践的关系以及人在精神上寻求自由的可能性。比如,在中国古代,儿媳被婆母休弃之所以不为社会舆论反对,是因为它符合所谓“七出”条律,探讨这种宗法制度的产生根源、内容和形式,便是社会科学的任务。而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对刘兰芝与焦仲卿爱情的赞颂,以及作品创构的审美境界,其中所张扬的追求自由的特定情感,则是美学所要研究的。
由于这种研究方法和研究主旨的特殊性,便决定了美学归属于人文领域的的必然性。
第二,人类审美活动本身作为一种人文现象,决定了美学的归属。
在审美活动中,审美对象的形、色、声、味等,以及审美主体对对象形式所反映、象征的生活特征的把握,固然有其自然规律可寻,但这些都只是人进行审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而不是区别审美活动与非审美活动的决定性因素。审美活动的关键,在于由人文(社会的、民族的、历史的和文化传统)因素所造就的人类文化——心理结构在审美过程中起了积极的作用:在审美活动中,主体不是消极地反映客观对象,而是以自己的情感和想象力在体悟对象的过程中重新塑造了对象。比如,一定时期的审美活动现象及其水平,就反映了一定时期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又如,一个感怀伤世的人与一个春风得意的人,对天涯沧海的感受会截然不同,对象与“我”在他们各自脑海里所创构的审美意象迥然有别。而日常生活中,用红玫瑰表达爱情的热烈,用白色婚纱表示爱情的纯洁,用钻石象征爱情的永恒,这些都体现了人文因素在人的心灵中所起的作用。
就像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得由自然界本身的存在来说明,社会历史领域的一切现象得由社会存在来说明,人文领域的一切现象应由人的存在和活动来具体说明。离开人的存在和活动,对“美”的讨论就会得出荒谬结论:或以为“美”先于人类而存在,或是被预先给定——这个给定者就是所谓“理念”、“上帝”、“神”或独立于人和人的活动的“自在的自然界”。而实际上,无论具体的审美对象,还是事物的审美属性或美的本质,既不是某种实体性的东西,也不是在人类活动之外预成的,而是通过活动向人生成的,是人类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一种价值。
因此,把美学定位于人文学科,符合审美活动作为人文现象的本性。
第三,追求与建构人类价值体系,是美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相一致的本性。
人类审美活动根本上是一种旨在超越有限人生,以求获得终极意义和价值的活动。在审美活动中,人作为一个完整的生命体出现,不仅超越了有限的经验世界,而且超越了有限人生;审美使片面的、不完整的人成为全面、完整的人。这,恰恰是人文活动的指归。
人文学科关心人类价值体系的建构。而美学以审美活动为对象,就是要通过审美这一人文活动的特殊领域,追踪、建构人类审美的价值体系。只是在美学中,这种审美价值既不是对象本身的现实价值,也不取决于对象的自然物质特性,而是在审美主体和对象之间精神互动过程中确立起来的:一方面,审美对象本身具有能够满足人的情感需要的精神价值,并在其感性形态上呈现出来;另一方面,审美主体积极的心灵活动能够在对对象精神价值的领悟中得到提升,主体的精神创造能力得以自由发挥,心灵进入自由的境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审美价值就是经由审美活动而形成的主体与对象的精神联系方式及其成果,不仅包括对象价值,同时体现了主体活动及其相关价值;不仅是对象价值潜能的实现,也是主体心灵能力和愿望的证明。我们比较徐悲鸿笔下的奔马和一匹真马的价值,不是要比较它们各自质地的经济价值(物质存在形态),而是要通过艺术家创造的奔马的感性形象及其情感表现力,以及它所体现出来的艺术家创造精神,来确认人自身的情感和生命精神,获得一种感动心灵的审美价值。
既然是价值,就要求有一个衡量价值的尺度。这个尺度又是什么?中西方都有奉行“人是万物的尺度”、“惟人为万物之灵”的文化传统,而审美的价值尺度,必然在心理和社会历史层面上体现出人的心灵的合目的性要求,是由自然环境、社会生活以及人对它们的自觉意识所造就的。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正是于一刹那间自觉运用了审美尺度来衡量对象的审美价值,进而产生某种确定的判断。
对人类价值的深切关注,表明美学有着同其他人文学科一样的学理本性。
总起来说,美学是以人类审美为自身特殊领域,以审美活动为具体研究对象,通过探讨审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人的精神世界,来追踪、建构人类审美价值体系的人文学科。
❼ 罗兰·巴特《恋人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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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恋爱絮语 罗兰·巴特 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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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絮语》是罗兰·巴特晚期的一本代表作。作者以解构主义的思辨方式,在此尝试了一种高度“发散性”的行文,作者撷取出人类恋爱体验的五彩碎片,在思辨反光镜的折射下,结构出扑朔迷离的排列组合,不时给读者一种阅读的惊喜。这是一本无法用传统体裁界定的奇书。
内容简介:这是一部无法用传统体裁定性的奇书。作者在此尝试了一种高度神经质的“发散性”行文,糅思辨与直接演示为一体。这是一种“散点透视”的“零度写作”。恍如一万花筒:作者撷取出恋爱体验的五彩碎片,在他哲人思辨的反光镜折射下结构出扑朔迷离的排列组合。作者以对应的文体形式揭示了恋人絮语只不过是诸般感受,几段思绪,剪不断,理还乱。相形之下,以往的关于爱情、恋语的条分缕析、洋洋洒洒的“发思”八股显得迂腐、浅陋……而这正是解构主义要证实的。
作者简介: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1915-1980)被认为是继萨特之后法国知识界的领袖人物,蒙田之后最富才华的散文家。他在符号、精神分析批评、释义学、解构主义诸领域都有卓越建树,对西方文化和文化研究影响深远。
一个活泼的天才,总有着各种各样的兴趣。他总能在常人的见识之外看到一些特别的东西,他拥有狡黠的智慧,所有极端的暧昧的神圣的事物在这样的一种智慧之光的照耀下,立刻显现出它的可笑和滑稽。这样的一种智慧让我们得以重回理智,以更加客观平和的心态来旁观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
罗兰·巴特无疑是属于这一类型的天才,作为法国符号学理论的大师、结构主义的思想家,在他的思想里,似乎毫无清规戒律可言。
《恋人絮语》是一本无法让人定义的书。就像书名所显示的那样,它没有理论话语的漫漫征途却不乏深刻洞见。它没有小说文本的故事情节,却不乏一个个让人回味流连的爱情场景。他貌似体贴地以恋人的心态和言语的方式安排了这本书的结构方式,然而其后却不乏嘲弄。他用一种开放的、流动的、无定向性的言语方式开始了他对爱情的胡言乱语。
我们无法不喜欢他在这本《恋人絮语》中的只言片语,他那五彩斑斓自由而快乐的叙述,诱惑着我们进入到他思想的迷宫里,去窥视他那时时迸发的狡黠智慧。
据说罗兰·巴特是最有女人缘的。特别是对那些极富智性美的女人,比如克里斯蒂娃和苏珊·桑塔格。他优雅而从容的微笑,似乎具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这种魅力甚至使他那些应该很遥远的理论都显出了一种触手可及的亲切。所以,罗兰·巴特,是我唯一可以用“喜欢”这个词的大师。当然,玛格丽特·杜拉对他略有微词,这个一生都充满激情地关注男女两性间情欲和对抗的极端而尖锐的女作家表示,她不认为同性恋者巴特能体验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因此,《恋人絮语》显然是谵妄和虚无的,同样也是空洞的。事实上,在下这个判断之前,杜拉忽略了至关重要的一点:罗兰·巴特是个没有界限的身体。就像他的那些文字,纤细、轻盈,藤蔓一样四处漫溢,但每个触须都保留着极端的敏感,而且,充满诱惑——这种文字从来不是可以界定的,也很难确定它将漫游向何方,然而,它无孔不入。巴特其实是翩若惊鸿的那种另类大师。
巴特的身体是暧昧的,他滑出了传统的性别分界;巴特的事业也是奇特的,他似乎可以随意穿越学院的那道又高又坚固的围墙;至于巴特的著作,按照特里·伊格尔顿的说法,“书店越来越辩不清哪儿是文学理论部分,哪儿是软色情书架,哪儿是罗兰·巴特的后期著作,哪儿是杰基·柯林丝的最新小说”;甚至他的名字,有时出现在《泰凯尔》这样最先锋的学术刊物上,有时也会在巴黎最流行的时尚杂志上露面,比如《ELLE》……所以,在我们这个爱情话语逐渐耗损的时代,罗兰·巴特又回到了爱情,难怪《花花公子》会欢呼:“由于《恋人絮语》这样的书,爱的春天又将返回。”
热恋中的人怎样说话?那些处于高热状态:神神叨叨,罗里罗嗦,言不及义,颠三倒四的情人们,那些眼睛会发光,神情大起大落,喜怒无常的恋人们,他们怎样表达和释放内心的狂热火焰?巴特在此设置了一种舞台似的场景,一幕幕无头无尾的片段(一句喃喃自语,一种神情,一个眼光,一样道具,或者是某种身体动作,某个细节,某种独自沉浸、与世隔绝的心境,以及某个常用词……)纷纷上演,随意涌现,堆放,随意蔓延,分叉,逗引出文化经典中被忽略的细枝末节——在罗兰·巴特之前,有谁关注过当维特的手指偶然碰到夏洛蒂的手指,这种身体接触带来的“咀嚼意义的快感”和它的微妙隐秘的“符号迹象”?有谁搜寻过对恋人的赞叹“真可爱”背后复杂的欲望和空乏的字眼之间的冲突?——然后无声无息的消失。
在这个舞台上,那些情话一缕缕,一丝丝,或一丛丛,随心所欲地漫天飞舞,像飞絮,也像游丝,无法归类,无法集中,也没有先后秩序,当然,更没有中心和重点;它们太轻盈,太无所不在,所以反而常常成了不被人注意的盲点;我们每天都在用,用了一代又一代,最初的激情和战栗已被慢慢损耗,或者逐渐沉积到不为人知的暗面;但是,只有罗兰·巴特可以使它们复苏——尽管这种方式也许仍然是巴特式的暧昧和不可捉摸:符号学,拉康的精神分析,德勒兹的欲望理论和福柯的快感伦理学;故事,格言,独白,散文笔法,解构主义的解剖刀,学院派的引经据典,诗人般的热情,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式的全身心投入的体验,布莱希特般的间离和观察,甚至是词语拉丁文的追根溯源……最终,是恋人的混乱而炽热的话语,虚拟出了一个热恋中的“我”——一个没有性别,没有年代,没有国籍,没有种族,也没有“思想”和“本质”的角色。从这个意义上说,“恋人絮语”比《一个解构主义的文本》更能显示罗兰·巴特的个人气质,和他天马行空、无迹可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