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里
Ⅰ 陕西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在那个银行提取
银行提取公积金需要如下材料:
一.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因购买商品房、两限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合同或贷款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
综上,到银行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上资料。
公积金如何提取现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
Ⅱ 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地方
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
其电话号码为:029-8965061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组建成立。
拓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Ⅲ 从西安辛家庙到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交路线
公交线路:地铁3号线 → 地铁1号线,全程约10.7公里
1、从辛家庙乘坐地铁3号线,经过3站, 到达通化门站
2、步行约220米,换乘地铁1号线
3、乘坐地铁1号线,经过5站, 到达洒金桥站
4、步行约900米,到达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Ⅳ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查询在什么地方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Ⅳ 住房公积金陕西管理中心地址在哪里
住房公积金陕西管理中心地地址:武侯业兴北路3号可乘坐市区公交线路:11路
28路
88路到达目的地上班时间9:00-18:00希望以上回答能让你满意,望采纳。
Ⅵ 陕西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由那里管辖
陕西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由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Ⅶ 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地方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
Ⅷ 谁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址: http://www.xazfgjj.gov.cn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北段25号
电话:02988415959
邮编:710068
传真:029-87821109
各分支机构:
综合业务部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北段25号
省直分中心
地址: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
西铁分局分中心
地址:西安市太乙路
长庆油田分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51号兴隆园小区
阎良区管理部
地址:阎良区凤凰路中段
临潼区管理部
地址:临潼区人民南路17号
长安区管理部
地址:韦曲镇西开发区长安区房改办
周至县管理部
地址:周至县工商银行三层房改办
户县管理部
地址:户县南大街什子揽胜大厦三楼
蓝田县管理部
地址:蓝田县北街26号
高陵县管理部
地址:高陵县南新街145号
新城分部
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15号
电话:029- 87419707
碑林分部
地址:西安市东羊市疙瘩寺街副二号
电话:029- 87265406
莲湖分部
地址:西安市龙渠湾甲字31号
电话 : 029- 87265406
雁塔分部
地址:西安市翠华南路146号
电话: 029—— 85398033
未央分部
地址:西安市枣园南路
电话:029—— 86278589
灞桥分部
电话:029—— 83552045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值班室
电话: 0911-2124418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915-3283551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铜川市新区长虹北路6号
电话(0919)3286338
综合部电话:3286338
核算部电话:3182904
归集部电话:3286336
<PALIGN=LEFT>
Ⅸ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地方。
在西安,不谢!
Ⅹ 陕西省公积金管理处
简单,我告诉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