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去
Ⅰ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地方。
在西安,不谢!
Ⅱ 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地方
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
其电话号码为:029-8965061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组建成立。
拓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Ⅲ 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地方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
Ⅳ 西安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退休提取公积金:
1、办理地点
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7、8月14:00—16:30)。
3、提取条件和对象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4、办理材料:
(一)对于年满60周岁的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二)对于年满55周岁并且个人公积金已停缴、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女性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三)未达上述年龄,但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退休证或人事组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退休审批表。无法提供审批表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上述机构公章;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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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
一、提取对象:
1、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2、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即房屋的产权归职工本人或配偶所有),且房屋性质为住宅。
3、购房合同中(或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时,买受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非配偶且非直系血亲关系时,主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非主购房人仅限本人提取。
二、需要材料
1、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提供查询方式);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房屋产权证(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4)契税完税证。
(5)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房屋产权证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参考资料: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退休提取
Ⅳ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为什么进不去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www.xazfgjj.gov.cn/
Ⅵ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那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二环南路西段202
电话:(029)88353956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安区管理部
地址:西长安街57号
电话:(029)85292667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雁塔区管理部
地址:电子二路66号西侧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碑林分部
地址:南大街3号西北水电博水商务大厦4楼413室
电话:(029)87265406
Ⅶ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都需要什么
具体需要的材料因提取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别。例如,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提取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所需的条件、材料和流程如下:
1、提取条件和对象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2、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3、申请材料(原件)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反映截至当前已连续失业两年以上)。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4、办理地点
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5)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签约的职工,应当先办理“公积金冲还贷”解约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6)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办理银行卡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都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证件一致,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工商银行和长安银行要求绑定陕西省范围办理的借记卡,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和恒丰银行要求绑定西安本地办理的借记卡,其余银行可以绑定全国范围办理的借记卡。
(7)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8)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7)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去扩展阅读
依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Ⅷ 西安住房公积金银行提取网点有哪些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多个网点,查询方法如下:
1、第一步,打开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首页,如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