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说去银行
① 去银行工作好还是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好急!
银行是企业,公积金应该是参公单位,银行是有各种各样任务的,储额一年一个普通柜员最少好几百万,还有基金任务,还要涉及贷款,银行都是串休,没有固定休息,还要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公积金就是正常上班,压力较小
② 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银行的征信报告以后,告诉我可以去办理贷款合同了,接下来我需要做什么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我做出以下回答:
一: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是时候,借款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购房人的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反正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如果有配偶,需提供双方资料。
2. 户口簿
原件以及复印件,户主页和购房人信息复印在一张上,如果有配偶,提供夫妻双方资料
3. 婚姻情况证明
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及复印件
未婚,提供民政局出据的,单身证明及复印件
离异提供离婚证,协议(有明确的财产归属和债务归属)及复印件
4. 收入证明
由贷款银行提供表格,由申请人拿到单位写明收入情况,并加盖公章!提供与收入相符的,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及复印件
5. 住房套数证明
需购房人在,户籍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各出具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双发均需提供
6. 契税税票
办理贷款前需要先至产权处交契税(需带材料:购房合同,网上备案证明,首付款发票,住房套数查询证明,购房人身份证)
7. 购房材料
购房合同,网上备案证明,首付款发票
8. 外地户口需要提供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9.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门件(以申请银行的政策为准)
二:贷款的流程:
1购房人准备资料齐全—2.提交到银行—3.填写申请表—4.银行审批—5.审批通过后,持银行合同至开发商处盖章—6带齐所有资料,购房资料和申请人说有资料,至产权处办理抵押—7抵押完毕(一般7天左右)至产权处领取资料—8交至银行办理放款手续—9款项到账,购房人持银行出具的放款凭证去售楼处财务室,取收据或发票!
在申请贷款的所有流程中,需要购房人和配偶共同在场办理!
③ 住房公积金办理是到银行还是公积金办理处
你个人办卡,就去公司指定的那个银行
你是给公司员工办理,需要先去公积金中心给公司开户,然后再开个人账户,缴费的时候去银行
④ 公积金管理中心跟银行是怎么往来的
公积金有专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那里有银行的设点,专门办理公积金业务。并不是你想去任何一家工行或建行的机构就可以提取的,提取公积金需要出具相关的材料,具体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是由单位统一为个人提取。现在公积金不全国联网,你在北京工作在去上海的话,那北京这边的公积金就一次全部提取出来,去上海以后再在上海那边重新缴纳公积金,因为每个地方和单位缴纳的比例不一样。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公积金要缴纳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式可能是同城的存支票方式或者是小额系统的定期借记业务(就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企业开户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定期从企业的银行户里扣钱,无需企业再出支票跑腿,每个月只要企业户里有足够资金扣款成功以后,银行会打出回单给企业)。
⑤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去银行取还是管理中心取呢
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公积金管理中心说去银行扩展阅读: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岳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⑥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去银行取还是管理中心取
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
一、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三、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⑦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还是直接去银行办理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