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力下降算工伤吗
㈠ 工作过于劳累导致疾病可以算工伤吗
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㈡ 算工伤吗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因此,这位老职工,应属于工伤。
但是,因其上班时间饮酒,假如其突然发病死亡与此相关,可减轻单位责任。在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单位应予说明,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判断认定为妥。
㈢ 工伤鉴定上面的免疫功能明显减退是什么意思
1、免疫功能明显减退,是指身体的抵抗力下降,容易生病;
2、免疫功能:是指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机体的免疫功能是在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和其他有关细胞及其产物的相互作用下完成的;免疫功能是免疫系统根据免疫识别而发挥的作用。
㈣ 个人工作受伤算工伤吗
应该是不算的,工伤是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受的伤叫工伤。
㈤ 工作时生病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相关规定,不能定为工伤。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㈥ 工伤鉴定四级中免疫力明显减退主要是指什么
工伤四级中,免疫力明显减退,是对遭受放射性损伤而言。
免疫力明显减退,简单的讲,是指身体各项对疾病抵抗力明显下降,易于感染。依据《GBZ104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105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等国家标准,对各个项目进行测定,进行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4四级
5,4.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5.4.2四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4.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四级。
1)中度智能损伤;
2)重度癫痫;
3)精神病性症,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社交能力者;
4)单肢瘫肌力≤2级;
5)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7)面部中度毁容;
8)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1)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12)一侧肘上缺失;
13)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
14)一侧膝以上缺失;
15)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19)双耳听力损失≥91dB;
20)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21)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损伤>20cm2;
22)下领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损伤>20cm2;
23)双侧颞下颌关节骨性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24)面颊部洞穿性缺损>20cm2;
25)双侧完全性面瘫;
26)一侧全肺切除术;
27)双侧肺叶切除术;
28)肺叶切除后并胸廓成形术后;
29)肺叶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后;
30)一侧肺移植术;
31)心瓣膜置换术后;
32)心功能不全二级;
33)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4)全胃切除;
35)胰头、十二指肠切除;
36)小肠切除3/4;
37)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38)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39)外伤后肛门排便重度障碍或失禁;
40)肝切除2/3;
41)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
42)胆道损伤致肝功能中度损害;
43)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44)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5)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6)永久性膀胱造瘘;
47)重度排尿障碍;
48)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mL;
49)双侧肾上腺缺损;
50)尘肺贰期;
51)尘肺壹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中度低氧血症;
52)尘肺壹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53)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需安装起搏器者);
54)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55)放射性损伤致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㈦ 免疫力下降造成眼部疾病可否审报工伤
一般来说,疾病被认定为工伤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被诊断为职业病;
二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除此之外有些情况造成的疾病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卫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感染,或者在工作中被蚊虫叮咬感染疾病等等,但是上述情况争议较多,有些地方可能认为为工伤,有些地方可能不认定为工伤。
有些情况因工伤引起的疾病虽然不属于工伤,但是也应由工伤保险支付医疗费用。比如我知道的一个案例,患有良性肿瘤的人在工作中碰肿瘤引起出血,不得不进行切除手术。肿瘤本来不是工伤,但是肿瘤切除手术由工伤基金支付。
所以你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还要看具体情况,但是申报工伤是可以的,最终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并不影响你申报工伤认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