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传唤是去办案中心么
1. 警察传唤可以不去办案场所接受讯问吗
正常警察传唤是不可以拒绝的,因为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取供地。即使他们没有拿传唤令,他们是可以后补的。所以我们还是要积极配合他们办案。他们是我们社会治安的守护者。
2. 传唤,拘传,协助调查三者有何区别
在法律问题上,我们经常会听到传唤、据传、协助调查这种词汇,虽然听起来很相似,但是其实在办案过程中以及审讯过程中,这三个词的意义都有所不同。那么传唤、据传、协助调查具体有哪些区别呢?是否都具有强制性呢?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协助调查是公民为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稳定社会和谐和人民生活,自愿协助警方或其他部门进行调查的行为。协助调查是一种自愿、高尚行为,不存在胁迫,因此,没有必要通过法律法规来限制和规范细节。任何知道事故的人都有义务作证,调查协助只能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证义务,这是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前程序。
3. 口头传唤被关押到办案大厅是违法的吗
公安机关对你进行传唤,是可以将你扣押24小时的,如果没有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会在24小时后将你释放!
4. 去了办案中心是否就确定已立案侦察了
案件已经移交到办案中心,并告知已经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的,就属于已经开始立案侦查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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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 经立案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并在移送案件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者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通知其家属。
5. 刑事传唤一般去那关押,一般关押多久
刑事传唤的时间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传唤有以下主要事项: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6. 刑事案件口头传唤后带到办案区是否要办拘传证
刑事案件口头传唤后只是调查取证,一般不办拘传证,只办拘留证或批捕证。
7. 公安机关传唤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
第四十四条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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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8. 派出所办案是直接抓人还是先电话传唤
看案件性质,如没有销毁证据或串供可能的,一般会电话传唤;传唤的好处是可认定为自首。
9. 关于警察传唤的问题
警察如果是传唤,公民必须配合,而且是强制性的,传唤分口头、书面、强制。当场发现的一般用口头传唤,大多时用书面传唤,如果口头、书面传唤,公民不到,警察就会使用强制传唤,使用戒具。
如果此事到法院,那前提是你先对你殴打他人的行为付出代价,就是被公安处理后,被害人才会去法院起诉你赔偿他的损失,那就是民事诉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