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幼儿园去中心校干嘛
Ⅰ 在农村办幼儿园需要去中心校申请吗
应当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办幼儿园最好要先和中心校、镇教委等部门先沟通一下,得到大家的支持。有时教育局无法亲自来人考察,会委托镇教委、中心校来看看,因此,预先通个气和没有通气的情况会有所不同,办事会顺利一些。
Ⅱ 幼儿园去中心化是什么意思
幼儿园去中心化的意思就是说他们这个比较中心,教育资源也很不错。
Ⅲ 幼儿园转学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学籍现在已经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 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 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 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具体请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 转电子学籍号的流程是: 1.转入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申请转入。 2.转出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同意审核。 3.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 4.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
Ⅳ 请问公立中心校是否有资格在校外开办幼儿园
现在国家政策是 公办园 街道 社会团体 和企业 个人 都可以成立幼儿园,只要符合办园要求,政策在变化 你又没有签订合同 没办法口头答应有什么用 ,如果你当时有书面协议,或者开办幼儿园你承诺你什么就好了 这些当官的话就当放屁, 今天放了 明天还可以放的
Ⅳ 中心校为什么要求民办幼儿园交纳保险费,对民办幼儿园有什么好处
1以团体的名义购买一般都会很便宜 2买了之后小朋友出了事情保险公司可以负责,不会产生纠纷 3解决问题请采纳。
Ⅵ 开办幼儿园该做些什么
订单
Ⅶ 镇上开办幼儿园需要镇中心校审批吗申请书上交谁急,请速回 要有经验者答
是的,要学校和镇政府和教委一起来批
Ⅷ 怎么办幼儿园分校,要那些手续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证件齐全. 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3.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 4.良好素质的幼师,干净的厨师,是非常关键的。同时最好离医院比较近,并且安装两部或以上电话,以便随意联系家长处理紧急情况。 5.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Ⅸ 创办一个幼儿园要走什么流程
创办幼儿园流程是一个很复杂的工程,但比较关键的几个步骤是:开办园所卫生保健审查登记表、食品卫生许可证、生活饮水卫生许可证;接到证明、教育局给予批准的办园许可证。每个地区针对其他方面的规定不一,但是这方面还是很统一的。目前,幼儿园经营前景很好,但是经营上也有一定难度,最好找合作伙伴。
开办私人幼儿园流程办理必备知识
私人开办幼儿园除了之前做市场、人力、运营、公关方面的准备外,主要需做4个方面的准备工作,即申请工作、资金准备工作、场所准备工作、人员等工作。红缨幼儿园的开园流程很全面。本文将就“申请工作”做详细阐述。
私人开办幼儿园申请工作,主要面临的管理部门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为: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托幼管理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业务的监督管理、财政、物价、人事、机构编制、规划、建设、房产等行政部门及妇联组织,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托幼管理的有关工作。
在申请幼儿园前,园所应该具备以下五方面条件:
符合托幼事业发展规划;
有固定的场所及配套设施;
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具备以上五方面条件后,申请人可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拟建幼儿园所在区教委;
考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XX市幼儿园等级证》。
申报材料包括: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①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6、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7、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8、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Ⅹ 办幼儿园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房子;(在办营业执照的时候,曾有这么一个规定,要有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 第二:营业执照; 第三:卫生许可证; 第四:老师、保育员、园长等各各部门人员的健康证; 第四:老师、保育员、园长等各各部门人员的资格证; 以上就是最重要的了,其它还要视园的大小而定。 一、申请举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二、联合举办幼儿园的,应通过有效的章程和协议,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三、中、小学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独立的园舍和活动场地,收支账目单列。 四、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办园出资义务,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举办幼儿园的规模在3个班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5万元人民币。 举办幼儿园的规模在4个班及4个班以上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五、中外合作办园(项目)除具备本规定中的相关条件外,同时还要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规定的有关要求。 六、方圆在1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得重复举办幼儿园;如租用场地须签3年以上租用协议,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七、幼儿园的名称须规范,应当明显地表明所在行政区域,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全国”、“辽宁”等字样。 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也不得冠以“沈阳”、“沈阳市”等字样。 八、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的园舍和设施。园舍要合法、固定、独立、集中、坚固且设计科学合理,环境无污染、无噪音、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楼房建筑不超过4层,规模较小的可设于建筑物的一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地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辟有固定、独立、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可包括空中操场),园内绿化(含垂直绿化)面积不低于用地面积的25%。 九、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招收儿童不少于3个年龄段,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即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以上)35人,混合班30人。3周岁以下班级每班一般不超过20人。 十、园内设活动室、寝室、盥洗室、保健室、厨房、隔离室、消毒室(处)、教工办公室、财会室、会议室、资料室、值班室、教工厕所等。 十 一、活动室、寝室、盥洗室每班各一间。活动室与寝室合用的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如活动室与寝室分设的,活动室、寝室面积分别不少于54平方米),地面铺设地板,通风良好,自然光充足,玻地(窗户总面积/活动室总面积)比为1:5。 十 二、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配备专门活动室,如音体室、建构室、美工室、科学常识室等。 十 三、按国家要求,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符合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安全的教育教学设备、大中小型玩具、图书、桌、椅、床、玩具柜、厨房设备、卫生保健设备、环境消毒设备及儿童用品消毒设施等。 十 四、按国家规定的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各类人员。园长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保健医应当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医师(士)、护师(士)资格证书;保育员应当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并受过婴、幼儿保育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炊事员应受过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 五、举办者需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办园申请和方案。 2.沈阳市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园园长、教师、工作人员资格证明及健康证明书。 4.联合办园协议书。 5.房产和场地证明。 6.幼儿园资产有效证明文件。 7.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饰装修,用途变更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8.沈阳市开办幼儿园卫生保健审查登记表、食品卫生许可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9.社区或街道证明。 10.幼儿园章程及理事会(或董事会)名单。 11.其它有关文件或证件。 12.中外合作办园(或项目)除提供上述1—10项相关材料外,还应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可到辽宁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十 六、凡中国公民、合法组织(单位)举办幼儿园的,举办者要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实地检查合格后,填写有关表格,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沈阳市幼儿园开办许可证》。 十 七、凡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沈阳境内合作举办以招收中国学前儿童为主要对象的幼儿园(或与幼儿园开展的合作项目)的举办者,首先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上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领取开办许可证,按属地管理原则,日常工作仍归所在区县(市)管理。 十 八、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沈阳市教育局于2003年4月1日颁发的《沈阳市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沈教发29号)、2004年10月20日颁发的《沈阳市家庭幼儿园管理细则》(沈教发152号)即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