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定点医院是去社保中心吗
Ⅰ 怎么更改社保定点医院
在上一个年度已经选点、在新年度想变更选点的参保人,可自新年度开始时,带上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新选点医院办理重新选点手续。
若新年度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参保人需满足一定的变更条件方可办理,具体包括:
1、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
2、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
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任一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对于从未办理普通门诊统筹选点、首次申办选点的参保人,可凭医保就医凭证(医保卡或社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需先办理“小点”选点手续后,再办理“大点”选点手续。
选点手续任何时间办理都是有效的,在需要就医时顺便办理选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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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更改定点医疗机构可全程网上自助办理。在每月5日至月底,每天6时至22时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据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手机号登录,自助更改自己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当日修改,次日生效。
城乡居民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3所医疗机构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从9月1日持续到11月30日,城乡居民,如老年人、劳动年龄内的居民、学生儿童等人群,都可以到户籍地或是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州医保定点明起可以重新选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市社保中心: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更改网上可办
Ⅱ 医保卡上选定的定点医院怎么更改
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改,现在改医院的流程在你的单位可以直接操作,找到你单位的社保专管人员,他当时就可以操作,第二天更改的医院就生效了。还有一种办法是自己去当地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申请更改。
更改程序:
1.参保人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改点。
3. 参保人现场填写《参保人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其变更后的门诊选点医疗机构。
4.参保人取回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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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转学升学、或因门诊定点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需要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
申请更改所需材料:
一、基本资料:医保卡、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书面申请报告
二、其他有关资料
(一)户口发生迁移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地发生变化提供以下任一证明办理: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所在街道、镇、村或派出所的迁出证明,或现所在街道、镇、村或派出所的迁入证明;
3.原所在物业管理公司或居委会的搬迁证明,或现所在物业管理公司或居委会的搬迁证明。
(三)工作单位变动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四)转学、升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五)选定医院资格发生变化的,经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确认后可直接办理。
参考资料:
更改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广州花都区人民政府
Ⅲ 社保怎么变更定点医院
可以在网上变更定点医院。每月5-25日,登陆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点变更定点医院就可以,次日生效。但是要有单位的数字证书。
个人无法网上变更,要去街道社保所或去缴纳社保的机构去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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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北京社保定点医院可以自己到每个社保中中心都可以改吗,卡需要交上去吗
到医保定点医院取出你的病历,到你中意的医院定点,这个医院就会网上办理你的定点手续。
注意:任何地区都不是在全年任何时间段都可以办理的,只有在规定时间段才能办理,大多地区只能在每年第一季度办理。
Ⅳ 如何更改医保定点医院
在每年5月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汇总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即可。
以北京市为例,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满1年后要求变更的,可在每年5月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参保人员就医后,可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取药,也可持加盖定点医疗机构专用章的处方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参保人员因患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在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或住院治疗,但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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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就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市内转诊转院时,须经本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核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向与本单位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上级医院转诊。
2、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