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疾控中心检测尘肺病要哪些手续
① 疾控中心vct检测需要带什么
什么都不用带,去了他会问你名字。你可以说真名,也可以假的,他不会追究的。然后你就做你想做的
② 自己去疾控中心职业病鉴定有哪些程序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 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理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都可以对自己患有的疾病进行职业病鉴定。劳动者可否职业病鉴定的条件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出具相关的完整材料和证明,到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检测的医疗为生机构,才能成功的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的准确度也取决于这些材料和证明,所有,劳动者进行职业鉴定的时候应当认真对待,并提供完整的材料。
③ 职业病(尘肺病的)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尘肺病是需要先诊断再鉴定,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须的有关材料。鉴定流程如下:
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
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出具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章对职业病诊断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3)去疾控中心检测尘肺病要哪些手续扩展阅读: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四章的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
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④ 去哪里可以个人去做尘肺的鉴定
你好,尘肺病人的劳动能力鉴定是法定的程序,全国范围内都是一样的 具体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尘肺病患者手中。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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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采纳,
⑤ 现在要怎么办尘肺病证明要哪些手续呢‘
你说的这种尘肺,它属于一种是职业病,必须到这一个职业,辽宁到省里鉴定中心
⑥ 检查尘肺病需要做哪些步骤和去怎样的
检查尘肺病,首先让单位出具职业史证明,然后去当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职业病诊断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单位如果不配合,你就去当地安监局举报
⑦ 医院查出有尘肺病,疾控中心鉴定无尘肺病怎么办
尘肺病诊断,必须以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尘肺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为准。你说的医院,如果没有尘肺病诊断资质,是不能诊断尘肺病的,他如果诊断,那就是违法的。就好像你是不是开车违章了,交警队说了算,派出所没有资格查违章
⑧ 尘肺病如何鉴定,需要那些相关材料,个人能否在疾控中心鉴定。
可以的,有些地方有特殊的要求,比如需要病人提供用工证明等
⑨ 尘肺病鉴定职业病需要些什么
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需要企业出具证明,证明是这个企业的员工,接触灰尘的时间,还有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
到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职业病防治院进行鉴定,如果要做尘肺病的鉴定,需要5个专家联合会诊,并且费用会很高。企业一般不愿意承担这个费用,这是一个矛盾的地方。
建议你先不要做职业病的鉴定,先去疾控中心的职业病健康检查部门做个胸片检查,先确定一下是否有这种病症并留有证据,如果检查结果有可能是尘肺病,你可以再走鉴定的程序。
附: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准短的相关规定,你看一下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三十九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四十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四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第四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四十七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诊断鉴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不得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人民法院受理有关案件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相关的专家库中选取参加鉴定的专家。
第四十八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第四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三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⑩ 现在要怎么办尘肺病证明要哪些手续呢
找到你父亲跟公司的关系,例如工资条,有签字的,
有依据可以起诉老板。住进职业病医院治疗效果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