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户口是去市民中心
Ⅰ 我想注销户口在哪里注销
注销户口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民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注销。
2、公民下落不明超过四年的,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3、参军入伍的自参军时注销户口,复员后恢复。
4、被捕入狱的,自判刑时注销户口,出狱后恢复。
5、出国定居取得所在国国籍的,中国户口注销。
你说的,“人去世了好多年,一直没把他的户口注销,现想把注销掉”要有死亡证明。是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开出死亡证明,意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开出死亡证明,在家中寿终正寝的,由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开死亡证明。然后,到派出所注销。
Ⅱ 注销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只有死亡、参军入伍、重复注册、出国定居,才能注销户口本。
户口注销,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办理;
2、参军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办理;
3、重复注册户口注销,凭原重复注册户口所在地的方派出所检测发现后,通知户主。由户主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常住地派出所,经检验合法,提出书面申请后,注销重复的非常住地户口。
4、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注销户口只能注销当事人本人的户口,户主非本人时,需将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其他人牵出,重新立户,只注销当事人本人的户口,不能注销全家的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Ⅲ 株洲市荷塘区户口的医保可以去市民中心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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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户口注销去哪办
户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事项,销户要到公安机关户籍室办理。
Ⅳ 注销户口的流程
注销户口。是需要拿着。需要注销户口。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当地的派出所同时也需要拿着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去的如果还是需要别的东西,可以询问当地的派出所。
Ⅵ 办理户口迁移到行政大厅办理还是去派出所办理
派出所,只要资料准备齐全时间很快,如两地近一个工作日或者一个上午就够了
Ⅶ 销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1、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2、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对于公民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也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7)销户口是去市民中心扩展阅读:
注销户口注意事项:
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参考资料:
户口注销-网络
Ⅷ 户口注销去哪办
户口注销应去当地公安部门出示相关材料办理。户口注销一般分为参军入伍、出国定居和死亡注销三种。具体如下:
1、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2、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临时出国、出境和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只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注销户口。
3、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

(8)销户口是去市民中心扩展阅读:
失踪注销登记
第四条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对于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在以前办理结婚手续后女方户口会办理注销然后转移到男方户口上,有时因为过早注销导致登记到男方户口上出现问题,目前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再出现。
办理死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
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Ⅸ 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注销户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监护人、邻居持如下证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第一条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按公治[2006]246号的精神,对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入伍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公安机关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证。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第二条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
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临时出国、出境和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只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注销户口。户籍内勤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第三条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按闽公综[2008]654号办理。
拓展资料:
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应当由本人或直系亲属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已加入外国国籍但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经被授权的可签发外国人签证证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注销其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