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积金中心需要预约吗
㈠ 住房公积金暂停去银行问要预约吗
住房公积金应该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般是不需要预约的。
㈡ 去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预约吗
公积金提取不是必须要预约的。
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本人亲自去银行办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㈢ 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需要预约吗
不是必须要预约。
网上预约是一项便民措施,但并非唯一渠道,并不是说你没网上预约就不给办,现场办理也是可以的。银行如果说只能网上预约办是不对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网上预约是提前定好的,而现场办理具有随机性,因此只能优先满足网上预约者,当预约不满或者预约号空出来时,才可能给现场办,所以确实会出现没预约、直接去到银行网点办不上的情况。
(3)去公积金中心需要预约吗扩展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甘肃省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据介绍,缴存职工在省属、中央在兰单位之间调动且双方单位均在省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直接办理内部转移业务;缴存职工调入市属、兰州市外单位的,办理外部转出业务。
根据《2018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中“进一步规范转移接续平台办理流程,坚决杜绝线下办理”的规定,外部转出业务应通过转移接续平台线上办理。
如缴存职工前来办理外部转出业务,省中心各业务受理大厅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告知缴存职工前往转入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出业务;转入中心未开通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省中心各业务受理大厅工作人员须先与转入中心核实,确定未开通后再为缴存职工线下办理外部转出业务。
㈣ 取住房公积金必须要预约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前预约,也可以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4)去公积金中心需要预约吗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㈤ 公积金提取需要预约吗
法律分析:不是的,公积金提取不是必须要预约的 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本人亲自去银行办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㈥ 取住房公积金是不是要先在网上预约才能取
我们这边不用的,填写好申请表拿过去就可以了。
㈦ 在职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预约吗程序怎么走
按照《办法》,职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条件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死亡或已宣告死亡;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及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按规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也可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继续存储。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的,其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公积金提取程序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下列材料: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参加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其复印件或集资建房合法交款收据及其复印件。职工购买住房二级市场的住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或者合法收据及其复印件。其中购买住房二级市场住房的,还应当提供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配偶同意提取的证明。
已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住房贷款担保的,在解除担保合同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离休、退休的,应提供县级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离退休证明及其复印件。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其复印件或者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其复印件。
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其复印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供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的凭证以及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每年提取一次。
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及其复印件、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复印件、支付房租证明及其复印件。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其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
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管理账户两年后未重新就业的,应提供职工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及其复印件。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职工,应持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管理中心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结提取手续;经审核不准提取的,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并说明原因和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㈧ 现在去公积金大厅办业务还要预约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约办理指南:
一、职工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二、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
三、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预约回单不强制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身份证号码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四、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五、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㈨ 请问住房公积金可以去营业厅预约吗,知道的请告诉一下,谢谢
你说的营业厅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吗?
如果是,不需要预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唯一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机构。
去的时候记得带上身份证和一张任意银行的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