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人才中心怎么办理转档
1. 如何把档案转到人才市场
一、办理条件
1.档案存放在县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档案存放在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3.档案存放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已办理完辞职辞退手续、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人员。
二、办理流程
1.持申报材料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
2.持《调档函》到存档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3.通过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官网、电话或办事大厅自助设备查询档案是否转入。
三、档案转递
1.调档函开具后,请按照函上的要求到原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2.档案需通过机要交通或者转档单位派专人一次性全部转送,其他方式(邮寄、快递、自带等)转送的档案,人才中心一律不予接收;
3.街道办事处转入的档案,人才中心不直接接收;
4.档案材料严重不齐者,人才中心将退回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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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存在的问题
报告认为,虽然中国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进程已展开,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国人才的市场化程度还不够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户籍制度的制约
因为现行的户籍制度,很多毕业的大学生考虑到落实户口,很多人不愿意到私营企业里找自己合适的工作,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仍然受到严格限制,这些都严重地制约了人才的跨地域流动,成为影响人才要素市场的重要因素。
二、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滞后
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之处主要表现在:单一的国有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模式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并存的新形势;现行的“人档分离,收费管理”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办法不符合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的需求;而且传统人事档案的采集利用制度也不符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
三、人事制度改革尚未完全到位
但是由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辞退、辞职的暂行规定与公务员辞职、辞退的暂行规定的不完善之处,影响了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口,造成了想出去的人出不去,不胜任的人该走却走不了的局面,这些都导致了人才市场供需主体难以完全到位,人才市场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对人才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四、人才市场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
就全国范围而言,很多地方还没有建立起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活动的执法检查制度,未对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活动实行日常即时性的监督管理,人才市场的就业歧视、职业安全、权益保护问题突出,影响了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人才市场需求多元高校学子择业错位
3月来临,大学生的就业也到了最关键的阶段。但从市场反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来看,象上面说到的这种专业错位现象日益突出。
2. 人才中心调档函取档案流程
法律分析:到学校开具从人才中心调档的调档函,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档案调动的手续,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五、人才流动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暂行规定》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接受单位或个人人事档案管理前要认真做好验证工作,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方可正式签订委托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人才流动机构接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后,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员的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境)政审等服务工作。并于每年年终负责收集流动人员所在单位所作的工作表现和技术鉴定、工资调整、职称评审、奖惩等方面的材料,经鉴别、整理后归档。
六、人才流动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转递或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将人事档案交给流动人员本人携带。
3. 去人才中心取档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人才中心提档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询问其父母姓名及本人联系电话填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2、原有工作单位的另需单位出具终止合同书、辞职辞退书、解聘书或同意转档函(任选一)。
3、其他手续:
①升学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
②应征入伍的,提交《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③跨省调转的,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交人社部门录用文件的复印件和录取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⑤国有企业聘用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聘用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⑥教育局聘用为特岗教师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教育局出具的调档函;
⑦另行委托管理档案的,提交委托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⑧办理保险、失业、退休调档的,提交该办理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⑨改派到原籍教育部门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⑩改派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改派到省外非国有企业工作的,由当地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
二、注意事项:
1、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挂靠人员须先行转出(或同时转出)户口和组织关系,再办理档案转出。
2、转档同时需我中心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的,先行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计生办出具相关证明后再至我中心办理。
4. 如何将档案从一个人才中心转到另一个人才中心
在新人才市场开出商调函,去老的人才市场做调出,如果你不想亲自跑,可以网络“有事找探长”帮你忙。
5. 档案在人才市场,如何调动手续
一、让公司领导给我们开离职证明
如果我们十分确定要从该公司离职,那么我们就让自己的直属领导或者是公司的其他高管给我们开一个离职证明。
二、找到新的档案接收点
然后我们拿着离职证明去找一个新的档案接收点,因为我们的档案一旦转移出来之后,就必须要有专业的档案管理机构来接收,否则它就会变成死档。
三、让新的档案接收点开调档函
等我们找到新的档案接收点之后,他们就会给我们开一份调档函,这份调档函就是让我们去调取档案的。
四、拿着调档函调取我们的档案
然后,我们拿着档案接收点给我们开的调档函,去我们现在的档案管理点调取我们的档案。
五、由档案管理机构处理后续的事情
剩下的事情就不需要我们自己去处理了,档案管理机构会帮我们处理好。如果我们对于他们不是特别放心,可以在2~3个月之后打电话询问一下,他们是否已经接收到我们的档案。
6. 应届毕业生档案托管到人才服务中心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
1、单位集体挂靠与我们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并提交拟委托代理的人员名册。
2、个人档案挂靠,填写《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
(二)审核。经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后,发出调档函,调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
(三)签约。经双方协商,签订《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单位集体挂靠还要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
(四)履约。受托机构在以下几方面为委托单位(人)服务:
1、主动提供人事政策、法规文件等服务;
2、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包括收集、整理、鉴别、材料归档等;
3、出具员工因公或因私所需要的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主动通知并组织员工进行职称认定和报考、申报评审工作;
5、受理委托代理人员的工龄审核、档案工资调升、身份确认、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等;
6、受理委托代理单位的党团组织管理;
7、受理员工办理证照事宜;
8、办员工招工手续有关事宜;
9、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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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由人社部组织的全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座谈会前天在浙江杭州召开,自2014年人社部与中组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后,明确了档案保管的公共服务的性质,结束了30多年人事档案收费管理的历史。
挂靠集体户口应该属于一个群体的需求,它并非个性化服务,政府部门应该明确将其纳入人才公共服务项目内,由公共职介、人才机构免费为公众提供这项服务。同时,有关部门也可细化管理,对于这项服务设立一定的准入条件。
7. 去人才交流中心提档案,需要什么材料
去人才市场提档案必须出具具有相关资质的用人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人才市场根据调档函调取档案。调档函一般由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开具。
此外,报到证不可以补办。报到证一共有正副两个,一个存放于档案中,一个在毕业时交由工作单位办理转正定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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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档函程序
1.各系上报录取名单,最后由录取学校招生办先发出调档函,发往你在报名时所填写的“档案所在地”上面的地址,若你写的是个人,那就是个人收到后自行办理,然后寄回录取学校;
2.如果是写某单位人事处收,那就直接发到人事处,你再去人事处协助调档,按照人事处对你提的要求补全各种手续。
3.档案调回后,学校就会根据原单位的各种材料进行政审,一般不会有问题。最后发出通知书。
4.调档有时间限制,因为学校要收到你的档案后才会发出通知书,所以,一定要保证在调档期限内把自己的档案全部搞定。不可超出,否则无效。
8. 把档案从一个人才中心转到另一个人才中心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需要拿着身份证到湖北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意接受的。
然后把该函拿到汉口人才中心托管档案的地方,即可办理。(带着身份证)
9. 如何把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保存
程序如下:
1、申请开具《调档函》。
委托存档人员可到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并提供如下材料:
(1)存档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
(2)在户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3)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2、接收、审核档案材料。
(1)送达方式: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接收、审核:档案管理人员须对档案进行认真细致的拆封核对,确认档案袋及档案封条完好无损,封条上应有原存档单位公章,以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完整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予以退回。
另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
“实行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接收档案时,要本着实事求是、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缺少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要认真审核和甄别档案材料,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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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人事档案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