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中心王晓蕾去哪
㈠ 买房人注意了!“史上最严”征信系统即将上线
一位接近金融监管的人士对记者表示,要警惕征信数据采集边界,以必要原则收集,不能随便收,否则是对老百姓隐私的极大侵犯。
为个人买房、消费出具“信用通行证”的个人征信系统即将升级。记者1月9日从央行征信中心方面证实,第二代个人征信系统暂定于1月20日上线,在此前会有一段维护期。
去年4月市场就曾流传,二代征信系统将上线,对应的新版信用报告新增纳入多方面信息,包括共同借款人、信用卡大额专项分期、个人为企业担保、逾期后还款等。业内人士分析称,若照此执行,想通过假离婚享受首套房优惠贷款政策、通过销户洗白征信等做法都将行不通。
不过,近期一位接近金融监管的人士也对记者表示,要警惕征信数据采集边界,以必要原则收集,不能随便收,否则是对老百姓隐私的极大侵犯。
二代系统暂定于1月20日上线
1月8日晚间,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央行将在1月20日左右上线第二代个人征信系统并提供查询,不过个人征信报送功能预计会延迟到5月份才正式上线。记者1月9日证实,二代系统暂定于1月20日上线。
此前已有伏笔,央行年初连续多天公布有关征信的信息。1月4日,央行征信中心披露,2019年1月至11月,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累计查询量分别为21亿次和9772万次,日均查询量分别为628万次和30万次。
1月5日,央行2020年工作会议里提到“稳步推进征信二代系统上线升级,加强个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创新改进小微企业征信服务”。
1月6日,央行征信中心公告称,为提升服务能力,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计划于2020年1月14日17时至2020年1月19日8时进行系统升级,届时将暂停对外服务。期间如急需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至当地查询网点现场查询。
此外,对当前征信系统采集信息范围,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4日介绍,当前我国征信系统依法合规采集的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信息,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个人信贷信息,截至2019年11月底,个人征信系统接入各类放贷机构共3693家,已基本实现对个人金融信用信息的广覆盖;二是“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这类信息可以帮助缺少信贷记录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三是公共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
“假离婚买房”等投机行为将行不通
事实上,去年4月市场就曾传出二代征信系统将上线的消息,当时央行予以了否认,不过对应的新版信用报告因涉及面明显扩大而受到广泛讨论,其剑指假离婚买房、打时间差贷款、销卡洗白征信等投机行为。
综合央行此前公告和业内分析,新版信用报告将有几方面变化。例如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体现夫妻双方的负债情况,即便离婚,非主贷人再次买房也属于有房有贷,也无法享受首套房的各种优惠。
新版征信的信息更新更及时,各机构需要在采集时点T+1向征信中心报送数据,以前可能需要一个月甚至更久才能更新征信数据,但以后想利用这段时间差去申请贷款将行不通。
分期贷款也会明确体现。此前,车位贷、装修贷等实质为大额信用卡分期,但在旧版征信报告中无法被识别出来。新版征信报告将体现分期时间和分期金额,个人需要控制好自己的负债比。
还款记录保存期延长至5年。旧版征信报告主要记录近二年的还款情况,只有逾期、呆账等不良信息才会自中止之日起保留5年,新版征信报告将还款记录延长至5年。同时增加展示“已销户贷记卡近五年还款记录”,如果想通过还清欠款后销户的方式得到一份“干净”的征信报告,5年内都会行不通。
个人信息收集更加全面详实。在新版征信报告中,将完整展示个人学历信息、就业情况、电子邮箱信息、通讯地址、户籍地址、所有个人手机号,配偶信息也会较完整体现。此外,新版征信报告还将纳入更多公共机构信息,比如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欠税、民事裁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低保救助、执业资格和行政奖励等。为他人提供担保也会上征信报告。
不过一些信息何时纳入还在研究中。王晓蕾4日表示,如水电燃气缴费属于“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信息类别,从目前我国的情况看,该部分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未来随着信息化、实名制程度的提高,将研究把这部分数据纳入征信系统中。
接近监管人士提醒警惕信息采集边界
个人征信已经像一张网,渐渐将人们日常生活各个维度信息网罗其中,但信息采集边界也引发热议。
去年末,市场传出北京公租房违规将纳入征信、探索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等消息。一位接近金融监管的人士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要警惕征信数据采集边界,以必要原则收集,不能随便收,否则是对老百姓隐私的极大侵犯。对献血等行为纳入征信,他认为不能用个人道德衡量征信水平,目前这些信息对金融活动也没有影响。
谈及征信信息采集边界和扩宽维度的利弊,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征信是有边界的,并不在于越多越好,而在于当前征信系统所拥有的信息,是否能够充分真实地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如果可以充分反映,那就没有必要再去涵括更多维度的信息。
“拓宽征信纬度有利有弊。有利的一方面在于,拓展的某一维度,正好可以弥补当前征信信息的某些缺失,从而有利于我国征信系统的完善。不利的一方面在于,过度拓展无关的征信信息,将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投入产出比不理想。同时,过度的无关的征信信息,反而将弱化征信系统的准确性,造成无关的误差干扰,进而对某些人群产生不利的征信影响。”何南野称。
对于应如何防范信用机制被滥用?何南野认为,一是央行征信系统应强化对征信要素的研究,注重对关键征信要素的提取,而非强求面面俱到,以提升征信系统的中立性和准确性,提升投入产出比。二是监管部门对纳入征信系统的行为信息要进行充分的论证,防止无关的征信信息、有可能对公众信用进行误导的信息、难以界定的征信信息被纳入征信系统。三是对某些纳入征信系统的涉及民生的征信信息,应提供给民众充分的申诉渠道,要根据民众的申诉理由,考虑一些非客观因素,最终做出对征信信息的维持或更改行为。
㈡ 大数据征信的“是与非”
大数据征信的“是与非”
传统信用评估模型是根据一个人的借贷历史和还款表现,通过逻辑回归的方式来判断这个人的信用情况。而大数据征信的数据源则十分广泛,包括电子商务、社交网络和搜索行为等都产生了大量的数据。
大数据征信可以通过我们在互联网上留下的这些“足迹”清晰地描绘出一个人,但如何把控数据源的“量”与“度”,各家机构还在不断尝试。更重要的是,最终绘制出的人物“肖像”与个人信用究竟有多大的关联度,至今仍存有争议。
此前亦有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个人征信牌照迟迟未能落地,其原因之一也在于监管部门对于大数据征信的商业化应用存有疑虑。尤其,以人脸识别为代表的关键技术的可靠性还有待进一步检验。
此外,“另一个更重要的症结在于行政化监管与商业化发展之间的矛盾。”该人士表示,现在个人征信市场的参与者越来越多,远不止申请牌照的八家机构,如果该市场要商业化发展,那么监管方式就要改进。
何为大数据征信
在FICO中国区总裁陈建看来,征信的本质就是采集和记录信用信息并在整理加工后提供给决策者,而如今,得益于大数据、云计算、人脸识别、深度算法等技术的进步,征信有了更广泛的意义和用途。
“只要对消费者的特征描绘和风险判断有显著作用的就可以叫征信。”陈建认为,现在一切信息皆可以成为信用数据,经过分析后用于证明一个人或企业的信用状况。因为数据覆盖广、维度多,因此形成了广义的征信,也就是大数据征信。
陈建表示,有价值的大数据具备几个因素:第一要覆盖面广,用户足够多,例如银联、电信的数据;第二维度要有效,能够有效转为结构化的数据,例如电商的数据;第三信息要稳定。
不过,对于这种日益崛起的征信新业态,今年7月在上海外滩举办的“2015上海新金融年会”上,央行[微博]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直截了当地提出了疑问,“我不知道你们说的‘征信’是什么”?
央行的征信系统是一个“放贷人之间的信息共享数据库”,主要采集的数据为身份信息、信贷信息、非金融负债信息三类,以及部分公共信息。因此,王晓蕾对于征信的基本定义为,“从放贷人那里采集借款人信息”。
而另一个“纠结”的概念在于,王晓蕾认为,放贷机构之“征信”是放贷机构基于内部信息的风险管理过程,而征信行业之“征信”是为放贷机构的风险管理提供外部信息支持的活动,征信机构应该是一个纯粹的独立第三方。
如果按照这个界定,我们现在所谈到的大数据征信跳脱了传统“征信”范畴内。不再局限于金融属性的信息,并且也打破了“采集者与信息产生没有任何关系”的独立第三方原则。
例如芝麻信用、前海征信、腾讯征信,一方面它们的数据来源目前还主要来自母公司阿里、平安、腾讯,而另一方面,它们的兄弟公司又涉足放贷业务,例如阿里小贷。
尽管有关大数据征信的定义和效用仍争议不断,但对于既无法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又面临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利用大数据来帮助判定风险、开拓业务已是必然的选择。
从应用范围来看,目前大数据征信已从金融业务向生活服务蔓延。其中,最核心的两个价值就是:防范欺诈风险和信用风险。简单来说就是:既要证明“你是你”,还要描述出“你是什么样的人”。
如何证明“你是你”
无论是在传统金融领域,还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给客户做信用评估的前提是必须知道这个人就是他自己。所以,如何利用证明“你是你”是大数据征信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尤其,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业务互联网化,“反欺诈”面临的挑战也日益增大。“身份认证”的重要性在各项监管文件中反复被强调,而各家机构也在不断探索如何利用新的技术在网上实现身份的核实。
其中,在指纹、虹膜、人脸识别等一系列生物识别技术中,人脸识别因技术的成熟度和准确率较高,以及其使用的便捷性而被进一步普及。包括腾讯征信、芝麻征信在内的多家个人征信机构都有组建自己的人脸识别技术团队。
此前,在腾讯征信的北京媒体沟通会上,为腾讯财付通、微众银行、腾讯征信等提供图像和模式识别技术支持的优图团队也向大家展示了“人脸识别”在“反欺诈”方面的应用,即如何证明“你是你”。
根据现场的演示,在上传身份证照片、自拍照片并与公安部的信息进行比对之后,“人脸识别”的另一关键步骤是活体检测,通过读取随机的数字串,分析声音和唇语等信息来防范有人用视频、照片等方式仿冒用户。
据了解,在今年国际权威的人脸识别数据库LFW上,腾讯优图团队在人脸验证测试中达到了99.65%的准确率。目前,微信的“人脸识别”技术已经在腾讯征信、微众银行、微证券开户等场景中开始试用。
尽管人脸识别的准确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平,但该项技术的商业化应用才刚刚起步,它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仍备受质疑。
优图团队研发总监黄飞跃也表示,该技术现在还不能说100%地成熟,而是适用于某些特定的应用环境中。其中,金融领域的身份核实条件较好,由于用户往往是为了通过验证所以比较配合。
芝麻信用首席科学家俞吴杰表示,整个的反欺诈产品从身份认证到信息验证再到网络关联,每一步的技术含量非常高。以身份认证为例,现在已有很多的途径,比如信息交叉比对、人脸识别技术、KBA问答认证等。
他以网络关联技术为例说明:它能把所有出现过违约行为的身份、手机、设备等关键点都在风险库里面分门别类地保留下来,我们可以通过一层或者多层关联找出所有的风险点供合作伙伴参考,这对技术和硬件要求都非常高。
争议大数据征信
解决了“身份认证”的问题,接下来就要评估你的信用,即描述出“你是什么样的人”。
在关于大数据征信的文章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案例,如经常半夜上网的用户可能被认为没有稳定的工作而降低信用评分,买双开门冰箱的用户可能因为有家庭而信用评分较高,微博更新频繁的用户可能因为社交活跃而信用评分较高等。
“这些考量因素被过度放大了,也许这只是用户个人习惯而已。但每一个因素与个人信用的相关性有多大?我们还无法完全解释,尤其当数据源不足够丰富时,这些评判便存在欠缺。”芝麻信用的技术专家景艺亮表示。
冰鉴科技CEO顾凌云在回国前曾领导并开发了ZestFinance前四代风控模型,在他看来,大数据征信的核心并不是对某个变量极其依赖,而是把很多个都只有微小影响的变量通过非线性的算法整合在一起,从而使模型的整体表现更好。
“大数据其实并不一定就是数据量本身大,我们讲求的是变量涵盖的信息维度要多和均衡,然后才是能够通过浅度学习和深度学习等多种复杂的算法把这些变量更有效地糅合在一起。”他表示。
王晓蕾认为,互联网记录了借款人以前不可记录的行为,获得了以前无法获取或获取成本很高的数据,为放贷人了解借款人是谁、有没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提供了新的渠道和方法。但是,相关的信息究竟如何使用有待进一步研究验证。
王晓蕾引用2014年美国政策与经济研究委员会(PERC)的一项研究结果称,非金融信息在信贷决策中的作用有限。例如,社交信息对于判断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暂无预测力。
“诸如水、电、煤、有线电视、手机等非金融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显著地提高了薄信用档案人群的信贷获得能力,但对于厚信用档案人群而言,边际作用不大。”她表示。
“只有好样本,没有坏样本是无法建立有效的信用评估机制的。”宜信至诚征信的董事总经理赵卉表示,电商、支付、社交等数据只能作为信贷审核的参考值,而贷后数据才是强参数。
对于这种论断,互联网公司们或是不赞同的。
腾讯征信总经理吴丹告诉记者,从这段时间内测的结果来看,在模型中加入社交数据以后,对它的风控能力有20%~25%的提升,尤其在小额贷款领域。因为,通常一笔几百块的借款,违约发生的原因不在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是意愿。
俞吴杰表示,通过大量的研究证明,人的行为数据和他的信用有直接关联,因为行为很难撒谎。从这段时间公测的结果来看,用户的芝麻分越高,其贷款的违约率越低,二者呈单调、线性的关系,这也证明了芝麻分在信用评估上的有效性。
不过,仅仅依靠互联网上的数据并不足以建立一个强大的信用评估体系。显然,所有大数据征信的市场参与者都深知这一点。“在未来,把传统数据和创新数据结合到一起,一定是我们要到达的终点。”芝麻信用的总经理胡滔如此总结到。
顾凌云告诉记者,风控模型本质上还是对一个人金融还贷能力的预测和评估,所以,尽管ZestFinance大量采用非传统的信用数据,但在大部分的风险评估模型中,传统的信用数据(银行信贷数据)依然占有一定的比重,平均也在40%左右。
㈢ 征信系统持续更新中,你的“经济身份证”将有哪些变化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题:征信系统持续更新中,你的“经济身份证”将有哪些变化?
新华社记者 吴雨
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运行了十多年,信用报告已成为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人民银行22日对外宣布,征信中心适时启动了新一轮的系统升级优化工作。那么,新版信用报告到底在哪些方面进行了改进?又将如何影响个人经济生活?
自2006年正式上线,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目前,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已采集9.9亿自然人、2591.8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年度查询量分别达到17.6亿次和1.1亿次。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介绍,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增加征信有效供给、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科技的发展也进一步为提升征信系统服务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撑。为更好地满足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征信需求,征信中心适时启动了二代征信系统建设工作。
与目前的信用报告相比,拟推出的新版信用报告增加了一些信息,与个人经济生活息息相关。
升级一:展示“共同借款”信息
“共同借款”是指一笔贷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借款,比如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两人就是共同借款人。
王晓蕾介绍,新版信用报告拟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将借款信息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信用报告中,金融机构在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时会把共同借款信息考虑在内。如后续借款主体发生变更,征信系统将按照金融机构的上报信息,及时更新,客观记录实际情况。
升级二:展示“5年还款记录”信息
目前个人信用报告展示的,是5年的逾期不良记录和2年的还款记录。在新版个人信用报告中,不良信息保留时间不变,但或将把还款记录由2年增至5年。
央行有关人士表示,此举为了更好地展示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帮助公众积累信用财富,促进获得融资。
升级三:增加国籍等信息
随着经济全球化,国际间金融交往日益密切,越来越多外籍人士通过我国信贷市场融资。为方便资金跨境转移,征信系统计划加大国际信息统计和交流,在新版信用报告的个人基本信息中增加国籍等信息。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李斌表示,当前,粤港澳大湾区等跨境金融合作愈发频繁,跨境信息合作、监管合作不可或缺。人民银行正积极研究相关方案,加大征信服务方面的国际磋商。
升级四:增加个人为法人担保、法人为个人担保信息
一些征信主体曾遭遇“被贷款”“被担保”等事件,对此,新版个人信用报告拟增加个人为法人担保、法人为个人担保信息。
央行人士表示,征信管理部门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的异议权和更正权。2018年,共受理个人异议申请4.1万笔,异议回复率99.6%,异议解决率99.2%。如果“被担保”“被贷款”的当事人认为自己的信用报告中有“错误”,可以提出要求更正。
升级五:审慎采集个人水、电费和话费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
公用事业“先消费后付款”的缴费信息,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借款人的偿还意愿。因此,征信中心自2006年开始探索采集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以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不过,现在的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
王晓蕾介绍,虽然新版信用报告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但在实际采集时,一些数据难以准确记录在个人名下,且部分逾期缴费存在争议,数据质量有所欠缺。因此,在严把数据质量关的前提下,此类信息采集工作将在各地谨慎推进。
央行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征信系统升级优化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并无明确的上线时间表。未来,待新版信用报告正式使用后,征信中心将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提醒信息主体关注自身信用状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征信中心提醒,征信主体应保护自身信用记录安全,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明用途;保管好个人信用报告,不随意丢弃和提供信用报告;在公共网络查询、保存信用报告后要及时删除。
㈣ 央行澄清新版信用报告误读 夫妻共同借款有权威说法
影响10亿人的新版信用报告究竟与老版信用报告有何区别?又会对个人日常生活、金融行为等造成何种影响?在前期市场传出诸多误读消息后,官方权威解释终于来了。
证券时报记者从央行征信中心获悉,目前征信系统升级优化工作(也就是外界所说的二代征信系统建设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并无明确的上线时间表。目前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的信用报告没有变化,并不是所谓的新版信用报告。不过,未来二代征信系统上线后,新版信用报告将较目前的版本有所调整。
收集公用事业
缴费信息需征得同意
“目前二代征信系统还在不断地调试,新版上线并无明确的时间表,上线之前官方肯定会告知社会公众。在未正式上线之前,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的信用报告还是会延用现有的版本,不会使用新版信用报告。”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拟推出的新版信用报告与目前的信用报告版本相比,增加了一些信息,如个人基本信息中增加了国籍等信息,信贷信息中增加了共同借款、个人为法人担保、法人为个人担保等信息。
改进后的新版信用报告在新增采集共同借款信息,设计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等方面备受市场关注。尤其是此前有消息称,新版个人信用报告中将加入水电费等公用事业欠缴费信息,并会对个人信用状况产生影响。
网传版本并不准确,央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版信用报告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但在实际采集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并将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的规定,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后才报送数据。同时,征信中心将严把数据质量关,只有在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切实将数据采集入库并对外提供查询。
也就是说,未来信用报告在采集个人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时,必须征得信息主体本人同意,若本人不同意,个人信用报告中不会呈现这部分信息。
记者了解到,央行征信中心自2006年开始探索采集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目的是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为更多的有经济活动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并最先从采集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开始探索,其中欠费信息只采集欠费2个月以上的信息。
“从我国情况看,目前仍有4.6亿自然人没有信贷记录。对这部分人群,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前提下,采集‘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有助于帮助更多缺少信贷记录的个人建立信用记录,帮助放贷机构评估其信用风险,促进其获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央行表示。
为何“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可以反映个人信用状况?据王晓蕾介绍,个人信用信息的性质必须是能实实在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除了正常的金融机构借贷信息外,个人在使用“先消费后付款”的水电、电信等公用服务过程中,其前提是公用服务提供商基于对个人的信用,这过程就含有信用的行为。
2006年央行征信中心在探索采集公用服务信息的过程中发现,数据质量与要求之间差距较远,目前我国公用服务信息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不足:一是数据是否准确记录在本人名下存在较大问题,例如,水电燃气缴费如果是租户缴纳,缴费信息能否将还款记录或逾期记录准确记录在租户名下而非房主名下,目前信息统计并不十分精准;二是数据的争议性,如由于公用服务提供商先期服务不到位造成的消费者欠费或逾期缴费,这种存在争议性的缴费行为界定难度大。
“正是由于上述两方面原因,虽然央行征信中心很早就探索采集公用服务缴费信息,但实事求是讲,进展比较谨慎,目前征信系统并没有采集水电缴费信息,电信缴费信息只采集基础服务的缴费信息,不包括电信增值服务的缴费信息。”王晓蕾称,至于新版信用报告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这只是基于技术前瞻性的角度提前设计。
王晓蕾强调,信息采集范围扩大后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信息保护问题。信用报告采集公用服务缴费信息时会遵循两方面原则:一是公用信息采集之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采集负面信息必须告知个人;二是如果本人对信息持有异议,可以提出异议,央行会与数据源单位协商,如果确有误会立即纠正。
夫妻共同借款认定
如何“尊重事实”
此前有报道称,旧版信用报告里,夫妻双方共同还款,会有一方是主贷款人,而另一方的信用报告则不会显示这笔房贷的信息,但新版个人信用报告上线后,“上午离婚下午买房”将成为过去。
那么共同借贷的实际情况是如何呢?央行相关负责人称,征信中心积极探索在新版信用报告中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本着“尊重事实”原则,将借款信息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信用报告中,如实反映借款人负债情况。如后续借款主体发生变更,征信系统将按照金融机构的上报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客观记录实际情况。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现有的个人信用报告中虽没有直接显示“共同借款”信息,但金融机构可以间接查询到。如信用报告中会显示婚姻状况,金融机构可以结合借款人的本人信用状况及其婚姻状况中显示的配偶相关信息,来自行判断共同借款情况。相比之下,新版信用报告只是将共同借款情况以更直接的方式展示出来而已。
“征信系统只是记录金融机构提供的事实,而一笔借贷交易的事实就是合同。如果借贷合同上借款人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是两个人的借款信息;如果合同中借款申请人是一个人,就显示一个人的借款信息。“王晓蕾称,在不同的信贷时期、不同的信贷政策之下,不同金融机构对共同借款的认定是不同的。如果借贷人信息发生变化,如因婚姻状况改变导致借款人由两个人变为一个人,征信系统会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最新信息进行变更。
新版信用报告中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但信息采集的前提是基于“尊重事实”的原则,“事实”就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合同上借款人是A的名字,则这笔借贷信息会反映在A的信用报告中;如果合同借款人是A和B的名字,则这笔借贷信息不仅会反映在A的信用报告中,也会反映在B的信用报告中。因此,有媒体报道的“上午离婚下午买房”将成过去、离婚后可能会失去首套房资格的情况并不绝对。
“当个人借贷信息发生变化时,本人可以主动到借贷银行更新信息,银行会将最新信息反馈给征信系统,这样可以确保信用报告中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王晓蕾称。
个人正常还款记录
保存期扩展至5年
在还款记录的展示方面,新版记录也有更新完善。新版个人信用报告设计展示“5年还款记录”(包括还款状态、逾期金额),现行个人信用报告也展示了5年的还款记录,只是展示方式略有差异。
展示方式的差异具体体现在延长了个人正常还款信息的记录时间。众所周知,现有的信用报告中,对于个人不良借贷记录等负面信息的保存期限是5年,即对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期限后从信用报告中删除;对于个人正常还款记录等正面信息的保存期限则是2年。
相比之下,新版信用报告中,对于上述负面和正面还款信息的保存期限统一调整为5年,也就是延长了个人正常还款记录的保存期限,其目的在于更好地展示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帮助公众积累信用财富,促进获得融资。
需要提醒的是,个人不良借贷记录的信息都是征信系统从金融机构采集得到的,市面上有机构宣称可以帮助个人“洗白”不良征信记录,都是骗人的。
“只要个人5年内有逾期还款等不良记录,信用报告上都会有显示的,不良记录是不可能‘洗白’的。”王晓蕾强调。
㈤ 个人征信自己能查吗
个人征信自己能查。
常用的查询方法:
一、通过银行柜台查询
最传统的查询方式莫过于去银行柜台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需要用户本人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其中,个人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的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证件都属于有效证件。
二、通过自助查询机查询
用户可以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暂时无法查询),在自助机上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不过,这种查询方式每个版本仅限查询一次,而且只能用本人办理,无法代办查询。
【拓展资料】
个人信用报告相关内容:
一共6页的报告中除了基本的个人信息外,还包括三大类信息: 一是信贷信息,包括贷款、信用卡、担保、租赁等;二是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了电信等公用事业;三是公共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还有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如果有不良记录,会出现在基本信息后面的“逾期及违约信息概要”一栏中。对于百姓关心的水电煤气等缴费信息,央行负责人表示,未来哪一项可以进个人信用报告,还需进一步研究。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说,不良信息自终止之日起,五年(后),将在信用报告当中删除,这个是计算机自动设置的。银行方面表示,从实际操作来看,并不是一有逾期或不良,所有银行都会对你说“不”。商业银行内会有一套比较科学的算法,把查到的征信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加工处理,最后生成一个分数,如果达到了进入门槛,仍然会继续后续的审批。
如果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信息主体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说,不管是向发卡行提异议,或者到征信中心提异议,我们都会马上启动这个过程。
央行严禁大数据公司等违规查询个人信息央行征信中心近日表示,截至去年11月底,个人征信系统基本实现对个人金融信用信息的广覆盖。征信系统信息主要用于对借款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央行注意到一些大数据公司或金融科技公司,靠骗取或盗取个人用户密码违规查询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人民银行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严厉打击。
㈥ 征信系统升级 “共同借款”影响买房
央行的副行长陈雨露曾说过:“现在很多很多的女孩找男朋友,未来的岳母都要看一看这个人在人民银行的诤征信报告。”
由于关系到买房、信用卡消费等个人生活,近段时间以来,“新版征信报告”的话题持续引发关注。针对网络传言的水费、电费缴费记录将纳入征信,有的网友担忧:租户欠费,会影响房东吗?而针对考虑增加“共同借款”信息的采集,网友们也关心,会影响我们买房吗?
针对上述种种受到关注的话题,22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征信系统建设相关问题答记者问》,详细解答了业界关心的各个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征信系统的优化升级,重点是提升系统性能、优化信用报告内容和展示、改进产品加工和服务方式、完善系统管理等。
社会公众等查询的信用报告没有变化
信用报告已成为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目前,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已采集9.9亿自然人、2591.8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分别接入机构3564家和3465家,年度查询量分别达到17.6亿次和1.1亿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22日指出,为更好地满足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征信需求,征信中心适时启动了新一轮的系统升级优化工作,即各界所说的二代征信系统建设工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征信系统升级优化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并无明确的上线时间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的信用报告没有变化,不是所谓的新版信用报告。
新版信用报告将增加共同借款等信息
央行公告表示,新版信用报告的改进,主要在提升可读性方面做了调整。拟推出的新版信用报告与目前的信用报告版本相比,增加了一些信息,如:个人基本信息中增加了国籍等信息,信贷信息中增加了共同借款、个人为法人担保、法人为个人担保等信息。另外,新版信用报告的信息更新频率将进一步提升,信用报告的展示方式也进行了部分优化。
其中,所谓“共同借款”,是指一笔贷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借款。根据国际征信实践,共同借款信息会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金融机构在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时会把共同借款信息考虑在内。
上述负责人称,征信中心积极探索在新版信用报告中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本着“尊重事实”原则,将借款信息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信用报告中,如实反映借款人负债情况。如后续借款主体发生变更,征信系统将按照金融机构的上报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客观记录实际情况。
此外,新版个人信用报告设计展示“5年还款记录”(包括还款状态、逾期金额),现行个人信用报告也展示了5年的还款记录,只是展示方式略有差异,能够更好地展示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帮助公众积累信用财富,促进获得融资。
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
22日央行公告表示,目前,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
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我国情况看,目前仍有4.6亿自然人没有信贷记录。对这部分人群,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前提下,采集“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有助于帮助更多缺少信贷记录的个人建立信用记录,帮助放贷机构评估其信用风险,促进其获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因此,与现行信用报告的模版一样,新版信用报告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但在实际采集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并将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后才报送数据。同时,征信中心将严把数据质量关,只有在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切实将数据采集入库并对外提供查询。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倪伟渊表示,生活缴费和欠税等非信贷交易记录也能反映出一个人的信用水平,及时缴费和交税的人通常也具有良好的履约习惯。因此,消费者要尽量避免欠费或欠税,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
■ 解读
“共同借款”记录是否影响买房?
央行征信中心方面指出,仅就本次升级而言,由于升级前后向征信系统报送数据的机构和数据种类没有大的变化,因此,对个人经济生活的影响不会发生太大变化。
对于考虑采集“共同借款”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22日表示,信用报告里面不但有信贷信息,还有婚姻状况。根据《婚姻法》,结婚后夫妻双方构成一个经济体,财产是共有的,债务也是共有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于征信系统,共同借款的信息在现行的报告中虽然没有直接反映,但相关信息也是给到金融机构的。
在进一步优化升级的过程中,这些信息将被更加明确地在报告中展示出来。王晓蕾举例说,一笔贷款,有可能是夫妻,也有可能是孩子跟父母,这笔贷款会展示在借款主体名下,有两个就展示在两个人名下,有三个就展示在三个人名下。
她表示,对于以后可能会因为离婚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原有合同的借款主体发生变化,征信中心也会根据报送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
此前,业界的关注点都集中在“共同借款”信息对于买房的影响上。“对于一般家庭,一个人很可能不够贷款要求”,有专家认为,如果要贷款,多数需要夫妻双方都提供收入证明共同贷款,在“认房又认贷”的情况下,这个变化对个人的影响并不大。
王晓蕾表示,对于一代征信系统,在合同上可能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因为征信报告上反映了婚姻状况,所以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其实可以触及到合同。另一方面,在不同时期、不同金融机构以及在不同政策之下,金融机构对同样一个信贷事实的处理方式可能是不同的。假如说合同发生变化,借款人从两个人变成一个人,征信系统会及时进行信息变更,除此之外,则需要金融机构甚至法院进行判定。
个人如何维护自己的信用财富?
征信中心提醒,要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应注明用途;保管好个人信用报告,不随意丢弃信用报告,不要轻易把信用报告提供给其他商业机构;在公共网络查询、保存信用报告后要及时删除。
王晓蕾建议,对个人而言,要爱护个人的身份信息,对于自己不太了解的机构、网站,如果要给出自己身份信息,一定要保持谨慎。
“实际过程中,也有一些企业在不知道担保含义的情况下做了担保”。专家也指出,在达成每一个经济合同之前,一定要想方设法对这个合同对于本人、本企业可能会带来的影响有充分的认识。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表示,尽管新版个人征信报告上线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将更多维度、更多机构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是大势所趋,既有利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也有利于缺乏信用记录的公众完善信用记录。
董希淼说,对公众而言,最重要的是要维护好个人信用记录:一是要保护好个人身份证件,防止个人身份被盗用;二是合理安排金融消费,透支消费量力而行,不参与非法集资,少从非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三是正确使用信用卡,不恶意透支,不虚假交易、违规套现;四是要养成好的信用习惯,平时注意细节,按时足额还款包括从网贷平台、小贷公司的借款,避免造成信用报告中的负面记录。一个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提高个人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性和便利性,价格上还能有优惠。
㈦ 大数据征信的两面,独立第三方的边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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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放贷人那里采集借款人信息”,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对于“征信”的理解,也是学院派对于征信的经典界定,然而革新者已经抛弃了这一界定,与之一同被抛弃的还有征信数据采集限于“金融属性信息”的范畴和“采集者与信息产生没有任何关系”的独立第三方原则。
非金融属性的数据能做征信吗?
7月11日下午,在上海外滩举办的“2015上海新金融年会”上,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美国征信巨头FICO中国CEO陈建,以及四家即将拿到个人征信牌照机构的负责人坐在一起,就中国互联网金融和征信的发展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我不知道你们说的‘征信’是指什么,”王晓蕾首先表达了困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放大催生了征信的“新业态”,这种“新业态”让像王晓蕾这样全程参与了央行征信中心设计和建设的征信老兵也开始看不懂了。
追本溯源,基于银行借贷信息建立起来的个人征信中心,其初衷在于建立一个“放贷人之间的信息共享数据库”,原则上由放贷人上传所有借贷人的真实信用信息。但互联网企业所宣传的“大数据征信”早已不再是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征信”,其直接表现就是采集数据的范畴已经突破了“金融属性”,从仅收集真实借贷人的信息,延伸到未发生借贷的信息,如社交数据、电商数据等没有金融属性、缺乏验证性、弱关联的互联网大数据。
与此同时,征信机构“独立第三方”的边界也被模糊了。征信机构恪守的“数据从第三方来给第三方用”的绝对独立第三方原则,与民营机构数据的采集和使用都与自身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腾讯征信用微信、QQ的社交数据,服务腾讯的放贷业务;芝麻征信使用的是阿里的电商数据,服务阿里的放贷业务。
在这种扩展了信息收集范围又模糊了独立第三方原则双突破的“新业态”下,不仅征信在风险管理上的效力有待检验,个人享受的公平信用权利也面临风险。
“新业态”下的信用风险
就数据有效性而言,有人已经提出直接的怀疑。
今年初,央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考拉征信、华道征信这8家民营征信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6个月。如今6个月已到,第一批民营征信机构牌照发放在即。
对于使用互联网大数据做征信,中智诚征信有限公司CEO李萱并不乐观,“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国家,没有一家真正的征信机构做出来的基于互联网的征信产品,能够应用于较大的人群。”拥有19年征信从业经验的李萱进一步从技术评分的角度解释道,“我们没有见过一个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做出的(征信)模型KS评分能够超过35分。”KS(Komolgorov-Smirnov)指数是衡量模型辨别能力的普遍方法,数值在0—100之间,数字越大模型越有效,35分为模型是否有效的地平线。
但在一线开拓业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对“大数据征信”依然拥有热情和信心,就在此次峰会召开的半个月前,6月26日,京东正式对外宣布投资Zestfinance,这是一家用互联网大数据做征信的美国新创公司,双方成立了合资子公司,欲为京东金融业务提供征信支撑。
京东金融战略发展部副总裁姚乃胜,亲自操刀促成此次合作的大数据征信拥护者,向《IT时报》记者表达了观点,“如果电商数据(做征信)都没用,那么什么数据有用?说电商数据不行的人怕是已经过时。”
对像京东金融一样长期无法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又不可能停止业务拓展脚步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而言,“大数据征信”是一门好生意,尽管效用依然存在争议,但总比“裸奔”要强,而且这种征信一旦被广泛采纳,作用将不仅仅限于风险管理。
潜在的个人利益损失
人们早就领略过央行征信中心的威力,有时甚至不惜拆借高息贷款及时还清银行欠款,以免被计入央行征信系统黑名单中,影响以后诸如房贷等贷款的获得。
“新业态”下数据采集范围的扩大无疑将这种麻烦从金融领域带到整个网络生活中。尽管在2013年3月15日实施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中规定,未经同意,平台不得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但人们为了获得平台提供的服务往往轻易就“同意”了。
令人担忧的是,如果这种“新业态”的服务对象不是信贷业务,那么征信机构在出具报告时并不需要严格遵守征信报告的标准,但它所出的产品仍可能影响其他机构对你的态度,例如它从你的网络行为预测你是否有违约的倾向,或者用更为隐蔽的手法——给你的这种倾向一个综合的评分,一个较低的芝麻信用分或许将来会影响你的求职。在美国1970年制定的《公平信用报告法》中,一份信用报告的制作、传播、对违约记录的处理等等都有很严格的规定。
这意味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做征信产品的机构无形中获取了某种权力,而由于“第三方原则”被模糊,对个人而言可能是获得更高征信分值成本的提高。仍以芝麻信用分为例,随着芝麻分被越来越多地使用在非阿里系的业务中,如租车、旅游、办签证等等,而其来源数据却仍大多来自阿里系,这意味着个人为了提高芝麻分,必须在阿里体系的生态圈里做更多的事情,比如寻找更多支付宝还款记录良好、芝麻分高的人并成为好友。
监管层期待:做银行做不了的事
监管者并非没有预见风险,实际上王晓蕾在会上反复强调自己“不了解8家民营征信公司具体的产品”,能不能起作用尚有待观察。
王晓蕾对P2P的理解是,“P2P是独立出来的专业化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这种理解高估了当前P2P平台的能力,但反映了监管层对金融创新的期望。
不止一位P2P平台的管理层曾向《IT时报》记者表达过希望能接入央行征信中心的愿望,征信数据的缺失让平台在发展过程中捉襟见肘。在会上,王晓蕾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这一事实,即大量P2P平台将没有央行征信报告的客户拒之门外。
监管层长期对互联网金融持包容态度的基础在于,“P2P是在为中国的普惠金融做贡献,做银行不做的事”。其含义在于,监管层希望互联网金融能够将银行体系服务不到的中小微企业服务好,将央行征信系统中5亿没有覆盖到的人群的信用记录补齐。
倘若它们不能做到这一点,甚至盯着央行征信系统里已有的2.9亿用户,和银行抢夺客户,而放弃服务小微企业的努力,类似“新业态”这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监管层的包容将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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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大数据应用信息保护同等重要
大数据应用信息保护同等重要
近年来,大数据的应用和发展提高了征信的效率,促进了征信行业发展。但与此同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专家表示,大数据应用与个人信息保护同等重要,数据如何使用、个人信息如何保护应梳理出更为清晰的制度规范。
“设想一下,个人信息满天飞,但是本人一点不知情,这样是不是有点可怕。”8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在网络世界2015互联网金融论坛上直言,在大数据应用的带动下,征信行业的信息采集、风险评估、应用场景都在发生巨大变化,但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在大数据时代依然需要重视。
“每个人对自己的数据都有控制权,这在征信行业较为成熟的欧美国家已经得到较好的贯彻,但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政策。”王晓蕾说。
我国虽没有制定专门性的个人数据保护法,但对于个人数据保护的法规散落在《宪法》《民法通则》《刑法》《侵权责任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中。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我国个人数据保护面临更多新的难题与挑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学院教授黄震认为,互联网的透明性使得人们对于个人信息更开放,很多人都喜欢“晒”生活,而商业机构也在通过网络收集用户的消费信息、社交信息等,个人数据的范围不断扩大,非敏感与敏感性个人数据界限也正在逐渐模糊。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吴晶妹认为,政府在个人征信市场的行政法规还要作相应的完善,要尽快明确信息主体的隐私界限,比如哪些信息可以采集,也可以报告;哪些信息只可以采集,但不能报告等。
王晓蕾介绍,目前,与个人征信系统有关的诉讼案件近40个,多数情况是商业银行采集信息有误。“数据从产生到纳入征信系统,会经过金融机构筛选等多个环节,不可否认也会出错。信息是否出错,本人的知情权和异议权应该得以保证,对于错误信息个人还拥有更正权。”
另外,专家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对数据进行共享,同一数据往往会被多个主体访问和使用,这就造成责任主体难以辨识。
王晓蕾表示,互联网背景下分析产生的无头数据,网络、腾讯等互联网平台拥有处置权力。但对于基本的个人数据来说,我的信息由我做主,这样才能大数据行业未来更好的发展。
“拥有数据保护法的国家大都要求,境内数据跨境转移到其他国家的话,对方的数据保护不能弱于本国。如果中国不加强个人数据保护,那么中国很有可能成为数据净流出国。”王晓蕾说。
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特别提出,要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完善产业标准体系。黄震表示,现在大家对发展大数据热情高涨,但也要充分认识到保护个人数据的重要性,对数据如何使用、如何保护必须要有清晰且与时俱进的规则。“在专门的法律出台之前,应先梳理好现有的法律法规,查找出这些法规在执行层面有哪些不足,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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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大事记
2004年4月,人民银行成立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
2004年5月27日,苏宁副行长主持召开第一次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004年9月,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专题工作小组上报国务院《建设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总体方案专题报告》。
2004年12月15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15家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重庆等7个城市的试运行。 2005年6月17日,苏宁副行长主持召开第二次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2005年12月15日,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在津、沪、闽、浙四个省市试点运行。 2006年1月16日,人民银行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
2006年2月17日,苏宁副行长主持召开第三次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2006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苏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刘永富签定《信息共享协议》,双方就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政务协同有关事宜,达成协议。
2006年6月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了在所有中资、外资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全国联网运行。
2006年7月底,企业征信系统实现新老系统全面切换。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退出历史舞台。
2006年3月20日,中编办批复同意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人民银行直属的“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2006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007年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环保总局联合召开了题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共建和谐环保社会--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新闻通气会。
2007年2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国家质检总局将向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等企业征信系统的使用者提供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在线实时查询服务。
2007年4月17日,征信中心和征信管理局正式分设。
2007年6月18日,苏宁副行长主持召开第四次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2007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机关,10月8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正式上线。 2008年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会议在杭州顺利召开。
2008年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上海举行揭牌仪式。
2008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领导批准,征信中心启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建设。 2009年2月26日至27日,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会议在济南顺利召开。
2009年7月20日,融资租赁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2009年11月19日,人民银行决定,任命王晓蕾同志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 2010年1月21日,人民银行党委宣布成立征信中心党委,任命王晓明同志为征信中心党委书记,并兼任征信中心法人代表。
2010年3月18至19日,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会议在广东佛山顺利召开。
2010年4月14日,人民银行党委决定,任命曹凝蓉、陈波、汪路、王晓蕾同志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委员。
2010年6月26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成功切换至上海运行,并正式对外提供服务。
2010年9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委价格[2010]2071号)正式批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2010年10月1日起试行收费。
2010年11月5日,人民银行决定,任命曹凝蓉同志为征信中心主任。
2010年12月13日,人民银行决定,任命姚前同志为征信中心副主任、征信中心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