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检察院查案件案管中心
1. 案子到检察院案管中心会告诉你案件信息吗
案子移交到检察院不一定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的,当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到人民检察院时,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辩护人前来阅卷、复制相关证据。
根据2018年10月26日修改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査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2. 怎样知道案子已到检察院,到哪里去查询
刑事案件比较严重的一般都是交由检察院起诉。
3. 怎么查案件有没有到检察院
先到侦查的办案机关询问是否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或者直接到检察院询问是否有某某人的案件移交过来。
辩护人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公函、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查询即可;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开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律师可以选择省份登录查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4. 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是做什么的
一、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统一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申请强制医疗、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提出或者提请抗诉、提请制定管辖等案件。
三、负责对办案流程进行动态管理、过程监控。对本院办理案件的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进行监督。对于纳入流程监控范围的案件,负责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四、对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实施监督管理。涉及人身、财产等权利的法律文书,由案管中心集中保管、统一开具。
五、负责对扣押的涉案财物进行保管,并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构成违法或者严重违纪的行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有关申请、要求或者提交相关材料的,案件管理中心应当接受并及时移送相关办案部门或者与相关办案部门协调、联系。
七、负责对本院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组织定期评查;对投诉本院有关业务部门办案质量问题的案件,组织个案评查。
八、负责对各业务部门报送的案件登记卡审核汇总。
九、完成检察长或检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打电话到检查院案管中心需要身份证号吗
一切以公安机关为准。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打电话给你,一是看你能不能到案,二是讯问你以确认案情。检察院之后会把案件提起公诉,移送法院。
6. 我想问一下,派出所叫俺去检察院案管局是好还是坏
无所谓好和坏,公诉案件归检察院起诉,让你去检察院案管局无非两种可能。一是案件侦查完毕,准备进入公诉阶段,让你去案管局了解情况。二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证据不予认可,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
无论哪一种,都与当事人家属要了解的情况息息相关,还是应该去看一下。
7. 什么是检察院案管中心
检察院的案管中心,是检察院内设科室,类似于法院的立案庭,是检察院对外来机关移送案件集中受理的部门,然后分发至本院各科室依法处理。
该中心是业务部门,主要和本院的起诉科、批捕科、纪检科等发生业务关系。
8.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了怎么能查到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可以委托律师查看。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以后一般是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自己立案起诉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
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9. 刑事案件,家属可以到检察院咨询案件进展吗要到哪个科室去咨询呢
可以向案件管理中心(简称:案管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