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带档案去人才交流中心
『壹』 急:毕业生自己带档案到人才中心,人才中心是否接收
档案?属于国家机密。个人是看不到自己的档案的。别费心 你也取不出来。干部身份 这个东西随着时代的发展 越来越不重要。报到证及时上交 不要搞丢就行。档案是一直重要的 但是个人接触它的机会会越来越少。
『贰』 档案在自己手里还可以存到人才交流中心吗存到人才需要什么证件!~
不行的,人才中心只认,学校或被人人事中心转过来的档案,你的档案怎么会在自己手里了,如果你的档案上已经密封并且你没有打开的话,那你直接带着报到证去挂靠就行了!
『叁』 档案在自己手上怎么存到人才交流中心
人事档案在自己手上,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关系挂靠,人事档案由其负责管理。
如果是高等院校毕业生,可以凭报到证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将人事关系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然后建立人事档案并由其管理。如果是离职人员,需要通过原工作单位办理调档手续,以人事档案转递形式将档案转移去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原人事部联合颁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由县以上(含县) 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而流动人员是指:(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 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七)其它流动人员。
『肆』 如何将自己的档案从人才交流中心取出来非本人亲自去不可么
一、人才中心提档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询问其父母姓名及本人联系电话填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2、原有工作单位的另需单位出具终止合同书、辞职辞退书、解聘书或同意转档函(任选一)。
3、其他手续:
①升学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
②应征入伍的,提交《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③跨省调转的,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交人社部门录用文件的复印件和录取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⑤国有企业聘用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聘用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⑥教育局聘用为特岗教师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教育局出具的调档函;
⑦另行委托管理档案的,提交委托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⑧办理保险、失业、退休调档的,提交该办理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⑨改派到原籍教育部门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⑩改派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改派到省外非国有企业工作的,由当地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
二、注意事项:
1、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挂靠人员须先行转出(或同时转出)户口和组织关系,再办理档案转出。
2、转档同时需我中心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的,先行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计生办出具相关证明后再至我中心办理。
『伍』 档案可以自己邮寄到人才交流中心吗
按优先级来说档案通常学校应该是按报到证什么显示的接收单位邮寄档案,所以默认档案会发到地级市人社局,通常不能直接发到区里,你应该先到地级市人社局找您的档案。
一般是先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再发回到区县人社局人才市场。
『陆』 如何把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保存
程序如下:
1、申请开具《调档函》。
委托存档人员可到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并提供如下材料:
(1)存档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
(2)在户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3)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2、接收、审核档案材料。
(1)送达方式: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接收、审核:档案管理人员须对档案进行认真细致的拆封核对,确认档案袋及档案封条完好无损,封条上应有原存档单位公章,以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完整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予以退回。
另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
“实行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接收档案时,要本着实事求是、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缺少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要认真审核和甄别档案材料,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6)自己带档案去人才交流中心扩展阅读:
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人事档案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柒』 自带档案如何放入人才交流中心,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如果你找的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不用存入人才市场,单位可以存档。
如果是职能部门比较健全的私企、民营企业等,单位无权存档案,但可上班后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工作人员找人才市场代理,一般公司出面不用自己交费,因为公司集体存档案收费较低,个人不用负担。
如果是小型的个体企业,可能就需要自己去人才市场办理,需要拿着接收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去人才市场。
一般情况下,拿着报道证、派遣证,去人才中心填写档案代理协议,办好档案转移,交纳代理费用即可。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和地区,可以事先打电话咨询一下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以免资料准备不齐耽误时间。
『捌』 毕业四年,档案一直自己拿着,现在去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放能存吗需要什么材料
你去问过才知道哇。你碰到的情况,和你有相似经历的人肯定不多啊,再加上使用这个平台的人又是人群中的一小撮,按比例算下来的话;能真正回答到你的人真的是微乎其微,再说,就算有的话,也不一定能看到你发的问题啊。所以,最后你还是去档案局找工作人员,这样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啊。
『玖』 个人档案如何提交到人才交流中心
要看属于哪类人员,存档方式不一样,根据河南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1、省人才交流中心可以接收以下六类档案:
(1)调动人员档案。原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经调动或流动手续转往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档案。
(2)辞职辞退人员的档案。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的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异地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的,档案须经当地人才服务机构转接;垂直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辞职的,参照“调动人员档案”办理。
(3)毕业生档案。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可凭学生本人《就业报到证》或个人申请将档案转入我中心。
(4)非公单位就业人员档案。在郑州市范围内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自由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5)单纯学籍档案。非普招类毕业生学籍档案、超过择业期仍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普招类毕业生学籍档案、归国留学人员档案,此类档案存档时,需审查其学历认证报告书和此前的履历证明、工作鉴定等,情况不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存档。
这三类人员,如果此前有参加工作的手续,学籍档案应放回原单位归入本人档案中,不得单独将学籍档案存入我中心。
(6)人才服务机构转入的档案。从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入的档案。
2、所需材料:
(1)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
(2)人事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
(3)调动人员的档案,存档时须提供在郑州单位工作的《劳动合同》;
(4)档案转递通知单;
(5)以单位名义集中办理的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单位的《立户单位员工通知单》,个人自行办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6)毕业生存放档案要求提供就业协议书(经郑州工作单位和我中心盖章)原件或郑州工作单位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
3、办理流程:
(1)录入信息后,将档案和相关材料一并交工作人员审核。
(2)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材料不全的,退回原单位补充材料。
(3)不符合接收条件的,退回并说明原因。
4、有关说明:
根据可接收档案的不同情况,存档人员可选择以下不同转档方式办理存档手续:
(1)原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
(a)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原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到我中心申领《商调函》;
(b)回原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c)凭身份证和原单位出具的《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存档手续;
(d)对于档案主要材料不全存档人员应补齐相关材料后存档。
(2)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人员
(a)根据人调发[1991]14号和[1992)18号文件规定,辞职辞退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或批准后,由单位将审核或批准材料和人事档案移交省人才中心;
(b)省人才中心验收辞职辞退材料和人事档案,合格后出具相关证明,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原单位;个人持身份证和辞职辞退文件办理存档手续。
(3)普通院校毕业生
(a)择业期内普招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开往我中心或我中心的人事代理立户单位);如就业报到证不合要求,毕业生可选择改签后办理或不改签由学校出具《档案转递单》、档案材料清单办理。
(b)超择业期及未办理就业手续的各类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后工作经历证明和工作鉴定、《就业报到证》或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存档手续。
(4)非公单位就业及其他社会管理人员,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工作鉴定,持就业单位委托存档介绍信或个人申请,办理存档手续。
(5)人才服务机构转入
(a)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郑州单位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到省人才中心申领《商调函》;
(b)回当地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以上存档,经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唯一性审核之后,办理存档手续;档案材料有严重问题的,退回原单位;接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经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后,档案随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9)自己带档案去人才交流中心扩展阅读: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参考资料: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档案接收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