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坊算不算犯法
Ⅰ 以太坊能量币是传销吗
以太坊能量币不是传销。
以太坊是一个开源的有智能合约功能的公共区块链平台。通过其专用加密货币以太币提供去中心化的虚拟机(称为“以太虚拟机”Ethereum Virtual Machine)来处理点对点合约。
2013年,19岁的Vitalik Buterin在一本主题为“以太坊白皮书:下一代智能连接与去中心化应用平台”的书中首次提到了以太币的构想。随后在2014年,以太币的算法及协议正式落地,并募集了1.5亿美元,系统本身于2015年7月30日最终完成。
作为区块链2.0代表,主流币种以太币被视作加密数字货币市场风向标。不过,最近一周来,以太币价格持续下跌。2018年08月14日,以太币暴跌20%,最低触到257美元,创今年来历史新低。相较于今年最高点1295美元,以太币价格缩水逾八成。受其影响,2018年08月15日数字货币市场排名前十的主流币种无一幸免,全线下跌,多个单日跌幅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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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坊差不多在2013年开始规划,到2015年项目开始落地。在此之前,市场上有不少模仿比特币的数字货币,他们在比特币代码的基础上,做的各种修改。这样要开发一个新的区块链应用,要重新部署一个新链,再在这个链上开发应用,开发的难度非常大,单单使用一个POW的共识机制,就是个巨大的维护工作量。这就好比要在手机上开发一个APP,要把安卓系统一起开发出来。
以太坊出来以后,就相当于区块链的底层操作系统,在以太坊上,可以很方便的开发各种DAPP,不用考虑底层的开发,而且还可以共享以太坊的算力和存储。这对程序员来说,瞬间降低了区块链的开发门槛,以太坊的出现,对区块链应用的开发普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这也是以太坊被称为区块链2.0的原因。
Ⅱ 挖比特币犯法吗
不犯法。
1、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转,也未禁止买卖比特币矿机。
2、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投资及交易水涨船高,方兴未艾。对于此类经互联网技术发展后在互联网环境中新生成的虚拟物品,相关交易存在政策与商业风险。但在在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前提下,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3、比特币由“矿工”“挖矿”生成,“矿工”可以由身处全世界任何地点的任何人担任,“挖矿”是“矿工”根据设计者提供的开源软件,提供一定的计算机算力,通过复杂的数学运算,求得方程式的特解的过程,求得特解的“矿工”得到特定数量的比特币奖赏。
4、由于比特币是基于工作量证明,与算力相关。要有算力,就得耗电,所以它的耗电量是很大的。也正因为有这么大的耗电量,才能保证比特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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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btc.com网站数据显示,截至当前,整个比特币网络算力约51.65 EH/s,通俗地说,这相当于184万台比特大陆S15(算力28T,功率1596W)矿机在运行,一天耗电量约6992万度。除以当前每天比特币产量1800个币,不计算其他成本,每个比特币单电力就要消耗3.88万度。”
由此看来,虽然当前比特币价格昂贵,加密货币行情网站coinmarketcap.com显示,目前单价约7900美元,但是开采一枚比特币的成本一点也不低。
Ⅲ 四大虚拟货币违法吗
私发虚拟货币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另外《《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紧急通知》对类似问题也严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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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市场形成
互联网引致了一个新的市场的出现,这个市场就是基于网络空间的虚拟市场。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沟通场所,同时也给企业提供了经营市场,企业从以产品为核心,到以服务为核心,必须转变为以客户为核心。随着计算机人工智能技术、数据库技术的发展,企业可以便利地搜集顾客的信息,做到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改变企业经营策略,实时掌握经济动脉。
电子金融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迅猛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逐渐向人类的各种活动领域渗透,其中所蕴藏的无限商机使得商家纷纷把目光投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正在以人们难以想象的速度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
传统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视到这股势不可挡的全球经济一体化、网络化的潮流。于是,增值服务是以美术为卖点,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戏里的宝剑则不一种全新的金融服务经营理念——电子金融便应运而生。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要理解电子金融必须从金融电子化和电子商务谈起。所谓电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业采用除互联网技术以外的现代通信、计算机和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传统金融服务业务的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实现金融业务处理自动化、金融企业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为客户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务,进而提升金融企业是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为。
电子金融是对金融电子化的一个超越。与金融电子化有所不同,电子金融运行的主要技术基础是日益完善的互联网技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全球连通性、开放性、快捷性和边际成本低廉的特征,电子金融更加强调整个金融服务业务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重组和创新,使客户不受营业时间和营业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享受金融企业提供的各种高质量、低成本的服务。
随着Internet的发展,货币存在的形式更加虚拟化,出现了摆脱任何事物形态,只以电子信号形式存在的电子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虚拟货币
Ⅳ 交易所平台跟我多打了ETH我不退犯法吗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Ⅳ 区块链到底是是什么,它犯法吗
区块链是个公开账本 你不能说你家的天然气犯法 也不能说你家的筷子犯法 因为他们只是工具
中国麻将:世界最早的区块链项目
甲首先发起一个申请,我要打麻将,组建一个麻将局,这就相当于创建一个区块,这个区块就会被广播给乙、丙、丁、A、B、C、D……
在打麻将的过程中,上述四个人不断的摸牌、打牌,这个可以理解成挖矿,通过什么来挖矿?麻将机就可以理解成矿机,这四个人就是所谓的矿工,这四个矿工从144个麻将中碰撞出任一正确的牌就能胡牌,我们可以将这144个麻将理解成一连串的哈希值(数字),胡牌的过程就叫算力,直到胡牌,意味着碰撞出了正确的哈希值,可以获得奖励,每人给丙支付相应的筹码,放在区块链中这个奖励就是比特币或者其他虚拟币。
为什么其他三个人都会主动给丙奖励,那是因为这些人都自动达成了共识,丙确实赢了,大家都记录了这笔账,包括坐在旁边买马的家属们,想抵赖是不行的,不然以后传出去这人品不行,就没人再和他一起玩儿了,毕竟圈子很重要。
细究一下,在大家达成共识时,我们看不到任何中介或者第三方出来评判丙赢了,大家给丙的奖励也不需要通过第三方转交给丙,都是直接点对点交易,这一过程就是去中心化,牌友们(矿工)各自记录了第一局的战绩,丙大胡自摸十三幺,乙杠了甲东风,记录完成后就生成了一个完整的区块,但要记住,这才只是第一局,在整个区块链上,这才仅仅是一个节点,开头说的8局打完,也就是8个节点(区块),8个区块连接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账本,这就是区块链。因为这个账本每人都有一个,所以就是分布式账本,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篡改记录,打到最后,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Ⅵ 以太坊是不是山寨币
定义一个币种是不是山寨币取决于它是否满足区块链的基本特性。区块链分为公有链和私有链。公有链是基于去中心化开放式共识原则运转的区块链,两个特点:1、去中心化,单点无法控制;2、开放式,所有人或机构可以参与区块链生态的任何部分;私有链或联盟链是基于内部或自我信任为目的,局域去中心化,非开放式运转的区块链,两个特点:1、局域去中心化,比如几家银行各运行一个节点并算力平等;2、封闭式运转,只有官方指定的参与方可以参与区块链运转的核心工作,甚至连区块查询也有限对外开放或根本不开放;以太坊起步是个社区项目,目前仍旧在去中心化的道路上,不过以太是选择跟比特币一样越来越去中心化,越来越公有链。目前国内最大的以太坊交易平台是QUBE,其次是oke,国外的bitmex交易量也不小。其认可程度仅次于BTC。
Ⅶ 以太坊贸易是不是违法的传销吗
你可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种的三个标准鉴别这个企业是否涉嫌传销。如果他们的行为符合此条例,可到商务部官网查询该企业是否经商务部批准并获得直销许可证。如果没有,那么就可以确定这是传销行为,属于违法。
Ⅷ 以太坊是传销吗
不属于传销。
以太坊是一个开源的有智能合约功能的公共区块链平台,通过其专用加密货币以太币(Ether)提供去中心化的虚拟机(“以太虚拟机” Ethereum Virtual Machine)来处理点对点合约。
以太坊的概念首次在2013年至2014年间由程序员Vitalik Buterin受比特币启发后提出,大意为“下一代加密货币与去中心化应用平台”,在2014年通过众筹开始得以发展。以太币市值仅次于比特币,为全球第二大加密数字货币。
(8)以太坊算不算犯法扩展阅读
比特币开创了去中心化密码货币的先河,五年多的时间充分检验了区块链技术的可行性和安全性。比特币的区块链事实上是一套分布式的数据库,如果再在其中加进一个符号——比特币,并规定一套协议使得这个符号可以在数据库上安全地转移,并且无需信任第三方,这些特征的组合完美地构造了一个货币传输体系——比特币网络。
然而比特币并不完美,其中协议的扩展性是一项不足,例如比特币网络里只有一种符号——比特币,用户无法自定义另外的符号,这些符号可以是代表公司的股票,或者是债务凭证等,这就损失了一些功能。
另外,比特币协议里使用了一套基于堆栈的脚本语言,这语言虽然具有一定灵活性,使得像多重签名这样的功能得以实现,然而却不足以构建更高级的应用,例如去中心化交易所等。以太坊从设计上就是为了解决比特币扩展性不足的问题。
Ⅸ 以太币是不是新型传销
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而新型传销则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之后再判断以太币是否是传销的一种,是否需要会费,是否需要让你拉亲朋好友加入等。
(9)以太坊算不算犯法扩展阅读:
以太坊是一个底层技术平台,开发人员可以在平台上创建分布式应用。有了应用之后,就会产生交易。有了交易,就会需要货币来完成交易。这样一来,货币就有价值了,投资者的投资就有回报了。如果平台上的交易量越来越大,那么对货币的需求就会越来越高,货币就会越来越值钱。
形象的来理解,比特币是创造了一种数字黄金,而以太坊就是创造了一个国家,其中的以太币就是这个国家的信用货币。
比特币之后,全球出现了数千种数字虚拟货币,其中有很多完全是披着“数字货币”外衣的骗局。之前,海口市公安打击掉了一个叫“亚欧币”的传销组织,该组织利用互联网传销平台运营,令4万多投资者上当,涉及金额40.6亿元。虚拟货币领域刚刚起步,入行需要谨慎。
参考资料:以太币-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