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第一起抢劫案例
⑴ 江苏比特币第一大案破获,上缴国库31万个比特币,案由是什么
“币圈第一大案”PlusToken案二审在江苏·盐城宣判。案件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9年初 ,盐城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有人利用Plustoken网络平台进行传销犯罪,盐城市公安机关对涉案嫌疑人立案侦查。
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警方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在境内也抓获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将涉嫌传销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⑵ 币圈519是哪一年
币圈519事件发生在2021年。
币圈519是一个在加密货币领域里被广泛提及的日期,它指的是2021年5月19日发生的一系列市场动荡事件。在这一天,以比特币为首的加密货币市场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价格下跌,许多投资者遭受了重大损失,该事件也因此被载入加密货币的历史中。
在519事件发生之前,加密货币裤悉御市场正处于一个相对繁荣的时期,比特币等主流加密货币的价格不断攀升,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和资金涌入。然而,市场的繁荣往往伴随着风险,519事件就是这些风险集中爆发的一个体现。在这一天,由于多种因素的叠加,包括市场恐慌、大户陆答抛售以及政策层面的不确定性,加密货币市场出现了剧烈的波动。比特币价格大幅下跌,其他加密货币也紧随其后,市场上一片哀嚎。
这次事件对于加密货币市场的影响是深远的。它不仅让许多投资者认识到了市场的残酷和不确定性,也促使整个行业开始更加深入地思考如何建立更加稳健和可持续的市场体系。同时,519事件也成为加密货币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节点,提醒着人们在追求财富的同时,更要关注风险控制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币圈519是加密货币市场一个不容忽视的历史事件,它以其戏剧性的市场表现和深远的影响,让人们铭记住了胡岩2021年5月19日这个特殊的日子。
⑶ 揭秘400亿元人民币圈第一大案,这是一起怎样的案件
在2021年4月8日的夜晚,我国财经频道报道了我国的公安人员所查出的一起关于400亿人民币的骗局。这个事件是一个于2018年成立的某虚拟钱包。其涉及的金额更是高达了4,000亿元人民币,而犯下这种重大罪行的发起者,竟然是一位只有初中学历的男子。
如果还未加入这种对于虚拟货币的炒作,就应该及时制止这种想法和行为。对于非官方的虚拟货币其实是没有保障的,他们的涨幅极快,亏损也是极快。如果已经加入这种虚拟货币的操作,首先我们要见好就收,在拿到一定的收入之后直接退出这种行为,不要因为赌徒心理,一错再错。如果已经加入并且这种虚拟货币已经崩盘跑路的情况下,应该及时报警,争取追回自己所亏损的资金。
⑷ 币圈“抢劫”第一案始末
源头
2018年,OKEx敌敌畏维权的风波还没过去,币圈“抢劫”第一案就爆出来了。抢劫 打 双引号 ,因为 判决 是定 非法拘禁罪 。
公告说矛盾源头是6月初对账时,Skycoin项目方发现EVOLAB存在私自挪用、侵占10万个天空币的情况。Skycoin采取冻结等处理措施后,EVOLAB相关人员非法闯入创始人家中、非法控制、殴打创始人夫妇并造成轻伤,抢劫了比特币和天空币。公告还说,EVOLAB当时还试图盗取天空社区生态链的全线设计原型并控制天空链上所有资产,只是最终没有成功。
公告还说明了处理措施:
替换中国社区运营团队,建立新的中文社区圈子和联络群;追踪了EVOLAB团队钱包地址,向各大交易所发出了申诉,请求各交易所配合临时冻结嫌疑人相关资产,以及冻结可疑账户的数字资产充提交易权限;截至618当天18:00,嫌疑人的交易所全部持币账户均被冻结,场内交易市场逐渐回稳,价格回升30%;以及上线天空币临时黑名单功能。
翁某说自己在2017年6月支付100万,托朋友李某(岑李闫孙中的李)购买10万个天空币,并且委托李某保管。一年后,天空币在币安上线后,翁某想卖出一部分套现,联系李某后却发现“钱包被冻结、无法完成交易”。李某当时立刻联系Synth询问缘由,Synth说是钱包出了bug,需要时间来排查。但后来,李某得知钱包是由Skycoin方面主动冻结,目的是找回被中国团队挪用的代币。
关于6月12日的事,翁某说他和岑里闫孙四人以及其他四名Skycoin投资者去Synth家里找他,是想把事情搞清楚。Synth一开始拒不承认,后来又说罪魁祸首是他的合作伙伴Steve。
翁某还说,当晚只是想拿回钱,一直坐在沙发上谈话,没有肢体接触。半夜三点左右,Synth迫于压力把比特币、天空币打入他们账户后,他们知道想拿回全部损失不可能了,就只能离开。
2018年6月12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岑里闫孙和(投资人)翁某、李某1等人到了被害人住处,采用控制手机、限制自由等方式,要求Synth解锁被冻结的天空币账户。期间,闫、李对Synth夫妇有殴打和威胁(后经鉴定,构成轻微伤)。被害人被迫将持有的比特币、天空币转入闫某等人指定的账户后,一行人才离开(13号凌晨3点左右)。
6月20日,被告人闫岑孙被传唤到案,李某主动投案。到案后,闫某拒不交代,岑李孙供述部分犯罪事实。岑某说自己只有威胁,没有殴打,自愿认罪。孙某说自己没有殴打行为,自愿认罪。(投资人)翁某、李某1在本案中的身份是“证人”,作证证实闫某有殴打行为、岑某有威胁行为。
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四被告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决书中还提及,法院认为双方确实存在经济纠纷,但尚无法证实纠纷的过错方系被害人。
01 财产损害纠纷
四被告当庭表示愿意退还比特币和天空币,但是判决后一直没兑现承诺,创始人夫妇就在2019年3月26日提起了财产损害民事诉讼。2019年胜诉。
02 名誉权纠纷
2019年6月27日,Skycoin创始人去法院起诉了李某,案由是名誉权纠纷,最终胜诉。
案件清单
我们看一下Skycoin在上海有哪些诉讼:
01 非法拘禁案——审结
2018年6月12日案发,2018年12月24日静安法院一审判决岑里闫孙四人犯非法拘禁罪。2019年3月15日,上海二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02 Synth和岑某的不当得利纠纷——按撤诉处理
2019年2月18日,Synth单独在闵行法院立案起诉岑某,案由是不当得利纠纷。4月12日法院裁定转为普通程序,通知他补缴诉讼费,后因他未及时补交,在4月26日裁定按撤诉处理。
03 Synth和岑某、孙某、闫某的委托合同纠纷——状态不明
2019年的某个时间点(立案日期不明),Synth在徐汇法院起诉了岑某、孙飞和闫向东。岑某认为Synth把孙、闫一起告了的原因是想把案件弄到徐汇区审理,从证据来看,这两个人和案件无关,这个案子应该由被告住所地,也就是岑某在上海的住所地对应的闵行区法院审理。
徐汇法院认为孙、闫有没有关系,要在实体审理中认定,被告之一的户籍在徐汇,徐汇法院就有管辖权,因此在2019年12月16日,裁定驳回岑某的管辖权异议。岑某不服,上诉到上海一中院,2020年4月17日,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案件由徐汇法院审理。2019年12月16日,一审驳回岑某起诉,2020年4月17日维持原判。
目前还不清楚这个案子是否还在审理。
04 Synth夫妇起诉岑李闫孙的财产损害纠纷案——审结
这个案子是针对6月12日非法拘禁案中涉及的18.88个比特币和6466个天空币提起的诉讼。
Synth和李某艳,2019年3月26日去闵行法院起诉了岑里闫孙,案由是财产损害赔偿。2019年6月5日,闵行法院一审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2019年8月29日,一审判决四被告向李某、Synth返还18.88个比特币和6466个天空币,若不能返还,则比特币按每个42,206.75元、天空币按每个80.34元赔偿。2020年5月6日,一中院二审改判为仅返还比特币(因为被上诉人自愿放弃追索6466个天空币)。
05 Synth妻子和李某的名誉权纠纷——撤诉
2019年6月18日,Synth妻子李某艳认为李某发布的微信公众号文章和微信群中的言论侵犯她的名誉权,在2019年6月18日起诉了李某,后来撤诉了。
06 Synth和李某的名誉权纠纷——审结
2019年6月27日立案,2020年5月27日一审判决李某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6000元;2020年8月3日二审调解结案,从网络新闻看,调解部分应该是免除6000元的赔偿款。
附:名誉权纠纷
名誉是对自然人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誉、形象等方面的综合 社会 性评价。自然人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他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的名誉。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从受害人名誉是否被损害、行为人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四方面,来分析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02 李某在公众号文章中写道:
03 随后,李某在微信群“EVOLABCommunity”转发了这篇文章,并请求群成员帮忙转发。她在群里还发表了一系列言论,内容大致是:
原告认为李某的言论属于捏造虚假事实、发表诋毁性言论,恶意贬损他的人格,让文章阅读者把他和骗子、准备跑路、坑人等负面印象相关联,造成他的 社会 评价降低,侵犯他的个人隐私和名誉权。
李某在庭审时辩解说公众号的文章已经删除了,微信群里(那个用户名)的发言很多不是我说的,我也记不清哪些话是我说的了。
李某还说:
她认为这些言论都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01 构成诽谤,导致原告 社会 评价降低、侵犯名誉权的内容:
涉案文章中出现的原告被美国政府谋杀逃来中国,原告当时很落魄,被告提供了救济以及由于原告系美国公民,被告等人才被详细调查等内容。微信群中被告发表了原告的海外账户有存款,办理好护照随时准备跑路等言论。
法院指出:
因此,法院认定上述文章内容及言论 构成诽谤,导致原告 社会 评价降低 ,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02 导致原告 社会 评价降低、侵犯名誉权的内容:
对于李某主张属于个人 情感 宣泄的“坑人钱,还把受害者弄进监狱,这个实在太没底线了,比黑 社会 还坏”、“荒唐可笑至极,明明是我们要告他们诈骗,结果他们告我们诈骗”等内容, 法院认为 ,从被告使用的词语来看, 上述言论所传递的系被告个人情绪的非理性宣泄 , 且表达的内容也并无事实依据 ,上述言论亦 会令他人将负面形象与原告相关联 , 导致原告 社会 评价降低 ,因此上述言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原告认为被告披露的他的婚姻状况、银行账户信息等隐私,捏造他承诺给报酬等事实,同样构成侵犯名誉权。
至于原告认为李某 以宣扬隐私(婚姻状况、银行账户信息)的方式侵犯他的名誉权,依据不足,不予确认 。
⑸ 区块链骗局最新分析
区块链骗局最新分析:
一、骗局概述
近期,一起打着“币圈第一大资金盘”幌子的网络传销案被揭露。该案利用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短短一年内发展了200余万会员,层级关系高达3000余层,涉案金额超过500亿元。
二、骗局手段
技术噱头:该传销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利用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作为交易媒介,承诺高额返利,吸引群众参与。
包装宣传:平台被包装成跨国企业,通过虚假宣传和承诺高额收益来吸引会员。
层级奖励:平台设置了静态和动态收益两种奖励模式,鼓励会员发展更多下线。静态收益是会员每月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而动态收益则是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得的奖励。
自创货币:平台自创“Plus币”作为会员收益的结算方式,但该货币没有任何价值,其发行数量、价格、涨跌都由平台掌控。
三、骗局本质
该传销平台虽然加入了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概念,但其本质仍是“庞氏骗局”。平台没有任何实体经营活动,只是依靠包装和不断发展下线来维持运转。会员赚取的收益实际上来自于新会员缴纳的“门槛费”,当新会员数量不足以支撑平台运转时,平台就会崩溃,导致会员损失惨重。
四、法律制裁
该案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检察机关的引导侦查,最终成功将16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赃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也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这一判决结果有力地打击了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非法传销的犯罪行为。
五、防范建议
提高警惕:公众应提高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领域骗局的警惕性,不轻易相信高额返利的承诺。
核实信息:在参与任何区块链或数字货币项目前,务必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谨慎投资:投资有风险,公众应谨慎对待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领域的投资机会,避免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