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机检修电工
⑴ 煤矿机电管理科授课方案怎么写呢
机电质量标准化培训方案
为了提高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让每一位机电员工对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熟悉,能够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保证机电设备台台完好,安全运行无事故,为我矿安全生产做到保障有力,结合我矿目前的实际情况,特组织全矿机电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 培训内容:《电工基础知识》、《晋煤集团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晋煤集团防爆六十条》、《岳城矿机电管理管理制度》
二、 培训方式:培训教师:王中青 王 刚 刘庆民 秦玉琴 魏惠斌
李永刚 苏常庆 郭刘勇 王学科
三、 培训时间:
3月3日、4月3日 (防爆检查工) 授课教师:秦玉琴
3月6日、4月6日 (防爆检查工) 授课教师:李永刚
3月10日、4月10日 (井下监测监控工) 授课教师:刘庆民
3月13日、4月13日 (井下监测监控工) 授课教师:魏惠斌
3月15日 (岗位操作标准) 授课教师:郭刘勇
3月17日、4月7日 (监测监控值机员) 授课教师:魏惠斌
3月21日、4月8日 (监测监控值机员) 授课教师:苏常庆
3月25日 (岗位操作标准) 授课教师:王学科
4月11日、4月15日 (安全生产条例) 授课教师:王 刚
4月18日 (复习) 授课教师:王中青
五、培训要求:1、培训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或早退;
2、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培训教师要认真备好教案,认真讲课。
如果是需要教案按以下格式:
课时授课计划(教案)
课程 授课班级 任课教师
授课时间 第 节 审阅
课题
矿井供电系统及采区供电安全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讲课使听课学员了解和掌握煤矿供电系统的基本知识;要求各学员应掌握“三专两闭锁”和采区供电的基础知识。
教学过程
通过讲课的方式进行
一、 煤矿企业对供电的要求
1、 电力负荷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
2、 额定电压等级:
(1) 高压不超过10000V;
(2) 低压不超过1140V;
(3) 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4)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3、 电力负荷对供电的基本要求:
(1) 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2) 保证供电的安全性;
(3) 保证供电的良好质量;
(4) 保证供电系统运行的经济性。
二、 矿井及采区供电系统
1、 矿井供电系统
有矿井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工作面配电点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连接起来的一个整体,称为矿井供电系统。
根据矿井的井田范围、埋藏深度、地质条件,矿井供电系统分为深井和浅井供电系统。煤层埋藏深度大于150m应采用深井供电系统,小于150m采用浅井供电系统。我矿采用深井供电系统。
2、 变压器的中性点运行方式
(1) 中性点直接接地运行方式
(2) 中性点不接地运行方式
(3) 中性点采用消弧线圈接地运行方式
(4) 低压配电线路的接线方式,其中包括:放射式、树干式、环式。
3、 采区供电系统
采区变电所是采区用电的中心。它的电源由中央变电所提供,其主要任务是将高压电变为低压电,并将此电压分配到本采区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用电设备。
采区变电所的位置取决于低压供电电压、供电距离、采煤方式及其巷道的布置方式、煤岩地质条件和机械化程度等因素。一般情况下采区变电所设在采区用电负荷的中心,以保证采区所有用电设备的端电压不低于设备额定电压的95%。
采区变电所内要求通风良好,硐室围岩坚固,无淋水,易维修。
三、 《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供电的要求
1、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2、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3、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4、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及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的标出其额定电压值。
5、 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和电力、电话、信号等线路平面图,并及时填充。
6、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7、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后,方准入井。
四、 用电安全作业制度
1、 工作票制度
2、 高压操作工作证许可制度
3、 高压倒闸、试验操作票制度
4、 工作监护制度
5、 停送电制度
6、 井下十不准制度
7、 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制度
五、 采区供电安全
1、 机电硐室的规定与要求
2、 工作面配电点的设置
3、 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4、 煤矿井下防止触电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六、 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及检修质量标准
1、 井下电气设备完好标准的作用、意义和实施途径
2、 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
3、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与搬迁中的注意事项
七、 杂散电流
1、 杂散电流的危害
2、 杂散电流的防止措施
八、 “三专两闭锁”
三专是由采区变电所用单独的变压器、开关、电缆线路供电,不分接其它载荷,目的是提高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可靠性,减少其他因素对通风机的干扰。瓦斯电闭锁是指掘进工作面中设置的瓦斯检测仪当探测到瓦斯超过规定浓度时,具有可自动停掉动力电源,只有瓦斯降低到规定限度(甲烷1%,二氧化碳1.5%)以下时方可送电的闭锁装置;风电闭锁是指只有在通风机正常通风的条件下,掘进工作面的动力电源才能正式送电。一旦停风,工作面内动力电源切断。人员及时撤出。
1、 构成与工作原理
2、 作用与使用范围
3、 “三专两闭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介绍煤矿供电系统基本知识;难点是针对高瓦斯矿井供电管理和“三专两闭锁”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学习和运用并能够熟练地掌握。
作业布置
1、井下常用标准电压有哪些等级?
2、什么是“三专两闭锁”?
3、井下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对接线有哪些要求?
教学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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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井下电气管理队的职责
1、参加审查新采区供电设计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
2、参加审批井下供电系统变更及停送电申请,根据系统变化及时调整供电系统图。向矿每季上报全矿高压供电系统图及全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每月上报一份月度电缆综合报表、井下电气管理综合报表。
3、负责全矿各种电气设备、保护系统、季节性试验和日常试验,以及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的摇测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的要求负责督察井下电气三大保护安全运行情况。并收全和保存以下记录,备查一年;
漏电保护:每天一次试验,每月一次远点试验,每年一次升井检修记录;
接地保护:每季一次主接地极(网)电阻测量,每年一次逐个接地极电阻测量记录;
过流短路保护:每6个月逐台高、低压断开关整定保护检查,核实记录。
4、严把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入井关,凡“三证”不全的不准下井,符合要求的需经防爆性能检查合格贴证后方可入井。
5、对无计划停电造成瓦斯积聚事故,应立即派人参加追查,核实原因;每月统计上报无计划停、掉电次数和追查情况。
(三)电管员的职责
1、电管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电管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准确地掌握井下供电系统的变更,提供准确的供电系统图。检查了解情况并参加本矿组织的质量标准化和安全检查,汇总、分析检查中存在的井下电气管理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负责追查和督促整改。
3、对所辖井下供电的合理性负全面的责任,对不合理的供电系统要有修正意见,下达业务联系书。对不接受业务联系或延期行动的单位有权进行处罚或停止该系统的供电,直到合理为止。
4、监督检查使用单位电气设备的制度执行情况,保证“三大保护”的正确使用和灵敏可靠。
5、负责全矿各种电气设备、保护系统、季节性试验和日常试验以及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的摇测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玩具
6、认真、规范填写各种检查记录资料,确保记录资料的完善、及时、准确。
(四)防爆检查员的职责
1、电管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对全矿所辖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及完好情况每月进行巡回检查(高沼头不少于两次,低沼头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并跟踪落实责任单位整改情况。
3、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小型电器每月进行一次签证,每季度进行一次换证,并填写防爆贴证记录。对失去防爆性能的设备要督促现场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有权停止使用。
三、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一)电气防爆管理
1、电气防爆管理要把好三关:
(1) 入井关: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电气防爆检查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检查合格后贴证入井。
(2)日检关: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必须明确维修人,并每天外观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月检关:防爆检查员每月要对本人负责检查的区域中电气设备的防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对防爆贴证更换一次。
2、现场维修电工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注意爱护所贴的合格证,任何人不准随意撕掉、涂改。
3、经修复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防爆电器,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合格,并贴证后才能入井使用。
4、在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均列为失爆。
(1)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或厚度低于原设计80%以下的;对其壳体进行切割焊补的;多孔腔串通的;电弧打通的;带电缺挡板的;缺防爆缝合螺丝的。
(2)防爆结合面有严重锈蚀,用棉纱清除后仍存在明显锈迹的,或者有油漆和杂物的。
(3)结合面间隙超过规定值的。
(4)40、25、15毫米结合面上,出现直径达1毫米,深度达2毫米的砂眼;每平方厘米超过5个的;在10毫米结合面上,每平方厘米超过2个的。
(5)产生机械伤痕,其宽度达到0.5毫米,其无伤结合面的有长度达不到规定长度2/3的。
(6)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毫米;其外径小于进线装置(联通节)内径2毫米的;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或最小宽度达不到10毫米的;密封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70平方毫米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达不到4毫米的。
(7)密封圈老化变质失去弹性或切开套放在电缆上的;密封圈破裂,但除去破裂处其宽、厚度与电缆外径比较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大小密封套用的。
(8)闲置进线嘴缺少合格的密封圈和金属挡板的;金属挡板厚度小于2毫米,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大于2毫米的;密封圈、挡板、抗圈顺序放反的。
(9)进线嘴内沿与密封圈外端接触不实;密封圈里端与器壁接触不实;其进线嘴压实后电缆、密封圈轻易拉动的。
(10)压盘式进线嘴缺少固定螺丝的;或压紧螺母线嘴的有效丝扣没有上进四扣的
(11)控制设备缺少停电闭锁的,或闭锁装置损坏不起作用的。
(12)矿灯头破裂和缺少隔离橡胶垫圈的;缺少闭锁螺丝或闭锁螺丝不起作用的;灯线毁坏露铜丝的;进出线无护套或缺少密封的。
(二)三大保护管理
1、电气管理员应对三大保护定期检查、校验、试验、接地电阻测试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处理。
2、井下短路、过流保护装置,由电管员负责提供整定值,并将保护整定值联系单或整定卡片,送交维修单位,由专职电工整定,不得出现越级跳闸。
3、井下供电要有合格,可靠的过流、接地、漏电保护装置,当供电系统变更后要及时计算、调整过流整定值、检漏补偿值。电管员要核实整定情况,及时修改供电系统图中的相关内容。
4、开关内不得挂明保险,缺少保险管,保险丝不得挂铜丝、铁丝。
5、运行中及新安装的漏电保护装置,由维修工、电气管理员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第一周或首次供电前做一次远点试验,由电管员记录备查。
6、电管队电气试验员应对各局部接地极电阻进行测试,并记录存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联系责任单位整改。
7、主要和辅助接地极及连接线要按规定安装,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
8、煤电钻和照明信号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有选择性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三)井下供电管理
1、井下供电系统供电合理,安全可靠。新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要编制《供电设计》,并由机电科电管队、矿机电副矿工程师审批,系统安装完毕由矿调度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2、井下在用的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小型电器)必须有编号,并与上报的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相符。
3、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和供电线路更改,必须严格执行申请许可制,即施工单位填写《井下电气施工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内容应有:申请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责任人;停、送电时间,施工项目,安全措施;涉及和影响供电范围等。该申请需经电管队审核和矿总值班批准许可后方可实施。
4、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一坚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由合格的过流和漏电保护,由螺丝和弹簧垫,由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保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一坚持: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
5、井下防爆开关、变压器要摆放整齐,台台上架。
6、井下局部通风供应应做到“双电源、双局扇、三专、三闭锁”,主备用局扇自动切换。
双电源:主局扇专用电源;备用局扇专用电源或动力设备、备用局扇电源;
双局扇:专用局扇,备用局扇(要与专用局扇同等能力)
三专:专用局扇必须由专用高、低压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供电线路供电。
三闭锁:瓦斯与动力电闭锁:当瓦斯超限后,局部通风区域的动力设备电源应立即切断;风电闭锁:专用局扇不工作,局部通风区域的动力设备电源送不上电;局扇闭锁:备用局扇电源应接在控制动力设备电源闭锁开关的电源侧,当专用局扇掉电损坏停运时该局扇可自动开启,防止瓦斯积聚超限,当双电源同时掉电在恢复送电时,专用、备用局扇均在待用状态。
7、变电工、采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取得资格证书的电工由矿发给停电牌,停电牌由矿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并建档。
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小型电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四) 变电所的管理
1、变电所内按规定配齐测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棒、停电牌等。
2、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综合记录簿,内容要真实,记录保存一年。无人看管的变电所必须加锁管理。
3、地面变电所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按要求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非专职人员或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井下电气设备,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带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5、井下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门、安全栅栏、配有齐全的防火器材。
6、采区变电所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变电所设备安装前有调度所组织有关人员对变电所的矿建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工作。
7、35kv线路每周巡视不低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机电科领导。并认真填写巡视记录。
四、电缆管理
(一)电缆组的职责
1、全矿所有电缆(4平方及以上各种动力电缆)要做到“一集中,四统一”管理。即:由电管队电缆管理组集中管理,统一领发;统一建账;统一编号;统一修补保管。
2、掌握井下电缆使用动态状况,及时变更各项记录、帐板,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3、根据矿生产需要,每月编制电缆申请计划,机电科审核后,经机电副矿长、矿长审批后,交材料科报集团公司供应处采购。
4、对升井电缆及时进行检查、并对损坏的电缆进行修复工作,要保证电缆的维修质量,对修复后的电缆进行绝缘测定、浸水耐压试验,切片阻燃试验等,并做好试验记录备查,试验不合格的电缆不得发放使用。
5、做好地面库存电缆的管理存放工作,新旧、好坏电缆要分清,分别盘放。并挂牌注明电缆的名称、规格、长度。
(二)电缆的管理
1、各种电缆进库前必须经过电缆组的严格验收,并“三证”齐全、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生产单位需用电缆时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1)新安装的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所用电缆,需凭审批后的供电设计,提前10天到电管组办理。
(2)正常生产中设备增减所用电缆,凭电管组审批后的井下供电搭火申请单领取。
(3)需更换使用中的电缆,由使用单位申请,矿机电副总或机电副矿长审批后,到电管组办理手续。
3、电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发放下井使用:
(1)绝缘不合格;(2)线芯绝缘龟裂老化;(3)电缆护套龟裂老化或破损;(4)芯线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线芯线断裂。
4、“四小线”即:控制、信号、照明、通讯、监测用电缆连接必须采用接线盒,不准明接头和羊尾巴。
5、电缆组在电缆两头两米处压号,使用单位一次做电缆头截用不得超过0.4米,多次做头后如需做掉号头,应事先向电缆组申请更换电缆。
6、井下电缆不得在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及溜煤眼中敷设。电缆不得悬挂在风水管路上,不得受淋水、落地、埋压、浸水、盘圈、相互缠绕、铁丝吊挂。通讯信号监测电缆原则上不可与动力电缆悬挂于井巷的同侧,如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相邻电缆吊钩间距不得大于3米。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1米,同种电压等级的电缆间距应不小于0.05米。
7、掘进岩石巷道应按要求在距迎头30米后的巷道打电缆吊挂眼,吊挂间距不得大于2米,高度不得低于1.2米。煤头掘进应有电缆吊挂点,在距迎头30米内的巷道应打上拉丝,为电缆提供临时吊挂点。迎头移动设备的负荷线如须频繁移动无法吊起时,电缆外面必须用防护套管保护好,迎头喷浆时应保护好电缆、开关、小型电器。
8、井下动力电缆不得小于6mm2。,煤电钻不用时应将煤电钻电缆盘好挂好,以防炮崩、挤伤电缆。煤电钻电缆的使用期限,采煤单位为10个月,掘进单位为12个月。煤电钻电缆损坏的单位领用煤电钻电缆时要交旧领新。为保证煤电钻的使用安全,煤电钻手把电缆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交割,每次切割长度不得超过0.15米,将截去的手把线送电管队保存、登记。
9、因生产需要停掘、停采,或调换作业地点的,原使用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电缆交接,变更使用台帐。
10、各单位应将电缆全部承包到人,指定责任人和并挂牌留名。
11、井下电缆脱网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升井,并交到电缆管理组。
五、小型电器管理
(一)小型电器管理组的职责
1、全矿防爆小型电器(通风区的瓦斯监控、调度所的通讯、运输区的控制信号等专用小型电器除外),要做到“一集中,四统一”管理。即:由电管队电缆管理组集中管理,统一领发;统一建账;统一编号;统一保管。
2、掌握井下防爆小型电器使动态状况,及时变更各项记录、帐板,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3、根据矿生产需要,每月编制防爆小型电器申请计划,机电科审核后,经机电副矿长、矿长审批后,交材料科报集团公司供应处采购。
4、负责对井下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监督使用和回收工作,发现井下现场闲置不用的小型电器,及时联系使用单位回收升井入库。
5、对升井回收的小型电器及时进行检查、并对损坏的进行修复工作,要保证修理质量,对修复后的小型电器要进行防爆检查贴证,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发放井下使用。
6、做好地面库存小型电器的管理工作,新进和修复合格的要上架摆放。并挂牌注明其的名称、规格。
(二)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各种小型电器进库前必须经过小型电器组的严格验收,并“三证”齐全。合格后才能入井使用。
2、生产单位需用小型电器时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1)新安装的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所用小型电器,需凭审批后的供电设计,提前10天到电管组办理。
(2)正常生产中设备增减所用小型电器,凭电管组审批后的井下供电搭火申请单。到小型电器组领取。
(3)需更换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由电管员审批同意,到小型电器组领取。
3、小型电器要吊挂牢固,不得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电器上板管理
4、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必须有统一编号,电气设备拆除回收的同时所属的各种小型电器也必须同时拆除回收。
六、奖罚规定
1、电管员没有按规定对防爆电器进行检查的(每旬查看记录),少一次罚责任人50元。对记录真实齐全的奖励50元。
2、井下电气设备无防爆合格证的或撕掉、涂改的 ,罚责任人50元。
3、修复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防爆电器,没有经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贴证下井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4、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检查发现失爆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对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矿组织的大检查中未发现失爆且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该单位嘉奖500元。
5、井下短路、过流保护装置无整定卡片,罚责任人200元。实现场际整定值与卡片不符的,罚责任人200元。
6、当供电系统变更后,没有及时计算调整过流整定值、检漏补偿值、修改供电系统图中的相关内容,罚责任人100元。
7、开关内挂明保险,缺少保险管,保险挂铜丝、铁丝的。罚责任人100元。
8、没有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装置做试验的(以记录为准) ,罚责任人100元。
9、局部接地极安装不合格的,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无接地极或接地极和连接导线的材质、截面以及连接形式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并罚款50元。
(2)接地极埋设失效、露出水沟的、钢管垂直于地面偏差大于15°的,罚款50元。
(3)接地极与开关、电机连线不紧松动的,罚款50元。
(4)接地极缺少标牌或标牌填写不规范的。罚款50元。
(5)局部接地极打入地下不足0.75米、露出地面超过0.2米或接地极松动的,罚款50元。
(6)主辅局部接地极两点之间小于5米的,罚款50元。
10、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不合格的检查中,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没有实现“双电源、双局扇、三专三闭锁”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主、备局扇不能自动切换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2)主、备局扇容量不相匹配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瓦斯电不闭锁、风电不闭锁的,罚责任人200元。
(3)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断电装置不起作用、断电范围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4)局部通风系统发生无计划停电情况,矿调度所应安排机电科电管队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停电造成瓦斯积聚超限,由矿总值班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并按照矿《生产调度指令》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罚款。
11、发生电气着火、烧电机、烧开关、电缆打跑等电气事故,由调度所负责组织追查,并按矿《生产调度指令》追究处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12、井下电工没有持证上岗或没有携带便携仪进行检修的,罚责任人100元
13、矿灯头破裂和缺少隔离橡胶垫圈的;缺少闭锁螺丝或闭锁螺丝不起作用的;灯线毁坏露铜丝的;进出线无护套或缺少密封的。罚责任人100元。
14、变电所内没有配齐测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棒、停电牌等,罚责任单位200元。
15、采区变电所无人值班的,罚责任单位200元。值班人员没有按规定填写综合记录的,罚责任人100元。
16、地面变电所未按要求填写“两票”的,罚责任人100元,未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定,罚责任人200元。
17、采区变电所未按规定配有齐全的防火器材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18、35kv线路每周巡视不低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机电科领导,并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少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9、“四小线”有明接头和羊尾巴的,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20、橡套电缆一头无号或蓄意破坏电缆头压号的,每处罚责任人100元。
21、井下电缆吊挂不合格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电缆吊挂在风水管路上,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2)电缆受物体挤压、缠绕、盘圈、受淋水,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3)电缆落地、浸水、铁丝吊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
(4)吊钩间距长,缺吊钩,电缆吊挂不齐,电缆与电缆、信号线间距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元。
(5)电缆外护套烂,或有感应电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6)电缆、负荷线、信号线、操作线、载波线、监测线落地或吊挂不整齐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元。
(7)电缆接线时外护套被刀削的。每处罚责任人50元。
(8)电缆、开关和小型电器被喷上浆渣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9)电缆有机械挤伤或放炮崩伤造成报废的,除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之外,并按电缆原值的100%处以罚款。
(10)距迎头30米处,电缆无吊挂眼的,罚责任单位50元。
22、煤电钻手把电缆没有按要求管理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按规定每减少使用一个月按电缆进价的15%罚责任人。
(2)所交旧线长度不得少于原长度的80%,如有短缺按原价赔偿
(3)煤电钻手把电缆每次切割长度超过0.15米,罚责任人50元。
(4)煤电钻手把电缆如能延长时间使用,按电缆进价10%进行奖励。
23、井下脱网电缆,不按规定时间升井的,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造成电缆丢失、被剥的,按电缆的原值100%处罚。
24、电气设备没有上架、小型电器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电器没有上板的,罚责任人100元
25、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没有按规定回收的,丢失一台(件)由责任单位按原值赔偿。
26、对井下电气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适当的嘉奖。嘉奖的资金从罚款中支出。
六、其它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规定》解释权属***矿井下电气管理领导小组。
⑹ 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沁秀公司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行业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数 考核评分办法 备注
总计 100
一、 设备与指标 30
1、 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必须有防爆合格证 5 现场检查发现一台不合格不得分
2、 全矿机电设备完好率90% 5 现场检查,每降低1%扣0.5分
3、 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 3 现场检查,发现一台不完好扣1.5分
4、 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 5 现场检查,发现一台(件)失爆不得分
5、 小型电器合格率95% 2 现场检查,每降低1%扣0.5分
6、 电缆吊挂合格率95% 2 现场检查,每降低1%扣0.5分
7、 矿灯完好率95%,井下在用矿灯无红灯、灭灯和不合格矿灯 2 现场检查,低于95%不得分,抽查不少于50盏,井下发现一盏红灯扣0.5分,灭灯扣1分
8、 设备待修率5% 2 现场检查,每增加1%扣1分
9、 机电事故率1% 2 查报表和记录,按月累计超过2%不得分,与记录不相符不得分
10、 设备更新改造有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1 无年度计划或完不成不得分
11、 有公司(局)下达的设备大修计划,并能完成90%以上 1 查账目,无大修计划或计划完成率达不到90%,上半年达不到25%不得分
二、 机电安全 30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
1、 主提升系统 5
立井(斜井)提升系统应装置:(1)欠压保护;(2)过电流保护;(3)过卷保护;(4)过速保护;(5)限速保护;(6)闸间隙保护;(7)松绳保护;(8)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9)单绳罐笼提升应有防护装置;(10)通讯信号完善,符合要求;(11)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12)仓满保护装置;(13)减速功能保护;(14)防止过卷、过速、限速、减速功能保护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15)副井及负力提升的系统配齐电气制动;(16)斜井提升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要求时装设二级制动装置;(17)提人绞车高低压双回路;(18)立井井口设置联锁;(19)立井提升系统防撞梁和托罐装置;(20)立井提升系统的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符合规定;(21)主井箕斗实行定重装置;(22)上下井口安装工业电视监视器 3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
主提升胶带运输机 钢丝绳牵引胶带装设:(1)欠压保护;(2)过电流保护;(3)脱槽保护;(4)过速保护;(5)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6)钢丝绳涨紧车到达终点和涨紧重锤落地保护;(7)应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8)下人地点声光信号和自动停车装置;(9)卸煤口防止人员坠入设施(7—9指兼乘人输送机)。钢丝绳芯胶带装设:(1)欠压保护;(2)过电流保护;(3)堆煤保护;(4)防滑保护;(5)防跑偏装置;(6)温度保护;(7)烟雾保护;(8)自动洒水装置;(9)输送带涨紧力下降保护;(10)防撕裂保护;(11)上运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装设制动装置;(12)断带保护装置 2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2、 矿井主通风系统应有:(1)可靠的双电源;(2)反风设施;(3)防爆门;(4)电机有过流保护和无压释放装置;(5)轴承有超温指示和警报信号;(6)有专用电话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3、 压风系统应有:超温保护,断水断油保护(或信号),电机有过流保护,安全阀、释压阀动作可靠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4、 主排水系统应有:(1)密闭门;(2)配水闸门齐全、灵活;(3)可靠的引水装置;(4)短路保护;(5)欠压保护;(6)电机保护齐全;(7)安全通道畅通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5、 供热系统(2t/h及以上蒸发量的工业锅炉系统)蒸汽锅炉装设双色水位计或两个独立的水位表,并有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安全阀、排污阀动作可靠。热水锅炉应装设:温度计、安全阀、超温保护、自动补水装置,动作可靠,系统中有减压阀、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6、 地面供电系统应有:(1)主要设备专用双回路;(2)直供电机或带有电容器的开关有欠压保护;(3)过电流保护;(4)开关柜具有“五防”功能;(5)反送电的开关柜加锁并有明显标志;(6)变电所应有可靠的跳闸电源;(7)高压配出板上装设选择性接地保护;(8)单项接地电容电流符合要求;(9)主运行方式符合规定;(10)电器工作票、操作票符合要求;(11)有专用电话 3 现场检查,少一项或一项不合格:(1)不得分,(2)—(11)扣1分
7、 井下供电系统 12
(1) 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 2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 "高压隔爆开关应安装:(1)欠压释放保护(2)短路保护(3)过负荷保护(4)选择性接地保护装置(5)真空高压隔爆开关应装过电压保护
矿用一般型高压开关应安装:(1)欠压保护(2)短路保护" 1.5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1)和(2)扣0.5分,(3)—(5)扣0.2分
(3) 低压电机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装置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不得分
(4) 40kW及以上电机应使用真空电磁超动器控制,并使用电动机综合保护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不得分
(5) 127V供电系统(包括信号照明、煤电钻等)使用综合保护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扣0.5分
(6) 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不得分
(7) 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 1.5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不得分
(8) 四小线和动力电缆使用阻燃电缆 1 一条电缆不合格扣0.5分,本安系统电缆接头一处不合格扣0.5分,非本安系统电缆接头不合格按失爆论处
(9) 低压供电系统,必须装设检漏保护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0) 接地保护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节》的要求 1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8、 采掘运设备 6
(1) 采煤机上有急停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综采工作面有通讯和照明。倾斜15度及以上工作面必须有防滑装置。扒装机应有卡轨器、制动闸、保护栏杆、照明灯。掘进机蜂鸣器、照明、急停开关完整齐全 3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扣0.5分。
(2) 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液力耦合器,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质,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胶带输送机使用的阻燃胶带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温度、烟雾保护,有自动洒水装置,输送机机头有防护栏、机尾有护罩、行人需跨越处设过桥、输送机机尾机头固定牢靠 2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扣0.5分。
(3) 液压系统零部件齐全,管路、阀组不串、漏液,泵站压力符合要求 1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1分。
三、 机电管理,文明生产 42
1、 有机电主管部门和电气、电缆、小型电器、防爆检查、设备、配件、油脂、胶带专业化管理人员 5
(1) 有机电主管部门并发挥主管业务领导作用 1 无主管部门或不起作用不得分
(2) 有适合机电综合管理的业务流程图,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1 查资料,无实施、考核办法不得分,未按办法规定执行一处扣0.2分
(3) 加强专业化管理(1)电气管理;(2)电缆管理;(3)小型电器管理;(4)防爆检查管理;(5)设备管理;(6)配件管理;(7)油脂管理(包括乳化液);(8)胶带管理 3 发现一项未明确管理人员或管理不善扣0.5分
2 开展设备的综合管理 8
(1) 参与主要设备的全面规划 2 查资料,无规划或贯彻执行不好不得分
(2) 合理选型 1 查设备,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及时安装 1 查设备,一台不符合要求扣0.5分
(4) 正确使用 1 查设备、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 精心维护 1 因设备维护不到位造成机电事故不得分
(6) 科学检修 1 无停产检修计划或矿年停产检修不足12天不得分
(7) 高耗能、低效率大型固定设备应适时更新改造 1 一台未及时更新改造扣0.2分
(8) 按规定报废 1 一台报废手续不全不得分
3.3 机电基础工作 29
(1) 职工按计划培训、持证上岗 6
(1)有机电职工2年轮训规划 1 查资料,没有不得分
(2)有机电各工种年度技术比武和统考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1.5 查现场和资料,没有不得分
(3)有机电年度技术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培训考核 1.5 查正式下达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总结材料,无培训计划或执行不好不得分
(4)各类司机和维修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每年考核一次,在证件上登记成绩并盖章 2 现场检查审阅试卷(口试),一个人未培训或不持证上岗或现场口试、笔试不合格扣1分,发现证件逾期、无考核成绩或未盖章者不得分
(2) 健全规章制度:(1)电气试验制度;(2)操作规程(装订成册);(3)岗位责任制(装订成册);(4)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5)设备定期检修制;(6)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7)设备管理制度;(8)安全活动制度;(9)事故分析追查制;(10)设备包机制度;(11)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2)电缆管理制度;(13)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4)油脂管理制度;(15)配件管理制度;(16)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7)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4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缺一种制度(规程),或一种制度(规程)执行不好扣1分,一种内容不完善或应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扣0.5分
(3)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及管理 3
设备技术档案及系统图健全技术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压风机、主排水泵、锅炉等大型主要设备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单、实验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设备履历簿和技术特征卡片、安装图纸、配件图册。各类图纸齐全,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井必须有矿井主提升、通风、排水、压风、供热、供水、监测监控、通讯、井上下供电系统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2 查阅技术档案资料,档案无专人管理不得分,发现一台无档案或内容不全,2004年及以后进矿的设备扣1分,以前进矿设备扣0.5分 发现有一种图缺或图不符实扣0.5分
(4) 技术基础 10
(1)主副井提升机技术测定 1 新安装和大修后进行一次测定。以后每3年进行一次测定,测定结果正确并改进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
(2)主排水泵试验测定 1 每年测定一次,测定结果正确并据此改进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
(3)主通风机试验测定 1 新安装和大修后进行一次测定。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测定,结果正确并改进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
(4)压风机试验测定 1 每年测定一次,测定结果正确并据此改进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
(5)锅炉、电梯、起重设备检验 2 按行业监察规程要求,每年少检验一台不得分
(6)主要设备的关键零部件(主绞车的主轴、制动杆件、天轮轴、连接装置;主通风机的主轴、风叶)探伤周期按规程规定,如无规定则为2年 1.5 查阅资料,缺一件主要设备的零部件探伤记录或不按期进行探伤扣0.5分
(7)定期做远方漏电试验、接地电阻、井下开关保护插件试验 1.5 不按周期做试验扣0.5分
(8)各种仪表及瓦斯传感器按规定时间进行调校,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现场检查或检查记录,每一处仪表或探头一次未按规定进行调校扣0.2分
(5) 文明生产 4
(1)矿上必须有机电设备库、配件库、棚,按设备性能妥善存放,摆放整齐,标志清楚 1 现场检查,无机电设备库、配件库、棚不得分,摆放不整齐、标志不清楚扣0.5分,发现一台保管不善扣0.2分
(2)井上下设备设施做到: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汽、不漏电,清洁卫生,摆放整齐,标志清楚。井下移动电气设备全上架,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上板、有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件贴入井合格证 1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3)机房硐室、机道和电缆沟内外清洁卫生,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电缆排列整齐,无锈蚀。放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 1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卫生或一处电缆排列不整齐,有锈蚀扣0.2分;放火器材,绝缘用品欠缺不合格,一处扣0.5分
(4)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 1 现场检查,发现一人次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