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矿机知识 » 露天矿推土机作业面安全作业措施

露天矿推土机作业面安全作业措施

发布时间: 2021-09-12 04:00:00

A. 露天煤矿雨雪天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第一条 挖掘机采剥的台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需爆破的台阶,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 爆破的岩、煤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1-1,台阶不得有伞檐和浮石。 表1-1 挖掘机型 号 495HR WK-55 WK-35 395BI EX1900 L2350 L950 爆 堆 高 度 ≤21.60m ≤21.72m ≤19.44m ≤19.47m ≤14.00m ≤14.00m ≤13.32m 第二条 采场帮坡角和最终台阶的坡面角必须符合边坡设计要求。 第三条 最小工作平盘宽度一般不小于80m。 第二节 穿 孔 第四条 穿孔作业时,应严格按设计参数进行穿孔,成孔后必须进行护孔。 第五条 在遇有采空区工作面穿孔时,严格执行采空区作业有关规定。 第六条 穿边排孔时,钻机履带应垂直于台阶坡顶线或调角布置(最小夹角不小于45°),在有顺层滑坡危险区,必须压碴穿孔。 第七条 钻机升降段、行走距离大于300m或场地不平整时,必须落下钻架。 第八条 对于掉入钻孔的钻具,当班司机应及时汇报当班工长,并做好标记,由当班工长向矿调度指挥中心 第九条 爆破作业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爆破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 爆破作业使用的器材以及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一条 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破材料过程中,无风、逆风20m或顺风50m范围内严禁烟火,10m范围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 严禁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材料。 第十三条 爆破器材的领用、运输、使用、清退,应帐、卡、物一致。 第十四条 运输爆破器材应使用专用车辆,专用车辆必须保证状态完好。 第十五条 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设有危险物品警示标志,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行驶中不得超车超速,严禁随意停车,严禁无关人员搭乘,严禁载有火工品进入加油站。 第十六条 运载火工品不得人货混装;雷管、继爆管不得与导爆索、起爆弹混装。 第十七条 爆破器材专用车到达爆破地点后,炮区负责人、安全员和押运员必须当面检查质量、点清品种和数量,并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爆破后剩余的爆破材料,由炮区负责人、安全员和押运员必须当面检查质量、点清品种和数量,并签字确认后当天退回炸药库,并按规定办理退回手续,严禁私自存放和擅自销毁。 第十九条 爆破作业前应观察作业环境,不具备作业条件时严禁作业。 第二十条 夜间、大雾天、暴风、沙尘、雨雪天等可视距离小于警戒距离的情况下,严禁起爆。 第二十一条 炮孔装药和充填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药前在炮区两端插好警戒旗(旗面规格为0.8m×1.2m,旗杆高度不得小于2m),并做好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炮区; (二)炮孔装药以及雷管、导爆索、导爆管的连线和布设必须由专人负责; (三)装药必须专人操作,必须按设计装药,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炮区负责人; (四)导爆管严禁打结; (五)禁止从已装药的炮孔内拔出或硬拉导爆索或雷管; (六)装药时,每个炮孔操作人员不得超过3人,严禁向炮孔内投掷起爆材料和受冲击易爆炸炸药,装药人员不得将头部和身体正对炮孔; (七)充填时应保护好雷管、导爆索、导爆管,防止破损或掉入孔内。充填物粒径不应大于40mm;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充填物; (八)炮孔卡堵或雷管、导爆索和导爆管损坏时应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必须设置标志按瞎炮处理。 第二十二条 禁止强行拔出起爆弹中的导爆索、导爆管或雷管。 第二十三条 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雷管炸断导爆管和使用毫秒延期雷管气孔串火烧坏导爆管。导爆管应均匀排列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绑扎牢固。 第二十四条 非电导爆管起爆网络中不得有死结,不得将导爆管拉细对折,孔内不得有接头。 第二十五条 爆破安全警戒的规定: (一)根据爆破性质和规定要求确定警戒范围,特殊情况适当加大警戒范围。每次爆破都必须指定炮区负责人和警戒负责人,警戒负责人起爆前向炮区周围派出警戒人员,监视警戒范围内的设备、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二)警戒信号: 1.音响信号:对讲机。警戒负责人与炮区负责人和警戒人员之间的联系采用对讲机。 2.视觉信号:红、绿旗(旗面规格为0.4m×0.6m,旗杆长度不小于0.5m。)警戒人员使用红、绿旗进行警戒。 (三)警戒负责人、警戒人员、炮区负责人、起爆人员应实行“三联系制”,即: 1.第一次信号(警戒信号):炮区负责人向警戒负责人发出警戒信号,然后警戒负责人确认警戒人员到达警戒地点后向警戒人员发出警戒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撤出警戒区,设备撤至安全地带,各警戒人员向警戒负责人回复安全信号,警戒负责人向炮区负责人汇报警戒安全,炮区负责人确认炮区起爆安全,令起爆人员做起爆准备。 2.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起爆准备完成后,炮区负责人向警戒负责人发出起爆信号,然后警戒负责人向各警戒人员发出起爆信号,确认警戒安全后向炮区负责人汇报,炮区负责人确认炮区起爆安全后向起爆人员下达起爆命令,进行起爆。 3.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起爆后,确认无危险时,炮区负责人带领一名起爆人员进入爆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向警戒负责人发出解除警戒信号,然后警戒负责人向各警戒人员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第二十六条 人员安全警戒距离的规定: (一)深孔松动爆破(孔深大于5m),距炮区边缘:软岩不得小于100m,硬岩不得小于200m; (二)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m):无充填预裂爆破,警戒距离不得小于300m; (三)轰水不得小于50m; (四)遇风天且警戒区为斜坡面,顺风下坡方向警戒距离应加大到正常距离的1.5倍。 第二十七条 各种设备距炮区最外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下表,如设备处于警戒范围内且不能撤出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设备名称 深孔爆破(m) 浅眼爆破 (m) 备 注 履带设备 30 40 司机室背向爆区 轮式设备 40 5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 开关柜、 分线箱 30 3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 变压器 20 2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 炸药车 100 20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 高压电缆 40 50 小于此距离应停电拆除 第二十八条 装药后的炮孔无法起爆时,连线后必须设专人看守;需隔夜起爆的,严禁连线。 第二十九条 爆破地震安全距离规定: (一)各类建筑物地面质点的安全震动速度规定如下: 1.非抗震大型砌体建筑不应超过0.5cm/s; 2.m ― 药量指数,取m 1/3; k、a 爆区不同岩性的K、α值,按下表选取。 α 坚硬岩石 50―150 1.3―1.5 中硬岩石 150―250 1.5―1.8 软岩石 250―350 1.8―2.0 (三)在特殊建(构)筑物附近、爆破条件复杂和爆破震动对边坡稳定有影响的地区进行爆破时,必须进行爆破地震效应的监测或试验,以确定被保护物的安全性。 第三十条 发生拒爆和半爆时,应报告矿调度指挥中心,采取措施,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专人监视下进行检查,并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或在警戒区内进行其它作业; (二)因地面网络连接错误或地面网络断爆出现拒爆,可再次连线起爆; (三)如炮孔内为非防水炸药,可向孔内注水浸泡炸药,使其失效;浅孔拒爆可用风或水将炸药清除,重新装药爆破; (四)如不能立即处理,应报告矿调度指挥中心,应设置拒爆警戒标志,派专人指挥挖掘机挖掘。 第四节 采 装 第三十一条 挖掘机在作业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处理汇报: (一)发现台阶崩落或有滑动迹象,危及挖掘机安全; (二)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机; (三)暴露出未爆炸药、起爆弹或雷管; (四)有冒落危险的空巷或火区; (五)遇到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遇水有可能被淹; (六)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它不明障碍物。 第三十二条 两台以上挖掘机在同一台阶作业时,两台挖掘机的间距不得小于最大回转半径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条 两台挖掘机在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两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的设备、设施安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 单斗挖掘机尾部与工作面坡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第三十五条 挖掘机停止工作时,司机室应位于工作面相反一侧。 第三十六条 暴雨期间,有水淹和片帮危险时,应及时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第三十七条 急停按钮只有在危及人员或设备安全时方可使用。 第五节 高台阶作业 第三十八条 在高台阶区域作业时必须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作业。 第三十九条 在高台阶区域作业时,作业前必须检查高台阶坡顶有无裂纹、坡面浮石及片帮情况,如有异常禁止作业。 第四十条 钻机在靠近高台阶坡顶线或坡底线第一排孔作业时,钻机司机室前方必须垂直坡顶线、坡底线,严禁司机室靠近台阶坡面作业;副司机负责监护,发现异常及时撤出人员和设备,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四十一条 钻机在打预裂孔时,孔距为3m,坡面角为70度。 第四十二条 爆破人员在高台阶坡顶、坡底距高台阶最近两排孔装药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坡顶、坡面的裂纹和浮石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撤出。 第四十三条 爆破作业起爆前,穿爆队必须通知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员,调度员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现场管理人员,确认人员及设备撤出高台阶危险区,方准起爆(在其他位置爆破作业地震波影响端帮路高台阶坡面的稳定性时,必须警戒该路段)。 第四十四条 爆破时距高台阶坡顶线10m、坡底线30m以内禁止有设备和人员。 第四十五条 孔深大于10m的爆破采用逐孔微差起爆,减少爆破地震波对高台阶的破坏。 第四十六条 电铲靠近预裂面采掘时,司机室禁止靠近台阶坡面作业,电铲的履带与高台阶坡底线的夹角大于45°,电铲副司机负责监护台阶坡面裂纹和浮石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撤出并汇报。 第四十七条 前装机靠近预裂面采掘时,前装机与台阶坡底线垂直,并观察台阶坡面裂纹和浮石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撤出并汇报。 第四十八条 采掘并段台阶上一台阶到界位置时,必须采到位(采到预裂孔位置),采齐坡面,坡顶、坡面不能留有浮块。 第四十九条 平盘、道路排放积水时应选择安全位置,防止设备滑落。 第五十条 在高台阶下做挡墙时,要设置安全监护人员,认真观察。 第五十一条 在高台阶下推土机和前装机清理底板作业时,在距坡底线10m内禁止平行坡底线作业。 第五十二条 高台阶供电作业时,要观察好现场作业环境,选择好位置,并设专人监护,发现异常及时撤出。高台阶上敷设(移设)电缆时,应选择好位置,摆放规范,下放电缆时电缆必须垂直坡顶线下放,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下部敷设电缆距坡底线距离不得小于10m。 第五十三条 距高台阶坡顶线6m、坡底线10m以内,严禁人员逗留、严禁停放设备。 第五十四条 生产指挥车、中巴车、工程及生产服务车辆在端帮路行驶过程中,要远离高台阶坡底线2m以上的距离。 第五十五条 做好高台阶边坡稳定性的监测,若有异常及时汇报并撤离人员、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B. 操作工程机械时应当注意哪些安全

施 工 机 械
1、 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工作前应检查:
(1) 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2) 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3) 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4) 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5) 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4、 工作中应观察:
(1) 指示灯和仪表、工作和操作机构有无异常;
(2) 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5、 工作后应观察:
(1) 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2) 参照例行保养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3) 做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4) 填写好机械运转记录表。
6、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空调驾驶室必须换鞋并用抹布经常抹拭,保持无灰尘。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7、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室(操作室),要拉上驻车制动闸。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机械设备。
8、用手柄启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应严禁烟火。
9、柴、汽油机的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60~90O之间,温度在40O以下时不得带负荷工作。
10、对用水冷却的机械,当气温低于0O时,工作后应及时放水,或采取加注防冻液等其他防冻措施,以防冻裂机体。
11、放置电动机的地点必须保持干燥,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品。启动高压电开关及高压电机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
1、 挖掘机作业:
(1)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 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 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 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2、 推土机作业:
(1)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 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3) 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 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20~30c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5) 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3、 平地机作业:
(1) 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
(2) 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3) 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
(4) 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4、 装载机作业:
(1)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2) 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
(3) 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衡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 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 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5、 汽车作业:
(1) 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2) 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3) 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4) 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5) 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6) 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7) 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6、 压路机作业:
(1) 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2) 变换压路机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
(3) 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
(4) 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5) 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6) 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路基工程
第一小节 清理场地
1、 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2、 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2) 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
(3) 为使树木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
(4) 在陡坡悬岩处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作业;
(5) 截锯木料时,三叉马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
(6) 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3、 拆除建(构)筑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气管道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围设安全护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拆除工序应由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工作。对有倒坍危险的结构物应予临时支撑加固。拆除某部位时要防止其他部位发生坍塌。拆除梁柱之前应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结构物,严禁采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倒的拆除方法。
4、 清除淤泥时,应先排除积水,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清淤。当淤泥较深时,可采用人工触探等方法确定具体的承载力,避免机械沉陷。
第二小节 土方工程
7、 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 ,纵向间距不小于3m ;
8、 土方开挖必须按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9、 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 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
(2)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5) 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11、 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在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12、 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13、 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14、 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
15、 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陷。泥沼地段施工,应有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人、机下陷。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
16、 采用人工挑、抬、运土,应检查箩筐、土箕、抬杠、绳索等的牢固程度。
17、 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18、 电动蛙式打夯机的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扶持电缆进行辅助。辅助与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严禁在夯机前方隔机扔电缆和背线拖拉前进。电缆线不应扭结和缠绕,不得夯及电源线,也不得在斜坡上夯打。停用或搬运打夯机时应切断电源。
19、 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否则应先予拓宽和加固。
20、 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1、 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1.5~2.5m,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22、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23、 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24、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械人员与民工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25、 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小节 石方工程
1、 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执行。工地爆破物品的
2、 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3、 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4、 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5、 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6、 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7、 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8、 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9、 作业人员在保管、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10、 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11、 爆破器材应由专人保管和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路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12、 制作起爆药包(柱),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进行。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导火索要用安全铰钳夹,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13、 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装药量应随扩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而定,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烘时,起爆药柱送下孔底后,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内捣插。导火索点燃后,人应迅速远离。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再将药柱抛入孔底的危险操作方法。需要多次扩壶时,每次爆破后15min(硝化甘油炸药应经过30min),等孔壁岩石冷却后,方可再次装药扩壶。
14、 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15、 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 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 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4) 装好的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 不得采用无堵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16、 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17、 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18、 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所列的规定。
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
爆破类型及方法 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
浅眼爆破法 200m
浅眼药壶爆破法 300m
蛇穴爆破 300m
深孔爆破 按设计,不小于200m
深孔药壶爆破 按设计,不小于300m
浅眼眼底扩壶 50m
深孔孔底扩壶 50m
19、 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20、 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成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21、 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欧以内);
(2) 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 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4) 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 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6) 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22、 裸露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它药包,否则应用齐发起爆。严禁用石块覆盖裸露药包,不应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特殊情况使用时,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
23、 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6722-86)有关规定办理。
24、 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在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后,由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大型爆破的安全距离,除考虑个别飞散物的因素外,尚应考虑因爆破引起地震及冲击波对人员、设施及建筑物的影响,按规定经计算后确定安全距离。
25、 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26、 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宜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27、 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拴牢,抬运时应同起同落、步调一致。

C. 推土机作业过业过程哪些安全隐患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操作技术,事先应熟悉和掌握本机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等知识,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驾驶和进行维修保养,在操作过程中,应集中精力,安全第一。非驾驶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1、启动前的准备
(1)穿戴好工作服装。
(2)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是否达到要求,各润滑点是否已注油。
(3)检查液压系统各接头有无渗漏现象。
(4)各操作杆是否紧固。
(5)各连接螺栓是否处于中立位置。
(6)在补加各种油料时,严禁吸烟或接近火源,注油结束应拧紧箱盖。
(7)清理好驾驶室,不得有任何妨碍工作的物件存在。
(8)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许带病作业。
2、启动后的检查
(1)各仪表指针是否在指定的范围。
(2)各操作杆、踏板是否灵活、行程是否符合规定。
(3)推土机铲刀动作是否正常。
(4)变速箱各档运行是否正常。
(5)左右转向是否正常。
(6)转向制动器是否正常。
(7)排烟颜色是否正常。
(8)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9)机器各部有无异常响声和异常振动。
(10)蓄电池电量是否充足,电解液是否达到要求。
3、空车行驶规程
(1)行驶时,应将铲刀提高至地面40-50cm,以免挡住视线或影响性能。
(2)根据地形地貌选择行驶速度,不准急起步、急停车、急转弯、超速、蛇行和惯性行驶。
(3)通过狭窄地段时,应有引导员并规定好引导信号。
(4)通过桥梁前,应调查好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通过宽度,然后再低速行驶。
(5)通过河床或沼泽地时,应探明水深、流速及该地的承载能力。
(6)过铁道时,应低速行驶,并注意来往车辆。
(7)行驶时应尽时避开各类障碍物,在车辆不得不穿越石头、倒木等障碍物时,应低速行驶,不得倾斜越过障碍物,更不许切断一侧转向离合器行驶。
(8)晚间及在雾中行驶,应打开照明灯,低速行驶。
(9)雨雪天行驶,应注意路面的变化,以免发生意外。
(10)在斜坡上行驶时注意:
(11)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横向行驶或在斜坡上转弯。
(12)不得在斜坡上换档。
(13)不得在斜坡上穿越障碍物。
(14)如在斜面坡上发动机突然熄火,应立即用力制动,并使铲刀着地,锁住制动闸,在变速箱杆置于空档位置时再行起动。
(15)绝不允许利用自重或惯性下坡。
(16)下坡时,如由于车速过快而发动机无法控制时,应操纵制动器或使铲刀铲土减速。
(17)当推土机以自重下滑时,其转向制动操纵杆的作用是与正常行驶相反的,在操作时特别要记住这一特点。
(18)禁止在坡道上利用制动器进行急刹车,如有必要时,应以铲刀触地来停车。
(19)车辆行驶时,除驾驶室内,严禁在推土机任何其它部位站坐人员。
4、作业规程
(1)作业前应对工作现场进行勘查,以免发生意外。
(2)作业期间,驾驶员应精力集中,认真观察和各种仪表、排气颜色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查明。
(3)驾驶员应就坐操作不要站立驾驶以免碰伤。
(4)在灌木丛中作业时要及时清理发动机体上的树叶、杂草等,防止损坏发动机或引起火灾。
(5)为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应避免超大型负荷作业。
(6)卸土时,由于负荷的减小而造成车速加快,因此,在悬崖或路户上作业时,应特别注意减速,以免翻车。
(7)在行驶及作业时,要注意避开电线、电缆,当心触电。
(8)在推倒建筑物或悬崖下作业时,要随时注意倒塌、滚石或塌方。
(9)夜间作业时,作业地带应有足够的照明措施。
(10)当使用钢索拖动车辆或物体时,钢索不要靠近人员。

D. 土方开挖的安全措施

破土作业许可证
第 联
许可证编号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地点
电源接入点 填写人
作业内容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认人签名
1 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 电信电缆已确定,保护措施已落实
3 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4 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
5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6 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7 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调度、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8 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
9 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0 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B.防焊灯
11 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器具
12

补充措施:

危害识别:

施工作业负责人意见 生产车间
现场负责人意见 生产科意见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完工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 签名: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一、动土作业范围: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²以上;利用推土机、铲车、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
二、因生产、建设等需要进行动土作业时,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经安全管理人员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严禁无证作业。对于擅自施工者,坚决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因擅自施工而造成地下设施、电缆、管道或其它重要设施破坏,甚至影响生产、酿成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动土安全作业证》办理必须按以下程序:
1、动土申请单位、施工单位一起到安全管理办公室详细说明动土地点、范围、深度等内容,然后共同到现场核对图纸、资料,查明地下情况,出具动土证明,提出安全要求和动土方式(人工动土或机械动土)及施工日期。
2、动土申清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在作业证上准确填写与其相关的内容,不得隐瞒实情。
3、安全办审批后.送给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的负责人签字批准。需要断路的动土作业,要同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四、《动土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安全办、施工单位各一份,一份留底。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转借本证,也不能随意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动土前动土申请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
六、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作业前必须对施工工具、现场支护进行检查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如施工现场需要,必须设置护栏、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要悬挂红灯警示,如需要夜间作业,照明光线必须充足;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八、在埋有电缆、管道等隐蔽设施附近动土,一定要谨慎施工,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当动土中暴露出电缆、管道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加以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动土所在单位,安全办进行现场查看、处理,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九、上下交叉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作业相互之间距离必须在2米以上,以防工具伤人。
十、动土申请单位必须派人现场检查监督,如发现动土作业没按《动土安全作业证》上面的内容进行、审批手续不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停止其作业。作业人员在动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十一、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十二、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土石堆放处与材料堆放处距坑、槽、井、沟边沿不得少于0.8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
2、在挖掘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挖洞攀登。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站立、行走。
3、作业时,在坑、槽、井、沟边缘不准安放机械、铺设轨道
或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4、禁止任何人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5、作业区域内应保持通风良好,一定注意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6、施工人员必须根据土壤性质、湿度或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定支架。挖至1.5米深,如土质松软,要用挡土板;深2米以上,要打入板桩加以保护。
7、施工人员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定支撑应随时检查,特别是在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作业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8、拆除固壁支撑时,一定要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十三、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员和项目管理单位要经常对工程的安全、质量等方面进行督查;施工完毕后,由安全办、动土申请单位及施工单位联合对动土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回填土,并拆除防护装置,恢复地面设施。

E. 露天煤矿坑下联合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情况下,露天矿规章制度有五大部分,各矿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调整编制。第一部分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委员会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委员会3、安全检查制度4、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5、安全目标管理制度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热点内容
区块链技术的特点是去中心化 发布:2025-06-07 05:53:24 浏览:934
以太坊交易所最小交易单位 发布:2025-06-07 05:51:45 浏览:216
区块链代码如何编写 发布:2025-06-07 05:46:51 浏览:852
算力480多久能挖一个比特币 发布:2025-06-07 05:33:53 浏览:817
一天能挖几个以太坊币 发布:2025-06-07 05:29:08 浏览:705
比特币私钥如何保密 发布:2025-06-07 05:14:31 浏览:375
比特币区块链民法中的货币 发布:2025-06-07 05:00:36 浏览:464
挖出比特币是偶然还是必然 发布:2025-06-07 05:00:34 浏览:574
区块链与大数据无关对m 发布:2025-06-07 04:57:53 浏览:939
区块链核心应用 发布:2025-06-07 04:50:37 浏览: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