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头炒虚拟货币立案标准量刑
⑴ 被网络诈骗了 让我转钱我没转 他说跟我走法律程序想问一下广大网友炒虚拟货币合法吗我不会被告吧
既然你都知道对方是诈骗,而且炒虚拟货币行为并不受到法律支持,所以对方即使真的要去告你,法院也不会予以立案的。对方知道这个道理,他们就是吓唬你迫使你交钱。你真不交钱对方也是没有办法的
⑵ 数字货币被骗能立案吗
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多名虚拟货币诈骗案的受害者称:他们向当地警方报案时被拒绝立案,理由是虚拟货币无法估价,难以达到盗窃罪或诈骗罪的起点损失金额。此种情况可能是受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影响。一般来说,诈骗等侵犯财产权的犯罪都有“数额较大”的立案起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但《公告》中明确指出,“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因此,公安机关难以认可交易平台所显示的虚拟货币价格,在受害者遭遇虚拟货币诈骗时也难以对虚拟货币的价值做出估算,进而无法确定案情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⑶ 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线交易的虚拟币种涉嫌传销是什么罪
可能会涉及非法集资以及传销等相关刑事犯罪。
(1)目前没有法规对交易平台进行规范,但是交易平台也应尽到审核义务,例如,在上线交易各种网络虚拟货币时,应审核该币是否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网络虚拟货币。
(2)如果交易平台明知上线交易的币种涉嫌传销,但为了收取提成,还为该币种提供交易服务,推动其发展,一旦该币种被认定构成传销,交易平台或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3)同时,虚拟货币交易机构的账户上存储了客户大量资金,但是,各家网络虚拟货币交易机构并无获批吸收公众资金的资格,这使得交易机构面临非法集资的潜在风险。
2017 版《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 ( 以下简称《指南》 ) ,列举了虚拟货币和传销货币的几种区别:
(1)从发行方式上看,虚拟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是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而传销货币则主要由某个机构发行,并且采用拉人头的方式获利;
(2)从交易方式上看,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而传销货币则由某个机构自己发行,并且自建平台来进行交易;
(3)从实现方式上看,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而传销货币的开源是完全抄袭别人的开源代码,且没有使用开源代码来搭建程序,其本质跟 Q 币一样是可受网站控制的。
⑷ 电子商务公司做虚拟货币交易是违法的吗我们公司最近拉了一个电子商务公司进来,陆陆续续来了好多东北人
电子商务公司做虚拟货币交易所是不违法的,投资虚拟货币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何拉人头参与虚拟货币交易,那就是违法的,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而且,这些所谓的虚拟货币基本上都是一些空手套白狼的项目,其宣传的应用场景也是不存在的,不靠谱的。这些币和瑞泰币、比特币、莱特币等主流的数字货币是不同的。
⑸ 虚拟货币被禁交易违法
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
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虚拟货币交易是不违法的,投资虚拟货币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何拉人头参与虚拟货币交易,那就是违法的,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⑹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拉人做数字货币的交易犯法吗
中国政府至今不承认任何数字货币的合法性。我们人民币的数字货币也仅仅是在试验阶段。所以,不论是不被承认的外国数字货币或者是流通中的中国数字货币,如果倒卖,都是违法的。
⑺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
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
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7)拉人头炒虚拟货币立案标准量刑扩展阅读: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⑻ 虚拟币诈骗案拉人头目定罪多少受害者能回来钱吗
应该能
⑼ 卖虚拟币的时候,如果收到了黑钱的话,需要返还吗
本想买币赚一笔,但不想发币方竟成了传销组织,涉嫌违法、犯罪;参与资金都将面临收缴。这时,买币款能否追回,就成了买币人最关心的问题。成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传销活动的上下层之间通常成立共犯关系;所募币款通常全部认定为违法所得。被骗加入后又推荐他人加入并因此获得代币、返现的,所获利得通常也将作为违法所得被追缴。那么被骗加入组织,是否还能追回自己曾经缴纳的“入门费”?
文章脉络:
一、追缴不一定没收,可获退赔;
二、 追缴的范围:成罪范围内的违法所得;
三、 买币款谁退谁:“违法所得”的计算。
买币款谁退谁:“违法所得”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只有“违法所得”才应当被追缴、退赔。违法所得,字面上看,是指通过违法(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所获取的财物。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涉案财物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供犯罪所用的财物、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
根据前述规定,违法所得依据产生违法所得的犯罪分为两类:
(1)取得利益型的犯罪中的违法所得;如盗窃罪、贪污罪、受贿罪中的盗赃物品、贪贿财产等;
(2)经营利益型的犯罪, 如高利转贷罪。
可见,违法所得不仅包括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即,原生的违法所得,取得利益型),也包括这些财物可能发生的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以及利用该财物而经营所获得的财产性利益(即,派生的违法所得,经营利益型)。对于前者而言,产生收益的活动本身即是违法的;收益就是违法行为的对象或结果。对于后者而言,产生收益的活动是合法的;只是用以产生收益的本金涉嫌违法。
前述两类违法所得产生的方式不同, 其追缴的计算方式也不同。对于取得利益型犯罪的违法所得而言,所取得的非法财产本身即是违法所得的数额;而对于经营利益型犯罪的违法所得而言,,则应当扣除正常经营所获利益。例如,在高利转贷罪中,违法所得通常是指利差所得,而并非全部转贷款的金额。
规范上,法律规定的态度也非常明确:1995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 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中指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的“ 违法所得数额”, 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从字面意义看, 这里的“ 违法所得”应扣除相应的成本。
司法实践中,一般也认为:实际购买产品的金额是合法经营的金额,应当予以扣除;而提供服务等没有实际产品的情况下(例如,非法行医等场合下的人力投入),相应成本不予扣除。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存在“人头计酬”等向“上线”返现的情形。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37号令)第八条规定:“在传销活动中,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
可见,向上线缴纳的“抽头”不是传销组织中本层级当事人的收入;而是上线的收入,应予以扣除,并计算入上线的违法所得数额中。在作为上线的违法所得收缴后,依据前文所讲,及时向下线进行返还。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