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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

发布时间: 2021-05-01 17:57:11

① 近年来,哪国已经成为被大家公认的加密货币最友好国家之一

  1. 日本

    在亚洲国家中,日本似乎是率先支持加密货币的国家。相反的是,在过去几年里,中国不断打击ICO,还关闭了数字货币交易所在中国境内的交易业务。相对于中国严格的限制措施,日本在加密货币领域无疑是遥遥领先的。

    也许是因为开发比特币的匿名人士(或团队?)的化名是中本聪,所以日本对加密货币的友好度排在前列。

    在遭受黑客攻击后,总部设在日本的Mt. Gox交易所最终在2014年2月倒闭,这至今仍是数字货币世界中最大的丑闻。之后,日本的持牌加密货币交易所齐聚一堂,组成了一个新的自我监管组织,该组织提出了使ICO合法化的指导方针,并制定了明确的行业标准,以保护投资者,同时也让该行业得以成长和继续创新。

    这个名为ICO商业研究集团(ICO Business Research Group)的协会的成员包括议员、学者、银行家和bitFlyer的首席执行官。bitFlyer是日本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根据政府研究,立法机构或将允许可能盈利的ICO以及加密货币交易所继续交易,但同时须向政府提供这些活动的更多洞察并提高透明度。

    2.委内瑞拉

    这个石油资源丰富但债台高筑的南美国家在今年2月推出了石油支持的加密货币,当时引发了争议,也引发了很多嘲笑。据CNN报道,该国总统尼古拉斯·马杜罗(Nicolas Maro)称“在代币销售的首月,已经筹集了逾50亿美元”。这种代币运行在新经币区块链上,并据称,每枚代币得到了1桶原油支持。不过,分析师普遍认为马杜罗显然在说假话。

    尽管如此,截至4月底,有消息传出如果印度使用Petro币支付所购买的原油的话,委内瑞拉可向印度提供30%的折扣。Bitcoin magazine报道称,“委内瑞拉已向买家保证,Petro币将具有法定货币的全部功能,可支付税费并可兑换为委内瑞拉硬通货即玻利瓦尔。

    尽管许多人对Petro币本身持怀疑态度,也同样怀疑委内瑞拉政府将加密货币融入其不断衰退的经济中的举措,但也有一些人认为,为加密货币赢得信誉的任何努力都是值得的。Ripio Credit Network高级副总裁兼合伙人David Garcia指出,拉丁美洲正在经历一个过渡期。

    拉美地区由于政治腐败、经济危机而处境艰难,并受到通胀高企和当地货币急速贬值的困扰,委内瑞拉目前的情况尤其如此。Garcia认为,要想使这些国家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如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这些创新的想法和解决方案是必要的。

    3.瑞典

    2015年,瑞典成了欧洲第一个批准了两种比特币交易所交易票据(ETN)买卖的国家,该等票据由XBT Providers管理。以瑞典克朗计价的Bitcoin Tracker One XBT (ST:SE0007126024)基金和Bitcoin Tracker EUR XBT Provider (ST:SE0007525332)均可在瑞典主要交易所北欧纳斯达克(Nordic NASDAQ)买卖。

    自推出以来,XBT已经在丹麦、芬兰、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推出了相应版本。截至2017年12月初,Cointelegraph宣布瑞典的ETN“(规模)超过80%的美国ETF”。今年1月中旬,CNBC称,瑞典的比特币投资项目吸引了13亿美元的资金。

    此外,瑞典央行一直在考虑开发一种名为电子克朗(e-krona)的电子货币,以应对瑞典正迅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无现金社会的形势。然而,瑞典的银行业予以了回击。瑞典银行家协会首席执行官Hans Lindberg在4月17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就电子货币而言,已经有很多了。有银行卡、信用卡……和其他电子解决方案。未来最可能的情况应该还是瑞典央行将坚持批发业务。”

    不过,汇丰全球经济学家James Pomeroy认为,瑞典仍有可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发行数字货币的国家,并可能在未来几年内推出。委内瑞拉或许在政府支持的加密货币发行方面走在了前面,但瑞典这个经济实力更强、监管机构更受信任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仍可能在这方面打乱加密货币现有次序,甚至仍将引领欧洲加密货币行业。

    4.瑞士

    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明确加密货币监管和支持ICO方面走在前列。瑞士金融技术专家、加密货币企业家和Swiss Real Coin顾问Marc Bernegger表示,传统上,瑞士一直是财富的避风港。在一定程度上,这得益于瑞士更开放的金融监管以及一种保护瑞士银行机构客户隐私的悠久文化。Bernegger指出,瑞士一直在“前瞻性地考虑”将加密货币资产作为整体财富管理的一部分,并正在“为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式做准备”。

    瑞士中北部的祖格(Zug)周边地区被称为“加密谷(Crypto Valley)”,自从2014年以太坊ICO在哪里开展以来,这个地区就被称为“加密谷”。对于加密货币企业家、开发商和投资者来说,加密谷是最活跃的生态系统之一,

    5.以色列

    在以色列,针对加密货币的监管讨论仍在继续,议员们正在寻找保护投资者的方法。尽管以色列银行体系未能帮助促进与比特币相关业务的发展,但以色列第六大银行以色列联合银行(Union Bank of Israel)正被当地一家加密货币矿商起诉,理由是该银行停止了从比特币交易所向该矿商转移资金;此外,以色列第二大银行以色列国民银行集团(Bank Leumi)在试图阻止一家当地加密货币交易所的账户活动时,遭到地区法院和该国最高法院的干预。这无疑是当地加密货币行业的重大胜利。

    此外,最近有报道称,以色列央行几个月来一直在考虑发行由国家支持的加密货币的可能性。据《耶路撒冷邮报》(Jerusalem Post)报道,一位匿名人士透露,“数字谢克尔可通过手机记录每一笔交易,使逃税更加困难。”如果推出了数字谢克尔,届时,其价值等同实体谢克尔。

    在科技创新方面,以色列的初创企业文化走在了前列。WeMark的联合创始人兼业务发展副总裁Roy Meirom指出,在以色列运营的大约300个跨国研发中心中,许多都致力实现区块链的应用。

    Roy Meirom还说,这个通常被称为“初创企业之国”的中东小国正迅速成为与区块链的发展中心。
    6.百慕大

    位于北大西洋加勒比海的英联邦成员百慕大一直在积极寻求通过加密货币相关法规,以开始建立一个适当的框架,来促进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钱包服务和支付提供商在内的加密货币商业活动。最近,百慕大金融管理局的《虚拟货币商业法(Virtual Currency Business Act)》在英国下议院获得通过。

    百慕大已就ICO开展了相关立法活动,其形式将是对1981年《公司法》和2016年《有限责任公司法》的修定。去年年底,百慕大总理兼财政部长David Burt成立了一个区块链工作团队,该团队分为两组:区块链法律和监管工作组和区块链商业工作组。

    7.德国

    德国首都柏林也许是欧盟中对加密货币最友好的城市之一。2013年,柏林被英国《卫报》称为“欧洲比特币之都”,且一直保持着这一地位。目前,人们可用比特币在柏林购买公寓、进行假日预定、支付各种时髦的当地餐馆的餐饮费用。

    总部在瑞士的区块链应用平台应用链(Lisk)的营销主管Thomas Schouten说, 应用链在柏林设有主要的承包商办事处。Schouten表示,柏林提供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初创企业和科技空间,该空间拥有庞大的人才库和充满活力的文化,使企业很容易吸引到员工。此外,他还表示,德国人和德国政府对区块链技术态度开放。

    2014年,德国成为首个接受比特币作为一种货币的国家,凸显出德国的开放态度。同样,德国央行的董事会成员也呼吁对加密货币和代币进行有效和适当的监管。事实上,德国央行董事Joachim Wuermeling已经指出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进行国际合作:
    为此,德国央行的多名决策者参与了涉及整个欧盟地区的讨论,讨论了包括通过欧洲区块链伙伴关系(European Block Chain Partnership)等方式在整个欧盟地区激励加密货币行业。(英为财情)

  2. “业内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许多是以色列精英军事情报部队的退役人员,已转业来填补行业巨大的人才需求,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区块链初创企业和支持性生态系统的支持。”

  3. “因为单个国家的监管能力显然是有限的,只有最大程度地发挥国际合作潜能才能有效地监管虚拟货币。”

② 怎样分析当前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

就目前而言,国内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处于关闭状态,不能够在交易所进行交易。
虚拟货币缺乏监管性,太过于自由;所以,当前我国对虚拟货币仍处于严重监管范围;当然了,对于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方面的研究,还是值得尝试的。

③ 欧洲央行副行长如何鉴定比特币

英媒称,欧洲央行副行长22日说,比特币不是货币,而只是一种投机工具。

据9月22日报道,今年以来,比特币的美元价值增加了两倍多。这种虚拟货币的崛起引发了世界各国央行的担忧。

报道称,欧洲央行去年称,原则上,通常由私营公司发行并只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虚拟货币,可能侵蚀该行在货币供应方面的权力,因此请求欧盟议员制定更严格的虚拟货币监管规则。

本月早些时候,欧洲央行行长马里奥·德拉吉否决了爱沙尼亚的提议,即发行由政府支持的虚拟货币。德拉吉说,欧元区唯一有效的货币就是欧元。

④ 为什么现在虚拟货币这么火,国家怎么监管。我身边的人现在都在挖矿

原因: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则它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还会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热潮。
针对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些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四类:警告与风险提示,监管与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1)警告与风险提示。
一些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及虚拟货币体系发出了风险警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法兰西银行、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就针对使用比特币可能引发的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发出了公开警告。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发布的报告中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存在的诸多风险,如兑换损失、电子钱包被盗、支付不受保护、价格波动等。西班牙虽然没有类似的风险警告,但及时发布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信息公告。
(2)监管与登记许可。
总体而言,国际组织均认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瑞典从2012年开始要求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必须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另外一些国家则注重资质监管,进而使其间接满足审慎监管要求。还有些国家的监管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业模式。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将提供比特币流通买卖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赚取资金的行为视作是一种支付服务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权。另外一些国家将监管的重点着眼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中介机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丹麦的监管机构认为,为虚拟货币提供中介服务需要获得授权。
(3)立法规范。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拟立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加拿大拟立法允许政府对比特币交易进行监管,并将数额大于一万美元的交易纳入可疑监管范围。美国希望调整相关法律结构应对比特币的发展。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为使银行保密法(BSA)在网络背景下适用,于2013年发布了针对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传输虚拟货币的行为及主体界定的解释性指引。欧洲央行强调应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从欧洲与全球层面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对虚拟货币加以规范。更多的国家则认为比特币不是一种流通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如芬兰、瑞典、马来西亚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国家,与比特币有关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上述禁令随后扩展至支付服务的供应商。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泰国和印尼央行。匿名网络货币(包括比特币)的流通被俄罗斯司法检查部门视作对货币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罗斯中央银行早先已经将提供比特币服务纳入可疑交易的监察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发行未注册股票换取比特币,禁止未经注册从事以虚拟货币计价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

⑤ 网络金融政策的制定有什么经验借鉴

可以从互联网金融的政策、体制机制、管理功能、行业自律等方面借鉴发达国家经验。
1、政策,立法先行
在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体系的同时,世界各国也在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创新监管理念,针对互联网金融出现后可能出现的监管漏洞,通过立法、补充细则等手段,延伸和扩充现有监管法规体系。美国1999年颁布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界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规范了第三方支付机构行为。在P2P贷款方面,美国证监会规定,P2P贷款属于直接融资的一种,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五章(a)和(b)的规定,禁止任何人在没有有效注册或获得豁免的情况下要约(提供)或出售证券。在众筹方面,2013年9月24日,美国证监会的《创业企业融资法案》(JOBS)的标题二(Title II)条例正式生效,私人企业现在可以在各种媒介以各种形式公开融资需求,并且可以向认证过的投资人筹集资金。加拿大计划启动了《反洗钱和恐怖活动资助法》修订工作,打击利用网络虚拟货币从事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等内容。欧盟为了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先后颁布了《电子签名共同框架指引》《电子货币指引》《电子货币机构制引》等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各国立法先行规范了参与者行为,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保障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
2、体制机制,机构明确
建立各司其职、运转协调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发达国家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性,在传统金融的基础上,按照互联网金融不同业务属性,明确各业务监管机构。美国采用州和联邦分管的监管体制,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负责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明确规定各州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在不违背本州上位法的基础之上,对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相关事项作出切合本州实际的规定。2010年7月,美国签署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所有针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性措施都由一家新成立的、独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CFPA)来执行。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ACPR)于2009年起对支付机构进行监管,并有权对支付中介机构进行控制,所有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需事先获得ACPR颁发的信贷机构牌照或者支付机构牌照。英国的Zopa、英国鲁特斯特公司(RateSetter)和英国资助圈公司( fundingcircle)于2011年建立了“P2P金融协会”,通过制定P2P信贷的行业准则来规范业务模式和内控机制。
3、功能监管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然属于金融,从功能上来看仍脱离不了支付、金融产品销售、融资、投资的范畴,国际上普遍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框架。在互联网支付业务方面,美国将第三方支付业务纳入货币转移业务监管,由美国国会建立的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FDIC负责监管,规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必须将沉淀资金存放于FDIC在商业银行开立的无息账户中,沉淀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支付保险费。欧盟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纳入金融类企业监管。欧盟要求电子支付服务商必须是银行,而非银行机构必须取得与银行机构有关的营业执照(完全银行业执照、有限银行业执照或电子货币机构执照)才能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欧盟规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均需在中央银行设立一个专门的账户,沉淀资金必须存放这一账户之中,这些资金受到严格监管,限制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其挪作他用。在融资业务方面,美国将网络借贷融资纳入证券业监管,侧重于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针对网络投资类融资,美国通过了JOBS法案,放开了众筹股权融资,而且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欧盟对于股权众筹监管,分别对发起人、平台使用于不同的监管法规。对于股权众筹发起人,使用欧盟《招股说明指引PD》;对于股权众筹的平台,可以适用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引》(MiFID)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等级和投资者保护规定。
4、行业自律
互联网金融仍属于金融的创新,很多产品形式仍在不断变化之中,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也一时无法全覆盖,大部分已经纳入监管的业务,也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而更多的需要企业自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和道德约束企业经营。国际上,很多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标准、推动同业监督、规范引导行业发展。英国三大P2P平台就建立了全球第一家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美、英、法等国积极推动成立众筹协会,制定自律规范。很多企业本身,也通过制定企业内部监管规定、规范交易手续、监控交易过程,实施自我监管。如澳大利亚众筹网站ASSOB注重筹资流程管理,为长期安全运行发挥了关键作用。

⑥ 为什么欧洲对蓝天城币SWC这种虚拟货币放宽了监管

因为欧洲看到了虚拟货币的发展潜力,正逐步将比特币用于各大交易项目中,对新型货币也就放宽监管。

⑦ 试述西方发达国家和中国对虚拟货币监管的联系与区别

区别在于国外它的这种监管有的特别严格啊,有的特别松,国内就是监管来说的话相对也是比较完善的。

⑧ 比特币海外交易通道或遭全面封杀,其他国家怎么监管比特币

澳大利亚
2013年10月澳大利亚比特币银行遭黑客攻击,损失价值超过一百万美元。此事件引起了澳大利亚比特币安全问题的关注。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和澳大利亚税务办公室表示,他们希望像征收商业转账税一样征收虚拟货币税。
孟加拉国
孟加拉国中央银行在2014年9九月已禁止使用虚拟货币。使用比特币将受法律惩处。
巴西
巴西是世界少有的几个制定了电子货币各支付系统相关法律的国家。巴西并未禁止比特币。
玻利维亚
考虑到监管问题,玻利维亚中央银行(BCB)禁止使用比特币。BCB认为加密货币会帮助商业实体逃税。
加拿大
比特币未被视为合法,即比特币并不受加拿大法律承认。加拿大的税务机构计划对比特币施行与易货贸易和投机交易相同的税务计划。
中国
中国是世界少有的几个全面禁止比特币,并禁止金融机构和银行处理比特币交易的国家。2013年12月,中国央行发出通知,称比特币为"虚拟商品",并阻止其成为货币。
现已暂停交易
厄瓜多尔
厄瓜多尔已禁止比特币,但选择设立新的国有电子货币及货币系统,货币将以厄瓜多尔中央银行资产为保障。
欧盟
欧盟目前就比特币的分类仍有不同看法。2012年10月欧洲中央银行针对虚拟货币的报告涉及欧盟法律框架下比特币的合法性问题。欧洲银监局发布比特币风险警告,表示比特币使用目前仍未受限制。
芬兰
芬兰有针对使用如比特币等的虚拟货币的相关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由芬兰税务机关Vero Skatt发布。任何有涉及比特币交易而产生的收益将缴纳资本收益税。
香港
香港并没有针对比特币或任何其他虚拟货币的法规。不过政府在密切监控比特币的使用,以禁止洗钱,欺诈等违法行为。
印度
印度并未明确规定或禁止比特币的使用。但是,印度储备银行(RBI)(相当于印度央行)发出通知表示比特币使用可能引起洗钱和安全问题,印度的最大比特币交易平台因此被迫关闭。
以色列
以色列税务管理局正在考虑征收比特币交易所得税。以色列银行甚至有敲诈比特币付款的情况。
吉尔吉斯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中央银行以缺乏集中管理、货币风险大以及法律问题等原因为由禁止使用的数字货币和比特币。
俄罗斯
俄罗斯央行认为比特币可能会被用于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活动。因此,俄政府禁止使用比特币。
台湾
台湾金融监督委员会对比特币的不确定性和投机性表示担忧,因此台湾反对安装比特币ATM机。
英国
英国目前没有出台针对比特币的相关规定。比特币交易产生的利润或亏损都需缴纳资本利得税,而购买比特币的交易中仍需缴纳VAT(增值税)。
美国
美国或许是最支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国家了。目前没有最终关于比特币的规定。但是,也有许多新提出的针对建立比特币管理框架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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