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听证会直播
A. 股票群直播间推荐的虚拟货币都是假的
虚拟币风险很大,虽然宣传的时候说的很厉害但其实一分钱都不值。群里说的虚拟币都是自己发行的,根本没公信力,而且转手都转不出!
B. cctv13在线直播虚拟货币是什么 - 百度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比特币是一个共识网络,促成了一个全新的支付系统和一种完全数字化的货币。它是第一个去中心化的对等支付网络,由其用户自己掌控而无须中央管理机构或中间人。从用户的角度来看,比特币很像互联网的现金。比特币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杰出的三式簿记系统。
比特币之家有更多关于比特币的信息。
C. 三人盗取主播账号“提现”虚拟货币被刑拘了吗
近日,通州警方打掉一诈骗团伙,控制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额10余万元。目前,3名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工作中。
2017年4月15日,通州公安分局次渠派出所接到事主田某报案称,其直播平台上的主播账号被盗,经向平台成功申诉再次登录后,发现账号内价值人民币1.8万虚拟货币被盗。
7月27日12时许,民警趁3名嫌疑人共同驾车返回落脚点的时机,将张某、刘某、卢某当场控制。
张某(男,21岁)、卢某(男,18岁)、刘某(男,18岁),均河北省人。据3人供述,今年4月份至今,通过添加粉丝比较多的“网红”主播为QQ或微信好友,以推广广告获利为由骗取对方信任后,向对方发送虚假链接盗取对方账号及账号内的虚拟货币,并冒充主播发布抽奖消息,以微信支付38元才能具有抽奖资格为由,骗取粉丝钱财,共计盗取账号30余个,遍及全国多个省市,涉案金额10余万元。
D. 虚拟货币奖励机制最早出现在哪个直播平台
虚拟货币奖励机制最早出现在的一个直播平台,这个真的是已经不太确定是哪个了。
E. 哪位大神知道这个一直播的频道是什么2260万观看量,说虚拟货币的频道
还是别看了吧,
虚拟货币或者说区块链币已经崩盘了,
千万别去当接盘侠,
F. 中央13台在线直播维卡币万事达卡申请,是几点播出的,谢谢
央视新闻除了比特币没有正面报道过其币种,更不可能报道维卡币,万事达卡和维卡币不一个概念,万事达卡是信用卡。维卡币已被币圈比特币之家等多家媒体曝光为传销骗局。 公司已经内部确认维卡币为“直销”,但是没有拿到国内许可。在商务部公布的61家直销企业名单中,记者也未找到维卡币的名字。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其总量限制的参数和方式,均显示在开源代码中,这样做是为了公开透明地展示货币系统的运作机制。但维卡币并不公开其源代码,这本身是违法了虚拟货币的基本准则。”另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来完成交易。而维卡币是自己发行,自建平台来进行交易,所谓的和银联合作子虚乌有。维卡币这种基本属性都有问题的币种,投资风险很高,投资者需要谨慎。(来自:网易新闻)
G. 直播间虚拟货币要资质证书么
不是太懂你的意思,直播虚拟货币相关信息应该是不需要什么资质的。虚拟货币在国内也是不需要什么资质的。虚拟货币在国内仍旧是一个灰色地带。国内缺少相关的监管。在法不禁止则可为的原则下做虚拟货币项目是合法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肯定就是违法的。比特币、瑞泰币、莱特币、微盟币这些币种就经常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
H. 为什么现在虚拟货币这么火,国家怎么监管。我身边的人现在都在挖矿,
原因: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则它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还会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热潮。
针对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些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四类:警告与风险提示,监管与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1)警告与风险提示。
一些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及虚拟货币体系发出了风险警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法兰西银行、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就针对使用比特币可能引发的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发出了公开警告。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发布的报告中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存在的诸多风险,如兑换损失、电子钱包被盗、支付不受保护、价格波动等。西班牙虽然没有类似的风险警告,但及时发布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信息公告。
(2)监管与登记许可。
总体而言,国际组织均认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瑞典从2012年开始要求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必须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另外一些国家则注重资质监管,进而使其间接满足审慎监管要求。还有些国家的监管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业模式。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将提供比特币流通买卖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赚取资金的行为视作是一种支付服务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权。另外一些国家将监管的重点着眼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中介机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丹麦的监管机构认为,为虚拟货币提供中介服务需要获得授权。
(3)立法规范。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拟立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加拿大拟立法允许政府对比特币交易进行监管,并将数额大于一万美元的交易纳入可疑监管范围。美国希望调整相关法律结构应对比特币的发展。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为使银行保密法(BSA)在网络背景下适用,于2013年发布了针对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传输虚拟货币的行为及主体界定的解释性指引。欧洲央行强调应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从欧洲与全球层面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对虚拟货币加以规范。更多的国家则认为比特币不是一种流通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如芬兰、瑞典、马来西亚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国家,与比特币有关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上述禁令随后扩展至支付服务的供应商。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泰国和印尼央行。匿名网络货币(包括比特币)的流通被俄罗斯司法检查部门视作对货币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罗斯中央银行早先已经将提供比特币服务纳入可疑交易的监察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发行未注册股票换取比特币,禁止未经注册从事以虚拟货币计价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