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公布的虚拟货币名单
Ⅰ 虚拟货币传销带头人名单有那些
为了保护隐私权,不会公布具体名字,如徐州市破获的“未来城万福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其领导者官方披露姓名为刘某本。
记者在一些“万福币”的推广网站、公众号看到,刘某头衔众多,包括全球未来城集团总裁、美国加州原副州务卿等,还有多张刘某与外国政要、名人的合影。为发展更多会员,刘某还分别在印尼巴厘岛、香港等地举办了声势浩大的招商大会,吸引了国内数千人参加。
刘某还宣称“万福币”是由美国证监会和银监会批准,即将在国内申请直销牌照。据警方查证,“万福币”作为虚拟数字货币在国内申请直销牌照并无法律依据,纯属虚构。
徐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万福币”都反映了当前传销的新特点。
1、假借虚拟货币名义
假借虚拟货币这一新生事物进行传销,同时打着电子商务、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的旗号吸引人,一般群众不了解,容易上当受骗。
2、网络上发展会员
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都有各自的登录密码,彼此之间主要通过微信等即时聊天。这改变了传统网络传销设工作室、报单中心进行传销组织活动的模式,增加了传销的隐蔽性。
3、在互联网上传播
互联网使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传销骨干人员经常把总部设在境外,躲在境外发号施令,资金转移境外,抓捕难,追赃难,除根难。
警方提示,当前网上宣传的“虚拟货币”有一两百种,真假难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发,投资者应仔细甄别。
(1)工商局公布的虚拟货币名单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网络平台特点
1、炒作“新概念”
虚拟货币网络平台的形式非常灵活,经常改头换面,很多只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戏规则”都是由平台说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间。
2、鼓吹“零风险”
“真正的0风险,只赚不赔的理财项目”“中国首枚FC虚拟货币横空出世,将再次打造无数千万富翁”……记者看到,在FC虚拟货币的一份宣传单页上,写着这样的口号。一位“玩家”告诉记者,其他“玩家”还曾宣称,今后一枚币就可以买一栋房。
3、瞄准“老年人”
益阳网络平台案件中,不少参与者已60多岁,年龄最大的接近80岁,而他们平时大部分时间在家里带孙辈,对网络的东西搞不懂,有关知识都是听别人讲的。老年人群体有一定财富积累,又对新生事物不甚了解,难以识别虚假宣传,很容易成为这些网络平台的目标。
1、莱特币
莱特币 (Litecoin, LTC) 是受比特币(BitCoin, BTC) 的启发而推出的改进版数字货币,由一名曾任职于谷歌的程序员设计并编程实现 , 2011年11月9日发布运行。莱特币与比特币在技术上具有相同的实现原理,但莱特币的创造和转让基于一种开源的加密协议,不受到任何中央机构的管理。
2、阳光币
阳光币(SUNSCOIN)简称SSC,发起人为浙江省金华市快递协会副会长,快递行业实业企业家、慈善家刘春阳,其为法人的浙江省东阳市悦音科技有限公司为正规工商局注册,注册资金一千万元。以此为后盾和支撑,隶属该公司的阳光精英团队推出了第一款虚拟币--阳光币。
3、维卡币
维卡币英文名为Onecoin,一种创造出来的网络虚拟货币名词,被政府认为涉嫌传销类诈骗。
2017年央视公布350个资金传销组织名单,维卡币在名单中。
2018年5月,湖南省株洲县检察院将公安部督办的“3·15”维卡币特大网络传销案第三批次的最后4名涉案嫌疑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4、亚马逊币
亚马逊2013年2月初宣布,预计于2013年5月在美国推出亚马逊币Amazon Coins。Amazon Coins是一种新的虚拟货币,可以供美国用户购买Kindle Fire里的应用程序、游戏和应用程序中的道具物品。亚马逊届时将提供数千万美元的亚马逊币,免费让用户试用消费Kindle Fire上的应用程序、游戏、应用程序中的道具物品。
5、以太币
以太币(ETH)是以太坊(Ethereum)的一种数字代币,被视为“比特币2.0版”,采用与比特币不同的区块链技术“以太坊”(Ethereum),一个开源的有智能合约成果的民众区块链平台,由全球成千上万的计算机构成的共鸣网络。开发者们需要支付以太币(ETH)来支撑应用的运行。和其他数字货币一样,以太币可以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买卖。
Ⅲ 虚拟货币注册名单海纳币
要做虚拟货币,就做摩尔币空白市场,最多等半年,会越来越火爆
Ⅳ 国家银行最新黑名单虚拟货币公司
这个还真不知道,这应该属于国家机密。但虚拟货币的匿名性是虚拟货币具有潜在的洗钱风险。
比特币是一个正处于积极发展中的实验性新货币。尽管它的实验性正随着它不断增长的使用率而在逐渐减小,但是要记住比特币是一个全新的发明,它正探索以往从未被尝试过的理念,因此,没有人可以预测比特币的未来。
比特币不是一种官方货币。也就是说,大多数的行政区域还是会要求你缴纳收入、销售、工资和投资收益等有价值的东西的税款,这其中也包括比特币。确保你遵守了政府和/或者当地市政机关制定的税收和其他法律法规是你自己的责任。
Ⅳ 央视新闻播放的60种传销虚拟货币有哪些
央视新闻播放的60种传销虚拟货币包括MBI、M3币、暗黑币、亚洲币、恒星币、金缘购物联盟电子币、长江国际虚拟币、奇乐吧、微视传媒电子币、分红点币、虚拟金币、HGC、COA、LFG、SRI、bismall、AHKCAP、CPF、亿分、K币、R币、百川币、K宝、中富通宝、红通币、雷恩斯电子货币。
环球贝莱德一号理财币、格拉斯贝格、BCI、M币、翼币、EV币、业绩币、FIS、U币、ES、藏宝网业绩币、汇爱电子币、建业盘电子币、补助币、高频交易币(HFTAG)、开心复利币、快联网站虚拟货币、世华币、恩特币、CPM、克拉币、至尊币。
五华联盟虚拟币、美盛E、中华币、米米虚拟货币、FIS、世界云联云币、利物币、维卡币、马克币、善心币、无极币、ATC、IPC、中央币、五行币、汇爱币、航海币等至少65种名称的“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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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的141起虚拟货币传销案例中,此类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加态势,2014年法院判决5起,此后呈倍数增长,到2017年增长到62起。根据裁判文书,上述虚拟货币传销案中,以“维卡币”涉案金额最高,共达70亿,其全球会员数量共10770000人,数量最多。
以传销组织在国内的发展规模来看,“云币”(又称世界银联、世界云联网络传销平台)传销组织发展下线4391449为最多;其次是“暗黑币”传销组织共发展会员340多万人。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虚拟币传销:65种传销币骗千万人次超百亿
Ⅵ 中央台10月30号是否报道过虚拟货币维卡币
没有,这是虚假的信息。公司已经内部确认维卡币为“直销”,但是没有拿到国内许可。在商务部公布的61家直销企业名单中,记者也未找到维卡币的名字。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其总量限制的参数和方式,均显示在开源代码中,这样做是为了公开透明地展示货币系统的运作机制。但维卡币并不公开其源代码,这本身是违法了虚拟货币的基本准则。”另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来完成交易。而维卡币是自己发行,自建平台来进行交易,所谓的和银联合作子虚乌有。维卡币这种基本属性都有问题的币种,投资风险很高,投资者需要谨慎。(来自:网易新闻)
Ⅶ 蔡命旭在石狮工商局办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吗
工商局是无法办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这个问题都是不正确的,至于蔡命旭是否开发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则无从考证,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新闻报道或证据表明其创建了某一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当然,现在很多人已经把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和比特币、瑞泰币、莱特币、微盟币这些数字加密货币混淆,它们是存在天然的区别的。
Ⅷ 贵人链是合法吗是骗局i吗
区块链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完善,贵人链是不是合法以及骗局还有待考证。你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协助进行辨别或者求证。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最具权威。全国统一报案电话110。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贵人大数据区块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2月28日因为通过登记营业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工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目前国家已经禁止发行加密数字货币,所以不可能有什么政府背景的数字货币存在,货币的发行权牢牢的掌握在央行的手中,这家公司顶多就是个二道酒贩子,可能卖的还不一定是真酒,酒的真假我们没法判断,我们能判断的就是这个贵人通币是毫无价值的,没有所谓的国家背景,也没有茅台酒厂的参与,所以不要因为这种虚拟币而去买酒。
(8)工商局公布的虚拟货币名单扩展阅读: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部委共同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提示》分析,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是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三是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Ⅸ 虚拟货币在中国工商局有注册的吗
如果你指的是游戏币的话,可能已经在工商局注册,例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但如果是虚拟货币的话就没有注册,这些虚拟货币的发行公司一般都是在工商局进行注册的。但是如果是数字加密货币的话是没有的。
虚拟货币在我国被定义为特殊的虚拟商品,不是货币,不能用于支付。知名的有比特币、福源币、莱特币、狗狗币等等。这些虚拟货币都是没有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现阶段也很难能去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