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c虚拟货币怎么办
『壹』 做香港艾德虚拟货币被骗了咋办
我就是和你一样的,只要您证据充足能证明这笔资金是您的还是可以追回的我当时跟您情况一样但已经挽回了,你的呢
『贰』 虚拟货币因卖价高了被冻结了怎么办
平台涉嫌违规操作或者平台制定的规则自身就是不合理的。
虚拟货币的买卖一般都是自由进行的,任何人都不可以去干涉,但平台为了降低风险,有的平台会规定一个涨跌幅限制,但不会因为卖家把价格挂的高而被冻结,最多是卖不出去。价格可以随便挂。
比特币中国、锡谷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聚币这类主流的平台没有一个会因为挂价高而冻结的。
『叁』 被虚拟货币投资诈骗如何维权
虚拟货币也是用人民币兑换出来的。
要是受到诈骗带着证据报警。
诈骗案是刑事案。
警方会调查,会甄别。
要是诈骗案,警方会积极破案。
案件要是破了,会挽回受害人的损失的。
『肆』 卖虚拟币的时候,如果收到了黑钱的话,需要返还吗
本想买币赚一笔,但不想发币方竟成了传销组织,涉嫌违法、犯罪;参与资金都将面临收缴。这时,买币款能否追回,就成了买币人最关心的问题。成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传销活动的上下层之间通常成立共犯关系;所募币款通常全部认定为违法所得。被骗加入后又推荐他人加入并因此获得代币、返现的,所获利得通常也将作为违法所得被追缴。那么被骗加入组织,是否还能追回自己曾经缴纳的“入门费”?
文章脉络:
一、追缴不一定没收,可获退赔;
二、 追缴的范围:成罪范围内的违法所得;
三、 买币款谁退谁:“违法所得”的计算。
买币款谁退谁:“违法所得”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只有“违法所得”才应当被追缴、退赔。违法所得,字面上看,是指通过违法(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所获取的财物。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涉案财物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供犯罪所用的财物、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
根据前述规定,违法所得依据产生违法所得的犯罪分为两类:
(1)取得利益型的犯罪中的违法所得;如盗窃罪、贪污罪、受贿罪中的盗赃物品、贪贿财产等;
(2)经营利益型的犯罪, 如高利转贷罪。
可见,违法所得不仅包括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即,原生的违法所得,取得利益型),也包括这些财物可能发生的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以及利用该财物而经营所获得的财产性利益(即,派生的违法所得,经营利益型)。对于前者而言,产生收益的活动本身即是违法的;收益就是违法行为的对象或结果。对于后者而言,产生收益的活动是合法的;只是用以产生收益的本金涉嫌违法。
前述两类违法所得产生的方式不同, 其追缴的计算方式也不同。对于取得利益型犯罪的违法所得而言,所取得的非法财产本身即是违法所得的数额;而对于经营利益型犯罪的违法所得而言,,则应当扣除正常经营所获利益。例如,在高利转贷罪中,违法所得通常是指利差所得,而并非全部转贷款的金额。
规范上,法律规定的态度也非常明确:1995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 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中指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的“ 违法所得数额”, 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从字面意义看, 这里的“ 违法所得”应扣除相应的成本。
司法实践中,一般也认为:实际购买产品的金额是合法经营的金额,应当予以扣除;而提供服务等没有实际产品的情况下(例如,非法行医等场合下的人力投入),相应成本不予扣除。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存在“人头计酬”等向“上线”返现的情形。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37号令)第八条规定:“在传销活动中,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
可见,向上线缴纳的“抽头”不是传销组织中本层级当事人的收入;而是上线的收入,应予以扣除,并计算入上线的违法所得数额中。在作为上线的违法所得收缴后,依据前文所讲,及时向下线进行返还。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伍』 网页虚拟货币诈骗该怎么办
你好,这是一个典型的传销骗局,这样骗局受害人群范围广、涉及金额大、涉及人数多,地域范围大,创始运营团队的信息不是公开透明的,取证困难,破案难度大。他们和虚拟货币没有关系,只是打着虚拟货币等幌子进行传销诈骗吧了。警方不受理也属于正常,因为这种案子难破。
我是比特币从业者,我对这件事很感兴趣,可以私信我,把事情详细的说明一下,也许我可以给你提供一定的帮助,对其进行曝光。
『陆』 家人陷入互联网虚拟货币传销 怎么办
让她看看那些传销的危害
『柒』 购买虚拟货币后,发行者突然消失怎么办
如果可以在交易平台上交易,直接卖掉走人即可。如果没有可交易的平台,发行者消失,圈钱跑路,用户只能自认倒霉。当然可以选择去报警,碰碰运气,因为警方一般都不会立案的。
购买虚拟货币建议去主流的平台去购买,例如五大比特币交易平台、锡谷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千金卡交易平台、比特时代交易平台等等。
『捌』 虚拟货币骗局怎么报警
虚拟货币骗局直接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多部门发布风险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公众要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被骗后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8)hkc虚拟货币怎么办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首先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其次是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最后这类行为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炒币升值获利和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玖』 虚拟货币的项目方跑路怎么办
2008年中,本聪提出了比特币的构想,2009年比特币正式诞生,在此后的10多年时间里,比特币一直出现在公众投资的领域中。也被很多人誉为错失的暴富机会,但是在2014年左右开始,很多打着区块链名义的山寨数字货币开始进入到了资本投资市场中来。
总的而言,目前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数字货币交易市场还是比较混乱的一个前期红利期市场,投资者一定要谨慎投资,不可以一味的被山寨数字货币所吸引。总之天生不可能掉馅饼,一定要认清自己的基础现实。
『拾』 如果交易平台关闭了,我们手里的虚拟货币怎么办
去另一家交易平台啊,淘宝关门了,京东也可以交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