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刚发行不久的虚拟货币
⑴ 虚拟货币是什么
虚拟货币,是用于电子流通的货币。现在虚拟货币的范围很大了,有Q币、比特币等等。随着数字货币的发展壮大,虚拟货币越来越丰富,可能会发展成未来的主流。比如BTC、EOS、BCBOT等等已经不止是虚拟货币了,已经有了算法、有了落地项目、有了技术。
虚拟货币主要由网络游戏服务商发行,用来购买游戏中的道具,如装备、服装等。但是目前虚拟货币的使用已经大大超出了此范畴,虚拟货币可以用来购买游戏点卡、实物和一些影片、软件的下载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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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风险
虚拟货币作为电子商务的产物,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来越和现实世界交汇。然而,在虚拟货币日益长大的同时,相关法规却相对滞后,埋下了不少隐患。
欺诈行为
网上虚拟货币的私下交易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双向流通。这些交易者的活动表现为低价收购各种虚拟货币、虚拟产品,然后再高价卖出,依靠这种价格差赢取利润。随着这种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现了虚拟造币厂。虚拟货币除了主营公司提供之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虚拟造币”的人,以专业玩游戏等方式获取虚拟货币,再转卖给其他玩家。
以温州地区为例,大概有七八家这样的“虚拟造币工厂”,从业者达到四五百人。这样不仅给虚拟货币本身的价格形成一种泡沫,给发行公司的正常销售造成困扰,同时也为各种网络犯罪提供了销赃和洗钱的平台,从而引发其他一些不良行为。
冲击体系
现代金融体系中,货币的发行方一般是各国央行,央行负责对货币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而作为网络上用来替代现实货币流通的等价交换品,网络虚拟货币实质上同现实货币已经没有区别。不同的是,发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网络公司。
如果虚拟货币的发展使其形成了统一市场,各个公司之间可以互通互兑,或者虚拟货币整合统一了,都是以相同标准和价格进行通用,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虚拟货币就是通货了,很有可能会对传统金融体系或是经济运行形成威胁性冲击。
参考资料:网络-虚拟货币
⑵ 2018年哪些虚拟货币可以挖矿
比特币,以太坊,菜特币,狗狗币,ECO,RCO等都可以挖矿,如果说用普通台式机和笔记本就可以挖矿,那就ECO和RCO,这个比较厉害
⑶ 窃取虚拟货币如何定罪
2018年2月10日消息,2017年9月4日,国家七部委发布生效了规制代币发行活动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中对于各类代币及“虚拟货币”的性质做出了明确定义: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尽管如此,不能否认的是,各类“虚拟货币”仍然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是持有人的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对此类代币实施的偷窃行为,究竟应当如何认定其行为性质呢?
笔者拟通过一则有关新闻报道及相关案例对此类问题进行探讨,以起到保护“虚拟代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偷窃比特币
近日,一则新闻报道称,北京海淀警方破获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嫌疑人仲某利用自己管理员的权限,修改公司电脑内应用程序,盗取100个比特币,还未来得及销赃,仲某便被警方抓获。目前,仲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刑事拘留。
从报道中可以看到,对于行为人偷窃比特币的行为警方是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对其予以刑事拘留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以及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
笔者看来,该罪名在我国《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之中,即该罪名保护的法益实质上是我国社会的公共秩序,而并非数字货币持有人的财产利益,实际上否认了数字货币的财产价值,而是仅仅将其作为一种计算机系统中的数据或系统功能而进行保护的。这样的做法笔者认为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首先,我国2013年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提到,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因为其在性质上来看应当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通知》中也明确提到,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其背后所具备的财产价值不可忽视。
其次,我国去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尽管只是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这表明了我国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态度。虽然我国尚未有针对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专门法律,但是从民法总则的规定来看,预测未来必然会有相关内容的立法。
最后,从相关案例中我们也能够看到,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的认可。2013年4、5月,刘某预谋成立比特币交易平台,遂招募金某、黄某金(均已判刑)共同组建 “比特币”交易平台。期间,刘某、黄某金、金某和被告人贺某除了其他直接盗取客户资金的行为外,还频繁通过变卖客户的比特币来兑现人民币,转走了网站上的120个比特币。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予以定罪处刑,被告人所转走的比特币也是被纳入了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中的。因此,从司法案例中也可得出国家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财产属性的认可。
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对于偷窃虚拟货币的行为仅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予以规制,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我们应该正视其背后所隐藏的财产价值,考虑我国《刑法》中侵犯财产犯罪罪名的适用。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有效保护我国数字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与财产。
⑷ 2018快捷币最新消息,现在怎么样了,是真的传销吗
是传销的,快捷币创始人已经跑路,快捷币无法兑换。
深圳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姚志亮告诉记者,这个所谓的快捷币可以定性为传销诈骗,也属于非法集资项目,这类项目目前国家正在严厉打击,而从事所谓快捷币推广,将会被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名追诉。
据资深玩家介绍快捷币很有可能是蒂克币的再生盘,就是说原班人马打造的,蒂克币做不下去了就再找一个把戏来代替继续坑钱。早期可以赚到钱,云矿机就是复利盘,静态一百天回本。那么实质上所谓的去中心和可流通都是假的,因为它不具备加密数字货币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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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捷币属于山寨币,下载比特币源代码,对源代码稍微加以修改(数量,加密方式等)即产生了快捷币,这也是所有山寨币产生的技术基础。
其次,从类型上讲,属于企业币。虽然快捷币号称不受央行管控,但是每一个投资者有定向的投资对象(购买云矿机),这就意味着快捷币不是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
⑸ 第四套人民币是什么时候发行的现在还能继续使用吗
我们国家到现在,已经是第五套人民币使用了,之前第四套人民币是1987年4月27日发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2019年4月30日已经停止使用,现在第四套人民币不能再使用,但是具有收藏价值。
第五套人民币面值有八种,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5角、1角,相对第四套人民币来看,减少了2元和增加了20元的面额,这是适应了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结算方便程度的。第四套人民币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持有者可以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也就是说过了4月30日之后,卖方是有权拒绝收这部分的人民币的。
同时第四套人民币防伪技术和第五套人民币比起来是不行的,现在越来越多年轻人使用货币,如果一直还在用第四套人民币,那么对于这些新接触第四套人民币的民众来说,辨别货币的真假可能会有一定程度上的不便。
⑹ 虚拟货币一般是不是坚持不了几个月就倒闭了
不是。经营投资良好的虚拟货币,其运作存活时间是很长的,是不会坚持几个月就倒闭的,比如比特币、网络公司的网络币。
虚拟币种类多样,在国外接受度比较高的虚拟货币有Facebook的F币、网络游戏Second Life的林登币等,在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虚拟货币有腾讯Q币、新浪U币、网络币、盛大元宝等。
虚拟货币与支票和电汇不同,虚拟货币不能实现的价值,不能通过银行转账,目前只能流通于网络世界,虚拟货币是由各网络机构自行放行,没有形成统一的发行和管理规范。
2、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3、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莱特货币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⑺ 2018年发行纪念币有哪些
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贵金属纪念币项目发行计划共包括11个项目,58个品种。
这11个项目是:2018版熊猫金银纪念币、2018年贺岁银质纪念币、中央美术学院建校100周年金银纪念币、2018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中国书法艺术金银纪念币(第1组)、中国能工巧匠金银纪念币(第1组)、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金银纪念币、2018北京国际钱币博览会银质纪念币、2019中国己亥(猪)年金银纪念币、人民币发行70周年金银纪念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金银纪念币。年内项目和发行量如有调整,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为准。
(7)2018刚发行不久的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纪念币是一个国家为纪念国际或本国的政治、历史、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杰出人物、 名胜古迹、珍稀动植物、体育赛事等而发行的法定货币,它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 质量一般为精制,限量发行。
凡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均可用于流通,所以贵金属纪念币理论上是可以参与流通的,具有流通手段职能。中国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是由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国家造币厂而设计制造的,由国家银行统一计划发行的法定货币。纪念币通常是为了纪念我国重大政治历史事件、传统文化等有特殊意义的事物而发行的。
普通纪念币与市场上流通的同面额的人民币价值相等,可以同时在市场上流通。纪念币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纪念某重大节日或政治、历史、文化、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珍稀动植物等事物的可流通的法定货币,收藏只是附带功能,特定主题和限量发行是纪念币的主要特性。
⑻ 网上最近发行的虚拟货币
6月份发行了140多种虚拟货币,但到9月份只剩下不到2成还存活。山寨币很多坑,避坑的话,可以先到巴比特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