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虚拟货币
❶ 令人困惑的加密货币政策,听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怎么
当然是抛售国债购买加密货币
❷ 美国监管的合法虚拟货币有哪些
比特币在美国已经美政府监管,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近日发布文件称,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合理定义为大宗商品,与原油或小麦的归类一样。这意味着比特币期货和期权要符合CFTC的规定并接受监管。在美国纽约州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需要申请牌照,否则视为违法。在美国加州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态度相对友好,但需要进行登记注册。
在美国只要不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的活动就是合法的,福源币就是在美国注册登记,珍宝币也是,但有关媒体报道称,刘龙珠所代表的华裔们针对的是一家名叫富豪集团的企业。9月29日,这家位于洛杉矶的华人公司遭到了查封。该公司被指利用一种名为“珍宝币”的虚拟货币以传销方式来欺骗投资者,而姜昆的照片成为他们宣传“珍宝币”的材料。在中国内地,目前仍然有人在兜售“珍宝币”,只不过兜售者没有向大陆购买者提到姜昆。
❸ 瑞波币(XRP)在美国被暂停交易,发生了什么事
瑞波币(XRP)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定为是证券
Ripple方面聘请21名律师加紧准备,以对抗美国SEC对瑞波(XRP)的诉讼。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行中,结果将在未来几个月见分晓。
❹ 虚拟货币人气大减 砸盘行为到底是真是假
[cp]之前所有数字货币的飙升就是价格泡沫。
我们看到了六次大型泡沫,一次比一次严重,每一次都是史诗级的。但当回过头来再看,它们就像是图表上的小点点一样。伴随着每一次泡沫出现,交易活动就随之暴增,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
众多投资者听说了早期加密货币投资所获得的巨大收益后,纷纷入局购买加密货币,以期获得较高的收益。这推动了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币、等主要加密货币的估值飙升。
然而,最近一段时间,币圈的飙涨行情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急速扑来的熊市。
就在昨日,Bitstamp数据显示,比特币跌破6000美元关口,是6月底跌破6000元大关之后再次破位。仅仅两周时间,比特币就踏进了熊市泥沼,为今年第四次重返熊市。与年初创下的年内最高位相比,比特币早已“腰斩”。
以太币近日一度重挫17%,创下3月以来最大的单日跌幅。瑞波币(Ripple)、以太币等其余数字货币全线跟跌。
市场普遍认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推迟发行比特币ETF的审批是此轮暴跌的主要导火索。由于该ETF是首个数字货币金融产品,因此上市受挫对市场打击巨大。
华尔街见闻分析称,如果比特币、以太币等成为了新的主流金融支付手段,或是其他商业应用的底层基础,自然会驱动其价格的上涨。反之,数字货币的价格低迷则可能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 [/cp]
❺ 美国什么时候开比特币听证会议
2月7日消息 东部时间周二,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国会听证会上对虚拟货币监管问题进行的讨论。
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主席约翰·克莱顿对希望逃避监管的ICO行为进行了批评,他说:“很多ICO都是在非法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些ICO的发起人和其他参与者没有遵守我们的证券法律。有人说这是因为法律还不健全。但是目前我并不这么认为。”
克莱顿介绍,截止目前没有任何一个ICO在SEC进行了注册,2017年,所有ICO融资约为40亿美元的资金。克莱顿表示:“很多人觉得ICO是一个新鲜事物,并且否认ICO是一种证券,而是另一种融资的方式。我觉得监管者在这方面做的工作不够好。”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詹卡洛也认为虚拟货币应该收到更加严格的监管,“年轻人对于虚拟货币的热情让我很吃惊,我们应该尊重他们。”
两位美国监管机构的主席都认为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有着极大的潜力,但是否能给大众带来好处尚不可知。
虽然在国会听证会上,相关机构都进行对话,但是制订具体政策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❻ 为什么现在虚拟货币这么火,国家怎么监管。我身边的人现在都在挖矿,
原因: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则它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还会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热潮。
针对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些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四类:警告与风险提示,监管与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1)警告与风险提示。
一些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及虚拟货币体系发出了风险警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法兰西银行、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就针对使用比特币可能引发的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发出了公开警告。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发布的报告中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存在的诸多风险,如兑换损失、电子钱包被盗、支付不受保护、价格波动等。西班牙虽然没有类似的风险警告,但及时发布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信息公告。
(2)监管与登记许可。
总体而言,国际组织均认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瑞典从2012年开始要求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必须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另外一些国家则注重资质监管,进而使其间接满足审慎监管要求。还有些国家的监管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业模式。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将提供比特币流通买卖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赚取资金的行为视作是一种支付服务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权。另外一些国家将监管的重点着眼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中介机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丹麦的监管机构认为,为虚拟货币提供中介服务需要获得授权。
(3)立法规范。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拟立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加拿大拟立法允许政府对比特币交易进行监管,并将数额大于一万美元的交易纳入可疑监管范围。美国希望调整相关法律结构应对比特币的发展。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为使银行保密法(BSA)在网络背景下适用,于2013年发布了针对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传输虚拟货币的行为及主体界定的解释性指引。欧洲央行强调应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从欧洲与全球层面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对虚拟货币加以规范。更多的国家则认为比特币不是一种流通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如芬兰、瑞典、马来西亚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国家,与比特币有关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上述禁令随后扩展至支付服务的供应商。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泰国和印尼央行。匿名网络货币(包括比特币)的流通被俄罗斯司法检查部门视作对货币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罗斯中央银行早先已经将提供比特币服务纳入可疑交易的监察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发行未注册股票换取比特币,禁止未经注册从事以虚拟货币计价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