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民事诉讼
❶ 请问bt110专家,我买了数字货币,现在币价归0 了可以维权吗
首先,目前基于我国的相关政策,IC0项目以及交易所等均迁址国外,如果境外的代币发行没有对国内产生民事或刑事法律方面的影响,则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或监管规则,不会受到国内法律的管辖,投资者维权或追责均在海外进行。
其次,如果在我国境内进行维权,根据我国法律体系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我国现已明令禁止虚拟货币发行融资行为,没有相关的监管机构,故投资者只能通过追究相应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1、刑事责任
但假设存在上线破发破发甚至后期归零,期货交易被平台操控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形,且符合我国刑法中关于管辖的规定,则应结合其犯罪行为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款。
根据《刑法》第六条至第九条中关于刑事管辖原则的规定,我国刑事管辖分为以下四种:
(一)属地原则:凡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包括船舶或者航空器)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我国刑法管辖。
(二)属人原则:我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
(三)保护原则: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四)普遍原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例如上线即破发、操纵交易所中虚拟货币的价格中存在非法手段,虽然虚拟货币不属于我国认定的证券范畴,但通过这种非法方式获利,也可能触犯了我国刑法中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罪名,那么投资者可以在我国境内采取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手段来维权。
2、民事责任
在民商事活动中主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投资者向A股公司进行维权的民事案例,但基于现在我国尚未将虚拟货币纳入证券范畴,也并无因操纵虚拟货币价格进行民事追责的案例,因此投资者难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权。
另外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对性,海外IC0项目即使底层资产、项目在国内,也多搭建了海外架构,投资者很难突破相对关系追索至IC0的实际项目主体责任。
❷ 币,未约定还款日期请问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案情】
文某因资金周转需求于2013年11月13日向荣某借款30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但未约定还款期限。2014年3月,荣某前往外省找文某还款,但未找到文某,之后也再未找到过文某。现在,荣某将文某告上法庭,文某认为,已过二年诉讼时效,不同意还款。
【分歧】
关于荣某诉请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出现了如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原、被告虽未约定还款期限,但2014年3月原告找被告还钱时,是原告开始向被告主张权利之时,是诉讼时效计算的开始,至原告起诉之时,已过两年诉讼时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未过,原告在2014年3月去找被告还钱未果,但并不能因此认定本案诉讼时效从此开始计算,原告找被告未果的行为不能证明双方对债权债务的履行期限达成一致,也不能证明被告有在原告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本案未过诉讼时效。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原告曾于2014年3月找被告未果,虽然原告有向被告主张权利的行为,但该行为既不能证实双方于2014年3月就债务的履行宽限期达成一致,也不能证实当时被告有在原告向其主张权利之时,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情形。由于原、被告之间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且债务未超过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因此,至原告起诉时,本案未过诉讼时效。
综上,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❸ 2000元人民币借款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那个借款人吗
1、可以起诉借款人。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借贷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3、起诉时需要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借贷合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三份,两份交到法院,一份自己保存开庭时使用。
4、注意借贷纠纷只有两年诉讼时效,债务到期后次日开始计算。
❹ 诈骗的赃款被用于购买虚拟货币了怎么办
原告在刑事诉讼时,提起民事诉讼,被告若肯积极赔偿,那么法院会减轻对被告的量刑。所以被告将诈骗了的钱作何种用途,不重要,而是肯不肯赔偿及有没有赔偿能力。
❺ 比特币案件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这个当然是民事案件了。这个和形式案件的关系不大。比特币经济犯罪案例比较多。比特币传销骗局更是多如牛毛。之前爆出的GBL比特币圈钱跑路案。最近,国内的比特币存钱罐币被盗,导致网站关闭,欠了用户一大笔钱,但是至今未还。这都属于经济犯罪,民不告官不究。
比特币是一个共识网络,促成了一个全新的支付系统和一种完全数字化的货币。它是第一个去中心化的对等支付网络,由其用户自己掌控而无须中央管理机构或中间人。从用户的角度来看,比特币很像互联网的现金。比特币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杰出的三式簿记系统。
❻ 我委托朋友帮忙转下比特币,现在他说丢了,找不回来了,他说和他没有关系,我要报警或者起诉成立吗
你与朋友构成委托合同关系,即便是无偿的,在他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无法弄清丢失原因,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建议先报警处理。
如果警方不予立案,再考虑民事追偿。
❼ 民事诉讼中,可以把索赔的物质兑换为人民币吗
先看合同约定
没约定的可以按法律规定,没办法恢复可以折价补偿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❽ 2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算民事纠纷吗
1、民间借贷纠纷,无论多少钱都是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会也不能介入
2、《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和《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❾ 发生在国外借贷问题,有写借条,币种新币,有写折合人民币多少。可以在当地县级法院起诉吗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地法院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向其提起诉讼。
一、〈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21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第23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第28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1、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❿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
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
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10)虚拟货币民事诉讼扩展阅读: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