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元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壹』 亚元原始股是传销吗
很明确是骗局,注意防止上当受骗。
“人无股权不富,2020年之前如果你没有持有一两家优质公司的股权到2020年以后或许你就会成为被扶贫对象。因为2020年以后的51%的中国人都将会成为各上市公司的股东,并步入中产阶级。”实际上这是“原始股”骗局蛊惑人心的虚假宣传。
近年来,众多传销、非法集资等公司以即将上市为噱头,利用“原始股”为幌子,以“上市开盘后,利润可能就是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等虚假宣传为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实施违法行为,使投资者难辨真伪。例如“吉祥北斗”、“亚元”、“智天”等传销公司。
“吉祥北斗”原始股骗局
2016年4月起,贵州吉祥数贸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吉祥股份公司)先后以“云吉祥”、“北斗吉祥”、“国嘉吉祥”等“买酒赠股权”模式,并依托“民粹商城”、“北斗健康数字平台”等交易平台,进行传销活动,骗取财务。
7月30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吉祥北斗”特大网络传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一审期间,贵州吉祥股份公司法人潘荣强、董事张强、邹介容等十六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淄博市博山区法院判处5年半到2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八百万元到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亚元”原始股骗局
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期间,兰新民、欧阳鸿成立深圳前海亚文仓亚元数字货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亚元数字货币公司),建立“移动云信”、“亚元”、“文旅资产”等网上平台。通过网站平台吸引会员投资,并引诱其他人员加入,形成6个层级,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动静态奖励的方式进行返利。
为鼓励会员加盟,深圳亚元数字货币公司还采取兜售“原始股”、“虚拟货币”等方式,以“公司上市后可分红、出售原始股能一夜暴富”为幌子,大肆非法敛财。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发展会员41万余人,吸纳传销资金高达19.98亿元。
2018年4月13日到2019年8月8日,欧阳鸿等十名传销骨干先后被建湖县人民法院、邵东县人民法院、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6年半到缓刑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0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
『贰』 亚元是传销吗,
亚元是传销。
8月21日,邵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李某宝等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涉案资金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兰某某、欧阳某(另案处理)成立深圳前海亚文仓亚元数字货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亚元”、“文旅资产”等虚拟资产的网上交易平台。
李某宝等7名被告人加入公司后,积极采用发微信、打电话、开现场会组织参观等方式进行宣传,引诱人员购买“亚元”、“文旅资产”入会,并要求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动态、静态奖励等方式进行返利。
(2)亚元虚拟货币是传销吗扩展阅读
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官网披露消息称,该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以发行“亚元”“文旅资产”等虚拟资产为名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涉及会员34.1万人,资金高达19.9亿元。
犯罪嫌疑人欧某等人利用亚元、文旅资产等项目为幌子,要求参与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该网站平台吸引会员投资形成省级分公司、市级分公司、县级分公司、乡级分公司、股东会员、普通会员共6个层级,李某宝等7名被告人均为市级分公司级别以上,发展会员达数万人。该案传销组织的参与人员高达34.1万余人,涉及湖南、山东、江苏等多个省份,所吸纳传销资金达19.9亿余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宝等7人,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当前传销形式多样,但无论传统传销还是形形色色的网络金融传销,不管怎么“整容”也是万变不离其宗,都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入门费,需要交钱或者变相交钱(如购买产品),获得入会资格。
二是拉人头,需要靠拉人入伙获得高额报酬。
三是计酬方式,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计提报酬或返利依据。
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警惕“暴利诱惑”,牢记传销三大基本特征,谨防落入传销陷阱。
『叁』 亚元币是传销吗长沙
肯定是最大的传销组织!不信你试试取你投入的资金就知道了!
『肆』 虚拟货币是传销吗是国家认可的吗
虚拟货币的经营模式与传销无异,虚拟货币中名气最大就是比特币了吧
但是,监管层的态度是明确的。无论是正牌比特币,还是各种衍生的山寨币,目前都没办法取得合法的生存空间。这是大家要明确的。万一平台倒闭或者工作人员跑路了,极有可能血本无归,所蒙受损失,是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
他们给你的承诺往往能让参与者很快来钱,背后往往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的庞氏骗局,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当没有新的投资者入场时,老投资者的回报一级接一级的崩塌,最后往往是提现困难,或者网站无法打开。
简言之,虚拟货币这一外在的形式虽千变万化,但都没脱离其传销本质。投资者投入越多,最后损失越大,严重者可能倾家荡产。
『伍』 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哪些虚拟货币是传销
央视刚刚曝光了一批涉嫌传销和诈骗的币种名单,还有此前约一千多种宣布死亡的数字货币。
『陆』 虚拟货币(费沙币)是传销吗
虚拟货币(费沙币)是不是传销,应当按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 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 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 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 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 ,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 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柒』 虚拟币是传销吗 虚拟货币属于传销吗
我国已经禁止这些虚拟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社会公众应当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
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对各类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社会公众应当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2017-09-04
『捌』 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虚拟货币不是传销。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侠义元宝,纹银。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
拓展资料: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莱特货币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