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虚拟货币监管新闻
A. 韩国查获2416名比特币藏富偷税者,他们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据国外媒体报道,韩国国税厅近期查获了二千四百百一拾六名以比特币藏匿自已真实资产的偷税者,随后韩国国税厅对这些人员以现金和债权的方式追回了大约价值三百六十六亿韩元的税款,韩国国税厅同时表示将后将集中力量打击使用数字货币进行逃税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会追讨税金并追处罚金,同时情况恶劣的情况下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随着比特币在全球市场的价值不断攀升,目前比特币已经在市场中引起了疯狂的投机行为,而交易量的增在也成为了一大隐患,因为交易数额和交易次数的加大都对比特币的监管是不力的,接下来世界范围内应该好好的讨论下该如何对虚拟货币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管,以避免虚拟货币对目前的金融市场造成冲击。
B. 韩国已经禁止虚拟货币交易
我朋友也是干那个的经理...利润的确很润....
这种交易现在中国还没有法律规定.上次在中央台看过...
我朋友做的是天堂2... 应该你也是一样吧...
他说干到今年是没问题的... 今年你就放心吧
C. 为什么韩国1月30日起要实行虚拟货币实名制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金融委员会等金融部门23日在中央政-府首尔办公大楼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虚拟货币现场调查结果及防止洗-钱准则,并规定本月30日起实施虚拟货币实名交易制,现有虚拟货币账户一律停用。
此前韩国国务调整室室长洪楠基曾表示,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政-府已多次警告虚拟货币市场存在价格波动大、欺诈、交易机构遭黑客袭-击等隐患。但是市场仍然出现多数虚拟货币在国内市价比海外高、盲目投机等现象,政-府不能对此置之不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D. 虚拟货币监管再升级,为何要严格监控
很多人都在关注虚拟货币,现在我们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再升级了,为什么我们要严格的监控这些东西呢?因为一方面这些东西容易给大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另外一方面这些东西容易对我们的消费市场造成冲击,除此之外,还不利于我们的数字货币的发展,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3.不利于我们数字货币的发展。
虚拟货币是一种不受法定保护的货币,也就是说如果被骗了之后会非常的麻烦,其次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数字货币了,而我们的货币才是官方保护的,如果损失了之后能够按照正常的途径来处理,但是虚拟货币容易混淆视听,让人们以为跟我们的数字人民币差不多,事实上他们两个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因此通过抵制虚拟货币也能够有利于我们数字货币的发展。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很多人都在关注虚拟货币,有的时候虚拟货币涨价非常的厉害,但是跌的时候也跌得非常厉害,这导致有些人赚钱了,有些人赔钱了,现在我们严格监管虚拟货币,也是为了预防人们产生大的损失,所以是在保护消费者,其次也是有利于我们的消费,有利于我们的经济发展,还有利于我们数字货币的发展。
E. 韩国某虚拟货币交易所被查封,你觉得虚拟货币值得购买吗
近日,一则“韩国某虚拟货币交易所被查封”的消息,引发了广大网友们的热议,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现在已经发明出了虚拟货币这么个东西,最先火起来的是比特币,比特币的价格从刚开始的1分钱不到,涨到了现在30多万的价格,非常的夸张。而有了比特币的先例之后呢,大家都发现了这里有利可图,于是很多人都纷纷的开始参虚拟货币的投机,还有些懂行的就开发出了一些新的虚拟货币比如以太币,或者狗狗币等等,已经有了很多的虚拟货币种类了。
一.有限的比特币
比特币呢,是总量大概是2100多万枚的数量,目前已经被挖出来的呢,达到了1800多万枚,剩下的有些是没有被挖出来,有一些呢,是已经被弄的不见了。而比特币一共就这么多,物以稀为贵,所以呢,他是产生了很高的价值,并且有人把它当做交易货币来使用。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所发表的看法,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讨论一下。
F. 虚拟货币监管再升级,未来将采用何种监管手段
虚拟货币对于很多人来说经常在新闻中听到了并且像这样的一个投资方式也是很多消费者们越来越是因为通过它的整个市场上来看的话也是能够感受到虚拟货币。它如果迎来了一个比较上涨的趋势的话,它的盈利是非常可观的,有的人他们在一夜之间就能够让自己通过虚拟货币这样的一个方式收入几十万。
虽然很多人他们都想通过一些外网或者是其他的一些网站的方式去买这样的虚拟货币并且也是想从中盈利,但是这些网站很有可能会是一些诈骗网站,或者是不正规的网站。很多消费者把自己的资金放进这些网站里面的同时也是可能会遭受诈骗的这样的危险,所以像这样的情况也是建议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针对于这样的虚拟货币一定要理智,并且监管部门也是对于这些虚拟货币的市场进行严格的管控。
G. 韩国知名虚拟货币交易所被查,这个交易所可能犯了什么事
对于虚拟货币,大家应该都不陌生,还记得最先映入大家的视野当中的虚拟货币应该就是“QQ币”。当时通过“Q币”购买很多游戏道具,虚拟服装,或者是充值一些会员等等都会用到“Q币”。然后随着网络不断发达,电子商业也越来越火爆,很多企业都会在网络上进行商品买卖,然后在网络上直接进行交易,这个时候的货币,作为最初的“一般等价物”,为了能满足网络上的虚拟需求,不必再以真实货币的形式出现,虚拟货币便应运而生,成为了网络上金融等商业的主要流通手段。
H. 我老公弄得游戏工作室,收了韩国游戏币,在卖给韩国人,这期间大概挣了10万左,警察没收了卡里得钱,
这里是关于非法经营罪的一段节选, 关于认定和处罚的: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愿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此,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条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二、认定
1、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在我国目前行政经济法规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考察某一经膏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一定要把国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对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缔的,要因势利导,使其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不要轻易作犯罪处理。
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本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三、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0万元不知道是否属于严重或数额巨大,应该最多5年。根据刑法中的描述,最轻也有可能只做行政处罚,这样的话最多就是拘留15天,并处罚款。最好找专业的律师进行申诉辩护!警察抓人也要讲究证据和法律程序,没上庭判刑前都只是嫌疑人,在律师接手之前不要随便交待认罪,以免以后上法庭对自己不利。
I. 为什么现在虚拟货币这么火,国家怎么监管。我身边的人现在都在挖矿,
原因: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则它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还会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热潮。
针对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些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四类:警告与风险提示,监管与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1)警告与风险提示。
一些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及虚拟货币体系发出了风险警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法兰西银行、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就针对使用比特币可能引发的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发出了公开警告。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发布的报告中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存在的诸多风险,如兑换损失、电子钱包被盗、支付不受保护、价格波动等。西班牙虽然没有类似的风险警告,但及时发布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信息公告。
(2)监管与登记许可。
总体而言,国际组织均认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瑞典从2012年开始要求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必须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另外一些国家则注重资质监管,进而使其间接满足审慎监管要求。还有些国家的监管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业模式。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将提供比特币流通买卖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赚取资金的行为视作是一种支付服务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权。另外一些国家将监管的重点着眼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中介机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丹麦的监管机构认为,为虚拟货币提供中介服务需要获得授权。
(3)立法规范。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拟立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加拿大拟立法允许政府对比特币交易进行监管,并将数额大于一万美元的交易纳入可疑监管范围。美国希望调整相关法律结构应对比特币的发展。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为使银行保密法(BSA)在网络背景下适用,于2013年发布了针对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传输虚拟货币的行为及主体界定的解释性指引。欧洲央行强调应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从欧洲与全球层面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对虚拟货币加以规范。更多的国家则认为比特币不是一种流通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如芬兰、瑞典、马来西亚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国家,与比特币有关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上述禁令随后扩展至支付服务的供应商。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泰国和印尼央行。匿名网络货币(包括比特币)的流通被俄罗斯司法检查部门视作对货币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罗斯中央银行早先已经将提供比特币服务纳入可疑交易的监察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发行未注册股票换取比特币,禁止未经注册从事以虚拟货币计价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
J. 韩国查获2416名比特币偷税者,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也要交税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简单粗暴的回答你,目前还是不需要的,但是以后怎么发展或者以后有什么新的政策就难说了,比特币现在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非常大,这一点毋庸置疑。根据美国国税局的最新数据报告显示,2013年至2015年之间交易报告显示,那个时候交易比特币的人数大概全世界不到900人左右,虽然这个数字显然是不正确的,但是,美国为了规范监管,所以美国国税局早在2014年的时候,就已经将加密货币列为个人的财产属性,并给某些比特币交易所发送了规定通知。
一、没有发行机构我认为现在全世界上无外乎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有钱人,一种是没有钱的人,另外一种是有比特币的人,或是没有比特币的人,很明显的化学反应这可能是大部分许多拥有者,或是以后会进入货币圈的人的一种财富信念罢了,在短时间内因为货币的飞涨,像是神话一样创造了许多突然致富的财富新闻,很多人现在认为比特币就是他这一辈子的希望,显然这些人只是还没有被割韭菜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