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ICO融资
⑴ 若“ICO”虚拟货币涉嫌集资诈骗,怎么办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1、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是否构成刑事案件。2、若已经立案侦查,则要看立案调查后的结论,是否涉嫌集资诈骗罪。3、若定性为集资诈骗罪,则要看你的朋友是否知情,主观上是否有欺诈的故意,是否与他人共同策划、实施犯罪的行为。4、最后,若你的朋友与他人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则要看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⑵ 虚拟货币ICO项目怎样海外合规落地
ico项目、虚拟货币业务选择注册非营利性质公众担保型公司也就是新加坡基金会(ACRA)来作为海外主体合规运营。目前已有莱特币、比原链、量子链、比特大陆等多家与区块链业务相关的基金会。因其完善的法律、良好的金融环境以及开明的国家政策,新加坡已成为国内区块链项目最热门海外投资地。
新加坡基金会的优势:
1.新加坡作为亚洲区块链中心,政策开明,法律健全;
2.大多数项目方落地新加坡,容易宣传以及被认可,树立企业公众担保形象;
如何成立新加坡基金会?
1.提供名称查名:名称以FOUNDATION LTD结尾,查询无重名即可;
2.提供一位董事身份证或护照,卓志提供新加坡挂名董事、新加坡秘书、注册地址。
3.新加坡基金会经营范围无限制,一般默认。
4.办理时间:新加坡注册局批准非盈利公众基金会时间为5-15工作日。
⑶ ICO虚拟币怎么样
所谓ICO,也称首次公开募币,其以比特币为募集对象,项目负责人通过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加密代币,以为项目融资。随着美容、社交、白酒、竞技等“奇葩”ICO项目的蛮荒生长,作为虚拟货币代表的比特币也迎来飙涨。今年4月,比特币自6000元开始一路高走,仅8月份,已9次刷新高价,涨到30299.99元。
区块链早在十年前就有了
根本而言,ICO的火热离不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支撑。在“90%ICO项目都不靠谱”下,暂且不论ICO市场如何,即便是作为募集对象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也被诟病已久
⑷ 央行叫停代币融资是真的吗
在中国第一个投资ICO(首次代币发行)项目的人士的办公室里见证了历史——央行发文称“ICO是非法公开融资行为”,并勒令各平台立即停止。
9月4日下午3时,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公告》对ICO监管的措辞极其严厉。
“拦不住的,民间投资热情还在,”在看到《公告》全文前,初夏虎表示。但在澎湃新闻给他发送了《公告》全文之后不一会儿,他决定下楼安抚一下自己的团队,“我去稳定一下军心。”
半个小时后,他回到办公室,不过也并没有满脸愁容。“等监管要求吧,真的需要清退,我们就清退。”初夏虎说道,“不行的话我们就出海,我们在日本已经拿到了数字货币交易所牌照。”
⑸ 各类代币发行融资其本质是什么行为
各类代币发行融资其本质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⑹ 虚拟货币ICO是什么意
在形式和最终的结果上,ICO与IPO非常类似。
IPO就是某家公司首次公开募股,该公司IPO后可以去证券交易市场进行挂牌交易,当然,在完成IPO前后有着各种监管的执行,整个过程是在现实中完成。
而ICO的区别在于公开募股方可以是个人、公司、社区、机构,募股后在网络虚拟币交易平台上挂牌交易,如某智多星威客,某某八,某某一品等,整个过程是在互联网中完成。
虚拟货币,如比特币和以太坊已经成为互联网固定流通货币,如现实世界中的美元。大多ICO过程中并不是项目方在出售自己的股权,应该说是使用权,也就是产品的未来价值预期资格。
参考资料ico网络贴吧
⑺ 币圈ICO是什么
币圈就是关于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发行、交易、炒作以及相关的一切活动,还有参与的个人用户或者机构。数字货币常见的有比特币、莱特币等,这里比特币是人们听说最多的,而且在平时很多人参与比特币的买卖。比特币在2008年由中本聪提出,总数量只有2100万个,它的发行不依靠任何机构。随着比特币不断被挖掘,越往后产生比特币的难度会增加,可能获得比特币的成本要比比特币本身的价格高。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⑻ 什么是区块链,区块链ICO的本质是什么
比特币虚拟货币2009年由中本聪(化名)发明
区块链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实际就是它支持了比特币8年来的稳定性,你可以理解为一种颠覆性的记账方法或者数据库,核心是去中心化
ICO这个就是本质上就是区块链众筹,一个企业去做ICO,你可以理解为IPO,但融资的不是钱,而是虚拟货币,例如融了3000个比特币,当然,你可以选择在任意一个国家卖掉它,换取某国的法定货币
⑼ 央行认定ICO属于变相非法集资是真的吗
9月2日据报道,8月21日,央行总部收到了相关紧急报告,该报告条分缕析,明确指出,用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来看,ICO属于变相非法集资。
引述之情人士称,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ICO是全称为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数字代币公开发行的简称,模仿股票市场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而来。即项目发起方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发行初始代币的方式去获得融资,不过初始代币不能用法定货币(人民币、美元等)购买,因为这违反了各国关于融资的法律法规,而需要用比特币、以太坊等流动性较好的数字资产购买。
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日前撰文指出,目前ICO处于法律监管的边缘,从制度建设出发,应该尽快在法律上给予ICO一个说法。他建议,对ICO实施沙盒监管(在一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的方式。
8月16日,北京市金融局局长霍学文也曾在一次内部闭门恳谈会中表示,互联网金融、区块链和ICO,只有依法合规规范发展才有生命力,任何违规和滥用都将获得惩治。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所有金融活动都要纳入监管。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要纳入监管。区块链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创新,ICO的创新,但是如果不控制好风险,那么所有的创新一定会走向它的反面。如果说传统金融风险是1.0,互联网金融风险是2.0那么现在的区块链和ICO风险就是3.0。”霍学文在此次会议中表示。
⑽ 互金协会发文提醒警惕“虚拟货币”投资风险吗
继8月31日发文警示ICO风险之后,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称互金协会)再次发文提示需警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风险。
互金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称,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以及各类代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在一些互联网平台进行集中交易,涉众人数逐渐扩大,所形成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各会员单位应履行行业自律公约的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不参与任何与所谓“虚拟货币”相关的集中交易或为此类交易提供服务,主动抵制任何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
投资有风险,购买虚拟货币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