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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虚拟货币名义要求返还

发布时间: 2021-06-10 13:32:54

① 投资虚拟货币暗黑币本金能拿回来吗

不一定。
暗黑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加密货币,在国内主要作为一种投资品,波动性较大,没有涨跌限制,风险极大。
暗黑币的价格由供需决定。当对暗黑币的需求增加,暗黑币价格就上涨;需求减少,价格就下跌。目前只有很少的暗黑币在流通,新的暗黑币以一个可预见的逐步下降的速率发行,这表示需求必须遵循这一通胀水平才能保持价格的稳定。和它可能会成为的市场规模相比,暗黑币目前仍然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市场,无需大量资金就能促使市场价格上下波动,因此,暗黑币的价格仍然很不稳定。
去年国内曾有人利用暗黑币进行传销诈骗活动,目前暗黑币已改名为达世币。

② 别人用现金和我换的虚拟货币投资不能提现这个钱我要退还吗

不能提现就是你玩的平台搞鬼了,找专业的帮你弄回来就行

③ 投资虚拟货币这类新型的诈骗手段,有着怎样的内幕

对于诈骗的手段从来都是让人们感觉到不能够去想象,同时现在对于诈骗的事情而言,会出现很多的花门也让很多人们都感到非常的惊讶。对于投资虚拟货币这事情也是属于欺诈的手段,这也让很多的人们都感到非常的害怕。

所以面对任何事情的时候,我们也是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引以为鉴,而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去解决这样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大家都能够去想象和了解的事情了。所以说对于现在总体的问题而言,能够去我们对待这个事情的时候也是要对这个事情进行及时的了解,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去减少这个投资对人们的侵害。所以说对于现在这样的状况,要想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的话,我们还是要去进行明白和体会的。因为大家都非常了解的就是说对于现在总体情况而言,我们还是应该进行相应的注意之后,这样的话在根本上解决发生这样的问题也对我们是有所帮助的。所以说对于现在整体的状况而言,我们大家必须要引以为戒,去擦亮自己的双眼,才能够避免被这种不好的事情所进行欺骗。

④ 卖虚拟币的时候,如果收到了黑钱的话,需要返还吗

本想买币赚一笔,但不想发币方竟成了传销组织,涉嫌违法、犯罪;参与资金都将面临收缴。这时,买币款能否追回,就成了买币人最关心的问题。成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传销活动的上下层之间通常成立共犯关系;所募币款通常全部认定为违法所得。被骗加入后又推荐他人加入并因此获得代币、返现的,所获利得通常也将作为违法所得被追缴。那么被骗加入组织,是否还能追回自己曾经缴纳的“入门费”?

文章脉络:

一、追缴不一定没收,可获退赔;

二、 追缴的范围:成罪范围内的违法所得;

三、 买币款谁退谁:“违法所得”的计算。

买币款谁退谁:“违法所得”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只有“违法所得”才应当被追缴、退赔。违法所得,字面上看,是指通过违法(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所获取的财物。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涉案财物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供犯罪所用的财物、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

根据前述规定,违法所得依据产生违法所得的犯罪分为两类:

(1)取得利益型的犯罪中的违法所得;如盗窃罪、贪污罪、受贿罪中的盗赃物品、贪贿财产等;

(2)经营利益型的犯罪, 如高利转贷罪。

可见,违法所得不仅包括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即,原生的违法所得,取得利益型),也包括这些财物可能发生的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以及利用该财物而经营所获得的财产性利益(即,派生的违法所得,经营利益型)。对于前者而言,产生收益的活动本身即是违法的;收益就是违法行为的对象或结果。对于后者而言,产生收益的活动是合法的;只是用以产生收益的本金涉嫌违法。

前述两类违法所得产生的方式不同, 其追缴的计算方式也不同。对于取得利益型犯罪的违法所得而言,所取得的非法财产本身即是违法所得的数额;而对于经营利益型犯罪的违法所得而言,,则应当扣除正常经营所获利益。例如,在高利转贷罪中,违法所得通常是指利差所得,而并非全部转贷款的金额。

规范上,法律规定的态度也非常明确:1995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 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中指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的“ 违法所得数额”, 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从字面意义看, 这里的“ 违法所得”应扣除相应的成本。

司法实践中,一般也认为:实际购买产品的金额是合法经营的金额,应当予以扣除;而提供服务等没有实际产品的情况下(例如,非法行医等场合下的人力投入),相应成本不予扣除。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存在“人头计酬”等向“上线”返现的情形。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37号令)第八条规定:“在传销活动中,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

可见,向上线缴纳的“抽头”不是传销组织中本层级当事人的收入;而是上线的收入,应予以扣除,并计算入上线的违法所得数额中。在作为上线的违法所得收缴后,依据前文所讲,及时向下线进行返还。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⑤ 很多人投资虚拟货币都血本无归,虚拟货币为什么会受到这么多人追捧

因为现在人们受到网上的一些言论影响,比如说比特币,从面世到现在价值翻了很多很多很多倍,人们就觉得虚拟货币它应该是一个非常有前景的东西,所以很多人跟风去操作。


如果真的有很多的闲钱,可以考虑投资一些稳健型的债券,一些科创板,股票,但是不要太多的投入到虚拟货币之中。

⑥ 买麦格币虚拟货币被骗,公司根本以骗为目的,而我们交了钱,上了当,

如果被抓后,遗留问题没有处理完毕,就保释,可以举报相关部门不作为。其次,谨慎参与网络投资理财,尤其是虚拟币等。

⑦ 被虚拟货币投资诈骗如何维权

虚拟货币也是用人民币兑换出来的。
要是受到诈骗带着证据报警。

诈骗案是刑事案。

警方会调查,会甄别。

要是诈骗案,警方会积极破案。

案件要是破了,会挽回受害人的损失的。

⑧ 民间借贷返还用虚拟货币当事人同意后又反悔法院怎么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所以,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过高的,法院不能支持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计付的利息,也不能一概地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倍或4倍去计付利息,而是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结合本地的经济状况和群众的生活水平来确定利率。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的规定精神,一般确定的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1倍是比较恰当的,但决不能高于4倍。所以,审判实践中那种利息约定过高便认为是高利贷而不支持当事人的利息请求和一概地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倍或4倍计付利息的做法都是不适当的。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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