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关于虚拟货币
㈠ 中国央行虚拟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在今年1月公开宣布尽快推出数字货币后,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在接受财新周刊专访时,又对数字货币进行了详细阐述,中国数字货币的发展思路或由此可见一斑。
周小川指出,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必须由央行来发行。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和交易,都应当遵循传统货币与数字货币一体化的思路,实施同样原则的管理。这也就说,Q币之类肯定不行。
至于是不是用区块链技术创造数字货币。周小川说,区块链技术是一项可选的技术,但是到目前为止区块链占用资源还是太多,不管是计算资源还是存储资源,应对不了现在的交易规模,未来能不能解决,还要看。周小川称,除了区块链技术,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团队还深入研究了数字货币涉及的其他相关技术,比如移动支付、可信可控云计算、密码算法、安全芯片等等。
有一定可以肯定的是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绝对不可能像比特币、瑞泰币、千金卡等数字货币一样。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只是货币的数字化。
㈡ 央行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的目的是什么
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
1、加强对虚拟货币互联网站的管理;
2、防范虚拟货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
3、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
4、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5、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
㈢ 在中国合法的虚拟货币都有哪些
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3)人民银行关于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执法从严:
(二十三)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企业,由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
(二十四)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企业,由文化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十五)建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盗号”、“私服”、“外挂”、非法获利、洗钱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部门应定期沟通,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所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得与游戏内道具名称重合。网络游戏内道具的管理规定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虚拟货币
㈣ 央行发文严禁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是真的吗
1月18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本单位及各分支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通知中还显示,对于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应及时关闭有关交易主体的支付通道,并妥善处理待结算资金。
报道并援引潘功胜在该备忘录里的话称:“要始终对虚拟货币市场保持高压态势,严防虚拟货币风险再次集聚,消灭风险隐患于萌芽状态。”他并表示,全国及地方当局应该取缔提供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集中交易的场所,同时还需要禁止为虚拟货币集中交易提供担保和清结算服务的所谓“钱包”服务商、以及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务个人或机构。
㈤ 虚拟货币的相关法规
2009年06月28日,文化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虚拟货币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以下是文化部、商务部通知全文:
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商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商务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随着网络游戏的迅速发展,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广泛应用于网络游戏经营服务之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用户权益缺乏保障;二是市场行为缺乏监管;三是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使用中引发的纠纷不断。
为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和《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号)等文件精神,经商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同意,现就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㈥ 虚拟货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明的吗
当然不是。以下摘自《货币的演变: 数字货币》
在比特币出现之前所有支付系统都基于中央权力机构(如银行、支付服务等),客户们开通账户并进行操作。 因此,在银行的许可下,交易才能通过“确认”、“担保”、“执行”来完成。 同时用户需要完全依赖于银行,以及其他上层机构。钱在银行系统中的可以被监控、冻结、检获、以及受到通货膨胀被削减等等。
比特币系统则不同。 比特币技术使得用户不需要借助第三方的保证 – 所有的交易都由比特币去中心化网络自行检查和认证,其功能也是分布式的,就像Torrent网络一样。 比特币系统不属于任何人,其用户是平等的,程序源代码是开放的和任何人都可以查看,从而保证独立、 公平和安全。创建账户并开始使用比特币,用户无须出示身份信息或获得批准 —只需连接网络并安装程序钱包即可。 同时,所有交易可直接进行,不会出现被冻结等问题。比特币不仅可以兑换成国家货币,也可以在一些商店直接使用。
比特币的独立性消除了网络上的外部影响,这是与银行系统相比的关键优势。 通过算法得出的新的比特币的时间表已计划好了接下来数十年的发行情况,直接排除了法定货币中无法控制的通货膨胀。 没有中介机构就意味着没有交易手续费或很少,网络的连续运作可确保用户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在10分钟内任意金额自动汇款 – 没有中介机构、限制和风险。不久前人们还难以想象,而现在只要能接入网络,这一切就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