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虚拟货币
1. 《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对奖励费用审批权限作了哪些规定
1、单项奖励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由县级支行审批;
2、5000元——30000元以下的,由地、市中心支行审批;
3、超过30000元的,由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审批。
《反假人民币奖励办法》
第九条奖励费用审批权限如下:
(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货币发行部门和会计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反假人民币奖励事项的审核工作。
(二)单项奖励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由县级支行审批;5000元——30000元以下的,由地、市中心支行审批;超过30000元的,由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审批。
第十条假币没收单位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假币没收单位提交的申请奖励事项,填写“反假人民币奖励审批表”(见附表),并按上述审批权限,报请本行主管行长或上级行主管部门及行长审批。
第十一条奖励费用按规定权限审批后,由当地人民银行在“管理费支出”科目的“人民币反假支出”账户中列支。
第四条对破案单位的奖励标准参照解缴中国人民银行的假币数量确定,半成品假币按其面额的一半折算收缴量。其标准如下:
(一)1000万元以上,最高奖励金额为10万元;
(二)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为7万元;
(三)100万元(含100万元)至50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为5万元;
(四)50万元(含50万元)至100万元,最高金额为4万元;
(五)10万元(含10万元)至5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为2万元;
(六)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为5000元;
(七)5万元以下,按2%至10%奖励。
对破获或查缴新版假人民币的单位和个人,奖励标准应适当提高,所提高部分不超过奖励标准的15%。
抓获印制假币窝点主犯、技术人员或百万元以上贩运假币案主犯的,单项奖励1万元至3万元。
第五条对侦破假人民币案件提供有效情况和线索的有功人员(不包括办案人员)的奖励标准如下:
(一)经举报后查获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金额为8万元;
(二)经举报后查获假人民币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最高奖励金额为5万元;
(三)经举报后查获假人民币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最高奖励金额为3万元;
(四)经举报后查获假人民币1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最高奖励金额为1万元;
(五)经举报后查获假人民币面额10万元以下的,按面额的5%奖励。
第六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柜面发现假人民币的,由本单位比照本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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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人民币奖励办法》
第十五条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
第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报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新版人民币的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主色调、主要特征等予以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新版人民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新版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
第十七条因防伪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改变人民币的印制材料、技术或者工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改版后的人民币的发行时间、面额、主要特征等予以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改版人民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改版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
第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发行纪念币。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
第十九条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但是,纪念币的主题涉及重大政治、历史题材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予以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纪念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纪念币支付给金融机构。
第二十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负责保管人民币发行基金。各级人民币发行库主任由同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担任。人民币发行基金是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保存的未进人流通的人民币。
人民币发行基金的调拨,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动用人民币发行基金,不得干扰、阻碍人民币发行基金的调拨。
第二十一条特定版别的人民币的停止流通,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兑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二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三条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回收、销毁。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2. 深圳福前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兑换虚拟货币嘛
这个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但否定了其货币属性。《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银行属于金融机构,是不可能提供虚拟货币的兑换服务的。但虚拟货币在我国却可以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例如福源币可以在福源币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比特币可以在比特币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
3. 中国人民银行县级支行可以兑换纪念币(钞)吗还有什么银行可以兑换
不兑换。各商业银行的对外窗口兑换。
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级行均不直接对居民个人办理业务,当然也就不直接兑换纪念币(钞),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纪念币(钞)都是根据分配计划,通过各商业银行的对外营业窗口对广大居民兑换。
4. fc虚拟货币国家有政策吗
有政策,在我国虚拟货币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通知
近期,一种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出来的所谓“比特币”(Bitcoin)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国内也有一些机构和个人借机炒作比特币及与比特币相关的产品。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三、加强对比特币互联网站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定和处罚意见,依法对违法比特币互联网站予以关闭。
四、防范比特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当密切关注比特币及其他类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征的虚拟商品的动向及态势,认真研判洗钱风险,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各分支机构应当将在辖区内依法设立并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督促其加强反洗钱监测。
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以及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如发现与比特币及其他虚拟商品相关的可疑交易,应当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调查活动;对于发现使用比特币进行诈骗、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
各部门和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各金融监管机构可以根据本通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5. 中国银行支行可以兑换外币吗
中国银行支行可以兑换外币,建议提前致电网点预约,看是否有足够的外汇储备。
1、办理手续
(1)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办理兑换业务。根据您办理业务的差异,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政策或我行反洗钱规定提供其他证明您身份、业务真实性的材料。
(2)银行办理外币兑换,按当天公布的即时牌价兑付。
(3)客户可凭账户或持现金到我行办理结售汇业务。
2、中国银行的大多数分行都能支持外币兑换。一般情况下,在西北等一些地区,从上午9:00到下午5:00,由于时间的差异,处理时间会整体上向后移动。
3、如果您需要提取外币现金,由于各网点外币储备情况不同,建议您提前与网点联系预约,以便为您准备足够的外币。
4、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多个线上渠道均支持外币兑换、现钞预约等业务,您也可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国银行官方服务热线95566。
指定银行是经国家批准可以经营外汇兑换业务的各类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等。在外汇兑换指定银行和法定外币兑换点之外的地方进行外币兑换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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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兑换注意事项如下:
1、兑换外币现金不宜过多
目前,很多银行都有开展兑换汇率的业务,可办理美元、港元、日元、欧元、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等大币种。
由于购物主要以刷卡为主,现金主要用来支出交通、吃饭等费用。银行理财师建议,尽量少换些外币。
2、国内换币时间不宜过早
对于有出境需求的居民来说,如何选择换汇时间也是一门学问。合理的换汇时间主要依据的是所换外币的汇率涨跌趋势。
3、小外币种国内先换美元
如果您要去的国家,使用结算的币种在国内各大银行不能直接兑换成当地币种,也不要着急,只需在国内银行中先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再在当地兑换成当地币种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中国银行
网络-外汇兑换
6. 是每一个支行都能外币换人民币吗 直接去不需要提前预约吧
可以,兑换外币在手机上操作也很方便,如果需要提取现金,最好预约以免空跑一趟。
7. 去中国银行支行外币可以兑现人民币吗有手续费吗
中国银行各城市各个分行都可以将外币成人民币,在中国银行用外币兑换人民币:
1、如果是用现金兑换必须到银行柜台方可办理,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填写结汇申请书方可兑换。
2、如果钱在卡里,则可以先在ATM机上自助兑换,之后到银行柜台直接取现即可。
3、网银兑换:登录网银,选择投资理财,点击结售汇,选择人民币结汇即可操作,然后到银行即可取现,不管哪个银行,外币兑换人民币时,均不收取手续费的。
银行是采用买入和卖出的价格不同,而获得差价收益的。
8.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成功落地全国首支数字货币理财产品是真的吗
这个里面有涉嫌欺骗,数字货币还没全部开通,仍处于试运行中,这样的理财产品就是 挂羊头卖狗肉!弄虚作假!数字人民币理财产品,在区块链运行下,资金流动是可以查询到的,但这家银行理财产品,虽是挂 数字人民币理财,但转入后,里面的数字人民币肯定不是去投资 数字货币相关产品,国家没有承认任何 交易类 虚拟数字货币(BTC、ETH、LTC等等),而是国家允许的大宗国债、股票、期货、贵金属等等,而数字人民币也就是你投资的资金流动情况,并不是能够掌握住的,这是很有大问题的。这是在打擦边球。
9. 一个身份证每个银行支行都可以预约一次纪念币吗
11月10日—11月25日预约,市民可持个人有效证件原件,通过官网或前往各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进行预约兑换登记。其中,大陆居民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户口登记簿;港澳台同胞凭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凭有效期内的护照。每个证件最多预约3枚纪念币和10张纪念钞。11月26日至12月16日,预约成功的市民可按约定时间,持在预约系统登记的证件、兑换码,到约定的网点办理兑换业务。现场兑换的时间为12月14日—16日。市民可持证件到承担兑换工作的金融机构网点现场兑换。代理他人预约的,须同时出示本人和被代理人有效证件原件、兑换码。各银行所负责的地区有所不同,工行负责办理北京、辽宁、安徽、湖北、广西、四川、贵州、宁夏八个地区,农行为吉林、江苏、湖南、广东、西藏、陕西、新疆、重庆八个地区,中行为天津、山西、黑龙江、浙江、河南、江西、甘肃、深圳八个地区,建行为上海、山东、河北、内蒙古、福建、海南、云南、青海八个地区。
10. 中国建设银行一个支行能发行多少枚纪念币
一个支行可以分配到的纪念币发行量是一定的。
基本上当地分行发行的多,都有四五百万,其他分行发行的少,也有一二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