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公司股东拿钱跑了
1. 股东拿钱跑路,属于民事,还是属于刑事
你说的这个问题,应当属于经济法律的实务问题。
股东携款潜逃,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报警!
如果携款潜逃被坐实,那么,我个人倾向于“刑事案件”,涉嫌的罪名可能是: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2. 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公司经常拿钱跑路
目前已经明确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有三类:
第一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第二是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第三是最后贷款人风险。
综上所述,充分考虑各种潜在风险,笔者认为像共投网这样的艺术品众筹理财产品值得我们学习,给了我们一种新思路。
3. 有限公司股东私自拿走公司资金怎么办
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情节严重的,属于犯罪。
你这个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
如果你想继续经营,建议把他踢出去,这种人不可靠。
抽逃资本的,公司有债务算他的,有收益,没他份。有司法解释的规定。
具体你可以咨询律师,不过要收费的哦,亲。
4. 公司法人拿钱跑了怎么办
找公司股东和实际投资人。
5. 公司注册后未经营,股东拿钱跑了,现公司进入异常名录,即是法人股东的我想退出,但股东找不到,怎么办
直接申请注销
原有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法人,不能重新注册新公司。
有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6. 2019年5月朋友介绍参与泰斯林虚拟货币市场,投资15万,不到一个月,公司跑路了。报案一人行吗
说实话,这种情况你自己报警也没用,这些已经骗贷跑的,你这个我万一应该是回不来了
7. 合伙做生意法人拿钱跑了起诉是啥案子
即使他是法人代表,但是他拿的钱是属于整个公司的钱,不是他个人的钱,所以他拿这个钱就是侵占,个人侵占公司的财产,这是职务侵占罪,刑事犯罪。
民事上来讲,他这个人对公司造成了侵权,也侵害了其他股东的权益。
8. 公司法人代表拿钱跑了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要承担公司的责任。以后再向法人代表追偿。
9. 虚拟货币公司要回收他们被公司的币,币给他们了然后不给钱能报案吗
虚拟货币公司一定是有问题的,如果你往里打钱了又提不了现和币兑不了现,立即向公安局报案
10. 虚拟货币公司倒闭后的案例
27岁的裘辉利用在网络公司任职的便利,私自将存有虚拟货币的账户解冻并低价销售,从中获取巨额利润。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裘辉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的判决。
2005年11月1日,裘辉在工作时发现公司的网络帐户中有三个存有虚拟货币的帐户处于冻结状态,于是私自将三个帐户解冻,将帐户内的虚拟货币16.24519万卡拉全部购买了公司的各种游戏点卡,共价值16.2万余元。裘辉将游戏点卡低价销售给他人,从中获利15万余元。2006年6月28日,单位找裘辉调查时,其承认了大部分犯罪事实,并退还公司12万元,余款被其挥霍。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裘辉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裘辉身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其所在公司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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