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虚拟货币账务处理
❶ 收到外币投资如何做账务处理,结汇的汇率差异如何处理!多谢大家了!
按照收到投资当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成人民币,不会产生汇兑差额。
借 银行存款 (外币*投资当日即期汇率)
贷 实收资本
❷ 现今投资虚拟货币不会亏本真的这个账怎么算望高人指点一二…谢谢了~
虚拟货币大部分做合约是会亏的,前段时间爆仓的很多,而做挖矿的目前国家不支持这方面,都在打压矿场,你可以考虑做其他的投资
❸ 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及收到投资收益的帐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❹ 投资虚拟币操作流程
不要投资虚拟币,虚拟币现在国家都定性为传销。
❺ 外币投资、结汇会计账务处理
美元帐户7月10日到帐79185美元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79185美元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
根据记账汇率折算差额计入
贷:实收资本
50万元
8月13日结汇5万美元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
根据记账汇率与结汇汇率折算差额计入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50000美元
希望能帮助到您!
❻ 由货币投资变为非货币投资如何帐务处理
我来回答:企业用非货币形式比如用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投资,其账务处理和货币性投资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都会增加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科目,都要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
如果你把外购的原材料对外投资,假定该原材料成本为50 000元,市场公允价值,双方都认可的价值60 000元,增值税额为10 200元。则投资方要给被投资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视同销售,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70 2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 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 200
结转用于投资的材料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 000
贷:原材料 50 000
但愿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笔者则不胜欣慰。特此回答!
❼ 请教关于外币投资款的账务处理
银行存款日记账,在欧元户明细账中,按折算后得出的人民币金额记账,同时登记10万欧元。
补充:
外币银行存款有专用账簿,上面能同时记载外币金额和对应的人民币金额。
去会计用品商店购买。
三栏式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好记录,因为外币银行存款要同时记录外币金额、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
❽ 收到美元投资,如何做会计分录,产生的费用如何处理
一、收到美元投资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美元*交易日的即期汇率)
贷:实收资本
二、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规定: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无论是否有合同约定汇率,均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而是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这样,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相等,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8)投资虚拟货币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第九条 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第十条 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第十一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第四章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第十二条 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二)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一)、(二)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折算:
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应当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第十四条 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 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第十五条 企业选定的记账本位币不是人民币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将其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
❾ 虚拟货币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虚拟货币投资风险较大,在我国已经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了。
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三条 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条 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投资虚拟货币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一条 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