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为什么禁止虚拟货币交易
Ⅰ 为什么要遏制虚拟货币风险
继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公告》,ICO交易平台被央行等七部委公告全面叫停之后,9月14日,比特币中国宣布停止平台上所有数字货币交易;火币网、OKcoin等比特币交易平台也相继宣布下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9月15日,火币网、OKcoin币行相继发布公告称,即日起暂停注册、人民币充值业务,将于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户即将停止虚拟货币交易。并将于10月31日前,依次逐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换人民币的交易业务。消息一经发布,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形成巨大冲击,比特币交易价格持续跳水,迅速跌破20000元大关,让比特币投资者看得惊心动魄。
目前,我国已经入场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投资者大致可分为两类群体,一类是长期看好比特币,不管政策怎么变,他们都愿意继续持有比特币。这类群体如果是具有风险承受力的投资者,其作出继续持有比特币的决策也无可厚非。另一类是短期的投机者,他们遇到政策的变化和价格的波动,可能就会抛出比特币变现退出。如果我国比特币交易平台停止交易,这类群体应该尽快在平台公告的停止交易时间之前变现或提现。作为另类金融市场的投资者,在政策信息非常明确之后,应该意识到比特币投资风险,放弃任何侥幸心理和非理性冲动。总之,不管是继续持有还是抛掉,都应该对比特币的风险有“愿赌服输”、“买者自负”的态度。
中国政府防控虚拟货币风险,对虚拟货币说“不”,禁止发行代币进行融资,停止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集中竞价交易,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防止比特币风险传染至我国金融体系,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举措。当前主权国家依然是世界政治的根本,这也是世界金融制度的特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试图挑战主权国家的货币发行权,要求货币发行去国家化等是行不通的。我国对于货币形态的数字化有着清醒的认识,也正在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央行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和数字货币研究所探索主权货币数字化。经过这一轮虚拟货币市场和监管的洗礼之后,我们期待,在央行主导下尽快推出我国自己的主权数字货币,助力我国数字金融早日走入全球化时代,继续引领全球数字金融的发展。
虚拟货币存在很多不可控风险,货币数字化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
Ⅱ 为什么支付宝和微信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啊
10月10日,国内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同时发声,禁止将平台使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微信为何会同时发声,记者了解到,这或许与近期某虚拟交易平台的一则动态有关。
支付宝、微信: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清退
国内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实际上,一直以来,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同样的,央行营业管理部2018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Ⅲ 虚拟货币交易缘何叫停
缺少监管,被不法分子利用,有非法集资现象!不是国家发行的货币为非法定货币!
Ⅳ 为什么中国人民银行,不封杀比特币
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你自己的电脑上装个挖矿软件,也能挖到比特币。央行不承认比特币,就是一种封杀
Ⅳ 禁止虚拟货币交易
的确不好控制啊,但是不控制也不行啊,当今中国的跑末经济现象很严重,说句不好听的话虚假成分太多,以目前的形式来看,中国人自己的生活水平本身就有很多问题,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更别说资金方面拉,再在网上搞什么虚拟货币,那么中国肯定会,出现覆水难收啊,虽然不好执行,但是一定要支持虚拟货币的发展。
Ⅵ 央行整顿虚拟货币 为什么禁止比特币
因为它是一种虚拟货币,是存在于互联网上的,具有很大的风险性,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比特币不是央行发行的,它是互联网的产物。
Ⅶ 为什么微信、支付宝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
10月10日,国内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同时发声,禁止将平台使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微信为何会同时发声,记者了解到,这或许与近期某虚拟交易平台的一则动态有关。
支付宝、微信: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清退
国内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实际上,一直以来,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同样的,央行营业管理部2018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Ⅷ 为什么虚拟货币在中国不合法
2013年央行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又传出央行约谈10余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要求其不得给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网站提供支付与清算业务。国内比特币价格从7000元左右一路跌至3300元。更有分析称比特币将退出中国,真的会这样吗?
加大了对比特币的监管力度
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称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此举导致比特币交易价格暴跌。
此后网络和果壳电子等机构宣布停止比特币支付,而近日又传出央行约谈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消息,支付宝和财付通关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窗口,导致比特币价格再跌。
更有消息称,银行与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作也不被监管层支持,这基本上关闭了比特币平台上充值和提现的可能,也就是阻断了国内比特币和人民币的相互兑换。
比特币交易平台如“比特币中国”和okcoin也恢复收取0.3%的交易手续费,并提高提现手续费至1%。有分析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大量投资者套现退出。
种种迹象显示,比特币在中国处境越来越恶劣。不过比特币退出中国的结论,可能言过其实。
一、比特币作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
央行虽然不承认比特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但是没有否认比特币作为一种商品的合法性,不禁止投资、买卖比特币。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二、比特币交易尚未崩盘
一位比特币玩家表示,目前比特币的交易价格并没有低到导致交易崩盘的地步。比特币的价格仍然高于比特币的成本价,即挖矿的价格。
三、交易渠道并未堵死
虽然部分第三方支付已经停止支持比特币交易,并且银行也不乐观,但是比特币交易平台还可以用其他第三方支付接口,或者用国外的支付接口支付。有比特币交易平台正在考虑将服务器转到国外。
上述比特币玩家表示,他有一次提现,是个人账户给他汇款。也就是说,比特币交易存在绕过第三方支付的可能。
同时,现金交易也是一种可能的交易方式。
四、比特币交易最大风险不是监管
比特币交易最大的风险不是政府监管,而是安全隐患。
比特币存在被黑客盗取的风险。如果出现大规模的比特币丢失,会直接影响市场交易的公平性,这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不过目前来看,比特币的安全隐患尚未完全暴露出来。
总体风险加大
必须承认,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导致比特币交易的风险进一步上升。
而且,交易门槛较之前显然也是大幅提高。
本质上说,作为一种投资手段,比特币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没有最终的人来接盘,即使比特币十分紧缺,也缺乏真正的价值,而只有有限的基于网上的使用价值。找不到最后的接盘者,比特币很可能就像泡沫一样,最终消失。
Ⅸ 央行发文严禁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是真的吗
1月18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本单位及各分支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通知中还显示,对于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应及时关闭有关交易主体的支付通道,并妥善处理待结算资金。
报道并援引潘功胜在该备忘录里的话称:“要始终对虚拟货币市场保持高压态势,严防虚拟货币风险再次集聚,消灭风险隐患于萌芽状态。”他并表示,全国及地方当局应该取缔提供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集中交易的场所,同时还需要禁止为虚拟货币集中交易提供担保和清结算服务的所谓“钱包”服务商、以及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务个人或机构。
Ⅹ 央行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的目的是什么
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
1、加强对虚拟货币互联网站的管理;
2、防范虚拟货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
3、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
4、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5、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