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虚拟币百科 » 虚拟货币审理

虚拟货币审理

发布时间: 2021-04-14 16:20:46

『壹』 伪造货币会被判多少年

伪造货币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或者币量200张以上的,就足以追究刑事责任。在量刑上伪造货币2000元—3万元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是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法律上也是规定比较严格的。

这只是个原则规定,具体还得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你可以网络一下“重庆冉缤律师”,直接和冉律师交流,他是重庆知名辩护律师,可以给你更详细的建议。

『贰』 民间借贷返还用虚拟货币当事人同意后又反悔法院怎么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所以,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过高的,法院不能支持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计付的利息,也不能一概地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倍或4倍去计付利息,而是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结合本地的经济状况和群众的生活水平来确定利率。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的规定精神,一般确定的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1倍是比较恰当的,但决不能高于4倍。所以,审判实践中那种利息约定过高便认为是高利贷而不支持当事人的利息请求和一概地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倍或4倍计付利息的做法都是不适当的。第1页共1页

『叁』 火币网被人告上法院,为什么

因在火币网上炒买比特币时发生亏损,陈先生将火币网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比特币52个、莱特币815个。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陈先生诉称,2013年11月21日,陈先生注册了火币网,成为火币网用户。之后,受火币网工作人员推介和高杠杆诱惑,陈先生在购买了比特币和莱特币,并以购买的比特币在火币网提供的链接网站上申请二十倍的相应金额,进行虚拟货币的二十倍杠杆期货交易。由于火币网的虚拟货币交易被火币网及内部人员操纵,并通过控制后台数据、虚假成交、突然拉升或下跌导致会员爆仓等方式进行虚假交易,导致陈先生在两年里亏损十几万元。
陈先生认为,火币网明知开展虚拟货币期货交易违反国家相应金融法律法规,但依然以高杠杆引诱和工作人员电话邀约等方式,诱使用户进行虚假期货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属于欺诈行为,双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应属无效。故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其损失的全部虚拟比特币和莱特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肆』 卖虚拟币的时候,如果收到了黑钱的话,需要返还吗

本想买币赚一笔,但不想发币方竟成了传销组织,涉嫌违法、犯罪;参与资金都将面临收缴。这时,买币款能否追回,就成了买币人最关心的问题。成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传销活动的上下层之间通常成立共犯关系;所募币款通常全部认定为违法所得。被骗加入后又推荐他人加入并因此获得代币、返现的,所获利得通常也将作为违法所得被追缴。那么被骗加入组织,是否还能追回自己曾经缴纳的“入门费”?

文章脉络:

一、追缴不一定没收,可获退赔;

二、 追缴的范围:成罪范围内的违法所得;

三、 买币款谁退谁:“违法所得”的计算。

买币款谁退谁:“违法所得”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只有“违法所得”才应当被追缴、退赔。违法所得,字面上看,是指通过违法(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所获取的财物。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涉案财物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供犯罪所用的财物、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

根据前述规定,违法所得依据产生违法所得的犯罪分为两类:

(1)取得利益型的犯罪中的违法所得;如盗窃罪、贪污罪、受贿罪中的盗赃物品、贪贿财产等;

(2)经营利益型的犯罪, 如高利转贷罪。

可见,违法所得不仅包括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即,原生的违法所得,取得利益型),也包括这些财物可能发生的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以及利用该财物而经营所获得的财产性利益(即,派生的违法所得,经营利益型)。对于前者而言,产生收益的活动本身即是违法的;收益就是违法行为的对象或结果。对于后者而言,产生收益的活动是合法的;只是用以产生收益的本金涉嫌违法。

前述两类违法所得产生的方式不同, 其追缴的计算方式也不同。对于取得利益型犯罪的违法所得而言,所取得的非法财产本身即是违法所得的数额;而对于经营利益型犯罪的违法所得而言,,则应当扣除正常经营所获利益。例如,在高利转贷罪中,违法所得通常是指利差所得,而并非全部转贷款的金额。

规范上,法律规定的态度也非常明确:1995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 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中指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的“ 违法所得数额”, 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从字面意义看, 这里的“ 违法所得”应扣除相应的成本。

司法实践中,一般也认为:实际购买产品的金额是合法经营的金额,应当予以扣除;而提供服务等没有实际产品的情况下(例如,非法行医等场合下的人力投入),相应成本不予扣除。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存在“人头计酬”等向“上线”返现的情形。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37号令)第八条规定:“在传销活动中,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

可见,向上线缴纳的“抽头”不是传销组织中本层级当事人的收入;而是上线的收入,应予以扣除,并计算入上线的违法所得数额中。在作为上线的违法所得收缴后,依据前文所讲,及时向下线进行返还。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26号)
为依法惩治伪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或者币量在200张(枚)以上不足3000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30000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 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三条 出售、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5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总面额在2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四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假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或者币量在400张(枚)以上不足5000张(枚)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0000元以上200000万元以下罚金;总面额在5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5000张(枚)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20000元以上20000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总面额不满人民币4000元或者币量不足400张(枚)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第五条 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5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2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条 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3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陆』 数字货币被骗能立案吗

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多名虚拟货币诈骗案的受害者称:他们向当地警方报案时被拒绝立案,理由是虚拟货币无法估价,难以达到盗窃罪或诈骗罪的起点损失金额。此种情况可能是受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影响。一般来说,诈骗等侵犯财产权的犯罪都有“数额较大”的立案起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但《公告》中明确指出,“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因此,公安机关难以认可交易平台所显示的虚拟货币价格,在受害者遭遇虚拟货币诈骗时也难以对虚拟货币的价值做出估算,进而无法确定案情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柒』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

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

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7)虚拟货币审理扩展阅读: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捌』 诈骗虚拟货币构成诈骗罪吗如比特币之类的

1、网络虚拟货币虽不能完全等同于货币等传统意义上的财物,但在特定的场合下,行为人可以通过对虚拟货币的占有实现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因此以虚拟货币为对象的诈骗行为,同样可能危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也应当作为犯罪予以惩处。
2、如果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检察院不能批准逮捕,就应当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还要经过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玖』 伪造货币罪量刑最高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对伪造货币罪的处罚,刑法规定了两个档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二档是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变造货币罪的处罚,刑法也规定了两档刑:对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参照《解释》第4条第4款的规定,伪造人民币,总面值在3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1500张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 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 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热点内容
电话套餐合约期怎么查 发布:2025-06-24 23:04:04 浏览:237
蚂蚁金服区块链签约 发布:2025-06-24 23:00:42 浏览:726
usdt是泰达币在中国合法么 发布:2025-06-24 22:57:36 浏览:332
福汇比特币一手多少保证金 发布:2025-06-24 22:56:20 浏览:683
区块链产业补短板 发布:2025-06-24 22:35:47 浏览:457
三体作者点评元宇宙 发布:2025-06-24 22:35:43 浏览:822
芝加哥上线eth期货8日几点 发布:2025-06-24 22:33:50 浏览:435
区块链十月份跑路 发布:2025-06-24 22:25:41 浏览:113
53T矿机一天 发布:2025-06-24 22:18:34 浏览:117
eth钱包余额多久结算 发布:2025-06-24 22:04:17 浏览: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