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传销成公安打击
1. 虚拟币诈骗,传销犯罪在严监管下还能坚持多久
虽然虚拟货币管理比较困难,但是可以依据银行法和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监管和制裁。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允许给虚拟货币办理结算,这样虚拟货币在中国就没有交易市场。然而,虽然国内没有结算市场,但虚拟货币可能会选择到境外去结算,因为虚拟货币是依附于互联网的,在哪个国家结算都可以。
而通过在国外某个网站建一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供人们进行交易,这样管理起来会比较困难。而国内也有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偷偷为虚拟货币提供结算服务,这种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给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现在正规支付结算经营机构都不允许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结算通道,但非正规机构仍然可能会在暗地里提供结算服务。即使对非正规机构都进行清理整顿,某些人还可能会选择去国外实施类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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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虚拟货币监管而言,应该注重于防止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的功能,以及通过虚拟货币从事非法行为,即强化对虚拟货币功能和用途的监管。要重点关注虚拟货币是否作为货币来使用,不仅仅是从货币的客体形式看是否属于伪造和变造人民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使货币职能的任何客体,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而以代码形式呈现的虚拟货币,只要是被作为货币来使用,那性质就相当于假币,都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和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监管和制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多地严打虚拟货币交易 专家:重点监管功能用途
2. 我被传销骗了五万多元钱能要回来吗。现在那个传销组织已经被经被警察打击掉了。我现在该怎么做
一、被传销骗的钱,基本等于石沉大海,拿不回的。如果公安机关已经打掉这个传销组织,追回一部分钱,可能多少能拿回一点的。
二、发现传销组织报警有用,应及时报警,并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
1、传销行为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一般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我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之一,是国家打击对象。
3、公安接到报警后应及时进行侦查,解救被害人,追究组织、领导者的责任。
3. 既然mbi被列入传销公安为何不查封它的实体店
mbi是否涉嫌传销活动,由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根据其行为认定,但是如果实体店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就无权查封它的实体店,我国任何行政机关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维护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
马来西亚MBI公司以游戏理财MFC为幌子,其运营模式符合庞氏骗局中的拉人头,投钱,发展下线等特征,被公安、工商等部门定性为传销。
其实咱们正常人看到这样的图片基本就可以确定这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公司做出来的宣传图片,他们的头目MBI国际集团主席张誉发经常飞赴各个国家进行市场探索。一个极具政府背景的牛叉人物。2012年被告人何振球通过马来西亚籍人员张誉发加入马来西亚MBI国际集团,何振球明知该活动涉及传销,仍在我国境内发展会员,其账户名下直接 或者间接发展的下线账号多达20余万个。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何振球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中国政府回应
中国工商、公安等部门已明确认定马来西亚MBI国际集团为传销组织。请自觉远离和抵制此类传销,参与此类传销,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不要等到上当受骗再埋怨政府打击力度不够,政府已经多次发出警示信息,请大家提高警惕,遇到此类投资诱惑,可以到当地公安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工商部门咨询或举报。
采取措施
2017年年中,MBI在马来西亚当地遭到官方调查。
2017年,马来西亚与中国警方,对MBI展开打击行动,并已有组织者因传销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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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I的运作手法完全符合传销的行为特点:我国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做了明确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1、参加该组织需要交纳100——5000美金元不等金额的入门费用,通过交纳入门费获取资格。
2、通过拉人头发展人员组成层级关系。该组织虽然宣称静态+动态,但是从其制度设计上看,动态拉人头发展人员才是其吸收新资金进入的唯一渠道。
3、通过广告奖金、娱乐奖金、游戏奖金的方式,采用多层次计酬
4. 发现传销虚拟币团伙可以去公安局报案吗
当然可以去报案的。关键现在对虚拟币没有一定确切的管理办法。具体你应该去公安局咨询一下。
5. 公安部为什么不打击虚拟货币传销
公安部不是不打击,而是一直都在尽力的去打击。但是中国太大了,传销在国内是很难完全禁止的。互助金融四部委都发布过风险提示,但是仍旧有很多人在玩,最终损失惨重。各地警方也传出打掉了多个数字货币传销窝点。
当然,虚拟货币也不完全都是传销,例如比特币、莱特币DECENT等等。
6.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
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
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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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7. 莆田市公安部门对虚拟货币变相传销的有什么对策
虚拟货币传销骗局是很难定性的,维权难度也很大,因为受害群体分布在全国各地,金额也都不打,权责不清。地方公安机关对此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当做一般的传销骗局对待。
许多公关机关人员其实是不懂虚拟货币的,对虚拟货币传销骗局更是一窍不通,谈何对策啊。只能依靠自己平常提高警惕,不要被利益所毒害。
8. 我是传销受害人,耍向公安部举报传销头目,公安部打击传销举报电是多少
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工商管理机关进行报案。
《禁止传销条例》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