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给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㈠ 央行发文严禁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是真的吗
1月18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本单位及各分支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通知中还显示,对于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应及时关闭有关交易主体的支付通道,并妥善处理待结算资金。
报道并援引潘功胜在该备忘录里的话称:“要始终对虚拟货币市场保持高压态势,严防虚拟货币风险再次集聚,消灭风险隐患于萌芽状态。”他并表示,全国及地方当局应该取缔提供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集中交易的场所,同时还需要禁止为虚拟货币集中交易提供担保和清结算服务的所谓“钱包”服务商、以及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务个人或机构。
㈡ 中信银行宣布,禁止账户用于比特币交易,这会给货币市场上带来什么影响
由于近期比特币等一些数字货币或者加密货币的热度提升,导致现在比特币等一些虚拟货币的价格在不断提高,所以很多人都跟风进入进行挖比特币或者是其他的虚拟货币,这也导致了各个国家对于监管相关货币越来越严格。
除了中国在内,及时包括印度等很多国家都是明确禁止比特币经营交易,甚至禁止本国人拥有比特币。
对于比特币以及数字加密货币来说,它始终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它的出现也是导致了全球很多产业的影响,特别是对于一些芯片产业。所以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应该遵守当地的法律,嗯,以中国为例,虽然中国是明确禁止的,但是对于很多国家他们都有开展相关的比特币的服务,所以比特币是否违法,目前仍然不可以完全的确定。
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他确实破坏了全球的金融市场,特别是对于现在疫情所导致的经济下滑,还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对于实体经济的影响也是非常严重的。
㈢ 支付机构不能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吗
近日央行营业管理部下发《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各单位应于1月20日将自查情况、已采取措施等上报营业管理部。
这并非监管部门首次对虚拟货币交易进行限制。去年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曾明确指出,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㈣ 如果以区块链为支持的虚拟货币成为法定货币,中央银行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央行数字货币对支付、货币政策的影响
关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不断推进将带来的影响,今年被越来越多的学者和相关人士讨论。姚前在3月份发表的《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的影响》、《央行数字货币:对货币体系的优化及其发行设计》两篇文章中,王信在7月份的研讨会上均有相关表述。互链脉搏将他们提出的影响,整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化支付体系
姚前指出,在支付方面,央行数字货币为银行间支付清算创造了一种新的模式。引入央行数字货币之后,央行无需坚持传统模式,即私人部门提供支付服务、央行提供价值担保。基于央行数字货币,支付无需依赖第三方服务,从而扩大了现有法定货币的支付网络。央行数字货币克服了纸币的缺陷:通过收取管理费,可以实现非常规货币政策的负利率目标;基于可追踪性,能够进行反洗钱、反逃税等;发行、交易、贮藏的成本大大降低。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在其文章《数字货币辨析》中,有提到“支付即结算”是法定数字货币的显著特征,法定数字货币可以实现可控匿名的点对点交易,具备了先进高效、便捷、货款即时两清的优势,信息流、资金流天生合一,无需后台异步清算、结算与对账,通过加密签名转换即可实现前台点对点价值转移和隐私保护。
二、提升货币政策有效性
王信提到,央行货币的数字化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成为一种计息资产,满足持有者对安全资产的储备需求,也可成为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限,还可成为新的货币政策工具。
姚前也指出,基于合理的机制设计,央行数字货币不仅对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的影响“中性”,而且可成为一种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央行数字货币具有时间依存、部门依存、贷款利率依存和经济状态依存四大特性。因此,央行能够减少货币政策传导的时滞,防止货币流通在实体经济之外,提高基准利率对贷款利率影响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以及进行逆周期调控。
三、保持金融稳定
姚前在文章《央行数字货币:对货币体系的优化及其发型设计》中指出,央行数字货币在金融稳定方面,可以通过增加银行存款向央行数字货币转化的摩擦和成本,避免 “狭义银行” 影响。
㈤ 银行员工可以参与虚拟货币吗
虚拟货币是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其中的,这个和你的职业不存在任何的关系的。央行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成了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但否定了其货币属性,现阶段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各金融机构也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瑞泰币、莱特币、微盟币、狗狗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作为比特币的小弟也同样适用。因此,银行员工是可以参与其中的。
㈥ 虚拟币诈骗,传销犯罪在严监管下还能坚持多久
虽然虚拟货币管理比较困难,但是可以依据银行法和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监管和制裁。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允许给虚拟货币办理结算,这样虚拟货币在中国就没有交易市场。然而,虽然国内没有结算市场,但虚拟货币可能会选择到境外去结算,因为虚拟货币是依附于互联网的,在哪个国家结算都可以。
而通过在国外某个网站建一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供人们进行交易,这样管理起来会比较困难。而国内也有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偷偷为虚拟货币提供结算服务,这种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给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现在正规支付结算经营机构都不允许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结算通道,但非正规机构仍然可能会在暗地里提供结算服务。即使对非正规机构都进行清理整顿,某些人还可能会选择去国外实施类似行为。
(6)银行不给虚拟货币提供服务扩展阅读:
对于虚拟货币监管而言,应该注重于防止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的功能,以及通过虚拟货币从事非法行为,即强化对虚拟货币功能和用途的监管。要重点关注虚拟货币是否作为货币来使用,不仅仅是从货币的客体形式看是否属于伪造和变造人民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使货币职能的任何客体,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而以代码形式呈现的虚拟货币,只要是被作为货币来使用,那性质就相当于假币,都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和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监管和制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多地严打虚拟货币交易 专家:重点监管功能用途
㈦ 为什么支付宝和微信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啊
10月10日,国内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同时发声,禁止将平台使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微信为何会同时发声,记者了解到,这或许与近期某虚拟交易平台的一则动态有关。
支付宝、微信: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清退
国内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实际上,一直以来,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同样的,央行营业管理部2018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㈧ 中币网是现在中国互联网上最大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吗是不是政府开设的可靠真实合法官网
看新闻: 虚拟货币本身就是违法的,怎么可能有政府官网。
2018年1月18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本单位及各分支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通知中还显示,对于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应及时关闭有关交易主体的支付通道,并妥善处理待结算资金。
据了解,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
1月14日,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和相关企业表示,将采取联合治理模式,携手更多的政府部门和企业,打击网络黑色产业链力度,共同构建“网络安全共同体”。
央视并援引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负责人李旭阳评论称,市场上活跃的代币有2000多种、传销平台超过3000多家,此类犯罪涉案金额和危害都非常大。
由于担忧过度投机、洗钱和逃税,国外市场的部分政府机构对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也持有强监管态度。韩国已宣布实施虚拟货币交易实名制,印度财政部此前就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交易的风险向投资者发出警告,称数字货币投资如同“庞氏骗局”。
据路透社1月16日报道称,路透看到一份政府会议内部备忘录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认为,应该禁止虚拟货币的集中交易,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个人或机构。
报道并援引潘功胜在该备忘录里的话称:“要始终对虚拟货币市场保持高压态势,严防虚拟货币风险再次集聚,消灭风险隐患于萌芽状态。”他并表示,全国及地方当局应该取缔提供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集中交易的场所,同时还需要禁止为虚拟货币集中交易提供担保和清结算服务的所谓“钱包”服务商、以及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务个人或机构。
㈨ 中信银行禁止账户用于比特币交易,虚拟货币应该被打压吗
我觉得虚拟货币应该被打压,因为虚拟货币只不过是一种资产泡沫。
有些人会特别看好虚拟货币的前景,他们认为虚拟货币终将取代我们目前使用的传统货币。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虚拟货币只不过是打着取代传统货币的旗号,但却被传统货币所控制,这是一种非常尴尬的现实。
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中信银行已经对外发出了明确通知,以后将禁止所有账户用于比特币交易。这是一个非常爆炸性的消息,虽然并不是所有的比特币交易都通过中信银行进行。但当一家银行开始禁止比特币交易以后,接下来会有很多银行做出跟风行为。这就意味着比特币交易将会成为很多银行的限制内容,并不利于整个比特币的行情。
㈩ 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涉嫌违法,什么才是虚拟货币交易服务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声抵制虚拟货币炒作,并认为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涉嫌违法,引发了人们的关注。至于什么是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其实非常简单,只要符合给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业务、兑换业务、买卖业务,为虚拟货币交易所、交易商提供引流、客户识别以及信息展示等,都属于虚拟货币交易服务。
总的来说,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主要包括以上两点。而且在我看来,一旦打击了虚拟货币交易服务,那么可以说是打蛇打七寸,整个币圈可能都会为之崩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