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引流骗局
㈠ 这类虚拟货币的交易潜藏巨大风险,虚拟货币洗钱犯罪背后有啥“套路”
自比特币发行之后,虚拟货币大行其道,这种由区块链技术产生的虚拟货币由于其隐蔽性,一直伴随着各种洗钱犯罪。由此在虚拟货币进入中国之后,中国政府直接禁止虚拟货币交易,但是依然有很多人执迷不悟。
由于杠杆放大了风险,波动稍微大一点就会导致爆仓,这也是正是这些骗子团伙希望出现的情况,因为只有投资人亏损的钱才是所谓的区块链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背后骗子团伙赚的钱,就跟十年前国内出现的一大批炒原油期货的骗子平台一样。
㈡ 虚拟币交易平台是骗人的吗会不会跑路啊
一、分类
1. 数字加密货币:依靠密码技术和校验技术来创建,分发和维持的数字货币。密码货币的特点在其运用了点对点技术且每个人都可以发行它。例如 比特币 莱特币
2. 山寨币:模仿数字加密货币理论,套用区块链等数字加密技术,在不同行业领域内发行数字货币。
3. 空气币:凭空捏造应用背景。以区块链等技术做包装,随意构造价值体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庞氏骗局为手法坑骗投资者。
二、盈利模式
1. 数字加密货币盈利模式主要分生产,和投资炒作两种。生产又称挖矿,不同的产品不同的生产模式。其原理为通过计算机进行数字运算计算最终得到符合公式的加密字符串。投资炒作跟投资普通金融衍生品一样,买涨买跌,随着市场供需关系的改变,货币价值也会周期性变动。
2. 山寨币:前期利润类似庞氏骗局,用直销的手法进行客户层次搭建。以后期投资者本金为利润来源。与空气币的区别在于,其一,有一定理论应用基础,比如应用到互联网流量,农业应用等方向。 其二,后期通过运作,能够产生一定货币价值。其三,有一定流通性。
3. 空气币:山寨币加强版,赤裸裸的诈骗。高回报,快速聚集资金。
三、法律定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允许发行,交易数字加密货币,其合法性受质疑。主要原因是数字货币监管困难,恐对流通货币产生制约。另由于数字加密货币无实体价值支撑,经济泡沫巨大易产生金融系统风险。
2. 同上,因目前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于山寨币的监管还有待加强。因此此类业务为市场现行主体。发币方多设在马来,新加坡等监管相对松懈且金融市场相对开放的地区。
3. 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性为金融诈骗。 发行主体一般在缅甸,柬埔寨等军事保护势力较为盛行地区。从中国大陆地区募集资金后,向当地军方缴纳保护费。随后在境外指挥境内犯罪。
㈢ 韩国一虚拟货币交易所敛财98亿元,该如何避免落入骗局
提高自己的警惕心,不应该去贪图一些小便宜,这样就可以避免落入骗局,摆正自己的心态。
㈣ 虚拟货币是骗局吗
这就是关于比特币是不是庞氏骗局的问题。
庞氏骗局是一种诈骗性的投资运作,它是利用投资者自己的钱作为回报支付给投资者,或者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支付给老投资者,而非通过公司本身经营所赚的钱作为回报。当没有足够的新投资人加入便导致庞氏骗局瓦解,最后的投资人便会蒙受损失。
比特币是一个无中央管理机构的自由软件项目,因此,没有人能够对投资回报做虚假的陈述。就像其他主要货币,如黄金、美元、欧元、日元等,比特币不能保证购买力并且汇率是自由浮动的。由此导致的波动性使得比特币持有者无法预测获利或损失。事实是,由于其有用的和有竞争力的特性,比特币正在为成千上万的用户和企业所使用。
㈤ 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是不是骗局
基本套路:传销数字货币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机构控制,早期为吸引投资人投资,可能会将货币价格炒得很高,一旦时机成熟,就集中进行抛售,价格一落千丈,投资者最后血本无归。
数字货币传销一般具有三大特点:
1、是有实在的产品——数字货币,而且被包装得很高级。
2、是参加者可以获得拉人头奖励,奖品是数字货币本身。
3、是数字货币会随着参与骗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数字货币升值周期,参与者可获得数字货币的数量也会增长,参与者包括最底层参与者也会获利,但是进入贬值周期,底层参与者往往损失巨大。
2017年,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了《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这份指南点名26种所谓数字货币都是披着或者疑似披着数字货币的外衣进行非法传销的项目。分别是:珍宝币、百川币、SMI、MBI、马克币、暗黑币、MMM、美国富达复利理财、克拉币、V宝、维卡币、石油币、华强币、CB亚投行香港集团、币盛、摩根币、贝塔币、世通元、U币、聚宝、21世纪福克斯、万喜理财、万福币、五行币、易币、中华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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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辨别数字货币是否是传销货币:
1、发行方式
虚拟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是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每个不同的终端节点负责维护同一个账本,而这个维护过程主要是算法对交易信息进行打包和加密,而传销货币则主要由某个机构发行,并且采用拉人头的方式获利。
2、交易方式
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来完成交易。而传销货币则有某个机构自己发行,并且自建平台来进行交易。
3、实现方式
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在Github社区维护。其总量限制的参数和方式,均显示在开源代码中。而传销货币的开源是完全抄袭别人的开源代码,且没有使用开源代码来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质跟Q币一样是可受网站控制的。
4、是否给出源代码链接
一般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都会在官网的显要位置给出源代码的链接,这样做是为了公开透明地展示货币系统的运作机制。而传销货币重点宣传的是充值购买交易流程,但并不提及其运作机制,甚至网站都没有源代码的链接地址。
5、官网是否是https开头
一般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的官网和交易网站地址都以https开头,其目的是这类网址可以很好地保护用户的数据不被非法窃取。但传销货币的官网、交易网站等在内的相关网站都没有以https开头。
㈥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
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
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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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㈦ 互金协会为何再度提示境外虚拟货币交易风险
互金协会表示,目前,有关管理部门对境内ICO行为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其间有部分投资者转向境外开展相关活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政策,境内投资者的网络访问渠道、支付渠道等可能会受到影响,投资者将蒙受损失。据了解,近期,随着多个国家都注意加强对“虚拟货币”领域的监管,有的境外交易平台可能会被所在国政府强制取缔,有的境外交易平台因存在明显的合规风险已被限制访问。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曾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㈧ 韩国曝出虚拟货币骗局,骗子是利用什么手段行骗的
最近韩国爆出了一桩打着虚拟货币幌子的骗局,根据初步的计算,此次的骗局大概有6.9万人被骗,一共被骗了约合人民币221亿元,而此次的受骗人群基本上全都是老年人。
这次的骗局主要是以承诺高额回报,骗取投资者基金,并且把新加入的投资者基金用于支付老客户的投资回报,但是此次的投资却没有任何的实际投资,这种骗局基本上是金字塔式的累积资金,而身处在这种骗局的人们,大多意识不到自己被骗,反而在期望着自己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高收益。
总的来说,市面上的各种各样骗局,基本上都是会给投资者一个短时间高收益的回报,这种心理暗示投资者看到这样大的利润,所以自然会投入自己的金钱,大家平时在网络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投资信息,或者说高薪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辨别信息的真假,否则很有可能会落入诈骗传销等等骗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