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虚拟货币传销项目
『壹』 威海虚拟经济是传销吗
威海虚拟经济那不是传销,那只是对经济计划的一种预算方式罢了
『贰』 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是传销吗
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是传销。
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即LCF物联网数字货币,该项目是2019年2月1日,公安部公布的43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虚假项目和组织之一。
物联网数字货币声称由于中国在未来物联网的主导地位,国家要创立一个“中国物联网综合数字货币平台”,是真正的国家项目。
央行声明:LCF物联网数字货币,是假冒央行名义的骗局,央行已明确声明,将来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1、不会用微信和微信群做数字货币推广。
2、任何人只需直接到银行柜台,既可以直接开户办理,使用方法就是银行的网上银行。不需要推荐人、不需要微信报单,不需要物联网注册。
3、不会送什么积分,也没有积分兑换。
4、不会增值拆分,买多少是多少。
5、不会有:群主、大区经理、大区总监、讲师这种身份
6、还没有明确发行时间,尚在研发中,不会很快发行。
7、只会通过各商业银行发行,不会通过任何个人公司发行注册。
(2)威海虚拟货币传销项目扩展阅读:
网友“山水”日前收到一条信息,内容是关于“LCF”,他拿捏不准这里面是否存在猫腻,于是向威海晚报求证。
信息是这样的:“LCF物联网群,具体说是中国政府和罗斯柴尔德家族联合打造的物联网+虚拟数字货币+原始股+消费返利的综合性平台,是为中国老百姓量身定做的一个致富平台,前期由罗斯柴尔德家族让利10个亿赠送积分给优质会员,目前到开盘前有机会获赠1000—20000积分,1积分1LCF币=3元人民币。
优惠期过后,拿到编号的人,意味可以注册会员,注册会员成功,可以在自己账户上看到公司免费赠送你的积分。积分可以做什么用?
赠送的积分可以在平台内部流通,购物、旅游、买保险。正式开盘后,平台将对接5万家商铺,10万种国内外名优产品,100款接地气保险,500条精品旅游线路。前期赠送的积分,我们是零投资,零风险,不掏一分钱哟!”
记者为此咨询了威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经侦部门表示,该项目已被国内多地警方确认为涉嫌非法传销、非法诈骗,其传播模式符合传销定义。主要诱骗对象是对互联网不太懂的家庭妇女、中老年男子等。
通过注册免费送虚拟积分、岗位等诱惑不明真相人员加入组织,并不停地发展下线,换得所谓的虚拟积分。进群以后,首先修改昵称,报个人资料,并通过文字、讲课、语音分享等进行洗脑,然后进行诈骗。市民遇到这种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落入圈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物联网数字货币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安部公布43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虚假项目和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齐鲁网-威海警方给您提个醒:“LCF项目”不靠谱 千万别信
『叁』 上东威海有个项目一次性投资43800,是传销吗
你有没有进行到最后?有没有投入后损失了钱财?如果有的话可以报警,没有的话就不能定性为骗财。传销不能完全定性为贬义词。
『肆』 威海传销手段最新49800元,是主要拉人头,有一进三出、保本基制、完美出局,都是些鬼话!
我19年11月底去的,是我老婆带我去的,现在是妻离子散,本没弄回还欠好多债,老婆孩子到现在音信全无,希望政府部门要把那里传销窝点铲除,不要一味地保护地方经济,尽快打击,传销在那已有7,8年了,保一方平安,保社会安宁,
『伍』 山东威海传销49800我一个朋友要带我去威海考察项目,我担心是不是搞传销
通过以下几点辨别是不是传销
1、传销都会以帮你找工作而且工资高和做你男女朋友为借口;
2、打电话一般在3分钟内,有时打电话不接,因为他们在听课有时不能接电话或是很久才接电话那是他要找个让你觉得你不怀疑他是做传销的。
3、问她的具体地址,他一般都不会告诉你的,有时也会,你可以多问几次,她可能会说你不信任她,会生气(如果她是你女朋友的话)。
『陆』 山东威海49800的民间互助理财的幕后老板是怎么骗钱的
给你们个标准答案!!!
朋友,你是不是听了“民间自愿互助理财”的模式后,感觉热血澎湃,非干不可呢?那么请仔细阅读以下文字,再找3个你以为较亲近、较有头脑的人帮你分析一下这个事情,冷静3天后,再做决定。当然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这种模式大体是这样的,以谎言邀约,不限制人身自由,考察期间吃住免费,连续5-7天上课(或许你不认为是上课,而只是人们之间的交谈而已),正是这个过程,应用了心理学的虚假真实效应和从众心理。心理学研究一致认为,重复表述一个观点能让这个观点变得可信起来,而不论它实际上有多么不靠谱。甚至能让你无法用以前正确的知识储备和常识来对事情对错进行判断。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你去之前不告诉你去干什么,而采取谎言邀约的方式。你还没意识到,事情一开始你就被骗了吗?交纳49800元入伙费,介绍朋友进来赚钱,宣称行业未立法,国家不打击,也不提倡。模式没有资金池,钱24小时就被分配完毕,实行公排,跳排,允许合作抢点,提前进入更高层级,提前获得收益。公平,互助,宣传1-2年就能挣120万,发展不行还能保本出局,采用3倍倍增,出局制。宣称类似于养老保险、彩票一样国家允许存在,养老保险有这么高的回报率吗?你交了多少年,老了后才拿多少钱,是一样的吗?彩票中奖率只有万分之几,你们这个行业赚钱的概率也只有这么点的话,我还做什么?
下面分析一下,这个行业最大的漏洞,这个骗局的本质。
1, 行业不合法,是传销,查一下国务院2005年发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有明确规定。不要以为不限制人身自由,就不是传销了。实在是无法判断的话,去找律师咨询一下。为了自己的血汗钱不被骗,应该去咨询一下律师,记得要自己去找正规律师事务所,不要让已入伙的人推荐。
2, 客观的说有赚钱的,不过赚钱概率1-2%,只有几个上层操盘手才会赚钱,剩下的都会或多或少的赔钱。为什么这么说呢?大部分时候都是很长时间连盘都翻不了,或者被举报打击遣散回家,要钱都不知道向谁去要,最后不了了之。我们想一下,既然有赚钱的,就肯定就有赔钱的,因为这个分钱游戏本身不产生任何财富增殖。有拿到120w,450w的,得有多少个后来者填这个坑。即使如他们所宣传的8到10个月发展不好,经历2次翻盘,就会拿到51000元,从系统中被弹出。但是这期间你的精力、时间、花费呢,这不算是成本吗?不干到一定层级,不知道这里面的猫腻。最大的漏洞就出现在有人出局时人员的重新排列与合作抢点机制。由于翻盘时就需要拆分成3个团队,并且同时也有很多人没资格上C级而出局,此时人员需要重新排列组成团队,此时领导会根据喜好把能干的放在一个团队里,没有发展潜力的放在另外的团队里,让他们自重自灭,排挤他们,爱什么时候翻盘就什么时候翻盘,拿不回本钱怪你们自己发展不行。再说一下里面的“4+1”、“5+2”合作抢点机制,让个别人跳过了A,B层,直接上c级先于大部分人开始拿钱,等于变相的剥夺了大部分人平等的分钱机会,这本身就不是很公平。不熟悉行业规则,是不会知道的。这个事情就是个分钱游戏,后面的人交的钱分给前面的人。博傻游戏而已,利用了人们贪婪的本性,都希望自己不是最后的接盘者,岂不知你成为最后接盘者的概率高达99%。
3, 干上后你会发现,时间耗不起,说是八个月发展不行保本弹出,那只是理论计算时间,实际操作起来,发展人太难了,叫上十个朋友来,不一定会有一个干的,在一次次的失败中,你的激情就会被消耗掉了。这是个漫长的过程,同时承受巨大的压力,团队发展太慢,介绍来的朋友已经开始怨恨自己骗人,还整天担心被打击,进退两难。
4, 发展人员太难:首先,49800钱太多,门槛高,有人想干也没钱,二是人们现在防范意识大大加强,都有很强的判断力。
5, 后续持续投资,到C级后,租房、吃、住、新人考察等支出到时就得支出,一条线上c级后,都不见得能赚钱。
6, 国家为了社会稳定,是不会允许这种破坏社会安定的金融乱象存在的。尤其现在各种资金盘,互助盘,虚拟数字货币(比特币应该都听说过),倒闭、跑路的太多,影响太坏了。钱宝网刚刚倒下,涉及资金500多亿,钱宝网的投资者们还在北京上访,18年国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定下基调,要下重手整治金融乱像。被打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2018年1月19日广西北海又抓了43个传销头目,网上都有相关报道。上海”8.04“传销案,5000多份传销人员资料摞了几米高。生活水平“一夜回到解放前”,岂不悲剧!
7, 花两年的时间和精力,明白一个骗局,或工作没了(上c后要辞职做全职,异地蹲守),或钱没了,朋友也没了,损失太严重了。
8, 该模式96年进入中国,已经20多年了,已经不是“先机”了,市场被开发的差不多了。傻子已经学精了,不再傻了。博傻游戏,没傻子怎么玩?
9, 你看到的团队领导开好车,戴名表,态度和蔼可亲,团队关系融洽那只是他们工作需要,包装出来骗你的。 在金钱面前他们已失去了基本的道德底线,他们明明知道是骗人的,但还是会昧着良心来骗人。
赚钱是要靠机遇、抓先机、冒险、符合“二八定律”,但这个绝对不是先机、更不是机遇、这个险不值得冒!大部分普通人都不适合干这个行当,因为我们不够厚黑、不会忽悠,没有那么多的朋友让我们去发展。
10, 转载一个北京“民间互助理财”传销亲历者写给传销者的忠告公开信
某总及嫂子,你们好!
已从北京顺利返回,十分感谢多日的招待!但小弟有几句知心话如下,请勿见怪。
互助理财,风险共担那没问题。但与您所做之事无关。任何投资都有风险,任何利润均包含劳动。否则就是骗局。
本次北京之行,乃今生之一大耻辱也。唯念老兄平日待小弟不薄,此次亦无强迫之举,感激之余,愿以诚相告。以尽兄弟之情,及民主党派会员之责任也。
马克思说,不劳而获,谓之剥削。此乃资本主义及一切私有阶级必然灭亡之根本也。今之未亡,时未到也。
具体到本次事件,问题如下:
一,所有有关国家政策,领导人讲话的视频,均为重新编辑,加入非法内容,绝非原版。不过用移花接木的办法骗人尔。什么国家项目,隐形经济,不允许当地人参与云云,全是扯蛋。不过为控制他人方便尔!相信老兄嫂子心知肚明。
二,所谓此项目为打造7亿中产阶级更是胡说。请问,就按出局赚150万计,达到7亿人均150万,得多少入门者?中国有那么多人吗?更莫说赚450万得多少人垫底!仅此一项,即为骗局。既使一定时期内未遭有效打击,且发展顺利,也只会有少数人得利,而多数人必然受害。根本不是什么分享经济,而是典型的非法敛财!
三,说什么没有商品,不是传销。则连基本经济常识都不懂,难道钱不是商品?每分钱里都包含着一定量的劳动,钱是货币化的商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用以方便交易的特殊商品而已。我看不是不懂,而是偷换概念,蒙骗无知之人而已。
四,说什么一次性投入,只交4万9千8,再不交钱了。难道4万9千8不是钱?怎么不符合非法传销要件?且此款竟与出款人无关,由上线各级人员瓜分,说什么先当老板,给别人发工资!请问他人凭什么瓜分此款?不劳而获,是何道理?况且一旦交钱入门,即被牢牢拴住。北京岂是容易待的?衣食住行不要钱?若长期拉不下人,怎么办?成本只会无限上升。而拉下人,不过转嫁风险,又害一人而已。拉人越多,害人越甚!故诚劝兄嫂,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小弟之诚心也。否则,小则害人害己,大则祸国殃民。小弟不愿见到,更不忍老兄铸成大错矣!
国家政策虽好,允许民间资本互助互动,适当发展,获得利益,但决不是老兄所言那样。
小弟肺腑之言,若有得罪之处,诚望老兄见谅也.!
发表此信,希望更多人看到。一避免上当,天上不会掉馅饼,不劳而获,必是陷阱。二对于不幸介入者望及早抽身,脱离苦海。三希望政府警方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组织者,保护群众!
此为警示也!
『柒』 威海传销抱团取暖是传销,我老公刚刚交了49800,我怎样才能要回我们的血汗钱
不要相信这个,传销,如果家人加入了要及时退出来,否则血本无归。遇到不退钱的,可以微信中国政府网进行投诉,让国家部门督促地方政府解决,一般3天
『捌』 中国官网请问山东威海南海新区,有个叫民间互助理财投入49800赚120万是真的吗
给你们个标准答案!!!
朋友,你是不是听了“民间自愿互助理财”的模式后,感觉热血澎湃,非干不可呢?那么请仔细阅读以下文字,再找3个你以为较亲近、较有头脑的人帮你分析一下这个事情,冷静3天后,再做决定。当然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这种模式大体是这样的,以谎言邀约,不限制人身自由,考察期间吃住免费,连续5-7天上课(或许你不认为是上课,而只是人们之间的交谈而已),正是这个过程,应用了心理学的虚假真实效应和从众心理。心理学研究一致认为,重复表述一个观点能让这个观点变得可信起来,而不论它实际上有多么不靠谱。甚至能让你无法用以前正确的知识储备和常识来对事情对错进行判断。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你去之前不告诉你去干什么,而采取谎言邀约的方式。你还没意识到,事情一开始你就被骗了吗?交纳49800元入伙费,介绍朋友进来赚钱,宣称行业未立法,国家不打击,也不提倡。模式没有资金池,钱24小时就被分配完毕,实行公排,跳排,允许合作抢点,提前进入更高层级,提前获得收益。公平,互助,宣传1-2年就能挣120万,发展不行还能保本出局,采用3倍倍增,出局制。宣称类似于养老保险、彩票一样国家允许存在,养老保险有这么高的回报率吗?你交了多少年,老了后才拿多少钱,是一样的吗?彩票中奖率只有万分之几,你们这个行业赚钱的概率也只有这么点的话,我还做什么?
下面分析一下,这个行业最大的漏洞,这个骗局的本质。
1, 行业不合法,是传销,查一下国务院2005年发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有明确规定。不要以为不限制人身自由,就不是传销了。实在是无法判断的话,去找律师咨询一下。为了自己的血汗钱不被骗,应该去咨询一下律师,记得要自己去找正规律师事务所,不要让已入伙的人推荐。
2, 客观的说有赚钱的,不过赚钱概率1-2%,只有几个上层操盘手才会赚钱,剩下的都会或多或少的赔钱。为什么这么说呢?大部分时候都是很长时间连盘都翻不了,或者被举报打击遣散回家,要钱都不知道向谁去要,最后不了了之。我们想一下,既然有赚钱的,就肯定就有赔钱的,因为这个分钱游戏本身不产生任何财富增殖。有拿到120w,450w的,得有多少个后来者填这个坑。即使如他们所宣传的8到10个月发展不好,经历2次翻盘,就会拿到51000元,从系统中被弹出。但是这期间你的精力、时间、花费呢,这不算是成本吗?不干到一定层级,不知道这里面的猫腻。最大的漏洞就出现在有人出局时人员的重新排列与合作抢点机制。由于翻盘时就需要拆分成3个团队,并且同时也有很多人没资格上C级而出局,此时人员需要重新排列组成团队,此时领导会根据喜好把能干的放在一个团队里,没有发展潜力的放在另外的团队里,让他们自重自灭,排挤他们,爱什么时候翻盘就什么时候翻盘,拿不回本钱怪你们自己发展不行。再说一下里面的“4+1”、“5+2”合作抢点机制,让个别人跳过了A,B层,直接上c级先于大部分人开始拿钱,等于变相的剥夺了大部分人平等的分钱机会,这本身就不是很公平。不熟悉行业规则,是不会知道的。这个事情就是个分钱游戏,后面的人交的钱分给前面的人。博傻游戏而已,利用了人们贪婪的本性,都希望自己不是最后的接盘者,岂不知你成为最后接盘者的概率高达99%。
3, 干上后你会发现,时间耗不起,说是八个月发展不行保本弹出,那只是理论计算时间,实际操作起来,发展人太难了,叫上十个朋友来,不一定会有一个干的,在一次次的失败中,你的激情就会被消耗掉了。这是个漫长的过程,同时承受巨大的压力,团队发展太慢,介绍来的朋友已经开始怨恨自己骗人,还整天担心被打击,进退两难。
4, 发展人员太难:首先,49800钱太多,门槛高,有人想干也没钱,二是人们现在防范意识大大加强,都有很强的判断力。
5, 后续持续投资,到C级后,租房、吃、住、新人考察等支出到时就得支出,一条线上c级后,都不见得能赚钱。
6, 国家为了社会稳定,是不会允许这种破坏社会安定的金融乱象存在的。尤其现在各种资金盘,互助盘,虚拟数字货币(比特币应该都听说过),倒闭、跑路的太多,影响太坏了。钱宝网刚刚倒下,涉及资金500多亿,钱宝网的投资者们还在北京上访,18年国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定下基调,要下重手整治金融乱像。被打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2018年1月19日广西北海又抓了43个传销头目,网上都有相关报道。上海”8.04“传销案,5000多份传销人员资料摞了几米高。生活水平“一夜回到解放前”,岂不悲剧!
7, 花两年的时间和精力,明白一个骗局,或工作没了(上c后要辞职做全职,异地蹲守),或钱没了,朋友也没了,损失太严重了。
8, 该模式96年进入中国,已经20多年了,已经不是“先机”了,市场被开发的差不多了。傻子已经学精了,不再傻了。博傻游戏,没傻子怎么玩?
9, 你看到的团队领导开好车,戴名表,态度和蔼可亲,团队关系融洽那只是他们工作需要,包装出来骗你的。 在金钱面前他们已失去了基本的道德底线,他们明明知道是骗人的,但还是会昧着良心来骗人。
赚钱是要靠机遇、抓先机、冒险、符合“二八定律”,但这个绝对不是先机、更不是机遇、这个险不值得冒!大部分普通人都不适合干这个行当,因为我们不够厚黑、不会忽悠,没有那么多的朋友让我们去发展。
10, 转载一个北京“民间互助理财”传销亲历者写给传销者的忠告公开信
某总及嫂子,你们好!
已从北京顺利返回,十分感谢多日的招待!但小弟有几句知心话如下,请勿见怪。
互助理财,风险共担那没问题。但与您所做之事无关。任何投资都有风险,任何利润均包含劳动。否则就是骗局。
本次北京之行,乃今生之一大耻辱也。唯念老兄平日待小弟不薄,此次亦无强迫之举,感激之余,愿以诚相告。以尽兄弟之情,及民主党派会员之责任也。
马克思说,不劳而获,谓之剥削。此乃资本主义及一切私有阶级必然灭亡之根本也。今之未亡,时未到也。
具体到本次事件,问题如下:
一,所有有关国家政策,领导人讲话的视频,均为重新编辑,加入非法内容,绝非原版。不过用移花接木的办法骗人尔。什么国家项目,隐形经济,不允许当地人参与云云,全是扯蛋。不过为控制他人方便尔!相信老兄嫂子心知肚明。
二,所谓此项目为打造7亿中产阶级更是胡说。请问,就按出局赚150万计,达到7亿人均150万,得多少入门者?中国有那么多人吗?更莫说赚450万得多少人垫底!仅此一项,即为骗局。既使一定时期内未遭有效打击,且发展顺利,也只会有少数人得利,而多数人必然受害。根本不是什么分享经济,而是典型的非法敛财!
三,说什么没有商品,不是传销。则连基本经济常识都不懂,难道钱不是商品?每分钱里都包含着一定量的劳动,钱是货币化的商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用以方便交易的特殊商品而已。我看不是不懂,而是偷换概念,蒙骗无知之人而已。
四,说什么一次性投入,只交4万9千8,再不交钱了。难道4万9千8不是钱?怎么不符合非法传销要件?且此款竟与出款人无关,由上线各级人员瓜分,说什么先当老板,给别人发工资!请问他人凭什么瓜分此款?不劳而获,是何道理?况且一旦交钱入门,即被牢牢拴住。北京岂是容易待的?衣食住行不要钱?若长期拉不下人,怎么办?成本只会无限上升。而拉下人,不过转嫁风险,又害一人而已。拉人越多,害人越甚!故诚劝兄嫂,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小弟之诚心也。否则,小则害人害己,大则祸国殃民。小弟不愿见到,更不忍老兄铸成大错矣!
国家政策虽好,允许民间资本互助互动,适当发展,获得利益,但决不是老兄所言那样。
小弟肺腑之言,若有得罪之处,诚望老兄见谅也.!
发表此信,希望更多人看到。一避免上当,天上不会掉馅饼,不劳而获,必是陷阱。二对于不幸介入者望及早抽身,脱离苦海。三希望政府警方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组织者,保护群众!
此为警示也!
『玖』 山东威海有个国家支持的项目,一次性投资43800,保底保息,低投入高回报,是传销吗
遵纪守法 创新互助
----相关法律问题回复
一、个人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1、个人来考察,合法。(凭身份证在祖国旅行自由。民法)
2、个人听课,合法。(学习、了解、认知社会自由。民法)
3、个人自愿互助他人,合法。(私有财产支配自由。物权法)
二、互助的合法性
1、性质属于经济类、类金融、互助性质活动
2016年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阚珂说:《慈善法》第110条规定,城乡社区组织、单位可以在本社区、单位内部开展群众性的互助互济活动。这和通过慈善组织做慈善是有区别的,是“抱团取暖”。今天我有困难了大家帮助我,明天你有困难大家再帮助你。彼此帮助时,会有得到他人来日帮助的回报预期。我们的社会组织呼吁通过不同种类的活动来帮助人们。这在法律的第105条提到过。这个行为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慈善。如果我现在帮助别人,将来会有人帮助我。这种活动是不被禁止的。(网络有视频参考)。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9月1日正式施行。
2、排除:诈骗、非法集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互助本身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没有任何欺诈、欺骗行为。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属于非法集。凡是集资要有集资主体:单位或者个人。互助参与者不是,也不可能是集资主体。所有参与者仅仅是参与者,不是,也不可能是多少年前最初的事件主体。
3、认识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基于市场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一种销售方法。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国外只有传销这一个概念。国外传销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这也就是最早的无店铺销售,减少了店铺租赁、装修、运营成本。在东南亚国家把单层次直销称:直销。多层次直销叫:传销。
1990年雅芳进入中国,2006年3月获得中国第一张直销经营许可证。1992年,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属于第一批直销公司。
国发〔1998〕10号《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决定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目前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邪教、帮会和迷信、流氓等活动,严重背离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利用传销吸收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等参与经商,严重破坏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推销假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牟取暴利,偷逃税收,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对传销经营活动必须坚决予以禁止。
由此可见,当年禁止传销的初心不在于禁止这样一种市场经济的销售方法,而是这种方法传入中国后发生了变异,产生了比较严重的政治性社会后果。邪教、帮会、迷信、流氓,严重背离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影响社会稳定.......事实上,真正的传销,只是一种市场销售方式。传销本身没有问题。就如社会上广泛传播的“菜刀故事”。菜刀本来是家庭主妇的厨房工具,美食的助手。而到了某些人手里,就成了凶器。菜刀没有错,其实传销也没有错。
假设贵州茅台酒在某省有3个亿的产值,1个亿的利润。1个省级总代,18个地市有18个地市总代,180个区县有180个区县代理。共199个代理分享这1个亿利润。如果以传销(直销)方式运营,将有几千,几万人分享这1个亿。
自愿互助,不是传销,不符合传销特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2004年《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规定,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
1、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
2、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
3、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
4、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
5、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
6、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
互助基本特征:
没有组织者,没有法人,自觉自愿、自律。
互助,通过模式规则互助。没有资金池。
1、没有经营者。不论是哪一级,都是从发展层获得收益。岗位与岗位之间没有上线下线利益关系。所有人的收益来源于发展层。
2、有互助投入。没有认购尚品或服务。(生活中几乎所有行业都有报名费、挂号费、加盟费、会费等。缴费不能成为判别条件)
3、行业最低一级是发展层。大家没有从“下一级”缴纳费用中获得收益。各个岗位没有收益性质的关联,没有逐级获取收益。没有顺序。
4、没有组织者。没有组织者收益。大家都仅仅是参与者。
5、没有组织者。没有沉淀用于运作的资金。大家都是普通的参与者。
6、其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万众不是几个人。创新不是重复过去。
2005年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第一条:为了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条例第七条列举了三种情况,都以“牟取非法利益的”为结尾,说明每一项所概括的行为内容并非都是传销,只有其中“牟取非法利益的”才是传销。这里从目的判断是否为传销,而不仅仅是形式。
什么是这里的“非法利益”?这里的“非法利益”有其特定性,那就是条例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欺诈”、“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可以说,没有“欺诈”、没有“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没有“非法利益”这些本质表现,就没有传销。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被禁止的传销。
政府的组织架构层级关系分明。政府不是传销组织。
军队的组织架构层级关系分明。军队不是传销组织。
家庭、家族体系层级关系分明。家族体系不是传销。
按照《禁止传销条例》,只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才是构成传销的主体,更多的人只是参与者。不是主体,不具备承担主体的法律责任、能力、义务。普通民众即不是法律专家,也不是熟知法律条文的专业人士,不存在知法犯法。普法的责任、义务在政府相关机构。
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始于2005年。距今已经十几年过去。如今的中国经济、法制环境、市场开放程度,思想观念,地区发展不平衡状况,互联网技术应用等,再不是十几年前的中国。依法治国已经深入人心。依法治国的核心、重点是针对权力部门,执法机构。权力部门,执法机构,应该,也必须是遵纪守法的典范。任何个人不具备解释、定性一种创新行为涉嫌违法的权力。
4、民间对传销的认识、认知,与互助的对比:
传销:
①无限金字塔:不平等,不可超越。宣传的是管道理念,永续经营,可以传承。《穷爸爸富爸爸》
②金字塔排序:引起家族性、区域性死盘。
③上线从下线逐级取酬,永无止境。管道收益,可以继承。这是传销的核心标志。
④拉人头。以发展下线数量,获得对应收益。传销的制度模式要求必须让对碰的另一条平衡,构成模式强制要求。
⑤为强制加入,限制人身自由。
⑥财产有损失。购买产品,完成业绩需要,造成浪费性财产损失。
⑦不保本。产品超量购买后,过期,过量无法退货。
⑧重复投资,过量购买产品,产生直销(传销)难民。
⑨上大课、洗脑。标准教程。
⑩不限制参加人员年龄、成分。有钱就行。客观使得参与人员过于繁杂,难于管控。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⑪没有自律。塔尖太高,层级太多,无法有效管理团队。
⑫违法。法律明文禁止。
⑬产品价格虚高
互助:
①出局制,没有不可以超越的塔尖。先来后到一律平等。每个人在预期内可以获得相同的收益。不可以永续,不可以传承。
②系统跳排,避免家族性、区域性死盘。
③没有上下线结构。级别之间没有利益关系。所有人都是从发展层一个层面获得互助。不可以继承。出局制,没有永续收益。
④一带一成活线。没有人头数量要求,极限,限制。系统跳排保障收益。
⑤没有要身份证,没有限制自由出入,考察自觉自愿,听工作自觉自愿。参与自觉自愿
⑥考察没有花一分钱。路费、食宿费都不需要个人负担。食宿行标准还比较高。
⑦零朋友,保本弹出。没有找一个人也可以保本。并且有10000多的利息性收益。
⑧只有一次性互助投入
⑨没有大课,标准教程。一对一实实在在分享。
⑩限制年龄35-62。限制国家主体工作人员参加。拒绝黄赌毒,有前科人员。都是成年人,有完整的阅历、知识体系,自控能力。
⑪自律、管理严格。制度管人,模式管人,利益管人。很少需要人管人。
⑫自愿互助,有法可依。慈善法互助条款。
⑬没有产品
三、罪刑法定原则与司法实践
判定一个单位或者个人行为是否违法犯罪,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任何组织和个人,没有权力超越现行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认定单位或者个人有罪。下一级司法组织无权解释上位法。
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属于法无禁止范围。法无禁止皆可为。立法权在全国人大。其它各级行政、司法组织没有立法权。法无授权不可为。
2014年3月13日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李克强答记者问: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 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调动千千万万人的积极性,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新动力。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经过有关机构,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认定有犯罪嫌疑的单位和个人行为,应由自诉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是否有罪。其它机构和人员没有权力认定是否有罪。处罚,依法进行。自诉人作为原告,必须对法律、对他人负责。
司法实践需要遵循的原则:
1、疑罪从无,优先适用无罪推定法律。
互助从个人参与角度看,首先是个人自觉自愿互助行为,初心、过程没有违法。结果也没有人受到伤害。其次,当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均不能认定互助属于经济类法律禁止范畴。更没有刑事类法律禁止范畴(没有伤害人。没有非法所得)。无罪推定是当前国际包括中国通用的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是指“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推定被控告者无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1997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民不告官不究。自诉案件的原告是当事人。如果没有原告,就没有被告,民事的侵害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必须对控告事实负责,不得编造事实,诬告、诽谤对方。
3、法无禁止(民)皆可为。目前法律没有明文定性、禁止互助行为。《慈善法》明确允许社区、单位内互助行为。
4、法无授权(官)不可为。目前法律没有授权省级以下立法、司法机构定性、禁止互助行为。
5、某个项目如果定性是经济、经营类的案件,首先应当由工商、市场管理部门处置,而非公安司法系统。公安系统明令禁止直接介入经济类纠纷处置。
6、互助自律。不干扰当地社会生活,不影响社会秩序。
7、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本身不可能完整的重复。
8、允许试错政策应该得到落实。在当前的国际、国内大环境下,抱团取暖对于国家、企业、个人,都是现实需要。行业对于老年群体、弱势群体的互助是显而易见的。
9、互助没有组织、领导者。按照模式,没有逐级组织、管理要求、责任、权力、利益对应。属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去中心化形式。互助项目最早落户当地在2012年前后。目前参与的人都是近两三年的人。逻辑上大家都不可能是组织者。大家仅仅是参与者。
10、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只是有些事情可能容易一些。走的快慢属于发展不均衡。一个农民种10亩地,收入1万元,需要一年的辛勤劳动。120万需要120年。工人收入1万元,两个月工资。120万需要20年。公务员1万元一个月收入。120万需要10年。商人1万元,可能是一笔交易。炒股1万元,只是一个买进卖出的决策。
容易,不等于天上掉馅饼,更不等于违法。社会在进步,科技在发展,人类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是趋势,更是人类追求的目标。虚拟经济,也是经济。
11、生活中不乏各种机会,机遇,创新行为。因为是机会,就有稍纵即逝的可能。因为是创新,难免有缺陷。一个人如果时时刻刻关注1%,而不是99%。不论什么结果一定与你无缘。经常有些人,张嘴万一怎么样?总是从小概率出发认识社会,直接把9999抛到九霄云外。结果是什么?以足球世界杯为例:进攻与防守,结果是3:2。进攻结果:输、平、赢。防守结果:输、平。没有赢的可能。
五、互助的社会学意义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
任何一个项目都应该有三方面价值体现。一是对个人。二是对国家。三是对社会。
第一,个人,无需多言。获取物质财富,获取更多的物质财富,改变命运是绝大多数人的梦想。互助项目可以帮助个人、家族实现财富梦想。
第二,国家。如果一个项目于国家无意义,甚至有损国家利益,肯定是行不通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说的国家是抽象的。具象的国家就是一个个具体的城市、农村、社区,一个个具体的地方区域。项目在哪里落地,就一定会对当地经济社会起到巨大的经济、人文推动、带动、引领作用。以现在项目落地区域计算:(根据用水、用电、燃气等大数据分析,假定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
1、假定每个小区现在有100多户来自祖国各地的人家,每户每天3人生活,每天饮食生活消费100元。落地区域近百个小区。每天的生活消费是:100户/小区x 100元/户/天x 100个小区=100万/天。X 300天/年=3亿元/年;
这些基本生活消费,直接促进了当地民生改善,为当地的农业、牧业、渔业、林业发展提供动力。为当地农民、牧民、渔民、商户增加收入。为当地社区增加了活力。
2、水电气暖通讯网络电视,按消费计算:10元/天/户x 1万户=10万元/天x300天=3000万/年。由此促进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是不容置疑的。
3、在交通方面,除了出租车、公交车消费外,自驾车在本地加油消费:10元/天/车x 5000台车=5万x 300天=1500万/年。
4、还有大宗商品家电消费,以及在当地购买汽车消费:1000辆/年x 10万元/辆=1亿元/年。
5、当地购房:1000套/年x 50万/套=5亿元/年。
6、租房:5000套/年x1.5万元/套/年=7500万元/年。租房解决了季节性旅游渡假区常驻人口问题。为众多的闲置房产找到出路,也成为旅游渡假区房产销售的指向标。没有人租房,就没有旅游渡假区房地产销售市场。
上述6项有形消费数据综合起来至少高达10亿2千万/年。
大量的人流也带动了信息流。当地没有投入广告费,却做到了有效的,甚至是高端的,面向全国范围的广告宣传。大量的流动人口常住本地,为当地房地产企业销售做了免费的“托”。为什么季节性很强的旅游度假区,旅游淡季也能比较好的完成销售业绩,与此不无关系。新区是一个移民社区,需要大量高素质人才。
据调查了解,新区80%以上从事区域特色餐饮、小型超市、小食品深加工制作、装饰装修工程、区域性产品代理、家居饰品家具代理、法律咨询,房屋中介、婚姻介绍、招工招生代理等众多服务业业主,高智商科技型项目业主,以及一些大型超市、商铺、工业项目的投资人,最初都是源于互助项目的考察、认知,虚转实,或者是实转虚。特别是很多来自发达地区的离退休公职人员,专家学者,也把好的发展理念、经验、方式方法带到新区。这种社会效果,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的招商引资行为。
第三,社会。我们现在已经处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纵向里,今天的社会已经不同于10年前,20年前。更不同于改革开放以前。社会的发展进步与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仅经济形态,就有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互联网经济等发展变化。无法回避,不能拒绝。
横向里,经济形态的多样性,财富增长方式的多样性,探索性,都是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从建国初期的互助合作社,到很多单位内部的工会、互助组织的运行,互助从其长期存在的合理性,已经证明了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改革开放已经40年。我们不能在像改革开放之初,用一些明知违法的“投机倒把”特区政策对待新区。也不可能用其他社会世俗不认可的色彩(黄赌毒)、形式、政策对待新区。
面对入住率远低于10%的“空城”,犹如150多年前的美国西部开发,需要一个富人俱乐部来聚集人才,聚集财富。破解“空城”需要政策、功能配套和产业。更需要时间,过程,循序渐进。不可能是工厂建好了,度假区建好了,自贸区建成了,港口通航了才开始吸引人来。也不可能像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一样集中进行移民。沙雕制作,需要聚沙成塔。冰雕才是削冰成型。
假设有100个人,每人有5万元。如果每个人只是拿着5万元来项目地,几乎除了日常消费,做不了什么其它事。而如果把100个人的钱,集中起来是500万,先平均分配给其中的20个人,每个人就有了25万。买房子交首付没有问题了。这就像现在时髦的众筹。如果是1000人众筹,就是200套房子首付。1万人众筹,2000套首付。10万人众筹,2万套首付。众人拾柴火焰高。
互助的社会价值还体现在试验性,探索性方面。没有容错机制,就不可能有创新。没有探索,就不可能进步。全国人大财经委吴晓玲副主任讲话中谈及与郭省长在山东合作的试点,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资金池。这就是一种金融互助的探索。
单就金融而言,必须明确的是:任何金融形态、活动本身是不会直接创造有形财富的。像银行,股市,保险,都没有创造直接的有形财富。它们是通过其资金的流动性创造价值。货币从几千年前诞生之日起,就是以等价交换媒介定位的。它既不是两只羊,也不是一袋大米,更不是钢铁煤炭,铁路桥梁。货币的流动性是货币的生命。货币的流动方式方法是需要不断创新的。没有货币流动方式方法的创新,哪里来的钱庄、银行、典当、保险、支付宝、微信支付、基金、债券、股市?它们都没有直接创造有形财富。但是拥有这些项目的都是富人。货币的流动性,以及其有序,有规律的转移,是有形财富增长的必要条件。
金融在社会中的流动性、创造性不单单是一种经济社会需要,也是人类社会的需要。没有金融流动性创造的人的激情,就不会有金融创造财富的结果。金融在社会上的流动,犹如血液在人体中的流动,不单单输送氧气,营养物质,也传递激情、情绪、动能。
故事:一个房客去住店,交给店主主一百块钱房费。店主用这一百块钱房费还给了卖猪肉的,卖猪肉的又用这一百块钱还给养猪的,养猪的用一百块钱还给了卖饲料的,卖饲料的又还给了失足女,失足女住店欠费又把这一百块钱给了店主,房客对房子不满意要退房,店主又把这一百块钱退给了房客。假设每个消费环节有20%的纯利润,店主、卖猪肉的、养猪的、卖饲料的、失足女,5个人,利润合计是100%。如果是50个人,利润合计是1000%。500人就是10000%的利润。如果一分钟内完成这个流动,就是一分钟产生利润。一天,一个月,一年?在这里,流动的速度和环节长度,决定了利润水平。理论上这个利润水平在时间上、空间上都是无限的。流动资金的重要性在于每一次周转可以产生营业收入及创造利润,因而流动资金的周转是为企业盈余的直接创造者。
六、项目可以运行多长时间?
任何项目,理论上都是有生命周期的。真正的万岁是不存在的。决定命运的一是自身,二是环境。犹如婚姻一样,初衷都是百年好合,白头到老。过程多是酸甜苦辣。结果更是千差万别。
从互助自身来说,已经千锤百炼,只要大家严格复制,遵章守纪,听话照做,不标新立异,不投机取巧,合作机制已经解决了强与强,强与弱问题。解决了互助与国家、与社会间问题。横向看已经没有阻碍互助发展的问题。
纵向上,基于倍增学原理,有人提出闭环理论。有人借世界上某些国家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危机,来强化互助需要闭环的概念。这里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参数:时间周期与环境影响。倍增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更不是纸上算一算就可以得出结论的。
倍增学在无限周期这个假设概念上,永远达不到倍增的顶点。美国的富人俱乐部至今仍然在有条件运行,已经说明这个问题了。150年已经过去了,富人俱乐部仍然活着。
互助如果设定一个闭环参数,35-62,占1/4年龄段。平均,静态变化,闭环终止要4亿多人,20年。事实上没有静态环境。时间在增长,适龄人口也在不断增长。闭环的理论存在,事实不存在。出局制决定了单项个体闭环,获得了分区,分阶段闭环技术支持。不会产生整体性、全局性风险。
在中国,经济生活环境更多的取决于政府决策。在互助问题上,政府不干涉就是支持。只要不给政府机构找麻烦,制造事端,政府为什么要打击对个人、对国家、对社会都有利无害的项目呢?不要小瞧政府机构、政府工作人员,更不要小瞧公检法系统。不要认为他们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不知道你是谁。其中的道理要悟。
七、行业风险管控
1、严格禁止加引号的“创新”。目前的模式、组织管理、制度设计、复制、纪律要求,都已经是千锤百炼,经历了近10年的风风雨雨,一点点成长起来的。是一个不断从理论到实践、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的完善过程。其完整性已经无可挑剔。不是某个人,某几个人就可以修正的。
2、傻瓜模式,简单、听话、照做。这一点非常重要。
3、耍小聪明是大祸害。坐享其成一定会付出代价。大锅饭可以吃,但是不好吃。良好的心态,踏踏实实做。
4、天上不会掉馅饼。不付出就想回报,是错误的。人没有做好,事也很难做好。一些人长期脱岗,毁掉自己,也毁掉团队。
5、团队合作是必须的。是互助的基础,基本形式。
6、不喝白酒、不赌博、不破坏家庭和睦。不乱停车,不扰民。邻里亲近,但保持距离美。
7、点将不招兵,严格年龄界限。
8、大团队无私奉献,作用、意义、价值很高。
9、模式创新的内在风险自控:
没有资金池创新意义巨大,确保从制度、规则层面,没有人为操控基础。人之初,性本善。人一过百,形形色色。
系统跳排,彻底改变了传统行业近百年的规则,避免了发展不平衡,区域性、家族性死盘。
分家裂变契合了物联网时代区块链、去中心化。
出局制给所有参与者创造了一个平等机会。也是彻底改变互助规则的创新。因为出局制的建立,形成了阶段性闭环,打破了无限性倍增假设前提。
一次性投资杜绝了“直销”难民产生的土壤。风险可控。
回本机制是客观制度性设计,不是某个人、某些人主观保证。客观上保证参与者财产不受损失。
合点创造了新的制度性平衡,保证了互助的稳定发展。
限制参与人群,也是在契合法律规范,维护社会秩序。
一带一模式规避了拉人头的嫌疑。
没有逐级取酬,从根本上撇清了和其它模式的关联。
『拾』 李程你好:你有暗访山东威海49800元传销项目吗
传销是违法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禁止传销条例》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