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对虚拟货币的认知论文
1. 货币银行经济学毕业论文好写吗关于虚拟货币发行或者比特币的研究
我国商业货币经济金融产品创新研究
出口保险中融资货币经济权益保障法律问题分析
VaR在商业货币经济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论货币经济的全面风险管理核心方法RAROC
我国货币经济跨国经营的战略选择
基于价值链的货币经济商业模式创新
入世后城市商业货币经济的发展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商业货币经济竞争力实证分析
关于我国城市商业货币经济竞争力的分析
商业货币经济企业客户满意度探讨
货币经济人力资本价值测量及其贡献研究
论商业货币经济私人业务的品牌建设
我国国有商业货币经济不良资产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中国商业货币经济投资理念研究
我国商业货币经济跨境并购动机及其战略实现
货币经济帐户资金权利状态研究
我国网络货币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关于我国货币经济并购问题的探讨
平衡计分卡在我国商业货币经济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外资货币经济法律监管制度研究
国有商业货币经济公共性职能探讨
我国商业货币经济中间业务的发展及对策研究
我国货币经济保险业务发展瓶颈及其对策研究
中国商业货币经济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及效应研究
政府对国有商业货币经济管理关系初探
我国民营货币经济发展问题探究
招商货币经济网上货币经济建设的研究
商业货币经济制度变迁研究
我国商业货币经济客户经理制再造研究
VAR模型在我国商业货币经济市场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我国商业货币经济客户关系管理理论及信息技术应用
试论强化政府货币经济监管的方法和途径研究
2. 关于金钱的认识的论文
权利和金钱是我们生存的保障,同时也代表着我们的自信和尊严,那么我们可以大胆地撕下一切伪装,毫不掩饰自己对它们的热望。及早认识这一点,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一个人的聪明才智。
如果你已经踏入社会,并有些工作经验,就会发现,在现实中有些人总是受人敬重,有些人就是被人看不起。有很多人在从事一项工作时,得过且过,甘愿做一个掉在队伍后面的"末等公民",而不能根据自己的强项,去争做"一等公民",这就注定了这类人无法成大事。
一个人在二十几岁的时候,是由青春向成熟的过渡期,这时候及早地认识现实,树立切合实际的人生理想,就可以少走许多弯路。今天,权利和金钱是我们生存的保障,同时也代表着我们的自信和尊严,因此,我们可以大胆地撕下一切伪装,毫不掩饰自己对它们的热望。
只要在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内,有野心应该是一件好事情。有了野心,才能有一个好的心态和好的习惯去奋发图强、孜孜不倦地做事情,才可以逼着人调动一切聪明才智去解决问题,不会因为偶尔的挫折去怀疑自己的能力。
特别是对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强大的野心,能充分挖掘他的潜力和天赋,还能增进他为人处世的积极性。
耶鲁大学是美国乃至全世界最有名的一所私立大学。耶鲁大学现在很骄傲,布什总统、老布什总统、克林顿总统都是耶鲁大学毕业的。耶鲁的办学理念只有一句话:培养未来世界的领导者。耶鲁最有影响的是本科教育,他们的教育思想是要把每一个学生培养成为未来的领袖。所以入学的时候,校长要找学生一个一个面谈,看他的本质、潜质里面像不像耶鲁学生,看他能不能成为领袖人才,每年都这样筛选。学生进来以后给学生相当多的机会自主地发展、全面地发展,所有的教授都要给本科生上课,教课期间完全是讨论。耶鲁的正教授招聘条件有这么一句话:此人能够在本领域与世界该方面的领袖进行竞争。
耶鲁的学生都体现出充分的自信、自强和挑战精神以及社会责任感,他们觉得自己通过努力一定会成为领袖人才。
耶鲁的成功提示我们:追求成功、财富和幸福,不但是人类天生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且是与生俱来不得放弃的责任和义务。贫弱是一种疾病,是一种恶习,如果不是由于懒惰,就是由于无知。贫穷不单是金钱和物质的缺乏,最主要的还是精神---信心、勇气、热情、意志和知识的欠缺。
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由于缺少生活的磨砺,不知道钱是个重要的东西,有些人反而认为穷是一种风度。其实贫穷最高尚这种思想观念,只是在特殊条件下,人们无法走向富足的一种安慰剂,随着时代的发展已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
往大里说,社会的和平和幸福,唯有经财富的创造和经济的繁荣才能达成,一个贫穷的社会绝对无和平和幸福可言。消灭贫穷和创造幸福,是我们在现代社会里的每一个人责无旁贷的义务。只就个人而论,一个人活着,要吃饭,要穿衣服,要受教育,还要旅游或者娱乐,钱就一日不可或缺。
在文明制度下,财富可能来自机遇、创新、变革和勤奋。一般而言,一个人的财富多少也就基本代表了他的才能和努力,财富越多,表明他对社会做出了越多的贡献。拥有更多的财富,代表着人可以节省很多为谋生而奔波的时间,自己和家人将可以过上一个相对稳定和安逸的生活。一个人的贫富,与他对金钱的态度息息相关,要赚钱,一定要先爱钱,也就是说,对金钱充满自由、地位、信心、保障等正面联想。要是以为金钱是万恶之源,会影响现在的和谐关系或者会带来不可测的风波,那么财富永远会与他擦肩而过。
另外还有:
一句话:金钱,对物质世界控制能力的数量化表现。
金钱,可能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因为金钱可以衡量大部份具体事物的价值,也为人类的文明作出重大的贡献,使人类从以物换物的营商手法进步到现代的社会中有股票、地产、金融等等的公开交易平台,这全是金钱的功劳。金钱虽然对人类有很大的功用,同时也制造出一连串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中,金钱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的,它早就渗透了人们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一个人如果没有钱,那么他在社会上就寸步难行;如果有了钱,就可以得到物质享受。由于钱有这个作用,所以它就有了一种令人疯狂的魔力,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钱,是许多人向往的东西。在有的人眼里,只要有了钱,就会有一切,他们认为金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必然会有幸福。
但金钱真的是万能的吗?钱真能使人幸福吗?未必。
当然,有了钱就可以有许多东西,就能建立一个在物质上比较富裕的家庭,也就能过较为舒适的物质生活。但是,我们的生活绝不是只要拥有高档的物品就一切美满了,因为幸福的生活除了物质享受之外,精神上的愉快也是必不可少的,甚至更为重要。我国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有些革命青年甘愿放弃城市的优裕生活,到延安去睡土炕,吃小米;解放初期,许多侨居海外的科学家,舍弃洋房、汽车,回国住集体宿舍,骑自行车,他们的薪金少了,物质生活水平降低了,然而他们却感到更幸福。可见,一个人即使缺少钱,但他为了某种高尚的理想而活着,那么他是幸福的。
一个人即使有很多钱,但他的精神世界如果是空虚的,或者生活并不自由,那么就决不会有幸福,有时甚至是痛苦的。《红楼梦》里的贾宝玉生长在一个门第显赫、极为富贵的封建官僚家庭里,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奢侈生活,按理说他是很幸福的,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为封建礼教所禁锢,没有自由,因此,他不幸福。古罗马帝国皇帝尼禄可以说是富甲天下了,但他是否幸福呢?他的富有、尊贵只使得他兽性大发,弑母戮师,甚至荒唐到火烧罗马城,最后众叛亲离,只得自杀。这,说明了金钱与幸福之间并不能划等号。
我们透过金钱的魔力,揭开它那神秘的面纱,就会发现钱不过是一种商品,如果丧失了那种能够交换商品的能力的话,那么纸币不过是一些废纸,金属币也只不过是一堆破铜烂铁。对钱的态度正确,理解得透彻的人是不会被钱所动的。
我们对钱要有一种正确的认识。既不能像晋朝的王夷甫那样把它蔑称为“阿堵物”,连碰也不愿碰它,也不能为它而疯狂,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它。总而言之,我们对钱的态度应是“取之有道,用之有度”。
金钱可以用来换取一定程度的物质或精神生活!
金钱是一种可以用于消费,使用,交换的资源!
许多人认为,金钱不能带来真正的快乐。
可是,我们常常看到,因为没有钱带来的人间灾难。夫妻反目,父子成仇。
很久以来,中国大部分的人都是平民身份,贫富悬殊不大,让人们几乎忽略了金钱在生活中的真正位置。人们也没有能力去谈论和控制它。不谈钱的人,才是高尚的人。
近年来,许多人先行一步掘到了金,成了暴发户;
后又有,白领、小资、中产、儒商、资本家出现。
金钱开始了它在中国的真正角色扮演。
谁说金钱不重要,谁说金钱不能带来快乐?
我们认为,金钱,是重要的;
金钱,能给人快乐;
金钱,尤其能给有思想的人,带来真正的快乐!
能够赚钱,能够控制钱,又能够淡泊钱的人,才是真正高尚的人。
许多人说,金钱使人堕落,
其实,金钱是一种催化剂,
使堕落的人更堕落,高尚的人更高尚。
我们需要素质教育,也需要金钱教育。
让高尚的人掌握金钱的权利,才能使金钱发挥作用。
在左拉(1840—1902)的宏伟巨著《卢贡-马卡尔家族》中,《金钱》是第十九部长篇小说,发表于一八九二年,它以其题材的重大与艺术描绘的成功,在左拉的整个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金钱》堪称世界名著,其意义在于,它以生动丰富的形象表现了现代资本主义初期一系列重大的社会现象:金融市场的新问题、资本的作用、社会性的投机心理以及围绕这些所发生的人间悲剧与喜剧。
人们通过满足社会的各种需要来获得金钱,并通过金钱获得社会提供的各种需要。
追根究底就三句话:1.不够不可以;2.多了很麻烦;3刚刚好最愉快。
(CEO说)金钱啊,为了你,我苦苦拼争、从不放弃;如今拥有了你,可过得仍不开心,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金钱说)其实,我不属于任何人,从一个主人的口袋到另一个主人的手中。我同样不解:为什么你们已大量拥有了我却还要紧紧抓住不放?在你们的攥握中,我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告诉你吧,我更乐于待在穷人的手中,因为他们会给我更多喘息的机会。如果你聪明,就适当放放手吧!这对你和我或许都是一件好事儿和一种解脱。
(名利说)我过得也很累,从第一天踏入名利场就从未轻松过,就像上了轨道的车轮怎么也刹不住;有时,我也想,像你一样,可现实却不允许自己停止转动,只能这样疯狂地永无止境地前行。
(淡泊说)若干年前,我也有过和你同样的感受和经历。有一次,大病初愈的我突然发现健康的珍贵和生命的意义,这是任何名利都换不来的。还有一回,当我手拿一枝玫瑰送给情人时,她一脸不悦地说,别人送一束你却送一枝。这时,我才明白:要是送一束,她会要九百九十朵;要是送九百九十朵,她会要金银首饰;要是送首饰,她会要名车洋房……总之,永无满足。于是,我最终选择了送一枝玫瑰就让她开心一笑的妻子;于是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淡泊的生活才是最真实的。如果你聪明,也可以像我一样轻松,问题是,在你的眼中已容不下像我这样渺小无能的人。
(空虚说)我向来惧怕孤独和寂寞,可一贫如洗的我,没有朋友、没有聚会、没有美酒。为了追求高品味的生活,我开始近乎疯狂的奋斗,终于有了收获,取得巨大成功。可不知怎么回事,反而更空虚了——在美酒的飘香中,在喧哗的聚会上,在朋友的簇拥下,我的心里总是空落落的。我始终不明白,我为什么就无法和你一样地生活呢?
(充实说)你的这种感受我没有经历过,这得感谢我儿时的一位伙伴,他叫“真诚”。几十年如一日,无论贫困还是富有、无论顺利还是挫折,他总是陪伴着我。他无形中教会我:不要祈求别人对你如何如何,首先自己要学着先付出一颗真诚的心,那么别人也会同样回报你。有了这种交流和互动,我从未体验过你所说的孤独和寂寞。如果愿意,我可以把这位“伙伴”介绍给你相识,兴许他能让你变得充实和快乐。
(CEO悟语)如果说有金子的日子是亮闪闪的,那么有快乐的日子就是金灿灿的。由此看来,快乐比金钱更重要!
信誉比金钱更重要
一个名叫J·P·摩根的人主宰着当今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帝国。而他的祖父,也就是美国亿万富翁摩根家族的创始人——老摩根先生,当年却是个一无所有的人。
1835年,当时的老摩根先生还是个普普通通的公司职员,他没有想过发什么大财,只要能在稳定的收入之余得到一笔小小的外快就足以让他心满意足。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签约成为一家名叫“伊特纳火灾”的小保险公司的股东,只是因为这家公司不用当时拿出现金,只需在股东名册上签上名字即可,而这正符合摩根先生当时没有现金却又想获得收益的境况,所以摩根先生就这样成了这家小保险公司的股东。
但是,没过多久,有一家在伊特纳火灾保险公司投保的客户就发生了火灾。如果按照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完全付清赔偿金。但是那样一来,保险公司就将宣告破产。在这个时候,其他股东们一个个惊慌失措,纷纷要求退股。
摩根先生仔细想了一下,他认为自己的信誉肯定比金钱重要。然后他开始四处借款,在无奈之下还卖掉了自己的房产,低价收购了所有要求退股的股份。他将赔偿金如数返还给投保的客户。一时间,伊特纳火灾保险公司声名鹊起。
已经几乎身无分文的摩根先生成了保险公司的唯一所有人,但公司已濒临破产,他干脆打出广告:“凡是有需要再参保伊特纳火灾保险公司的客户,保险金一律加倍收取。”
令他想不到的是,这次客户反而蜂拥而至。原来经过这一次事件,伊特纳公司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已经成为最讲信誉的保险公司,这一点使它比那些有名的大保险公司更受欢迎。伊特纳火灾保险公司从此又突然崛起了。
成就摩根家族的并不是那一场火灾,而是比金钱更重要的信誉。
http://..com/question/77581081.html?fr=ala0
3. 虚拟世界,虚拟货币对人的感想,大概100多字,求!!!!
比特币是一个共识网络,促成了一个全新的支付系统和一种完全数字化的货币。它是第一个去中心化的对等支付网络,由其用户自己掌控而无须中央管理机构或中间人。从用户的角度来看,比特币很像互联网的现金。比特币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杰出的三式簿记系统。
你永远不应期望通过比特币或任何新兴技术致富。对于任何听起来好得令人难以置信,或违背基本经济规律的东西保持警惕始终是很重要的。
比特币是一个不断增长的创新领域,这里有商机,同时也有风险。即使到目前为止,比特币以飞快的速度在发展,但谁也不能保证它将继续增长。任何有关比特币的时间和资源的投入都需要创业精神。用比特币赚钱的方法有很多种,如挖矿,投机或经营新业务。所有这些方法竞争都很激烈,并且没有利润保证。每个人应该对任何此类项目中所涉及的成本和风险自己做出适当的评估。
比特币是完全虚拟和非物质的吗?
比特币和人们每天使用的信用卡和网上银行网络一样是虚拟的。比特币和其它任何形式的货币一样可以用来在网上或者实体商店支付。比特币也可以兑换成实体货币比如Casascius币,但是手机支付通常更加方便。比特币余额存储在一个大型分布式网络中,任何人都无法恶意修改。换句话说,比特币用户对他们的资金拥有唯一的控制权,比特币不会因为其虚拟性而消失。
4. 求论文“我眼中的货币”800字左右
主要从货币的本质出发,货币具有价值尺度、世界货币、贮藏手段、支付手段等职能。而货币也不只有现实的货币,也有虚拟的货币(比如游戏币),这就要看个人从什么方面看了,例如从虚拟货币的兑换比率,从货币的兑换率影响到本国的经济等等。
参考:加入WTO后,我国在参加自由贸易协定方面迈出新的步伐。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启动,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顺利进展,以及我国与一些国家商签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双边FTA)的节奏加快,从此我国步入区域经济合作的新阶段。回顾世界双边FTA的发展历程,疏理其内在的原因和特点,通过已有双边FTA文本的比较,无疑有助于中国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势而推动与有关国家地区进行双边FTA谈判的决策。
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中,以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合组织为标志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迅猛。然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信息通讯技术为支撑的新经济,为生产销售的国际化注入了新的活力。电子商务、无纸贸易等新手段的运用使传统的国际贸易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率。在这种条件下,WTO成员的关注焦点转向了双边FTA,其特点是两个经济体商签双边FTA,它不仅仅是局限于贸易和投资等经济层面自由化的区域贸易协定。
签署双边FTA是我国多双边经贸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加入WTO后,在双边FTA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最近几年,有关双边FTA的研究文献也较多。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证部门,都对双边FTA进行了探讨,但它们中的多数没有认识到把国内与国际、政治与经济分开的方法带来的问题。
在学术界,在方法论上对双边FTA强调关税效应的静态分析。从经济效应看,双边FTA通过相互间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特殊优惠安排,促进成员方有利自身的贸易转移,使成员方货物进入彼此市场的机会大为增加,从而促进成员方的贸易和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双边FTA推行的贸易和投资便利优惠措施,减少了相互间的投资障碍,降低投资成本,鼓励公平竞争,提高彼此的工业化程度与水平,发挥一体化市场的规模效益;双边FTA促进成员方技术和人才流动,弥补各自技术和管理人才的不足,提高彼此的科学技术水平,增强成员方的经济和社会综合发展能力等。
在实证部门,围绕双边FTA利弊的争论此起彼伏。支持者认为,双边FTA将消除各国间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加强WTO功能、完善其多边规则,从而有利于各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在消除壁垒、实施投资管理及市场监管等政策创新方面,双边FTA要比繁琐的WTO谈判快得多。反对者认为,在多边谈判中提出双边安排是偏离主题的危险行为,会损害多边贸易体制。WTO现任总干事素帕猜在2002年的悉尼部长级峰会上,曾警告区域主义正在抬头,提醒各成员“通过歧视第三方来创建复杂的贸易体系网络,将会增加全球贸易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美国紧急贸易委员会负责人卡尔曼·科恩认为,“自由贸易协定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贸易和投资不断扩大的前景,另一方面各协定间的差异有可能使贸易环境恶化。”
二、世界双边FTA活动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情况
自由贸易协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特惠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等。它们依次构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同阶段。在特惠贸易区中,成员之间实行部分特惠关税减让。在自由贸易区中,成员之间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但每个成员有权对非成员设定各自的关税税率。关税同盟也是自由贸易区,但成员对所有非成员采取共同的对外关税。共同市场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高级形式,除拆除成员之间所有贸易和投资障碍外,还允许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经济同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它包括各成员国家经济政策的一体化,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一体化。最后甚至可能导致政治一体化,出现经济政治同盟。包括双边FTA在内的区域经济合作并非新事物,早在20世纪50年代便已成为世界贸易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半个多世纪以来,区域经济合作在全球产生过三次浪潮。
区域经济合作的第一个浪潮发生在20世纪50—60年代,它以1956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为标志。构成欧洲区域经济合作浪潮的另一个主角是由英 国提议并于1960年成立的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其成员除英国外,还包括一些西欧小国。这是一个纯贸易集团,不具备欧洲共同体那样的超国家特性。今天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虽然还存在,但成员只限冰岛等4个国家。除此之外,在拉丁美洲也出现了一些由发展中国家参加的自由贸易协定,但是大部分最终都失败了,其原因与美国的强烈反对有关。作为全球最大的贸易国,美国最初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它主张通过多边贸易谈判来实现自由贸易。
区域经济合作的第二个浪潮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其标志是欧洲统一市场的形式,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合组织的诞生。值得一提的是,1989年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标志着美国对区域经济合作的态度发生了重要的转折,它放弃了反对区域经济合作的立场,转向参与和主导地区自由贸易协定,以获取更多经济和政治利益。这一时期,欧共体迅速扩大,并向欧盟过渡。接着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告成立。这直接带动了拉美和非洲区域经济合作的兴起。一些旧的自由贸易协定重新生效,并形成新的区域贸易协定,如南锥体共同市场、安第斯共同体、西非经济和货币联盟等。亚太地区晚于世界其他地区,直到1989年才出现亚太经合组织(当时仅12个成员),1992年成立了东盟自由贸易区。
区域经济合作的第三个浪潮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一直延续至今。这次浪潮的特点是区域贸易协定特别是双边FTA在全球各地涌现。据WTO统计,到2003年5月,通知WTO/GATT的区域贸易协议已经超过265个。在这些协议中,有超过190个目前已生效,有138个是1995年1月1日后通知的,其中大部分是双边FTA性质的;另外有60个虽然还未做出通知,但也是可操作的。根据已报告的数字来判断,到2005年生效的区域贸易协议可能达到300个。这次浪潮包括欧盟与非洲、拉丁美洲、欧洲、中亚等地区的新兴经济体之间的数十个双边FTA的实施,以及亚太地区正在商签的大批双边FTA。
1、亚太地区。亚太地区最早的双边FTA是1983年签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紧密经济关系协定,在1989年以前,它一直是亚太地区唯一的双边FTA。至于东亚地区, 尚没有一个双边FTA出现。1997年,全球GDP排名前30位的国家和地区中,唯有日本、韩国、中国、中国台湾及香港特区没有加入任何双边FTA,它们都在东亚。但是,1997年以后,东亚各类双边FTA大量涌现,构成区域经济合作第三次浪潮在亚太舞台上的主角。据不完全统计,亚太地区处于不同阶级的双边FTA已超过50个。
2、美洲地区。近年来,加拿大与智利达成了双边FTA,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双边FTA谈判也已经接近尾声,与南锥体共同市场的谈判正在进行中;2000年7月墨西哥与欧盟达成了双边FTA;美国在2000年与约旦达成了双边FTA,与智利、韩国、新加坡和土耳其的双边FTA也以“快车道授权”正在谈判。在加勒比地区,有13个成员的加勒比共同体与多米尼加和古巴达成了双边FTA。
3、欧洲地区。欧盟与中东欧国家通过双边协议联系在一起,还有中欧自由贸易协定成员为:保加利亚、捷克、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波罗地自由贸易区成员为: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随着欧盟东扩进程的加快,欧洲地区的双边FTA将更加向外伸展。
4、非洲地区。西非国家共同体成员国:贝宁、布基纳法所、加纳、马里、尼日尔、纳尔及利亚和多哥同意在2001年统一税则。包括了10个国家的南非发展共同体预计在2004年形成自由贸易区。有20个国家参加的东南非共同市场于2000年10月启动。可以预见,非洲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将以自由贸易区为主,双边FTA的商签还有待一段时间才能成熟。
5、中东地区。海湾合作理事会于1999年1月同意到2005年实现同一税则。在众多中东国家中,以色列和约旦已经与美国签署双边FTA。2003年5月9日,美国总统布什宣布,美国拟在今后10年内与中东各国建立一个双边FTA,以促使中东经济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WTO第五届部长会议在坎昆的无果而终对商签双边FTA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多边途径失败,出于各自国家利益或战略目标,许多成员已纷纷表示将努力通过双边或多边方式来达到在坎昆没有达到的目标。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佐立克称,“当WTO成员思考其将来时,美国不会等待”,将通过双边FTA谈判来推进开放全球市场的计划。而新加坡也决定通过双边FTA协议来追求自己的自由贸易利益。新加坡贸工部长杨荣文称“在坎昆谈判失败的情况下,自由贸易协定对我们来说已变得更加重要”。坎昆会议挫败给亚洲地区带来的后果可能不如非洲或拉丁美洲那么严重,但可能促使亚洲国家加紧对外双边FTA谈判。就连一直对区域贸易协议缺乏热情的欧盟也开始讨论要把商签双边FTA提上议事日程。
总之,双边FTA和多边贸易体制所追求的目标都是贸易自由化,但由于所推动的层面不同,所产生的影响也大不一样。从某个角度来说,双边FTA是追求贸易自由化的一个阶段性选择。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逆转,全球贸易自由化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方向,尽管各国由于发展水平不同、资源差异而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国家贸易利益,但在WTO的积极推动和各成员的努力配合下,从双边FTA走向多边贸易体制的道路将逐渐展现在人们的眼前。
5. 虚拟货币原理学习心得
参加教育部辅导员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王
戍
2009
年
4
月
19
日—
4
月
30
日,我有幸参加了吉林省高校辅导员第二期
岗位培训班,
衷心感谢学校给我创造条件,
为我提供了向在此领域的资深领导和
专家学习的机会,为我和其他高校辅导员创造了相互交流的平台。
此次培训班是我来华外以后参加的专家层次最高、学习时间最长、学习
内容最全、
参加活动最多的而且是唯一的一次培训,
使我受益匪浅。
此次培训班
的授课专家有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政处处长徐艳国,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翁
铁慧、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发展研究院
院长陆士祯,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理事、
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清
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富珉,吉林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邴正,中国
伦理学会秘书长、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吴潜涛,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长助理高文新,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张
彦等在思想政治教育战线上的资深领导和教育专家。
学习的内容有我们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总指挥部的领导为我们讲解当今辅
导员的角色定位、国家对辅导员的政策、当今辅导员成长、出路等问题;有高校
教育战线的资深专家为我们传授当代青年的特点、
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等;
有现任
著名高校学生工作领导为我们讲授典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有教育部重点高校相
关学生工作的介绍;
有跟我们一样在一线工作的辅导员杰出代表——全国优秀辅
导员李勤为我们现身说法。
培训班使我们在各个方面受到全方位的培训。
培训期
间,
我们还相继参加了两次论坛、
两次东北师范大学参观考察,
使我们增强了交
流,增长了见识。
通过培训,我有以下几个体会,现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到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了解了国家在高校思想政治工
作方面的相关背景、相关政策,备受鼓舞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政处处长徐艳国在培训中指出,辅导员队伍是
党和国家的亲兵卫队,辅导员的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精师易得,
人师难求”
,
这句话把辅导员在育人工作中的作用摆在了一个崇高
的位置上,
作为一名辅导员不但要教学生生存,
更要教学生做人,
做学生的人生
导师和良师益友是无比高尚的。
辅导员作为直接接触学生学习生活的老师,
辅导
员的言谈举止不仅影响着学生人生观、
世界观、
价值观的形成,
更影响到学生的
成长成才。
所以,
高校辅导员必须充分认清自身职责所在,
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荣
誉感、
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切实担负起为党和国家培养优秀人才,
促进祖国繁
荣发展的神圣使命。
同时,徐处长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教育部于
2006
年
5
月
20
日制定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
《规定》
提出了辅导员的定位问题,
高校辅导员既是教师又是管理干部,
是学生日常思想
政治教育的组织者、
实施者和指导者,
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
《规定》指出,辅导员在高校教师的评聘中要占一定比例,评审标准独
立,评审标准要符合辅导员工作实际,成果认定要灵活。
徐处长指出,今后教育部将要结合辅导员的综合素养的提高定期举办相
关培训,组织全国优秀辅导员评选,为辅导员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平台和环境。
徐处长结合教育部“
24
号令”为我们展示了辅导员的工作重要性、工作
背景、
前途发展,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组织的全省高校辅导员岗位
培训,
充分说明了国家和上级教育部门对辅导员和学生工作的重视,
感觉备受鼓
舞,更有干劲。
二、充分认识到应切实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学生工作
新时期、新阶段的学生工作存在很多新的问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对辅
导员工作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如何着力满足这些新期待、新要求,解决目前
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是做好新时期高校辅导员工作必须正视和急需解决的问
题。
通过有关领导和专家在培训过程中进行的讲解授课,
我深刻体会到,
新时期
的辅导员不是以前的保姆型辅导员、
救火队型辅导员和管理型辅导员。
当代辅导
员要了解自己工作的重要性,
要深入了解掌握心理健康知识,
要通晓工作对象群
体的特点,
要把党的大政方针贯彻到学生工作中,
要做专家型的辅导员,
这样才
能对学生产生春风化雨般的教育作用。聆听各位专家的报告后,我深刻体会到,
自身在学生工作中存在很多的不足。
这些不足包括,
对学生的认知不足,
自身知
识层次和结构不足,
解决学生心理疾病问题的能力不足,
与时俱进做好学生工作
的能力不足,自身的理论素养严重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正视这些不足,
有决心、有计划、有步骤的加以补充和完善,弥补不足,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努力做一名合格的高校辅导员,
适应岗位需要,
满足新时期、
新阶段广大学生提
出的新要求、新期待。
三、充分认识到辅导员模范典型的先进性,认识到自身与优秀辅导员尚
存在很大差距,需见贤而思齐焉
第二期培训班邀请了全国优秀辅导员、全国优秀大学生黄来女的辅导员
李勤老师为大家作报告,
在培训中各位专家也多次提到的上一届全国优秀辅导员
复旦大学“包涵”,两位优秀辅导员的感人事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
、要做一个有心的人
《包涵心语》是一个普通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缩影,她的所作所为很平凡,
很普通,
可以说只要是完整带学生四年的辅导员都会经历过包涵的这些琐碎的工
作,
只要是有一点同情心、
责任心的老师都会为学生真心地付出,
我们每一个高
校辅导员同时都具有一定的文笔表达能力,
但是为什么只出了一本
《包涵心语》
?
只有一个包涵?说明我们还不够用心生活,
用心工作。
诚然,
我们可以说有太多
琐碎的工作使我们没有时间,
尤其是有大型活动或者重要时期,
我们甚至连睡觉
的时间都没有,但是我们不可能天天如此,周周如此,月月如此,包涵写的也不
是日记,
相信她也没有这么多时间写日记,
她写的是周记!
这就说明包涵是一个
有心的人,
有心生活的人就一定会有心工作,
才能在工作中为学生服好务,
引好
路。
2
、做一个无悔的人,无私奉献的人
李勤在报告中提出来一个他的伞兵理论:一个人问一个伞兵,你一下飞
机就有可能被敌人包围逮捕,
你不害怕吗?伞兵回答:
我们伞兵生来就是被包围
的!
——我们要成为无怨无悔的人,
要成为无私奉献的人。
我觉得对于辅导员来
讲非常生动贴切,
我们应该认同。
李勤在报告中讲述的他和广大同学无私帮助黄
来女及其父亲的事迹感染了每一个人,
这种帮助已经超越了师生的程度,
甚至超
越了亲人的程度,这表明他已经把这个伞兵理论充分理解并应用到工作实践之
中。
6. 以"如何认识和对待货币"为题的论文应写什么内容
第一部分货币的涵义
第二部分货币的发展历史
第三部分树立正确的货币价值观:正反例
第四部分引申至人生观,强调货币的正确用途
第五部分总结
7. 网络虚拟货币相关论文有哪些
也是一片空白。
8. 谁给我一篇有关虚拟货币的英文文献呀写毕业论文用的~~,谢谢各位大哥哥大姐姐了~
阿瓦达试试事实上事实上事实上事实上事实上事实上事实上事实上事实上事实上事实上
9. 我需要一个关于虚拟货币的影响和监管的议论文
人肉搜索是利用人工参与来提供纯粹搜索引擎信息的一种网络查询机制。简单地说,所谓“人肉搜索”就是搜索他人隐私信息的一种网络途径。显然,人肉搜索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个人隐私,有关人肉搜索的纠纷首先也是法律问题。人肉搜索触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呢?法律科学又如何来诊断人肉搜索现象呢?从人肉搜索的涵义框定及运行实践来看,该项引擎技术主要以挖掘他人隐私信息为主要动机,这同时也是人肉搜索的主要功能。于是,人肉搜索先会触及个人隐私权。隐私权是自然人(公民)享有的具体人格权之一,以个人自然信息与行为信息为权利客体。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侵犯。侵害隐私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窥探、泄露、传播、滥用等。隐私权一旦被侵害,即构成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法律责任。人肉搜索的活动机制为:一旦发现人肉对象,即广泛发动网民力所能及地搜索其隐私信息,然后为用户提供搜索便利。可见,谁被“人肉”,谁的隐私即有可能被侵犯。
可恶的是,人肉搜索不仅披露他人隐私,而且还有可能捏造事实,对人肉对象侮辱、诽谤,夸张声讨,如此行为又极易触及他人名誉权。名誉权也是自然人(公民)享有的具体人格权之一,其以社会评价降低作为侵权评判标准,而导致社会评价降低的手段主要是侮辱、诽谤,人肉搜索过程中,不少网民出于激愤,对人肉搜索的对象低劣描绘,出言不逊,海量的谩骂和侮辱言辞弥漫于网络。这都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受损的不利后果。不论是隐私权受到侵犯,还是名誉权遭遇伤害,都不可避免地给“人肉门”的主角造成人格上的损失。
人肉搜索的危害还不仅限于上述直接侵权。更为严重的是,借助人肉搜索的信息,在现实中实施侵扰行为,如拨打骚扰电话、上门张贴含有不雅词句的大小字报等。显然,人肉搜索的危害已经由网络空间蔓延至现实世界。如此连环侵权接踵而至,最终上演了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受害者终究将造事者及相关网站告上了法庭,并最终胜诉。[1]
不难看出,人肉搜索几乎可以与侵权行为划上了等号,不少人甚至呼吁严惩人肉搜索者,甚至主张禁止人肉搜索。诚然,法律科学可以诊断人肉搜索的具体案例,并且能够给出法技术分析与价值评判,但人肉搜索的产生与发展的沿革及其实践,又似乎在向人们证明人肉搜索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当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尤其是网络时代的信息爆炸之时,人们对新生事物的好奇心以及快节奏生活所累积的心理压抑,很容易瞬时爆发,人肉搜索者宁愿头顶法律风险和舆论谴责的压力,也要上演伤害当事人的网络狂欢,亲身体验人肉搜索游戏带来的刺激。
尽管这几年人肉搜索在中国发展地如火如荼,但国外人肉搜索却“润物细无声”地健康成长,不仅商业利润非常可观,而且自觉遵守法律规则,使人肉搜索沿着法治化、商业化道路理性发展,其用户自然也就将人肉搜索看作一种正常的必要的人工互动帮助服务。反观中国,人们一听到人肉搜索,似乎就压根没把它看作好东西,在多数人眼里,人肉搜索可能就是一场糟糕的网络游戏或无聊的网络闹剧。人肉搜索之所以如此让人怀有偏见,主要是因为这种搜索引擎几乎游离于法律的边缘。
事实上,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不应将其一杆子打倒,要辩证分析人肉搜索的利弊,全面认识其对人、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人肉搜索作为一种资讯提供途径,无疑在诸多环节为网络用户提供了知情便利。随着社会发展趋向信息化、多元化,获取并占有一定量的信息是人们所应当享有的一项正当权利,也是人作为社会系统一分子的一种内在需求。在事关人权和公共利益的领域,人们不仅享有知情权,而且还有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权利与义务。当侵权乃至犯罪行为或者殃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事件发生时,对当事者的查证和谴责即成为必要。此时,借助人肉搜索,通过吸收知情者参与信息提供的快捷方式,当事者往往容易被准确“人肉”出来。人肉搜索的积极功能不仅体现于对作恶者的监督性搜寻,在诸如寻亲寻好人等查找利害关系者的行动中,人肉搜索同样也可以表现不凡,借助大众力量,将信息资源有效筛选,亮出人们所需要的搜索结果。此外,从人肉搜索的发展实践来看,其功能已不仅局限于对人的搜索,而且已经渗透到对其他信息的搜索领域,聚集网民热情,施展其搜索绝活。
如果说,单纯作为一项网络搜索方式或技术,人肉搜索因其自身所蕴涵的积极功能而彰显了其问世价值,那么,人们对人肉搜索的运用行为则可能会使其自有功能偏离轨道,滑向容易招致谴责和怨恨的消极领域。从现实中已经发生的人肉搜索案例来看,人肉搜索之所以遭遇不少非议,并非因为人肉搜索本身带有与生俱来的侵权毒素,而是因为这项游戏的操作者无视人肉搜索对象的合法权益,在事件本身之应受谴责度与搜索对象权益正当性的价值考量上,网民们似乎不约而同地将利益的天平偏向了事件本身的应受谴责度,不假思索地认为对人肉搜索对象的谴责和揭批价值远远重于对其正当权益的保护。此时,道德审判逾越了法律底线。当以道德审判官自居的人越来越多之时,法律赋予人的权利和义务则被完全抛在脑后而置之度外。于是,一旦遇到人肉搜索事件,往往会瞬间聚集大量人气,如火如荼地暴露人肉搜索的可憎面目。
此刻,被集体侦察和审判的搜索对象,无疑正在经受着隐私被披露、权益被蚕食的痛苦。造成这一结局的罪魁祸首,并非人肉搜索,而是本文开头所提及的种种侵权行为。换句话说,不是人肉搜索本身酿成了侵权行为,而是人肉搜索者的行为惹怒了受害人。平心而论,人肉搜索者并非天生就有侵权动机,许多情况下未必是人肉搜索者有意为之,而是因为对其行为的指导规范缺失,而纵容了人肉搜索者的疯狂。现实恰恰正是如此,直接有关人肉搜索行为的法律法规处于空白状态,遇到人肉搜索引发的侵权案件,只好适用侵权责任的一般规范。完全可以说,人肉搜索正游离于法律的边缘。
游离于法律边缘的“人肉搜索”,究竟是一纸禁令将其宰割于摇篮,还是通过填补立法空白让其走上正道?[2]根据前文对人肉搜索积极功能的阐释,结合国外人肉搜索的健康运行实践,从人肉搜索在我国的发展空间及实际需要出发,与其通过取缔人肉搜索来扼杀这一新生事物,倒不如通过科学立法来合理规范人肉搜索的行为。这几乎已经成为共识。[3]而且从现行法律规范来看,对于侵权行为构成的认定,也并非缺少法律依据,从法的一般调整功能来看,我国现行法律在规范人肉搜索侵权行为上并非无能为力,已经作出判决并得到部分执行的人肉搜索第一案也正是援引了现行侵权法律规范。然而,人肉搜索作为一种网络侵权类型,因其自身具有的特殊性而不能不促使立法者在其责任分配方面格外关注。
对此,行之有效的做法应该是合理界定人肉搜索侵权的责任空间。单纯就人肉搜索侵权行为所涉及的责任来看,网站和人肉搜索的具体行为人均有可能成为责任承担者。但确定责任主体的要害在于责任构成之要件,因此,设计何种审查制度和归责原则将对责任主体的最终锁定至关重要。人肉搜索具体操作者的责任追究依据已有侵权法律规范即可实现调整的任务,对符合侵权责任构成的组织者和隐私信息提供者及其他形式侵权行为者,课以侵权法律责任,自无疑问。对于网站的责任确定应采取何种态度呢?鉴于对互联网络整体发展以及人肉搜索自身积极功能的考虑,对人肉搜索行为发生的当事网站课以事后审查义务更为妥当。所谓“事后审查”,主要是在原告认为其权益受到该网站人肉搜索行为的侵害而向其发出救济请求之后,或者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网站能够采取制止措施而未予制止。[4]可见,事后审查规则所蕴涵的是“过错归责原则”,即只有在网站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为责任主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5]
当然,从对人肉搜索的法律规范来看,立法显然不应只局限于侵权责任,还应对人肉搜索的适用范围、搜索内容、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人肉搜索的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相应的合理规范。顺便提及,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曾建议用刑法来规范人肉搜索,追究人肉搜索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人肉搜索最近几年才在我国起步,尚算新生事物,对待这项网络搜索手段,既不能通过严厉禁止的手段让人肉搜索彻底消灭,又不应放任人肉搜索无限膨胀。但作为一项立法行为,对人肉搜索行为的规范和调整,应走循序渐进之路,根据人肉搜索行为的具体运行实践适时出台相应立法,而不是自始就重磅出击,先入为主地将人肉搜索视为犯罪工具,将人肉搜索行为人贬为“罪犯”。我国刑事立法宣告了罪刑法定原则,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完全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刑事法制谨慎定夺,而不应以工具论罪,动辄启用刑法规制人肉搜索行为。[6]
纵观现代法治国家立法史,对有着积极导向可能的新生事物的立法思路向来是也应该是,规范引导先于严厉制裁。因此,尽管说人肉搜索尚游离于法律边缘,社会生活中也发生了几起影响较大的人肉搜索事件,有的甚至也搬上了法庭,但这并不意味着非要采取重拳遏制不可。至少就目前来说,人肉搜索还没有走到如此不可救药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