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虚拟货币管理条例
㈠ 积分兑换得币的活动规则
具体兑换规则详见以上活动说明。赠送的“欢go币”将于兑换成功的次日送达。客服220为你解答。贵州地区用户关注中国电信贵州客服公众号可微信缴费,一键查话费充值,流量、积分、账单、详单均可自助操作,方便快捷。
㈡ 共赢积分虚拟货币违法吗
共赢积分具备旁氏骗局的基本特征,是否违法不敢轻易去断定,但最好不要去碰,是存在非常大的风险的。现在虚拟货币圈的骗局是非常猖獗的,屡禁不止。一方面是政府的打击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是相关的法律缺失。
是不是一个靠谱的数字货币和比特币、瑞泰币、莱特币等主流的加密货币对比一下就知道个一二了。
㈢ 做虚拟货币要国家许可吗目前国家什么规定
不需要,但不要去做违法的事情。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完)
㈣ 中国法律游戏奖励现金限制是多少
中国法律或其他法律文件目前并没有对网络游戏中的“赌博”进行直接和明确的定义,但我们还是能在《通知二》和《管理办法》中找到下列相关规定:
《通知二》第二十条:“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在用户直接投入现金或虚拟货币的前提下,采取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游戏道具或虚拟货币。”
《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
综合上述规定不难看出,构成通常所说的游戏中“赌博”的关键要素是“投入现金或虚拟货币”及“以偶然方式获得游戏产品和服务”。《通知一》中还就可能导致赌博行为的“便利条件”进行了限制性规定:
《通知一》第三条:“……开设使用游戏积分押输赢、竟猜等游戏的,要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兑换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严格管理,防止为网络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有关上述规定 “虚拟货币”和我们通常知晓和理解的“游戏币”的区别和联系,请大家参阅《为什么要在游戏设计中区分虚拟货币和游戏币》一文。
二、目前网络游戏中常见赌博风险提示
目前网络游戏中出现的赌博行为,除了《通知二》中描述的“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外,还有如下常见可能涉及赌博的游戏设计或运营方式,其中,除开箱子的游戏玩法被明令禁止外,其他均属于通常所说的“擦边球”的做法:
1、“开宝箱”或“开箱子”的法律风险。
在这种“模式”下,玩家在完成部分游戏任务后,可以获得若干宝箱,宝箱内可能存放了游戏奖励,也可能只是个空箱子,结果如何只有等玩家打开宝箱才知道,但玩家只有在花费现金或“虚拟货币”购买专门钥匙后,凭钥匙才能打开箱子。而这显然是与上述《通知二》的规定相悖,而《通知二》中的这一规定也在《管理办法》中得到再次明确。
㈤ 四大虚拟货币违法吗
私发虚拟货币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另外《《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紧急通知》对类似问题也严令禁止。
(5)积分虚拟货币管理条例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市场形成
互联网引致了一个新的市场的出现,这个市场就是基于网络空间的虚拟市场。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沟通场所,同时也给企业提供了经营市场,企业从以产品为核心,到以服务为核心,必须转变为以客户为核心。随着计算机人工智能技术、数据库技术的发展,企业可以便利地搜集顾客的信息,做到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改变企业经营策略,实时掌握经济动脉。
电子金融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迅猛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逐渐向人类的各种活动领域渗透,其中所蕴藏的无限商机使得商家纷纷把目光投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正在以人们难以想象的速度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
传统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视到这股势不可挡的全球经济一体化、网络化的潮流。于是,增值服务是以美术为卖点,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戏里的宝剑则不一种全新的金融服务经营理念——电子金融便应运而生。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要理解电子金融必须从金融电子化和电子商务谈起。所谓电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业采用除互联网技术以外的现代通信、计算机和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传统金融服务业务的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实现金融业务处理自动化、金融企业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为客户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务,进而提升金融企业是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为。
电子金融是对金融电子化的一个超越。与金融电子化有所不同,电子金融运行的主要技术基础是日益完善的互联网技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全球连通性、开放性、快捷性和边际成本低廉的特征,电子金融更加强调整个金融服务业务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重组和创新,使客户不受营业时间和营业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享受金融企业提供的各种高质量、低成本的服务。
随着Internet的发展,货币存在的形式更加虚拟化,出现了摆脱任何事物形态,只以电子信号形式存在的电子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虚拟货币
㈥ 某积分商城中能抵现金的积分属于虚拟货币吗
虚拟货币一般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而开发的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的核心是去中心化,而一般商城的积分不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网站管理者想发多少是多少),所以不值钱。我只发现一个例外,一个叫易安居的房产网站,给用户送数字期权,这数字期权就是基于区块链开发的数字资产,与比特币机制完全一样。
㈦ 网络虚拟货币或者积分, 兑换现实商品, 是否违法
这个应该不是违法吧
㈧ 积分交易是虚拟货币的交易吗
积分交易和虚拟货币交易不是同一个概念。
通用积分是指众多联盟商家使用同一种积分对会员进行奖励,会员在联盟商家消费时能够获得积分奖励,积分积累起来,可以兑换礼品或者直接返现。在同等条件下,会员必然优先选择可以获得积分奖励的商家消费,从而提高了联盟商家的销售额。通用积分平台的运营者也可以从联盟商家的利润增长中得到收益。积分只可以在内部进行交易。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等等。虚拟货币则可以在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当然,虚拟货币也可以作为商业积分来使用。
㈨ 国家法律对于虚拟货币是怎样规定的
虚拟财产目前不受法律保护!社会中的货币只是一种方便经济交流的特殊商品,是由国家特殊机构来发行的。而且,货币是不能乱发行的,如果流通的货币和国家的经济总产值比例失衡,就会可能导致两种后果之一,一、通货膨胀。二、经济危机。国家每年都会对经济的总产值进行宏观调控和评估,由此来决定下一年的货币发行量。以维持国家的经济平衡。大家现在可以想在网络游戏的虚拟社会中的货币是怎么来的。答案很简单,游戏中的货币大部分由杀怪物或虚拟技能赚来的,没有任何游戏会有专门的货币发行机构。也就是说,游戏中货币可以无限增长。所以,游戏中通货膨胀是非常常见的情况。同样,游戏中的其他虚拟物品只要通过适当的手段(比如外挂),也可以无视日常的经济规律,无限增加。如果现在把这两种完全受不同经济规律影响的财产给联系起来,会有什么后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