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玩虚拟货币的禁止出国
❶ 国家禁止的虚拟货币有哪些种
有的虚拟货币在中国都是非法的,中国法律禁止虚拟货币。中国唯一的合法货币就是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发行人民币以来,历时71年,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完善和提高,至今已发行五套人民币,形成纸币与金属币、普通纪念币与贵金属纪念币等多品种、多系列的货币体系。
除1、2、5分三种硬币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已经退出流通,第四套人民币于2018年5月1日起停止流通(1角、5角纸币和5角、1元硬币除外)。目前流通的人民币,主要是1999年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 。
(1)为什么玩虚拟货币的禁止出国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9年8月30日起发行201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50元、20元、10元、1元纸币和1元、5角、1角硬币。第五套人民币继承了中国印制技术的传统经验,借鉴了国外钞票设计的先进技术,在防伪性能和适应货币处理现代化方面有了较大提高。
各面额货币正面均采用毛泽东主席建国初期的头像,底衬采用了中国著名花卉图案,背面主景图案通过选用有代表性的寓有民族特色的图案,充分表现了中国悠久的历史和壮丽的山河,弘扬了中国伟大的民族文化。
❷ 虚拟货币被禁交易违法
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
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虚拟货币交易是不违法的,投资虚拟货币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何拉人头参与虚拟货币交易,那就是违法的,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❸ 公安部为什么不打击虚拟货币传销
公安部不是不打击,而是一直都在尽力的去打击。但是中国太大了,传销在国内是很难完全禁止的。互助金融四部委都发布过风险提示,但是仍旧有很多人在玩,最终损失惨重。各地警方也传出打掉了多个数字货币传销窝点。
当然,虚拟货币也不完全都是传销,例如比特币、莱特币DECENT等等。
❹ 为什么要遏制虚拟货币风险
继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公告》,ICO交易平台被央行等七部委公告全面叫停之后,9月14日,比特币中国宣布停止平台上所有数字货币交易;火币网、OKcoin等比特币交易平台也相继宣布下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9月15日,火币网、OKcoin币行相继发布公告称,即日起暂停注册、人民币充值业务,将于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户即将停止虚拟货币交易。并将于10月31日前,依次逐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换人民币的交易业务。消息一经发布,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形成巨大冲击,比特币交易价格持续跳水,迅速跌破20000元大关,让比特币投资者看得惊心动魄。
目前,我国已经入场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投资者大致可分为两类群体,一类是长期看好比特币,不管政策怎么变,他们都愿意继续持有比特币。这类群体如果是具有风险承受力的投资者,其作出继续持有比特币的决策也无可厚非。另一类是短期的投机者,他们遇到政策的变化和价格的波动,可能就会抛出比特币变现退出。如果我国比特币交易平台停止交易,这类群体应该尽快在平台公告的停止交易时间之前变现或提现。作为另类金融市场的投资者,在政策信息非常明确之后,应该意识到比特币投资风险,放弃任何侥幸心理和非理性冲动。总之,不管是继续持有还是抛掉,都应该对比特币的风险有“愿赌服输”、“买者自负”的态度。
中国政府防控虚拟货币风险,对虚拟货币说“不”,禁止发行代币进行融资,停止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集中竞价交易,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防止比特币风险传染至我国金融体系,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举措。当前主权国家依然是世界政治的根本,这也是世界金融制度的特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试图挑战主权国家的货币发行权,要求货币发行去国家化等是行不通的。我国对于货币形态的数字化有着清醒的认识,也正在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央行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和数字货币研究所探索主权货币数字化。经过这一轮虚拟货币市场和监管的洗礼之后,我们期待,在央行主导下尽快推出我国自己的主权数字货币,助力我国数字金融早日走入全球化时代,继续引领全球数字金融的发展。
虚拟货币存在很多不可控风险,货币数字化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
❺ 虚拟货币在中国违法吗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
《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5)为什么玩虚拟货币的禁止出国扩展阅读: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
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
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❻ 国家会禁止虚拟货币的发行吗
有可能,但就目前来说政府还没有禁止。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央行行长周小川则把比特币比作是像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
全球各主要的国家大都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
1、虚拟货币严重的冲击了现有的货币体系,大有取而代之的意图;
2、虚拟货币爆出知名的弱点和缺陷,在一定时间内是无法克服的;
3、虚拟货币被用于洗钱等非法活动,政府无法忍受。
2013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福源币、莱特币、狗狗币、瑞波币、元宝币等等。
❼ 为什么虚拟货币在中国不合法
2013年央行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又传出央行约谈10余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要求其不得给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网站提供支付与清算业务。国内比特币价格从7000元左右一路跌至3300元。更有分析称比特币将退出中国,真的会这样吗?
加大了对比特币的监管力度
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称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此举导致比特币交易价格暴跌。
此后网络和果壳电子等机构宣布停止比特币支付,而近日又传出央行约谈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消息,支付宝和财付通关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窗口,导致比特币价格再跌。
更有消息称,银行与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作也不被监管层支持,这基本上关闭了比特币平台上充值和提现的可能,也就是阻断了国内比特币和人民币的相互兑换。
比特币交易平台如“比特币中国”和okcoin也恢复收取0.3%的交易手续费,并提高提现手续费至1%。有分析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大量投资者套现退出。
种种迹象显示,比特币在中国处境越来越恶劣。不过比特币退出中国的结论,可能言过其实。
一、比特币作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
央行虽然不承认比特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但是没有否认比特币作为一种商品的合法性,不禁止投资、买卖比特币。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二、比特币交易尚未崩盘
一位比特币玩家表示,目前比特币的交易价格并没有低到导致交易崩盘的地步。比特币的价格仍然高于比特币的成本价,即挖矿的价格。
三、交易渠道并未堵死
虽然部分第三方支付已经停止支持比特币交易,并且银行也不乐观,但是比特币交易平台还可以用其他第三方支付接口,或者用国外的支付接口支付。有比特币交易平台正在考虑将服务器转到国外。
上述比特币玩家表示,他有一次提现,是个人账户给他汇款。也就是说,比特币交易存在绕过第三方支付的可能。
同时,现金交易也是一种可能的交易方式。
四、比特币交易最大风险不是监管
比特币交易最大的风险不是政府监管,而是安全隐患。
比特币存在被黑客盗取的风险。如果出现大规模的比特币丢失,会直接影响市场交易的公平性,这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不过目前来看,比特币的安全隐患尚未完全暴露出来。
总体风险加大
必须承认,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导致比特币交易的风险进一步上升。
而且,交易门槛较之前显然也是大幅提高。
本质上说,作为一种投资手段,比特币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没有最终的人来接盘,即使比特币十分紧缺,也缺乏真正的价值,而只有有限的基于网上的使用价值。找不到最后的接盘者,比特币很可能就像泡沫一样,最终消失。
❽ 国家为什么禁止虚拟货币交易
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
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
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比特币在所谓的“暗网”(DarkWeb)世界作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网”中充斥着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比特币发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监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动便利等特征,已成为“地下经济”的首选工具。
比特币及交易所等产业链的存在,构筑了一个法定货币之外进行资产转移、融资的违规金融市场,增加了监管部门对金融安全和稳定的管理难度,滋长了监管套利、金融犯罪。它给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和社会安全隐患,已经远高于其创新价值。
(8)为什么玩虚拟货币的禁止出国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于2013年12月3日出具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虚拟货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其他虚拟货币这种不合法物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❾ 为什么微信、支付宝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
10月10日,国内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同时发声,禁止将平台使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微信为何会同时发声,记者了解到,这或许与近期某虚拟交易平台的一则动态有关。
支付宝、微信: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清退
国内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实际上,一直以来,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同样的,央行营业管理部2018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